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監測管理值

6.2 監測管理值之等級分類

當對監測數據達到管理值時,常係指工程施工影響不符預期或較期 望值惡劣,而必須加以處理。在防微杜漸之觀念下,一般對於管理值之 制定,均會將之細分成數個等級,而非僅只是單一管制,以求能適時適 切逐步採取應變之道。目前工程中所常見之監測管理值常採二至四等級 制,如「警戒值、行動值」、「綠燈、黃燈、紅燈」、「第一管理值、

第二管理值、第三管理值」、「管理值、警戒值、行動值」、「管理值、

警戒值、容許值」、「安全值、警戒值、行動值、危險值」等是之,如 圖6.1,其代表意義及可能處置如下:

z 第一級管理值:包含上述三等級制或四等級制之綠燈、第一管理值、

管理值、安全值等名稱。一般此等級數值代表安全係數仍處於高出 設計最低需求之某一程度。當監測值到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

“密切注意”監測之後續變化,工程施工仍照常進行。

z 第二級管理值:包含上述之黃燈、第二管理值、警戒值等。一般此 等級數值代表安全係數已然降低至設計之最低需求程度。當監測值 到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提高監測頻率,工程施工雖仍照常進 行,但應變機制已進入整備階段。

z 第三級管理值:包含上述之紅燈、第三管理值、行動值、容許值等。

一般此等級數值代表安全係數已達工程安全所可能容忍之極限狀 況。當監測值到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停止施工並啟動應變機 制,俟工程條件改善或不良狀況排除後,方再恢復施工。

z 第四級管理值:即上述四等級制之危險值,代表安全係數已降低至 1.0 之狀況,隨時有可能發生破壞或工程失敗之情形。故當監測值到 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全面停止施工並實施緊急應變措施,以 防止災變之發生。另外,對於整體工程是否須變更設計之評估作 業,以及後續施工方法之全面檢討與修正,亦須詳加探討並獲確認 可行後,方得再恢復施工。

對於監測管理值究應採用幾個等級進行管制較為適宜,目前並無定論,

設計者須自行就其設計內容,考量地質條件、工程規模、工期長短、施 工條件、環境狀況、設計參數及工程施工不確定性等諸多因素選擇之。

本研究案對於一般之建築基礎施工建議採用三等級制,分為注意值、警 戒值及行動值,如圖6.2,其代表的意義及可能處置如下:

z 注意值:類似於圖6.1 之第一級管理值,代表安全係數仍處於高出 設計最低需求之某一程度。當監測值小於此物理量時,代表工程處 於“相當安全”的狀況,甚至可不必在乎監測值的變化;當監測值 超出此物理量時,工程仍處於安全狀況,工程施工仍照常進行,但

此時對工程採取“密切注意”以觀測之後續變化。

z 警戒值:類似於圖6.1 之第二級管理值,代表安全係數已然降低至 設計之最低需求程度。當監測值到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提高 監測頻率,工程施工雖仍照常進行,但應變機制已進入整備階段。

z 行動值:類似於圖6.1 之第三級管理值,代表安全係數已達工程安 全所可能容忍之極限狀況。當監測值到達此物理量時,一般均採取 停止施工並啟動應變機制,俟工程條件改善或不良狀況排除後,方 再恢復施工。

監測管理值等級分類:

本研究案建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