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1550·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南郊
南郊坛制。梁及后唐郊坛皆在洛阳。宋初始作坛于东都南 薰门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设燎坛于内坛之外丙地,高一 丈二尺。设皇帝更衣大次于东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仁宗天 圣六年,始筑外壝,周以短垣,置灵星门。亲郊则立表于青城,
表三壝。神宗熙宁七年,诏中书、门下参定青城殿宇门名。先 是,每郊撰进,至是始定名,前门曰泰禋,东偏门曰迎禧,正 东门曰祥曦,正西门曰景曜,后三门曰拱极,内东侧门曰夤明,
西侧门曰肃成,殿曰端诚,殿前东、西门曰左右嘉德,便殿曰 熙成,后园门曰宝华,著为定式。元丰元年二月,诏内壝之外,
众星位周环,每二步植一杙,缭以青绳,以为限域。既而详定 奉祀礼文所言 :“《周官 》外祀皆有兆域,后世因之,稍增其 制。国朝郊坛率循唐旧,虽仪注具载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
而有司乃以青绳代内壝,诚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严内外之 限也。伏请除去青绳,为三壝之制 。”从之。
徽宗政和三年,诏有司讨论坛壝之制。十月,礼制局言:
“坛旧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 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级;三壝,二十五步。
古所谓地上圜丘、泽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王者建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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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然之丘,则于郊泽吉土以兆坛位。为坛之制,当用阳数,
今定为坛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数,广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 数,广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数,广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 七尺,三成总二百七十有六,《乾 》之策也。为三壝,壝三十 六步,亦《乾》之策也。成与壝地之数也 。”诏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扬州,庶事草创,筑坛于州南门内江都 县之东南,诏东京所属官吏奉祭器、大乐、仪仗、法物赴行在 所。绍兴十三年,太常寺言 :“国朝圆坛在国之东南,坛侧建 青城斋宫,以备郊宿。今宜于临安府行宫东南修建 。”于是,
遂诏临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圆坛,第一成纵广七丈,第二成纵广 一十二丈,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一十 二陛,每陛七十二级,每成一十二缀。三壝,第一壝去坛二十 五步,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坛方一丈,高一丈 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三出陛,在坛南二十步丙地。其 青城及望祭殿与行事陪祠官宿斋幕次,并令绞缚,更不修盖。
先是,张杓为京尹,议筑斋宫,可一劳永逸,宇文价曰 :“陛 下方经略河南,今筑青城,是无中原也 。”遂罢役。
神位。元丰元年十一月,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 :“按东 汉坛位,天神从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设重营,以为等限。
日月在中营内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于五星中宫宿之属,
则其位皆中营,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属,则其位皆外营。然则为 重营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隋制,设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 内壝,而御位特设于坛下之东南。若夫公卿分献、文武从祀,
与夫乐架馔幔,则皆在中壝之内,而大次之设乃在外壝。然则 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景德三年,卤簿使王钦若言 :“汉以五帝为天神之佐,今 在第一龛;天皇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接席;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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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市之尊,今与二十八宿、积薪、腾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
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极、帝坐本非天帝,盖是天帝所 居,则北极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 左右执法,子星之次少孙星,望令司天监参验 。”乃诏礼仪使、
太常礼院、司天监检定之。
礼仪使赵安仁言 :“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
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 。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
故称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自是星中之尊 。《易》
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 成形。'盖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 ,是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 星辰之列。又《郊祀录》:‘坛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
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余内官诸位及五星、十二 辰、河汉,都四十九坐齐列,俱在十二陛之间 。'唐建中间,
司天冬官正郭献之奏 :‘天皇、北极、天一、太一,准《天宝 敕》并合升第一等 。'贞元二年亲郊,以太常议,诏复从《开 元礼》,仍为定制。《郊祀录 》又云:‘坛第三等有中宫、天市 垣、帝坐等十七坐,并在前。'《开元礼义罗》云:‘帝有五坐,
一在紫微宫,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宫,一在心,一在天市垣。'
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监史序状 :‘天皇大帝一 星在紫微勾陈中,其神曰耀魄宝,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
北极五星在紫微垣内,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为太子,第 二主日为帝王,第三为庶子,第四为嫡子,第五为天子之枢,
盖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执法、上 将、次将之名,不可备陈,故总名太微垣。《星经》旧载孙星,
而《坛图》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窃惟《坛图 》 旧制,悉有明据,天神定位,难以跻升,望依《星经 》,悉以 旧礼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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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若复言 :“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
又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郑玄注《周礼 》谓:‘礼天者,
冬至祭天皇于北极也 。'后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
按晋《天文志》:‘帝坐光而润,则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
则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见其可。又安仁议,以子、孙二 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庆,以广维城之基,苟因前代阙 文,便为得礼,实恐圣朝茂典,尤未适中 。”诏天皇、北极特 升第一龛,又设孙星于子星位次,帝坐如故。
钦若又言 :“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 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晋志 》,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王坐,实 与帝坐不类 。”诏特升第二龛。
旧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题署,命钦若改造之。至是,钦若 奉板便殿,坛上四位,涂以朱漆金字,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
第二等黄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贮漆匣,覆以黄缣帊。帝降 阶观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坛图 》,五帝、五岳、中镇、
河汉合在第三等。
四年,判太常礼院孙奭言 :“准礼,冬至祀圜丘,有司摄 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
天皇大帝以下并不设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 享及之,今乃祀于冬至,恐未协宜。”翰林学士晁迥等言:“按
《开宝通礼 》:圜丘,有司摄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 月、五星、中官、外官、众星总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
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总十七位;方丘,祭皇地 祇、配帝、神州、岳镇、海渎七十一位。今司天监所设圜丘、
雩祀、明堂、方丘并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岳、渎从祀,圜丘无 星辰,而反以人帝从祀。望如奭请,以《通礼》及神位为定,
其有增益者如后敕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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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五礼新仪 》:皇帝祀昊天上帝,太 史设神位版,昊天上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 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
北极九位于第一龛;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内坐、五星、十 二辰、河汉等内官神位五十有四于第二龛;二十八宿等中官神 位百五十有九于第三龛;外官神位一百有六于内壝之内;众星 三百有六十于内壝之外。第一龛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内向 配位。
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于南郊。自五代以来,丧乱相继,
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诏有司讲求遗逸,遵行典故,以 副寅恭之意。是岁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初,有司 议配享,请以僖祖升配,张昭献议曰 :“隋、唐以前,虽追立 四庙或六七庙,而无遍加帝号之文。梁、陈南郊,祀天皇,配 以皇考;北齐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于圜丘,
以皇考配;唐贞观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 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积累勋伐,肇基王业,伏请奉以配享。” 从之。
九年正月,诏以四月幸西京,有事于南郊。自国初以来,
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迭配。太 祖亲郊者四,并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 更配。是岁亲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亲郊,从 礼仪使扈蒙之议,复以宣祖配。四年正月,礼仪使苏易简言:
“亲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则符圣人大孝之道,成严父配天之 仪。太祖皇帝光启丕图,恭临大宝,以圣授圣,传于无穷。按 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将来亲祀郊丘,奉宣 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谷、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
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 。”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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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有司言 :“冬至圜丘、孟夏雩祀、
夏至方丘,请奉太宗配;上辛祈谷、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 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亲郊,奉太祖、
太宗并配 。”诏可。乾兴元年,真宗崩,诏礼官定迁郊祀配帝,
乃请 :“祈谷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 地祇,以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亲祀 郊丘,以太祖、太宗配 。”奏可。
景祐二年郊,诏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庙万世不迁。南郊 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亲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 祖,祈谷、雩祀、神州配以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 配如旧。庆历元年,判太常寺吕公绰言 :“历代郊祀,配位无 侧向,真宗示辅臣《封禅图 》曰:‘尝见郊祀昊天上帝,不以 正坐,盖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当子位,太祖、太宗 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后,有司不谕先帝以告成报功、
酌宜从变之意,每郊仪范,既引祥符侧置之文,又载西向北上 之礼,临时择一,未尝考定 。”乃诏南郊祖宗之配,并以东方 西向为定。皇祐五年郊,诏自今圜丘,三圣并侑。嘉祐六年,
酌宜从变之意,每郊仪范,既引祥符侧置之文,又载西向北上 之礼,临时择一,未尝考定 。”乃诏南郊祖宗之配,并以东方 西向为定。皇祐五年郊,诏自今圜丘,三圣并侑。嘉祐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