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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與閱表人。與此類似,美國 Adelphia Communications 與 Tyco International 案的舞 弊手法亦為關係人濫用職權,挪用公司資金圖利個人,同時亦故意隱匿關係人借 貸的交易資訊,從事不當的利益輸送與資產挪用。

一連串涉及關係人交易的弊案已引起財報使用者的注意,而公司從事關係人 交易的潛在風險亦是股東所擔憂的,他們擔心關係人交易的操作可能被利用為一 種掏空公司資產、侵蝕小股東利益的手段。所以美國的關係人交易揭露最常被公 司管理階層置於委託書(Proxy Statement)中1,目的係降低股東對存有惡質關係人 交易的疑慮,以爭取股東對公司經營者的信任,而願意將其投票權委託給管理當 局。

Gordon, Henry, Louwers, and Reed (2007)認為近期許多與關係人交易有關之 舞弊案件的發生,係因為現有審計準則的規範不足所致。因此美國公開發行公司 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以下簡稱 PCAOB)

已發布新的關係人交易查核準則2,以新準則取代目前規範審計人員查核關係人

1 其次是合併在年度財務報告(10-K)的附註中揭露(Gordon, Henry, and Palia 2004)。

2 PCAOB 在 2014 年 6 月 10 日發布了新審計準則第 18 號-關係人(Auditing Standard No. 18, Related Parties),將於 2014 年 12 月 15 日生效,相關討論請參頁 10。

交易的 AU Section 334 - Related Parties 準則內容,更加嚴格地執行關係人交易之 辨認、檢查及揭露。然而 Louwers, Henry, Reed, and Gordon (2008)的研究發現,

在舞弊案件中的審計失敗多數導因於查核人員缺乏專業懷疑及未盡應有注意,而 非歸因於現有審計準則的規範不足,因此重點在於加強專業懷疑及應有注意,提 升查核人員的專業程度及查核品質。

Wilks, Jeffrey, and Zimbelman (2004)曾對在查核團隊中任職經理者進行調 查,要求受試者就 SAS No. 99 (AICPA 2002a)中所列出的六項風險因子,按其所

非常規關係人交易之行為,減少關係人交易的數量(Bennouri, Nekhili, and Touron 2012);另一種方式則是透過委任具備較高專業屬性之會計師,以提昇關係人交 計品質會優於小型會計師事務所(Simunic 1980, DeAngelo 1981),由於大型會計師 事務所具有較高的專業屬性與品牌聲譽,對單一客戶的經濟依存度相對較低,因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性的會計師事務所,能否抑制或降低關係人交易對審計品質產生的不良影響,有 利提升投資人對公司的信任。

(Henry, Gordon, Reed, and Louwers 2012)。Beasley, Carcello, and Hermanson (2001) 研究發現關係人交易是影響審計失敗的前十大原因。Louwers et al. (2008)亦指出 大部分的審計失敗發生於查核關係人交易。

Louwers et al. (2008)的研究發現,未能辨認出關係人交易並非現有審計準則 的規範(審計程序)不足所致,而是因為查核人員缺乏專業懷疑及未盡應有的專 業注意。另外,根據 PCAOB 的觀察,在現存的規範下,關係人交易查核工作的 實行程度是不一致的,多數與關係人交易相關的審計失敗案例都是因小型會計師 事務所未執行足夠的查核程序所致。因此查核人員的專業屬性應被視為是一種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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