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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樣本基本資料

本研究將回收問卷透過描述性統計方法分析樣本之基本資料,以整理出樣本屬性的 次數分配與百分比。本研究之發放問卷對象為某校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透由分層抽樣,

各班抽樣7 名學生,受測者基本資料包含年級、性別、家中兄弟姊妹的人數、家中排行、

每週零用錢、主要扶養者、主要扶養者的職業與段考各科成績平均大約分數。

從回收問卷樣本屬性中發現,以三年級學生略多,佔總體40.5%;性別比大致平均 分布;家中兄弟姊妹的人數(不包含自己)以 1 人最多,達 50.9%;家中排行以老大與第 二最多,分別是44.3%與 37.7%;每週零用錢部分,則以 100 元以內比例最高,為 29.8%,

101 至 200 元與沒有零用錢分居二、三,分別為 19.7%與 19.4%;主要扶養者以父母親 為主,佔66.4%;主要扶養者職業以生產、設備操作及體力工作最多,達 46.4%。

表4-1 回收問卷樣本基本資料分配統計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1.年級

一年級 85 29.4%

二年級 87 30.1%

三年級 117 40.5%

2.性別

男性 145 50.2%

女性 144 49.8%

3.兄弟姊妹的人數(不含自己)

0 38 13.1%

1 147 50.9%

2 85 29.4%

3 13 4.5%

4 3 1.0%

5 2 0.7%

7 1 0.3%

4.家中排行

老大 128 44.3%

第二 109 37.7%

第三 45 15.6%

第四 4 1.4%

第五(包含其他) 3 1.0%

5.每週零用錢

34 

沒有零用錢 56 19.4%

100 元以內 86 29.8%

101 至 200 元 57 19.7%

201 至 300 元 34 11.8%

301 至 400 元 17 5.9%

401 元以上 39 13.5%

6.主要扶養者

父母親 192 66.4%

只有父親或母親 73 25.3%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19 6.6%

其他 5 1.7%

7.主要扶養者職業

各級學校教師 1 0.3%

政府公務人員 11 3.8%

律師、法官、醫師、會計師 4 1.4%

其他專業與技術人員 20 6.9%

買賣或服務工作人員 87 30.1%

生產、設備操作及體力工作 134 46.4%

農業(包含漁、林、畜牧等) 3 1.0%

金融相關人員 5 1.7%

其他 24 8.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利用基本資料中的兄弟姊妹的人數(不含自己)與家中排行,統計出學生是家中獨子、

家中老大(排行最大,非獨子)、家中老么(排行最小,非獨子)與其他(包含排行第二、第 三等),如表 4-2。

表4-2 家中排行資料分配統計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家中獨子 38 13.1%

家中老大(排行最大,非獨子) 90 31.2%

家中老么(排行最小,非獨子) 128 44.3%

其他(包含排行第二、第三等) 33 11.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主要扶養者職業部分,將各級學校教師(包含大學至幼稚園)、政府公務人員(包含軍 警人員)、律師、法官、醫師、會計師與其他專業與技術人員(如護理師、醫檢師等)合計 為一類:軍公教、律師等專業人員;買賣或服務工作人員與金融相關人員(如金融、保 險、不動產等)合計為一類:銷售、金融、服務業;農業(包含漁、林、畜牧等)與其他合 計一起,仍為其他;生產、設備操作及體力工作則維持不變;如表4-3。

表4-3 主要扶養者之職業分配統計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軍公教、律師等專業人員 36 12.5%

銷售、金融、服務業 92 31.8%

生產、設備操作及體力工作 134 46.4%

其他 27 9.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敘述性統計

本研究針對導師領導風格、家庭教育資源、班級氣氛、學習態度與學生個人特質部 分探討與學習表現之關係;其中導師領導風格、家庭教育資源、班級氣氛與學習態度對 學習表現之關係透過二階線性結構方程模式探討;學生個人特質對學習表現的影響部分 則利用 SPSS12.0 進行分析討論,首先將學生個人特質與學習表現之敘述性統計資料整 理如表4-4:

表4-4 學生個人特質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

學生個人特質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年級

1 年級 85 6.31 1.98

2 年級 87 5.84 1.87

3 年級 117 5.98 1.96

性別 男性 145 5.93 2.00

女性 144 6.15 1.88

家中排行

獨子 38 6.26 2.04

老大(非獨子) 90 6.08 1.89

么子(非獨子) 128 6.08 1.91

其他 33 5.52 2.09

每週零用 錢

沒有零用錢 56 6.84 2.03

100 元以內 86 5.74 2.07

101 至 200 元 57 6.23 1.88 201 至 300 元 34 5.78 1.42 301 至 400 元 17 5.84 1.86

401 元以上 39 5.58 1.78

主要扶養 者

父母親 192 6.25 1.97

只有父親或母親 73 5.55 1.68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其他 24 5.81 2.22 主要扶養 軍公教、律師等專業人員 36 6.38 2.13

36 

者的職業 銷售、金融、服務業 92 5.98 1.85 銷售、金融、服務業 134 6.14 1.90

其他 27 5.25 2.0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三節 學生個人特質與學習表現之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學生個人特質與學習表現之關係,茲分別敘述如下:

壹、不同年級之學生與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不同年級之學生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ANOVA 分析,結果如表 4-5、4-6:

表4-5 不同年級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量

年級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平均數的 95% 信 賴區間

最小值 最大值 下界 上界

一 85 6.3106 1.98554 .21536 5.8823 6.7389 2.60 10.00 二 87 5.8414 1.87521 .20104 5.4417 6.2410 1.80 10.00 三 117 5.9846 1.95539 .18078 5.6266 6.3427 1.00 10.00 總和 289 6.0374 1.94286 .11429 5.8124 6.2623 1.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6 不同年級與學習表現之 ANOVA 分析統計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10.013 2 5.006 1.329 .266 組內 1077.104 286 3.766

總和 1087.116 28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不同年級與學習表現之分析結果而言,顯著性為 0.266,明顯大於 0.05,故可得 知學生在不同年級上面之學習表現是沒有明顯差異的;如參照表 4-5,一年級在整體段 考平均為6.31;二年級為 5.84;三年級為 5.98,亦可發現不同年級在段考之學習表現上 面沒有顯著差異。

因此,H9-1:不同年級之學生,其學習表現會有差異,並不成立。

貳、不同性別之學生與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不同性別之學生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獨立樣本T 檢定分析,結 果如表4-7、4-8:

表4-7 不同性別之學生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之組別統計量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標準誤

NME 男性 145 5.9297 2.00853 .16680 女性 144 6.1458 1.87516 .1562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8 不同性別之學生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之獨立樣本檢定

變異數相等的

Levene 檢定 平均數相等的 t 檢定

F 檢定 顯著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 (雙尾)

平均差

標準誤差

差異的 95% 信賴 區間 下界 上界 NME 假設變異

數相等 1.832 .177 -.946 287 .345 -.21618 .22862 -.66615 .23380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946 285.912 .345 -.21618 .22856 -.66605 .2337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不同性別與學習表現之分析結果而言,Levene 檢定之顯著性為 0.177,明顯大於 0.05,T 值為假設變異數相等,是為-0.946,而 T 值之 P 值為 0.345,亦明顯大於 0.05,

故可得知學生在不同性別上面之學習表現是沒有明顯差異的。

因此,H9-2:不同性別之學生,其學習表現會有差異,並不成立。

參、家中排行與學生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家中排行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 ANOVA 分析,結果如表 4-9、

4-10:

38 

表4-9 不同家中排行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量

家中

排行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平均數的 95% 信 賴區間

最小值 最大值 下界 上界

獨子 38 6.2579 2.04432 .33163 5.5859 6.9298 2.00 10.00 老大 90 6.0756 1.88777 .19899 5.6802 6.4709 1.00 10.00 么子 128 6.0781 1.91212 .16901 5.7437 6.4126 2.60 10.00 其他 33 5.5212 2.09161 .36410 4.7796 6.2629 1.80 10.00 總和 289 6.0374 1.94286 .11429 5.8124 6.2623 1.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10 不同家中排行與學習表現之ANOVA分析統計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10.984 3 3.661 .970 .407

組內 1076.133 285 3.776 總和 1087.116 28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不同家中排行與學習表現之分析結果而言,顯著性為 0.407,明顯大於 0.05,故 可得知學生在不同家中排行方面之學習表現是沒有明顯差異的;如參照表 4-9,家中獨 子在整體段考平均為 6.26;家中老大(非獨子)為 6.08;家中么子(非獨子)為 6.08 與其他 排行為5.52,亦可發現不同家中排行在段考之學習表現上面是沒有顯著差異。

因此,H9-3:家中排行不同之學生,其學習表現會有差異,並不成立。

肆、學生可使用之每週零用錢與學生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學生每週之零用錢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ANOVA 分析,結果如 表4-11、4-12:

表4-11 每週零用錢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量 每週

零用錢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平均數的 95% 信

賴區間 最小值 最大值 下界 上界

沒有 56 6.8357 2.02749 .27093 6.2927 7.3787 2.60 10.00 100以下 86 5.7372 2.06649 .22283 5.2942 6.1803 1.00 10.00 101-200 57 6.2316 1.88444 .24960 5.7316 6.7316 2.20 10.00 201-300 34 5.7765 1.42341 .24411 5.2798 6.2731 3.00 9.00 301-400 17 5.8353 1.85504 .44991 4.8815 6.7891 3.80 9.80 400以上 39 5.5846 1.78201 .28535 5.0070 6.1623 2.00 9.40 總和 289 6.0374 1.94286 .11429 5.8124 6.2623 1.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12 每週零用錢與學習表現之ANOVA分析統計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56.593 5 11.319 3.108 .010 組內 1030.523 283 3.641

總和 1087.116 28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每週零用錢與學習表現之分析結果而言,顯著性為 0.010,小於 0.05,故可得知 學生在不同的每週零用錢方面之學習表現是有差異的;如參照表4-11,沒有零用錢之學 生在整體段考平均為 6.84;100 元以下為 5.74;101 元至 200 元為 6.23;201 元至 300 元為5.78;301 元至 400 元為 5.84,與 401 元以上為 5.58,亦可發現不同的零用錢在段 考之學習表現上面是有差異。

在每週零用錢對學習表現之差異上,尤以沒有零用錢與每週零用錢在401 元以上差 異最大,兩者在學習表現上面分別為6.84 與 5.58。若以 Post Hoc 之 Scheffe 法來看,則 是以沒有零用錢與零用錢在100 元以內達顯著水準(P<0.05)。

因此,H9-4:每週零用錢不同之學生,其學習表現會有差異,成立。

伍、主要扶養者與學生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學生之主要扶養者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ANOVA 分析,結果如 表4-13、4-14:

40 

表4-13 主要扶養者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量 主要

扶養

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平均數的 95% 信 賴區間

最小值 最大值 下界 上界

父與母 192 6.2510 1.97240 .14235 5.9703 6.5318 1.00 10.00

父或母 73 5.5507 1.67987 .19661 5.1587 5.9426 2.00 10.00 其他 24 5.8083 2.22201 .45357 4.8701 6.7466 1.80 9.80 總和 289 6.0374 1.94286 .11429 5.8124 6.2623 1.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14 主要扶養者與學習表現之ANOVA分析統計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27.316 2 13.658 3.686 .026 組內 1059.801 286 3.706

總和 1087.116 28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主要扶養者與學習表現之分析結果而言,顯著性為 0.026,小於 0.05,故可得知 學生在不同的主要扶養者方面之學習表現是有差異的;如參照表4-13,主要扶養者為父 母親之學生在整體段考平均為6.25;主要扶養者為父親或母親之學生為 5.55;主要扶養 者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其他之學生為5.81,亦可發現學生在不同的主要扶養者在段考 之學習表現上面是有差異。

其中在主要扶養者與學習表現差異中,可以發現主要扶養者為父母親與父親或母親 的差異最大,兩者在學習表現上面分別為6.25 與 5.55。若以 Post Hoc 之 Scheffe 法來看,

則是以扶養者為父母親與父親或母親達顯著水準(P<0.05)。

因此,H9-5:主要扶養者不同,其學習表現會有差異,成立。

陸、主要扶養者之職業與學生學習表現之關係

本研究以學生之主要扶養者之職業類別與學生段考成績之學習表現來做比較分析,

先利用描述性統計作分析,如表4-15:

表4-15 主要扶養者之職業類別與學習表現之描述性統計量

42 

NME 假設變異

數相等 .443 .507 1.744 117 .084 .72858 .41767 -.09860 1.55576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1.633 38.791 .111 .72858 .44621 -.17411 1.6312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表4-21 之分析結果而言,Levene 檢定之顯著性為 0.507,大於 0.05,T 值為假設 變異數相等,是為1.744,而 T 值之 P 值為 0.084,大於 0.05,故可得知學生在主要扶養 者之職業類別5 與 9 上面之學習表現是沒有明顯差異的。

綜合以上主要扶養者之職業類別可以得到 1(軍公教、律師等專業人員)類別與 9(其 他)類別有明顯差異;6(生產、設備操作及體力工作)類別與與 9(其他)類別有明顯差異;

而其他組別中則沒有明顯差異存在。

第四節 線性結構方程模式分析

本研究除探討學生個人特質對學習表現之影響外,在導師領導風格、家庭教育資源、

班級氣氛與學習態度四個構面之下也是主要影響因素,故本節針對相關構面先利用線性 結構方程模式進行Measurement Model 分析,最後再將此四個構面與學習表現結合進行 Structuredal Model 分析。

本 研 究 運 用 LISREL8.54 統計軟體進行線性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 之 檢 測 , 針 對 研 究 構 面 進 行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Confirmation F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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