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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主要醫療科技評估組織部分,

i. 加拿大 CADTH 建議 selexipag 可納入給付於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遺傳性(heritable)肺動脈高血壓、結締組織疾病及先天性心臟病、

等疾病誘發之肺動脈高血壓病人,但須符合以下給付條件:

 臨床條件:在接受第一線以及第二線治療後仍無法控制病情之病人。

 其他條件:須由專業臨床醫師開立相關治療以及降價協議。

ii. 澳洲 PBAC 則在評估後,認為 selexipag 納入於治療肺動脈高血壓 以 add-on 的方式給予,因臨床效益及經濟效益仍不清楚暫不建議 納入給付。

2. 本案藥品 selexipag 所屬之 ATC 碼為 B01AC27,屬 blood and blood

forming organs/antithrombotic agents/antithrombotic agents/ platelet

aggregation inhibitors excl. heparin。Selexipag 為一種口服之選擇性 IP 受 體促進劑,其結構和藥理學與前列環素(prostacycline)及其類似物不盡相 同。Selexipag 與其活性代謝物是具高度親和性的 IP 受體促進劑,具有 對於 IP 受體的選擇性也較其他前列環素類受體(EP1-EP4、DP、FP 與 TP) 還高。Selexipag 與其代謝物刺激 IP 受體會引起血管擴張以及抗增生與抗 纖維化作用。在肺動脈高壓(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 PAH)上以通 過舒張血管壁肌肉擴張血管,降低肺部供血血管壓力。唯一的問題就是 每位病人因其 IP 受體表現不一,故呈現不同耐受性。

3. 此案主要臨床證據為一項跨國多中心、隨機分派對照、雙盲設計、治療 組(N=574)對照安慰劑組(N=582)之第三期大型臨床樞紐試驗

(GRIPHON)。試驗簡介說明如後:

共納入 1156 位病人於此試驗,治療組(n=574)接受 selexipag 治療而對照組 (n=582)。對照組接受安慰劑中位數治療時間為 63.7 週,而治療組為 70.7 週。女性占 79.8%,平均年齡 48.1±15.37,試驗中亞洲人占 19.7%,其他 為東歐 26.3%、西歐及澳洲 27.8%、北美 16.7%以及拉丁美洲 9.5%。原發 性肺動脈高壓占 56.1%,遺傳性占 2.2%、其他原因占 41.6%。患者大多數 為 WHO-FC II(45.8%)和 III (52.5%)。6 分鐘步行試驗平均為(353.2±80.01) m。試驗中未曾治療者占 20.4%,接受過 ERA (endothelin- receptor

antagonists)治療 14.7%,接受過 PDE-5i (phosphodiesterase type 5 ihhibitor) 占 32.4%以及接受 ERA+PDE-5i 的病人佔 32.5%。

結果部分:

i. 共 397 位病人達到主要複合療效指標(對照組 242 位病人[41.6%];

治療組 155 位病人[27.0%]) 治療組之 HR 0.6(99%CI 0.46 to 0.78)。

疾病惡化以及住院率約 81.9%。

ii. 在評估 6 分鐘步行測驗中有 21.6%病人數據遺失和評估 WHO-FC 有 18.3%病人數據遺失。在 26 週總評估時,對照組之 6 分鐘步行 測驗減至 9 公尺,而治療組則增加 4 公尺。對於 WHO-FC 的變化 兩組皆無差異性(對照組 74.9%vs.治療組 77.8%)。在試驗結束時,

因肺動脈高壓而死亡或因肺動脈高壓症狀惡化而住院的病人為對 照組 137 位病人(23.5%),治療組 102 位病人(17.8%) 治療組之 HR 0.7(95%CI 0.54-0.91);這裡面有 87.4%為住院病人。而試驗結束時,

死因死亡率(death from any cause)為對照組 105 位病人(18.0%)以及 治療組 100 位病人(17.4%)。

iii. 安全性部分:對照組中有 41 位病人(7.1%)以及治療組有 82 位病人

(14.3%)因不良事件發生而提早終止治療。最常見的不良事件在 selexipag 組為頭痛(3.3%)、腹瀉(2.3%)以及噁心(1.7%)。甲狀腺亢 進發生在治療組中的 8 位病人身上導致一位病人終止治療。兩組 並無嚴重不良事件發生。而常見的不良事件與調整劑量具關聯性,

因病人耐受性不盡相同故每位病人將接受不同劑量,而這些劑量則 因應調整劑量時所發生的不良事件作調整。

iv. 小結:這項 event-driven 研究納入了罹患肺動脈高血壓病人以評估 複合指標,死亡或是因肺動脈高壓住院之病人,而試驗結果說明,

接受 selexipag 治療組病人相較於對照組織病人明顯降低死亡以及 因肺動高壓住院率。療效效益評估是以不同惡化程度,死亡以及住 院複合率評估,這與其他試驗所評估的替代指標不同,對於醫療上 來說相信更具意義。兩組在全死因死亡率分析上並無太大差異性 (18% vs. 17.4%)。Selexipag 可改善因不同原因造成的肺動脈高壓病 人症狀,用於已接受過治療之病人也可改善其症狀。此試驗中不論 是低劑量、中劑量或是高劑量之 selexipag 皆呈現其療效效益。

4. 根據 ESC/ERS 於 2015 年所發表之更新指引中雖指引發表時尚未拿到歐 洲許可證,但已先把 selexipag 納入於治療中,證據等級 IB;在台灣,相 關治療指引也依據 ESC/ERS 指引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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