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實驗儀器與流程簡介
第一節 積分球量測系統
一、功能說明:
主要實驗設備包括:LMT 直徑 1 m 、2 m 全光束積分球、Chroma 可 程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 YOKOGAWA 電 性 量 測 設 備 、 追 溯 PTB
(Physikalisch-technische Bundesanstalt)實驗室標準燈 3 個,可依據 CIE 69-1987、CIE 84-1989 及 DIN 5032 規範進行光源之全光通量
(Total Luminous Flux)及發光效率量測,量測時分別依序將標準光 源與待測光源置於積分球中央,藉由球體內部所塗佈的反射材質,
將光源發射之光束均勻散射後,利用球體表面之光度計量測之比例
-1
α:溫度係數(temperature coefficient),0.01%/℃(校正報告)
△ T=T-T0:溫差(temperature difference)℃
T0:校正報告之環境溫度
學元件(f1<1.0%),感光面直徑 30 mm,其感光面上並附有散射物 質。光度計感測頭可控制溫度於 35℃±0.1oC 以防止因量測件功率消47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 積分球球體
耗產生之溫升效應造成量測誤差,應於二年內送回原廠以標準光源
A 校正進行精密之校正。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2 光度計感測頭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3 光度計感測頭所貼之濾片
另為符合 CIE 標準光度觀測者之規定,目前常見光度計感測頭 儀器以貼各種顏色濾片如圖 3-3 方式達到需求。
另光度計感測頭對 UV-response、IR-response 應小於 0.1%、
Fatigue 測試應小於 0.1%(在 2000 Lm 條件下)。 (三)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含四位數之 ”衰減器電位計 ”,可調降顯示數值、歸零設定
“U-zero”及暗電流補償控制” I-zero”,可直接量取光電電流、提供解 析度 0.1℃之球內溫度顯示。(如圖 3-4)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4 U1000 電子顯示單元 (四)遮敝裝置: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5 遮敝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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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敝裝置如圖 3-5,必須防止量測物光線直接照射光度計感測 頭。自光度計感測頭觀查,必需看不到光源之表面,必要時可調整 遮敝裝置與光度計感測頭之距離護或使用較大之遮敝裝置。
(五)標準燈:
在設定工作條件下,流明值為已知值,且品質合於要求者,通 常選擇白熾燈泡作為標準燈。
(六)輔助燈泡:
量測時應全程將輔助燈泡(如圖 3-6)點亮,以減少穩定所須之時 間,藉以修正標準燈與待測燈形狀因子。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6 輔助燈泡
五、量測原理:係利用待測件光通量與積分球內壁間間接照度之正 比關係。
Φ=Eind×A×(1-ρ)/ρ (3-2)
Φ
:光通量Eind:積分球內壁間接照度值 A:球表面積
ρ
:積分球內壁反射率 輔助燈泡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7 積分球剖面示意圖 六、試驗步驟:
(一)線路安裝,開啟量測設備電源,暖機至少 5 分鐘。
(二)歸零設定:
在將儀器暖機約 5 分鐘之後,於球體關閉及滅燈下,先將儀器 設定至最低靈敏度之範圍(1 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5、2 m 全光 束積分球設定在 106),調整歸零設定"U-Zero"(補償電壓調整)使其 讀值為零;再將儀器設定至最高靈敏度之範圍(1 m 全光束積分球 設定在 100、2 m 全光束積分球設定在 101)並調整電位計"I-Zero"(暗 電流補償),藉此補償雜光所造成之影響。(如圖 3-8~3-9)
S:遮蔽裝置 H:輔助燈泡 L:連接待測件之
燈泡固定架 M:光度計感測頭
51 U-Zero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8 積分球量測系統線路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9 歸零設定 (三)選標準燈源:
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若是軸向燈源,應將長軸方向平行對準光 度計感測頭),點燈 20 分鐘以上,並同時打開積分球上之輔助燈泡,
將輔助燈泡整個往外拉到底,點燈 20 分鐘以上。(如圖 3-10)
(四)經點燈穩定穩定後,調整 U1000 四位衰減器電位計如圖 3-11,
設定對應間接照度 EN 值等於標準燈流明值。
電源開關 電性量測設備
可程式電源供應器開關
I-Zero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0 點亮標準燈 20 分鐘以上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1 調整衰減器電位計
(五)調降供應電壓並關掉標準燈,將點亮之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
該燈泡應保持點亮以免去暖機程序。待球內溫度穩定,量測對應間 接照度
EHN 值,並記錄之。(如圖 3-12)
(六)將標準燈取出積分球再將待測燈泡安裝於積分球中心,輔助燈 泡保持點亮,量測對應間接照度
EHX 值。(如圖 3-13)
(七)將輔助燈泡推出積分球外,此時輔助燈之遮敝裝置會封閉積分 球。
衰減器電位計
53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2 輔助燈泡移入積分球內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6。
圖 3-13 輔助燈泡之間接照度值
(八) 點亮待測燈 20 分鐘以上(若是量測高功率燈源時,建議將球 體打開以防溫度升高),經點燈穩定穩定後,量測對應間接照度
EX
值,同時紀錄相關(含電壓、電流、功率等)資料。(九)待測燈泡之光通量依標準燈泡之光通量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
Φx=Φn×[Ex/En]×[Ehn/Ehx] (3-3)
Φ
x:待測光源之絕對光通量Ex: 待測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x:有待測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Φ
n:標準光源之絕對光通量En: 標準光源之光通量測試值
Ehn:有標準光源在球內時之輔助燈泡光通量測試值
其中 Ehn
/Eh
x係數代表待測燈泡與標準燈泡因不同型式及尺寸之補 償。(十)燈源發光效率:每輸入一瓦特功率該光源所能轉換發出的光線 流明值,單位是 Lm/W,愈高則效率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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