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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創作手法與風格探討》

緒論

阿伯特‧希那斯特拉(Alberto Ginastera, 1916-1983)為二十世紀著名的阿根 廷作曲家之一。由於十九世紀時的民族主義興起,驅使許多歐洲地區的國家著重 自己的民族音樂、舞蹈等,也因為如此,作曲家們進而開始大量地去利用自己民 族的音樂素材來譜曲,例如匈牙利的作曲家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而出 生於阿根廷的希那斯特拉就是其中的一位。他的作品中運用大量的民族音樂素 材,並且在他的早期,鋼琴作品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數量不多,卻有著很重要的 民族特性。

希 那 斯 特 拉 的 創 作 可 分 為 三 個 時 期 : (1) 客 觀 民 族 主 義 時 期 (Objective Nationalism) 1937-1947 年 ; (2) 主 觀 民 族 主 義 時 期 (Subjective Nationalism) 1947-1954 年;(3) 新表現主義時期(Neo-Expressionism) 1954-1983 年。

《阿根廷舞曲,作品 2》(Danzas Argentinas, Op. 2)是屬於希那斯特拉第一個 時期的作品,此時期的作品主要是以阿根廷當地的民族音樂素材來創作。《阿根 廷舞曲,作品 2》總共有三首小品,分別是《老牧牛者之舞》(Danza del viejo boyero)、《可愛少女之舞》(Danza de la moza donosa)以及《流浪牛仔之舞》(Danza del gaucho matrero),這三首各使用了加托舞曲(Gato)、森巴舞曲(Zamba)以及馬蘭 波舞曲(Malambo)為創作素材。

本論文以《阿根廷舞曲,作品 2》來探討希那斯特拉第一個時期的風格,以 及他如何將阿根廷的民族音樂運用到自己的作品上。

65 著帕爾瑪(Althos Palma, 1891-1951)59學習和聲學,與吉爾(José Gil, 1886-1947)60學 習對位法和賦格,以及和安德烈(José André, 1881-1944)61學習更深入的作曲手法。 響很大的作曲家之作品為:德步西(Claude Debussy, 1862-1918)的《海》(La Mer, 1903-1905)以及史特拉汶斯基(Igor Stravinsky, 1882-1971)的《春之祭》(Le Sacre du Printemps, 1913)63。希那斯特拉在早期的作曲風格中,最先是受到德步西以及拉 威爾(Maurice Ravel, 1875-1937)的影響,之後是史特拉汶斯基和巴爾托克(Béla Bartók, 1881-1945)的音樂。

1937 年與第一任妻子梅瑟蒂斯(Merscedes de Toro)認識,同年發表了第一首 鋼琴作品《阿根廷舞曲,作品 2》(Danzas Argentinas, Op. 2),並將此曲獻給鋼琴 家德拉寇(Antonio De Raco, 1915-2009)。四年後與梅瑟蒂斯結婚,婚後育有兩子 為一男一女。

59帕瑪爾為阿根廷作曲家級教育家。1932 年擔任柯隆歌劇院董事會的副主席。著有兩本理論書 籍,各是 Teori a razonada de la música(共五冊)以及 Tratado completo de armoma.

60吉爾為阿根廷小提琴家、教育家、作曲家以及樂評家。

61安德烈為阿根廷著名的教育家、作曲家以及樂評家。就讀巴黎聖歌學校時,曾師事丹第 (Vincent D'Indy, 1851-1931)、盧塞爾(Francis Roussel, 1869-1937)、許密特(Franz Schimidt,

1874-1939)以及卡斯圖艾(Amédée Gastoué, 1873-1943)。1915 年回國後,創辦了國立音樂學會以 及阿根廷作曲家協會。

62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1980), s. v. "Alberto Ginastera." by Gilbert Chase, 387.

63Gilbert Chase, "Alberto Ginastera: Argentine Composer", Musical Quarterly 43/4 ,October 1957, 440.

66 聲合唱《哀歌,作品 14》(Hieremiae Prophetae Lamentationes, Op. 14)、鋼琴作品

《克里歐人舞蹈組曲,作品 15》(Suite de danzas Criollas, Op. 15)。

希那斯特拉於 1947 年回到阿根廷後,緊接著將小提琴與鋼琴的作品《第一 又與阿根廷大提琴家娜特拉(Aurora Nátora)於 1971 年結婚,定居於瑞士的日內 瓦,後來他的晚年均在此度過。由於希那斯特拉的第二任妻子娜特拉是位大提琴 家,因此整個七十年代幾乎都是以創作絃樂曲目為主,特別是大提琴。《大提琴 奏鳴曲,作品 49》(Para cello y piano, Op. 49)是特地為了大提琴家的第二任妻子 娜特拉所寫的,且由她在紐約擔任首演;而於 1981 年完成的《第二號大提琴協 奏曲,作品 50》(Concierto No. 2 para violincello y orquesta, Op. 50)也是為了她寫 的,依舊由娜特拉首演,在同年的 7 月於布宜諾斯艾利斯公演。在創作《第三號 鋼琴奏鳴曲,作品 55》(Piano Sonata No. 3, Op. 55)時,希那斯特拉的身體狀況已 經漸漸惡化,在一場大病後,1983 年於瑞士日內瓦辭世,享年 67 歲。

64Gilbert Chase, "Alberto Ginastera",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7(1980), 387.

67 奏曲,作品 12》(12 American Preludes, Op. 12)和《馬蘭波舞曲,作品 7》(Malambo, Op. 7)。此時期是希那斯特拉為鋼琴創作最多作品的時期。

65Gilbert Chase, "Alberto Ginastera",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7 (1980),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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