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

排序

第二節第二節第二節

2.資深志工

8.加入祥和

服裝

8.社區間互相觀摩

7.固定的訪視時間

承上表

二、第二場焦點團體結果

據點是吃力的,往

6.據點的硬體設備

2.進行關懷訪視的

(1) 互動意願低

4.配合公部門(特 別是區公所)辦 理活動,以建立 與公部門的合作 關係,同時能覺 察內政部的政策 調整

5.與里長釐清經營 者的立場,尋求 在地領導者支持

個人能夠過來的…算是一個中心點,就是我們那邊的大菜市場就是了」(2-E)

「就是說區公所在辦什麼活動我們都無條件的配合區公所在辦什麼活動我們都無條件的配合區公所在辦什麼活動我們都無條件的配合區公所在辦什麼活動我們都無條件的配合,所以相對的他們也是有什麼活動 的時候就會…我們是在 21 里之外的,他也會算我們一份。因為我們找去參加的人絕 對不屬於他們里長的人,所以他們就會蠻肯定我們的啦!」(2-E)

「那公部門有沒有辦法幫我們取得公部門有沒有辦法幫我們取得公部門有沒有辦法幫我們取得公部門有沒有辦法幫我們取得,因為是公部門對公部門,區公所也是公部門底下 在管理的,其實公部門公文往來通知一下,也可以讓在地的區公所知道在他們當地的 範圍有多少的據點有多少的東西在這樣運作。」(2-B)

「他們內政部能夠核銷的科目喔內政部能夠核銷的科目喔內政部能夠核銷的科目喔內政部能夠核銷的科目喔………改掉也不通知我們…改掉也不通知我們改掉也不通知我們,阿我們去提出預算,結果他不改掉也不通知我們 補助,變成我們補助沒辦法核銷啊!這一點我真的很沒辦法認同。因為去年有補助的 部分今年沒有啦!結果沒有通知我們,阿我們還是照常寫預算,阿結果沒辦法核銷。」

(2-C)

「我們…等於是你要有一個觀念你要有一個觀念你要有一個觀念你要有一個觀念,,,,你不是要去跟里長爭什麼業績你不是要去跟里長爭什麼業績你不是要去跟里長爭什麼業績你不是要去跟里長爭什麼業績,你就是要讓我不是 要跟你們爭什麼,我是要替你們服務的我是要替你們服務的我是要替你們服務的我是要替你們服務的,所以他們就會相對的說,或許他們已經知道 說我不是要在他們身上取到什麼東西啦!所以他們也是蠻配合的所以他們也是蠻配合的所以他們也是蠻配合的所以他們也是蠻配合的,,,,有點認同我們有點認同我們有點認同我們有點認同我們 啦

啦 啦

啦!!!!……我們是我去支援他,那他有需要的時候會打電話過來找我。他們最了解他們 里內的人,你有很多事情你多去跟他聊天,那就會感覺跟他比較密切就對了,阿結束 的時候你也能夠讓他知道你能夠幫他什麼忙,他就會來找你這樣。」(2-E)

三、第三場次焦點團體結果

表 4-2-4 第三場次焦點團體結果整理表

4.進行社區需求調

2. 強化區公所職

選問題的話

第三第三第三

第三節節節 節 據點 據點據點現況據點現況現況 現況

據點現況包括:據點基本資料、據點活動辦理、據點志工管理、資源運用等 項目,分別說明如下:

一 一 一

一、、、、據點基本資料據點基本資料據點基本資料據點基本資料(表 4-3-1):

1. 據點行政區位置:以三民區設置據點數為最多,有 13 個(20.6%),其次為左 營區 12 個(19%)、楠梓區 9 個(14.3%),鹽埕區最少,有 1 個(1.6%)。

2. 據點開辦年份:以民國 96 年為最多,有 24 個(38.1%),其次為民國 94 年有 21 個(31.7%),民國 95 年有 19 個(30.2%)。

3. 據點至今開辦多久:以滿一年未滿兩年為最多,有 25 個(39.7%),其次為滿 兩年未滿三年者 21 個(33.3%),以未滿一年者最少,有 3 個(4.8%)。

4. 據點承辦單位的性質:以社區發展協會承辦為最多,有 23 個(36.5%),其次 是社福團體 20 個(31.7%),以宗教慈善團體為最少,有 9 個(14.3%)。

5. 據點聘用工作人員:以有聘用者為最多,有 36 個(57.1%);在有聘用的工作 人員方面,以聘用專任人員為最多有 24 個據點(66.7%),其次為專兼任人員 皆有 7 個(19.4%),兼任人員 5 個(13.9%),其中兼任人員多為里辦公處工 作人員或鄰長兼任。

6. 據點的空間來源:以里辦公處或活動中心租借提供為最多,有 28 個(44.4%), 其次為廟宇教會租借提供,有 13 個(20.6%),其他包括敬老亭、國宅管理站 或自宅提供等為最少,有 3 個(4.8%)。

7. 據點服務涵蓋里數:以 1 個里為最多,有 29 個(46%),其次為 5(含)個里 以上,有 15 個(23.8%)。

8. 據點一週開放的天數:以開放 5 天為最多,有 29 個(46%),其次為 6 天,有 20 個(31.7%)。

9. 據點開放日的類型:以開放週一至週五為最多,有 26 個(41.3%),其次是開 放週一至週日的部分天數,有 22 個(34.9%)。

10.據點開放時段的類型:以開放「上午與下午時段」為最多,有 41 個(65.1%),

其次是「上午、下午與晚上時段」有 13 個(20.6%),其他包括開放「上午、

晚上時段」或「三天上午、下午時段,兩天整天開放」等,有 4 個(6.3%)。

11.經常到據點活動的長者人數:以「20 人及以下」為最多,有 36 個(57.1%),

其次為「21~40 人」,有 13 個(20.6%)。

12.據點服務使用者付費:以「沒有收費」為最多,有 52 個(82.5%),其次是「需

自費項目才單次收費」,有 11 個(17.5%)。

13.據點的服務內容(可複選):以「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及「健康促進」等 三項服務為最多,有 37 個(58.7%),其次是「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 康促進」及「餐飲服務」等四項服務,有 25 個(39.7%)。

綜合上述,據點行政區位置分佈,以三民區為最多,其次為左營區、楠梓區,

據點開辦年份多集中於民國 96 年開辦,開辦時間以滿一年未滿兩年為最多,承 辦據點單位之性質多為社區發展協會,據點多有聘用工作人員,其空間來源多從 里辦公處或活動中心租借。

據點服務的里數以一個里為最多,據點一週開放的天數,以開放五天為最 多,開放類型以週一至週五為最多,開放的時段多為「上午與下午時段」,經常 到據點活動的長者人數,以 20 人及以下為最多,多數據點都沒有收費,據點所 提供的服務內容,大多為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及「健康促進」等項目。

表 4-3-1 據點基本資料 N=63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據點行政區位置 據點的空間來源

三民區 13 20.6 里辦公處/活動中心租借提供 28 44.4 左營區 12 19.0 廟寺教會租借提供 13 20.6 楠梓區 9 14.3 承辦機構提供 10 15.9 鼓山區 6 9.5 一般房屋租借 9 14.3 前鎮區 5 7.9 其他 3 4.8 小港區 5 7.9

苓雅區 4 6.3 據點服務涵蓋里數

新興區 3 4.8 1 個里 29 46.0 前金區 3 4.8 2 個里 11 17.5 旗津區 2 3.2 3 個里 5 7.9 鹽埕區 1 1.6 4 個里 3 4.8

據點開辦年份 5(含)個里以上 15 23.8

民國 94 年 20 31.7 據點一週開放的天數

民國 95 年 19 30.2 3 天 1 1.6 民國 96 年 24 38.1 4 天 3 4.8

據點至今開辦多久 5 天 29 46.0

未滿一年 3 4.8 6 天 20 31.7 滿一年至未滿兩年 25 39.7 7 天 10 15.9 滿兩年至未滿三年 21 33.3 據點開放日的類型

滿三年及以上 14 22.2 週一至週五全開放 26 41.3 據點承辦單位的性質 週一至週日全開放 10 15.9 社區發展協會 23 36.5 週一至週五選擇部分天開放 5 7.9 社福團體 20 31.7 週一至週日選擇部分天開放 22 34.9 里辦公處 11 17.5 據點開放時段的類型

宗教慈善團體 9 14.3 上午與下午時段 41 65.1 據點有無聘用工作人員 上午、下午與晚上時段 13 20.6 有 36 57.1 其他 4 6.3 沒有 27 42.9 只有上午時段 3 4.8 聘用工作人員是專任或兼任(N=36) 只有下午時段 2 3.2

專任人員 24 66.7 專兼任人員皆有 7 19.4 兼任人員 5 13.9

續下表

承上表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項目 個數 百分比

經常到據點活動的長者人數 據點服務使用者付費

20 人及以下 36 57.1 沒有收費 52 82.5 21~40 人 13 20.6 需自費項目採單次收費 11 17.5 41~60 人 7 11.1 據點服務內容

60 人及以上 7 11.1 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 37 58.7 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

餐飲服務 25 39.7

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 1 1.6

二二

二二、、、、 據點據點據點據點活動辦理活動辦理活動辦理 活動辦理

以下將分別針對據點在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健康促進活動及餐飲服務 等項目之服務現況進行說明:

((

((一一一一))))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

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服務現況如下(表 4-3-2):

1. 關懷訪視每月平均人數:以「30 人及以下」的據點為最多,有 31 個(49.2%), 其次為「31~60 人」有 17 個(27%)。

2. 關懷訪視每月平均人次:以「30 人次及以下」、「30~60 人次」的據點為最多,

各有 20 個(31.7%),其次是「60~90 人次」、「120 人次及以上」各有 8 個

(12.7%)。

3. 電話問安每月平均人數:以「30 人及以下」的據點為最多,有 18 個(28.6%), 其次「31~60 人」有 15 個(23.8%),「61~90 人」、「121 人及以上」各有 13 個(20.6%)。

4. 電話問安每月平均人次:「120 人次及以上」的據點為最多,有 25 個(39.7%), 其次為「30~60 人次」有 14 個(22.2%)。

5. 據點提供轉介服務:以有提供轉介服務的據點為最多,有 39 個(61.9%)。

6. 轉介服務人數:以轉介 3 人及以上為最多有 21 個(53.9%),其次是轉介 1 人有 11 個(28.2%)。

7. 受轉介的單位(可複選):以民間社福機構為最多有 15 個(23.8%),其次為

「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有 14 個(22.2%),再其次為「醫院診所」、「里 辦公處」各有 10 個(15.9%)。

8. 協助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的志工人數:以「10 人及以下」的據點為最多,有

33 個(52.4%),其次是「11~20 人」有 20 個(31.7%),有 2 個(3.2%)據點 為「31 人及以上」。

9. 電話問安及關懷訪視是否有固定值班表:有 51 個(81%)據點有固定的值班表 為最多。

10.關懷訪視服務的對象:以沒有限定服務對象的據點為最多,有 33 個(52.4%),

其次為有限定服務對象有 30 個(47.6%)。詳細說明如下:

(1)沒有限定服務對象的據點,訪視名單來源(可複選):以「據點自行發掘」為 為最多,有 24 個(72.7%),其次為「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有 22 個(66.7%), 再其次為「里辦公處」有 16 個(48.5%)及「區公所」有 15 個(45.5%)。

(2)有限定服務對象的據點,其服務對象背景(可複選):以「未與子女同住者」

為最多,有 26 個(86.7%),其次是「中低收者」有 16 個(53.3%),「慢性疾 病者」有 15 個(50%)。

(3)有限定服務對象的據點,訪視名單來源(可複選):以「據點自行發掘」及「里 辦公處提供」為最多,各有 14 個(46.7%),其次是「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 心」,有 12 個(40%),「區公所」有 11 個(36.7%)。

綜合上述,據點之關懷訪視每月平均人數以「30 人及以下」為最多,每月

綜合上述,據點之關懷訪視每月平均人數以「30 人及以下」為最多,每月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