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營建業與醫療服務業一樣,都是屬於人力、資本、技術密集的產業 [1][2],也是具有多種專業證照的行業,在高度專業的情況之下,工作過程 與醫療服務業一樣,需要多種專業人員相互協商及合作,因此,在意外發生 時,由於牽涉相當廣泛,不易釐清責任歸屬。當職業災害或工安事件的發生,

往往引起的不只是工人受傷的問題而已,也會牽動到一個家庭未來生計、營 建業的商譽及形象,甚至是社會資源的支出等問題。因此,身為一個管理良 好的營建公司,會相當重視職業災害或工安事件的問題,因為每個人都會相 信-「『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

以英國為例,95年每百萬勞工僅有8人死亡,而我國同年每百萬勞工則 有38人死亡,顯示我國在職場減災工作的推動上仍有努力空間。而95年勞工 保險職災給付金額即高達新台幣59.7億,嚴重衝擊民眾對政府保護勞工的信 賴及整體經濟成長[3]。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員與經濟損失既然那麼驚人,

為了減少意外事件,了解意外事件的起因乃勢所當然。西方工業革命安全師 Heinrich[36]所提出的骨牌理論中(如圖一),他認為事故的發生,是一連 串的骨牌被推倒所產生的,其中意外事件的發生有五個因素,分別為(1)環 境 或 先 天 因 素 (Environment or Ancestry) 、 (2) 人 為 之 過 失 (Fault of Persons)、(3)人為與機械上之危險環境(Personal Mechanical Hazard)、

(4)意外傷害(Accident)、(5)個人傷害(Personal Injury)。這五個因素密 切相關,其作用就像骨牌的傾倒一樣,只要前者傾倒,後者隨之而倒。換言 之,如果消除其中一個前項因素,則不會產生後項因素的結果。

而營造業的災害件數,從民國78年開始就高出製造業甚多,其發生件數 均佔每年職業災害件數的50%以上[4]。而從林楨中等人[5]研究中發現,從 意外事件發生的過程來看,工作者的安全態度乃是情境變項與個人變項影響 不安全行為或意外行為的重要中介變項。換句話說,由於營造業作業期程 短,高處作業多、多層承攬與勞工高流動性等特性,相較於其他行業,無論 在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安全衛生習性、作業安全防護等各方面皆較其他行業 來的複雜而難以控制。

再者,根據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於2008年1月6日發表的96年勞保 投保勞工死因[6],以全國勞工的死亡原因為例,第二名即為事故傷害死亡 率,其死亡率為十萬分之27.26(各較94年、95年死亡率高出十萬分之2.64、

4.34)(如表1-1),僅次於惡性腫瘤,且與第三名的心臟疾病相較之下,其 死亡率相差兩倍之多(十萬分之12.85)。

若以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公布之世界人口為基準,經年齡層人口校正 後,統計95年及96年我國15-59歲間勞工及非勞工人口10大死因標準化死亡 率(如 表1-2),顯示事故傷害僅次於惡性腫瘤的死亡率,且占總死因死亡率 的比重較高。

再以行業別來看勞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分佈,總死亡率以建築工程業、

漁業、建物裝修及裝潢業高居前三大行業(如表1-3)。

而96年各年齡組距的首位死因,20-34歲為事故傷害,35歲以上則皆以

Environment or Ancestry Fault of Persons Personal Mechanical Hazard Accident Personal Injury

圖 1- 1 骨牌理論(Domino Theory)

癌症居首;以60-64歲死亡率最高為293.3(如表1-4)。

順位 中行業別 死亡人數 十萬人口死亡率

傷害如無法避免或有效控制,也將會衝擊到工人的就業意願,嚴重的話也會 影響到施工進度,甚至是產業整體營運。營造業屬於民生產業,是生活中不 可或缺的一環,因此預防營造業職業災害,是當前刻不容緩。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