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階段移民政策內涵
考量我國少子化、工作年齡人口減少、高齡化及移民現象變遷速度加快,為及 早籌謀因應對策,行政院於 103 年修正核定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包括「精進移 民政策,保障移入人口基本權益,營造友善外來人口環境,開創多元開放新社會」
之基本理念,以及「因應人口結構變遷,配合國內經濟、教育、科技及文化等之發 展,積極規劃延攬多元專業人才」、「協助移入人口社會參與,倡導多元文化,開 發新優質人力資源」及「營造友善移入人口及其家庭環境,平等對待並保障其權益」
等政策內涵。並請相關單位研訂各項具體措施據以推動,並滾動檢討。
(二)成立移民政策小組
移民政策涉及國家安全、經濟發展、人力資源、社會融合與文化認同等多元面 向,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5 年 12 月 19 日在「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下增 設「移民政策小組」,為跨部會政策協商平臺;初期依運作性質分設「移民目標 研擬」及「移民政策擬定及推動」2 個工作小組,前者由國發會副主任委員擔任 小組召集人,國發會負責幕僚作業,掌握移入人口發展動態,訂定上位移民目標;
後者由內政部次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內政部負責幕僚作業,統籌協調相關部會資 源,研訂推動移民政策。
移民政策暨
移民人權
(三)營造友善移民環境
1、為 延 攬 外 籍 人 才 來 臺 工 作,內 政 部 105 年 1 月 8 日 以 臺 內 移 字 第 10509604092 號令修正發布外國人申 請永久居留案件審查基準,增列曾獲總 統依勳章條例授予勳章者及對我國國 防或外交領域具有卓越貢獻者,亦屬對 我國有特殊貢獻情形,得經審查會審 查許可後,核發外僑永久居留證 ( 梅花 卡 )。
2、基於積極培育國內人才之立場及教育 政策之開放 ˙ 於 105 年 1 月 14 日修正
發布「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以長期探親事由在臺且正就 讀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般大學或科技校院之大陸地區人民,年滿 20 歲且於 該學制尚未完成前,得申請延期以完成學業。
圖 4-1 行政院移民政策小組組織架構
圖 4-2 外僑永久居留證 ( 梅花卡 ) 樣張
移民政策暨移民人權
3、為保障無國籍人民之居留權利,俾賦予合法居留身分,享有工作及健保等相 關權利,105 年 11 月 16 日修正公布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4 項條文,明 定 105 年 6 月 29 日以前入國之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符合相關條件 者,可取得我國合法居留權。
4、為外來人口受強制(驅逐)出國(境)前之程序保障,本署於 105 年度先後 修正發布「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 國處理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對於 合法居停留在我國領土內之外來人口,倘有違法違規行為,須給予當事人 意見陳述機會及經過正當法律程序,始得強制 ( 驅逐 ) 出國 ( 境 )。此外,
特別針對已取得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身分之外來人口,於強制(驅逐)
出國(境)之前,應經公正人士所組成之審查會覆審,並依審查會會議決 議辦理。
(四)辦理移民節多元文化活動
為向新住民表達在地社會的尊 重與感激,內政部於 100 年宣布 每年的國際移民日 12 月 18 日為 我國「移民節」。105 年移民節本 署於 12 月 17 日舉辦「璀璨新文化 藝動新風華」多元文化活動,包 括駐華使節及民間社團代表等出 席與上千位新住民、移工共同歡 度本盛會。蔡總統致詞時表示,新 政府上任以來,積極推動的「新南
向政策」,新住民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經貿要交流、文化跟人才也要交流,活 動就是成功文化交流的展現。全球化快速移動是常態,民主社會充滿活力,臺灣會 繼續把門打開,包容多元文化,移民與移工都是臺灣的一份子。
總統蔡英文、內政部部長葉俊榮、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立法 委員林麗蟬等人參加本署舉辦移民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