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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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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我國政府在民國 77 年時修正證交法,將證券商的設立從特許制改為許可制,

許多證券商紛紛設立。民國 77 年時全國共有 112 家證券商,到民國 80 年時已增 加至 353 家,達到歷史最高峰 (見表 1-1),之後經濟環境改變,許多證券商的獲利 能力受到影響,因此紛紛透過整併的方式使其業務多樣化,提高營運規模。因此 民國 80 年到民國 90 年期間,雖然證券商總公司家數從 353 家逐年減少至 183 家,

但是分公司家數卻從 74 家逐年增加至 1094 家。

民國 90 年之後,金融控股公司法開始生效,讓國內大型金融集團進行資源整 合,且准許金控公司跨業行銷,此法令的鬆綁為證券業帶來不少商機,但也讓小 型證券公司難以生存,導致從民國 90 年至今,證券公司家數呈現減少的趨勢。近 10 年來除金控法的設立,也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開放證券商兼營投信、

投顧等事業,也開放私募基金業務。民國 92 年 6 月 25 日寶來投信公司募集發行 之寶來台灣卓越 50 基金成立,成為國內第一檔指數股票型基金,同年 6 月 30 日 在交易所上市,成為首檔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後寶 來投信也陸續發行保本型基金及指數型基金。在兩岸方面,台灣和大陸也在簽署 了金融合作備忘錄,因此近 10 年來證券商的業務大幅的開放下,研究證券業的市 場結構與競爭度有其必要性,因為市場競爭程度高低易影響證券商的經營績效。

目前整個金融業及不動產業一年名目產值占 GDP 約 16%左右 (如圖 1-1 所示),其 中證券業產值占 GDP 約 0.66%。

在股市交易作業方面,台灣證券交易所在民國 77 年底,將所有股市交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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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工櫃台撮和交易作業改為電腦輔助撮和交易作業,更在民國 82 年時全面改為 電腦自動交易系統,此舉提高股票市場的交易效率以及其交易的公平性。證券業 在這二十幾年間雖然經過幾次空頭,但證券市場仍是上市櫃公司最佳籌措資金的 管道之一,許多企業因此上市上櫃,希望從證券市場中募取更多資金,上市公司 數從民國 77 年的 163 家持續增加,至民國 102 年已經有 838 家 (見表 1-1),這些 企業將募集到的資金有效的運用,創造出更高的附加價值回饋社會,不僅使企業 本身、投資人、消費者均得到許多滿足,也讓台灣的經濟發展、社會福利以及國 際地位更加提升。

根據證交所以及主計處統計資料,2013 年 12 月時,計算出台灣證券市場中上 市公司總市值約為 GDP 的 1.68 倍,顯示出證券市場在台灣的樞紐地位。證券商 為證券市場中募資者與投資者的中介者,協助證券交易順利進行,因此其產業重 要性不容忽視,本研究將對證券業的市場競爭度以及與創新 (innovation) 之關係,

做有系統且深入的分析。

表 1-1 歷年證券商及上市公司家數

年度 證券商總公司家數 證券商分公司家數 上市公司家數

76 38 29 140

77 112 29 163

78 259 28 181

79 381 30 199

80 353 74 221

81 294 133 256

82 272 189 285

83 262 285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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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247 320 347

85 229 420 382

86 221 663 404

87 215 911 437

88 212 987 462

89 190 1092 531

90 183 1094 584

91 163 1020 638

92 154 1048 669

93 148 1084 697

94 143 1065 691

95 137 1050 688

96 133 1024 698

97 132 1011 718

98 131 998 741

99 130 998 758

100 121 1028 790

101 120 1031 809

102 121 993 838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台灣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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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民國 101 年各產業產出佔 GDP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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