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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世界證據之研究設計

真實世界研究是對來自於常規醫療診治所產生的臨床數據進 行 系 統 性 蒐 集 與 分 析 的 研 究 , 研 究 設 計 可 為 介 入 性 或 觀 察 性 (observational),亦可為前瞻性(prospective)或回溯性(retrospective)。

沒有任何一種研究設計可以解決所有法規問題,也沒有任何一種研 究設計絕對優於其他設計。研究者應根據其欲探討的特定法規問題,

選擇研究設計、數據來源與統計分析方法。

(一) 臨床試驗

臨床試驗之定義為受試者預先被決定於試驗中將接受何 種治療,為介入性研究。傳統臨床試驗所得之數據結果,即使 透過適當的分析方式,仍不能稱之為真實世界證據。然而,若 研究方式為務實性臨床試驗(pragmatic clinical trial)或混合型臨 床試驗(hybrid clinical trial),則可能產生真實世界證據。

1. 務實性臨床試驗(pragmatic clinical trial)

所謂務實性臨床試驗,係指設計臨床試驗時融入務實元 素,使其更為接近臨床醫療情境。務實性臨床試驗可簡化受 試者納入排除條件,使臨床上所有可能接受到該治療之病人 皆有機會被納入試驗中;務實性臨床試驗會減少對於治療的 限制,試驗期間臨床醫師可依病人用藥反應隨時增減試驗藥 品劑量,或給予其他所需要的併用治療;務實性臨床試驗可 避免過於密集的返診追蹤,並減少不必要的檢驗或檢查。此 外,利用現有的真實世界數據,例如電子病歷、電子健康紀 錄或健康保險給付資料庫,可大幅減少臨床試驗所需額外蒐 集的資訊,例如基期的疾病特性、治療過程中檢查數據變化 或影像學檢查結果等。

大型簡單試驗(large simple trial)屬於務實性臨床試驗的 一種,例如,規劃於臨床試驗中評估某個極為重要的臨床事 件,因其發生率極低,或需要長期觀察才會被發現,則試驗 可能需要收納極多的受試者才能觀察到所關切的臨床指標,

例如:死亡、腦出血、心肌梗塞,皆屬此類的臨床事件。為 了增加試驗效率及可行性,可考慮大型簡單試驗的研究方式,

即為因應大量的受試者,簡化試驗程序,減少不必要的返診 及檢查,只蒐集重要療效或安全性指標。例如:一次性的介 入治療或預防措施,如疫苗施打,可適用此種研究方式。

務實性臨床試驗的優點,除了可增加試驗效率及可行性、

可將臨床試驗之結果外推至臨床上所有可能使用該藥品之 對象,也可能減少研發成本。傳統的隨機分派臨床試驗,往 往對於受試者的納入/排除條件有較嚴格限制,對於試驗過 程中的併用藥品種類、試驗藥品的劑量調整原則、不良事件 的處理流程,有完整的規範,其目的在於維護受試者於試驗 期間之安全,同時能在同質性較高的研究群體中評估藥效。

在設計下,理想化的情境中所觀察到的療效及安全性結果,

未必能外推至一般病人,務實性臨床試驗所產生的真實世界 證據,則可以彌補傳統臨床試驗在此方面的不足。

然而,務實性臨床試驗也並非沒有使用上之限制,主要 結果變項須客觀且不會因評估者不同而有明顯改變,例如:

死亡、心肌梗塞、中風、出血、腫瘤體積等,才適合此種研 究方式。

關於務實性臨床試驗的特色及設計方式,將於後續公告 的指引中進一步探討。

2. 混合型臨床試驗(hybrid clinical trial)

混合型臨床試驗綜合了傳統設計及務實元素,試驗架構 及設計大致依照傳統隨機分派臨床試驗的精神,然而一部分 的療效或安全性評估指標可由真實世界數據蒐集,例如:可 以用行動穿戴裝置蒐集受試者的心率、步行距離;也可以利 用電子病歷、電子健康紀錄或醫療保險給付資料庫,來蒐集 受試者因疾病急性發作而住院或至急診就醫的紀錄。混合型 臨床試驗所得到的數據結果,透過適當的分析方式,可以產 生真實世界證據。

3. 無對照組臨床試驗之外部對照組

不論是傳統臨床試驗、務實性臨床試驗或混合型臨床試 驗,基本上需設立對照組,以客觀評估試驗藥品療效及安全 性。但有時基於疾病本身特性或倫理考量,執行對照性臨床

試驗並不可行,例如罕見疾病或某些特定的癌症。在缺乏適 當對照組的情況下,欲評估治療效果及安全性須仰賴外部資 訊作為對照。此外部資訊可來自於其他已完成之臨床試驗,

將過往的試驗結果與目前試驗藥物治療的結果進行跨試驗 的數據比較,亦可來自於使用真實世界數據之研究,數據來 源如電子病歷、電子健康紀錄、健康保險給付資料庫、或各 種整合型的健康資料庫。

真實世界證據可作為外部對照,用來與臨床試驗所觀察 到的療效及安全性結果相比較。前提是須注意來自外部的真 實世界數據與目前臨床試驗的數據之間是否具有可比性,例 如資料庫中是否有完整的病人人口學特徵、基期器官功能、

疾病特性及治療史等資訊,以便能選取與臨床試驗研究群體 條件相似的對照組。此外需考量該資料庫資料蒐集的時間及 來源,因為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地區對於疾病的診斷標準及 常規治療可能不同。而對於主要關切的結果變項,則應了解 該資料庫對此結果變項的定義及資料蒐集的方式,以評估是 否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時 造 成 偏 差 , 例 如 若 為 無 惡 化 存 活 期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與時間相關的結果變項,需注意由 該資料庫既有的資料,是否能合理定義開始及結束時間。資

料庫本身最好具有相當的規模,以便經由與臨床試驗受試者 類似條件篩選後,仍能有合理的人數,使該外部對照組具一 定代表性。若單一來源的真實世界證據無法完全滿足上述條 件,則須有多個不同來源的真實世界證據,而這些不同來源 的證據與試驗組相比較,須呈現相當一致而穩健的結果。後 續將公告採用真實世界數據作為外部對照組的相關注意事 項。

(二) 觀察性研究(observational study)

觀察性研究指不主動介入或分配每位病人所接受的治療,

而僅觀察研究群體接受治療後產生之結果變項,如世代研究 (cohort study),或是依據結果變項分析過往曾接受的治療,如 病 例 對 照 研 究 (case-control study) 。 藥 物 流 行 病 學 (pharmacoepidemiology) 研究即為一種觀察性研究。若研究開 始時,研究群體尚未接受治療且尚未發生結果變項時,稱之為 前瞻性研究;反之,若研究開始時,研究群體已接受治療且結 果變項已發生,則稱為回溯性研究。此處所指之結果變項,可 以是治療效果,亦可為因為治療而產生之不良事件。

觀察性研究也應如同臨床試驗有完善的研究計畫,數據蒐 集及數據分析的方法皆必須於研究執行前確認,如果該研究之

結果欲用於藥品查驗登記或適應症變更之申請,建議將研究計 畫書事先提交法規單位,並與法規單位討論其研究方法是否適 用於相關法規用途。數據蒐集及數據分析的各個環節一有更動,

皆可能影響研究結果,甚至產生完全相反的結論,尤其是回溯 性研究,由於所有的治療結果皆已發生,更需避免因而發生爭 議。

觀察性研究與臨床試驗最大的不同在於病人所接受的治 療由醫師決定,然而臨床實務上醫師的決策並非隨機,而是依 據病人的疾病狀態、年紀、重要器官功能等因素,決定病人應 接受何種治療,因此無可避免地將產生適應症干擾(confounding by indication)的問題。此外,每位臨床醫師也可能依據過往藥 品使用經驗或對不同治療之熟悉程度,而有各自的偏好。上述 的適應症干擾,或其他的選樣偏差(selection bias)、數據偏差 (information bias),尚可於數據蒐集或分析階段以各種方法盡量 加 以 控 制 , 然 而 , 無 法 被 測 量 的 干 擾 因 子 (unmeasured confounders) 既無法被控制,也無從估計其對分析結果的影響。

臨床試驗中可透過隨機分派的方式,使各種可能影響結果的因 子於不同組別之間盡量平衡,但觀察性研究則較難解決此類問 題。

由於研究方法學上的限制,觀察性研究對於因果關係之確 立,甚至關係強弱之判定較為困難。因此,觀察性研究之結果 並不適合單獨作為藥品療效的確認性證據,但事先定義且設計 及執行良好的觀察性研究,其產生的真實世界證據或可作為療 效之支持性證據。觀察性研究的相關注意事項將於後續指引中 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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