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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章旨在概述本研究的動機、目的、研究問題、研究假設以及名詞釋義。本 章共分三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第二節提出研究問題與假設;第 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節將說明本研究的動機,包括國民中學學校輔導工作現況、過去文獻與相 關研究的啟發以及研究者本身的經驗探究;最後再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一、研究動機

(一)國民中學學校輔導工作現況

回顧我國國民中學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始自民國 57 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

在課程標準中增加「指導活動」一科,並設置「指導工作推行委員會」推展學生 輔導事務。之後歷經 40 多年的推動及變革,國中學校輔導工作不管是在法制、理 念、實務層面皆已逐漸發展齊備,亦成為校園中重要的一環。

自 103 年起正式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我國的教育提升至另一重要階 段,在此同時,學校輔導活動將扮演核心的角色,協助學生從課程和體驗活動中 探索自我、認識自我、體認教育與職業環境、培養規劃與決策能力,為未來的生 涯發展做好準備,以達適性揚才之目的。為此,教育部分別在各縣市政府和學校 建置輔導組織及人力,首先於民國 100 年在各縣市成立協助國中小輔導工作的「學 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和督導各縣市學校輔導工作的推動。又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修正規定,發布《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 人員辦法》,補助全國各地方政府及班級數達 55 班以上的國民中小學置 579 名領 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擔任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學 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資源轉介服務,以及教師、家長專業諮詢和輔導協助等 服務,希望建立完整的校園三級輔導制度,以整合學校、家庭與輔導資源網絡,

落實高風險、行為偏差、嚴重適應問題學生的輔導工作。

此外,教育部自 101 年度起陸續修訂《教育部補助國中小增置輔導教師實施 要點》以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自 101 年 8 月起,於五年內補助各地方政府充實國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人力,全國預計增加 2,156 名專任輔導教師(國小 868 人及國中 1288 人)(教育部,2012)。隨著專 業輔導人力陸續投入校園中,開啟了學校輔導工作的新風貌,然而各種輔導人力 因為學校規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組織及人員編制,學校三級輔導工作之分工與合 作成為當今學校輔導工作中的重大挑戰。專任輔導教師為學校輔導工作重要的角 色之一,高中職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制度之推展已久,但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制度 之推行尚屬草創之初,仍有許多問題需要磨合,若能對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相關議 題有更多的瞭解,相信能助益未來學校輔導工作的推動。

(二)過去文獻與相關研究的啟發

Corey(2003)認為在從事助人工作時,助人者本身即是重要的助人工具,因 此助人者必須保持身心健康,對自己的生活充滿活力與熱誠才能提升服務品質;

助人者致力於自我照顧,避免專業耗竭亦是符合專業倫理的行為。陳增穎(2005)

整理歸納民國 73~93 年間國內以輔導諮商人員為研究主題之文獻發現,輔導諮商 人員在助人工作上可能會面臨到的議題包括:文化的衝擊與反省統整、工作角色 壓力與衝突適應、倫理的考量、情感轉移與反移情的影響、性別議題、諮商員與 個案的適配性、專業知能與繼續教育的需求等,在在顯示出輔導諮商人員所面臨 的問題具備多元且複雜的特性。因此在充滿挑戰的實務工作下,輔導諮商人員如 何採取適當的自我照顧行為,以維持自我的身心健康,於生理、心理、靈性、人 際、專業等方面獲得平衡便成了一個值得探究的議題。

Larson 等人(1992)認為「諮商自我效能」是指諮商師對於自身是否能提供 給個案有效諮商的能力與信念的判斷。王婉玲(2007)認為將諮商自我效能的概 念運用在輔導工作上,便是「輔導自我效能」,意指輔導人員相信自己具有專業能

力,能改善外在環境的限制,從事有效的輔導工作。探究國內外文獻大略可將影 響諮商自我效能之因素區分為個人、行為與環境三大層面,個人因素包含個人背 景變項、個人心理變項;行為因素包含所接受之專業訓練、實務經驗的累積;環 境因素則包含接受到之回饋、組織支持性等,由此可知影響諮商自我效能的因素 眾多。

督導可提升輔導教師專業知能及輔導績效,亦是促進學校輔導工作專業化中 重要的議題,督導的終極目標在於維護社會大眾的權益,對於受督者自身亦能提 供保障的作用。Dunn(2004)認為,督導可協助輔導教師成為實務專家,亦是提 供專業支持的方法。雖然提供督導給學校輔導教師很重要,但是目前輔導教師接 受督導的機會卻明顯不足。與督導相關之文獻多在心理諮商、社會工作、企業管 理等領域,與學校輔導工作相關者,則較集中於督導模式之建立或是督導成效之 評估。

(三)研究者本身的經驗探究

研究者本身為國中輔導活動課程教師,對於新增專任輔導教師的制度,抱持 樂觀其成的態度,一則對於學校輔導工作受到更多的重視感到高興,二則輔導人 力的增加代表著日後在各校的輔導工作上有更多的資源可以運用,意味著日後有 更多的學生可從輔導工作上受惠。因此,研究者一直期待著專任輔導教師加入後 為學校輔導系統帶來新的風貌。

但是,每個新制度的推動總是要經歷一段過渡期與磨合期,在國中小專任輔 導教師制度上路後,漸漸地,一些與專任輔導教師有關的議題或問題開始浮現出 來,諸如:專任輔導教師的遴選及聘任問題、工作內容的規範與檢核、與輔導系 統內其他人員的合作模式、教育訓練、轉任介聘等來自制度或外在環境的問題。

此外,亦有一些來自專任輔導教師個人內在的困擾與議題,如:角色定位不清導 致角色壓力、專業訓練養成內容與學校實務現場工作間存在落差、面對個案、家 長、教師同仁的壓力調適、繼續教育與督導的需求無法獲得滿足等。以上這些問

題或多或少皆曾於研究者擔任輔導活動課程教師的工作期間出現過,有感於自身 踏入學校輔導工作領域後也是花了一段時間不斷地適應、調適後才逐漸能體認到 自身的價值、在工作上發揮所長,即便已工作一段時間,但亦須持續學習增進自 身專業知能以及維持良好的自我照顧,這或許是每一位學校輔導工作人員所必須 經歷的成長過程,也唯有如此,才能讓自己保有工作的熱忱及良好的效能。因為 專任輔導教師所接觸的輔導個案多為較棘手的個案,需投注更多的心力、聯繫整 合校內外眾多資源,亦可能遭遇到較多的困境,在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甫上路不 久,許多專任輔導教師還處於認識、熟悉學校輔導工作生態的同時,卻可能必須 要面對外界因為亟欲了解專任輔導教師(以下有時簡稱專輔)的工作效益而用放 大鏡來檢視專輔的作為,因此,引發研究者關注專任輔導教師的自我照顧、輔導 自我效能以及督導的需求此一議題的興趣。

二、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整理如下:

1.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其自我照顧的差異情形。

2.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其輔導自我效能的差異情形。

3.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其受督需求的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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