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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湖脈學》、《奇經八脈考》、《脈訣考證》一同出版。雖然《瀕湖脈學》等書的 成書時期早於《本草綱目》,但《瀕湖脈學》等作現存最早的刻本則是附於《本 草綱目》書後的江西本。由於刊刻者將這些書籍一同刊印的緣故,李時珍的其他 作品才得以保留下來,使得後世能透過李時珍的脈學著作窺探他的思想面貌。
據此,筆者所採用《本草綱目》、《瀕湖脈學》、《脈訣考證》史料之原文,是 依據中國中醫藥出版社所出版的《李時珍醫學全書》之文本,其除了《本草綱目》
是以明代萬曆十八年(1590)的胡承龍金陵本外為底本外,其餘《瀕湖脈學》、
《奇經八脈考》、《脈訣考證》皆是以明代萬曆三十一年的夏良心、張鼎思江西本
(1603)為底本。29而《脈訣考證》被併入《瀕湖脈學》中,放置於《瀕湖脈學》
之末,成為附篇。使用此版本作為史料依據之因,是希望能以時代最早、最貼近 作者原意的版本,來探究李時珍對於怪異身體的論述以及背後所呈現的身體觀。
本研究共分五章,除了第一章〈緒論〉與第五章〈結論〉外,中間有三個章 節。以李時珍的〈人傀〉一文作為主要分析對象,並根據其文脈順序,分別探索 李時珍的陰陽身體觀、產育與性別相關的怪異身體,以及人與物之間的身體連結。
最後在結論時則將〈人傀〉放回《本草綱目》中,指出李時珍撰寫此篇的用意,
及此篇在《本草綱目》的事物秩序中扮演何種角色。接著論及分類所代表的涵義,
並探討「怪」、「異」、「奇」各自的意涵為何,及其在不同文本中所產生的混同與 差異。
第二章〈李時珍的陰陽身體觀〉由李時珍〈人傀〉的前半部份為核心,佐以
《脈訣考證》〈 男 女 脈 位 〉、〈 臟 腑 部 位 〉作 為 分 析,探 討 李 時 珍 講 述 人 之 生 命 的 起 源 與 男 女 分 化 所 呈 現 的 自 然 宇 宙 觀 與 人 體 宇 宙 觀。接 著 釐 清 李 時 珍 所 舉 之 各 家 成 男 成 女 的 說 法 與 其 認 同 的 概 念 為 何,並 分 析 一 胎 多 子 的 情 況 如 何 挑 戰 分 辨 男 胎 女 胎 的 日 數 論。更 進 一 步 追 索 一 產 多 子 在 其 他 文 本 中 所 呈 現 的 災 異 思 想,加 之 比 較 明 代 官 府 面 對 此 情 況 的 實 際 作為,
並 且 點 出 李 氏 針 對 一 產 多 子 的 觀 點 與 其 他 文 本 的 災 異 觀 點 有 何 特 殊 之 處。最後分別敘述李時珍所論八個「常理也」與其對應的異常身體,並將這八個 李氏所認為的異常身體,以產育與性別、人與物二種面向,劃分為兩個章節來做 深入的探討。
第三章〈產育、性別與陰陽〉則是 以 性 別、產 育 的 角 度,探 討 李 時 珍 所 論 及 之 與 性 別、產 育 相 關 的 異 常 身 體 。此章分別以非男非女、產期異常、異 位生產、陰陽變異、性別轉換五個子題,探索李時珍所認為的異常身體,包含五 不男、五不女;胎過十月、未滿十月而產;自脇 產 、自 額 產 、 自 背 產 、 自 髀 產 等 異 位 生 產 情 況;婦 人 生 鬚、男 子 泌 乳 、男 人 產 兒、女 子 自 孕;男 化 女、女 化 男 這 五 種 現 象 各 自 所 代 表 的 意 義。而 在 這 個 章 節 中,將 深 入 探
29 (明)李時珍,《李時珍醫學全書》(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9),〈校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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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 李 時 珍 所 挪 用、援 引 的 概 念 與 例 子,並 試 圖 回 到 原 典 的 脈 絡 中 探 求 其 原 意 , 進 而 分 析 李 時 珍 挪 引 這 些 典 故 的 用 意 。 此 外 , 亦 從 中 分 析 性 別 、 產 育 異 常 的 身 體 論 述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性 別 意 涵 。
第四章〈人與物〉則由人化物、物化人、人 產 蟲 獸 神 鬼 、 怪 形 異 物 、 人 生 於 獸 , 以 及 與 常 人 身 軀 不 同 的 外 族 身 體 這 些 李 時 珍 所 認 為 非 常 理 的
「 變 化 」,作 為 討 論 的 核 心。以人/物之際的界線分野為切入視角,探索李時 珍如何理解這些人與物身體的連結,以及背後所代表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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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李時珍的陰陽身體觀
太 初 之 時,天 地 絪 縕。一 氣 生 人,乃 有 男 女。男 女 媾 精,乃 自 化 生。如 草 木 之 始 生 子,一 氣 而 後 有 根 及 子,為 種 相 繼 也。人 之 變 化,有 出 常 理 之 外 者,亦 司 命 之 師 所 當 知,博 雅 之 士 所 當 識。故 撰 為 人 傀 , 附 之 部 末 , 以 備 多 聞 眚 咎 之 徵 。30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人部》的部末,寫了一篇專門載錄怪異的人體變化現 象之文章,題名為〈人傀〉。其於篇首的引言即挪用《易經》「天 地 絪 縕 , 萬 物 化 醇 , 男 女 構 精 , 萬 物 化 生 。 」之言,道出宇宙的起始是由於「氣」生人,
才有男女出現,正如草木因為「氣」,才有了根以及種子,從而繁衍後代,生生 不息,指明「氣」乃是萬物孕育的起源。31開宗明義地道出了人的生命起源,且
「人」劃分為男女兩性,需要男女相合才能繁衍後代,生命始能延續下去。然而,
李時珍認為在生命繁衍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超出常理之外的變化,需要讓司命 之師(即醫者)與博雅之人所知曉,因此撰寫這篇〈人傀〉附於人部之末,使讀 者於聽聞災異之徵時能有更多的想法。32
在討論怪異的人體現象之前,李時珍延續著前言之論,於正文的前部分先探 討「人」的生成。由於「人」的繁衍延續需要男女交合才能實現,因此李氏於此 多方引用前人的論述來探討了「人」是如何被劃分為男女兩性。儘管歷代醫者分 辨男女的說法不一,但都是僅以一胎一子而論,於是李時珍進一步以一產男女同 胎多子的現象為例,從中點出這些理論的缺陷之處。
30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收入《李時珍醫學全書》(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9),第 五十二卷人部,〈人傀〉,頁1619。
31 (魏)王弼注;(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注疏》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第 7 冊,卷十二,頁 559-560。
32 司命,原本是指掌管生命的神祇。中國歷代的醫者被認為(或自認為)是醫治、掌控生命的人,
因此以司命代稱之。早自梁代陶弘景(456-536)云:「醫為司命之寄,不可權飾妄造」即有此概 念萌芽。至金元時期,「醫者,人之司命」的說法似乎在文人與醫者中逐漸流行,金代文人趙秉 文(1159-1232)指出:「醫者,人之司命,不可不甚」,元代醫者危亦林(1277-1347)也說過:
「醫者,人之司命」,元代醫者齊德之亦說道:「夫醫者,人之司命也」。到了明清時期,「醫者,
人之司命」的概念業已在醫者中成為主流,不僅強化了儒醫的自我認同,亦標誌著醫者的權力與 責任。李時珍之子李建元在上疏給萬曆皇帝時,表明由於皇帝欲再修「司命之書」,因此獻上其 父之《本草綱目》,此「司命之書」即為醫學之書。又《普濟方》言:「醫者,人之司命」;張介 賓亦云:「醫乃人之司命」;薛己也曾說道:「醫乃司命」;徐春甫更說道:「予嘗謂造化者,萬物 之司命;君人者,三才之司命;典校者,文章之司命;將帥者,三軍之司命;而醫也者,又自天 子以至庶人者之司命也。」他們皆認為醫者有掌管人類生命的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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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易經》的宇宙觀中,人是由「氣」而形成,而氣有陰陽之分,作用在人 身上則化為男女二性。因此在討論人的生成時,不可避免地要討論到氣、陰陽與 男女。故本章主要深入分析李時珍所引用之前人陰陽觀論述,重新回到原文,探 究原作者在什麼樣的脈絡下使用?用意為何?並結合李氏的另部著作──《 脈 訣 考 證 》 來 分 析 李 氏 對 人 體 陰 陽 之 分 的 看 法 。接著探討一產男女同胎多子 的現象如何挑戰歷代醫者成男成女的論述,而一產多子在過往的印象中又是如何 連結到災異之徵,以及李氏如何解釋這些現象。
第一節 陰陽與男女
本 節 主 要 分 析 的 材 料 為 李 時 珍 的 兩 部 著 作 ──《 本 草 綱 目 》 〈人傀〉
及《 脈 訣 考 證 》 。 前 者 撰 成 於 萬 曆 六 年 ( 1578) , 後 者 撰 稿 年 份 不 詳 , 應 當 於《 瀕 湖 脈 學 》成 書 的 年 份 ──嘉 靖 四 十 三 年( 1564)之 前 後。33目 前《 本 草 綱 目 》最 早 的 版 本 可 追 溯 至 萬 曆 二 十 一 年( 1593)的 金 陵 胡 承 龍 刻 本 , 而 到 了 萬 曆 三 十 一 年 ( 1603) 的 夏 良 心 、 張 鼎 思 等 江 西 刻 本 , 則 將 《 瀕 湖 脈 學 》 、 《 脈 訣 考 證 》 、 《 奇 經 八 脈 考 》 附 於 《 本 草 綱 目 》 後,一 同 刊 刻 出 版。一 為 詳 細 記 載 各 類 藥 物 的 釋 名、產 地、功 效 等 之 本 草 書,一 為 考 證《 脈 訣 》非 王 叔 和( 生 卒 年 不 詳 )原 本,同 時 指 正 當 中 的 謬 誤,並 記 載 歷 代 醫 者 的 說 法,探 討 經 脈、臟 腑 等 脈 學 知 識 之 作。而
《 脈 訣 考 證 》中 的〈 男 女 脈 位 〉、〈 臟 腑 部 位 〉直 接 提 及 歷 代 醫 者 如 何 想 像 男 女 身 體 五 臟 經 脈 的 差 異,以 及 李 氏 對 男 女 臟 腑 經 絡 的 理 解,是 一 處 值 得 觀 察 李 時 珍 看 待 男 女 身 體 的 文 本。透 過 這 兩 篇 文 章,筆 者 擬 分 析 李 時 珍 的 自 然 宇 宙 觀 與 人 體 宇 宙 觀 , 探 索 其 對 男 女 、 陰 陽 之 看 法 。
首 先 由 〈人傀〉此文來觀察李時珍所理解的自然宇宙觀,其於內文的起始 便寫道:
易 曰: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乾 道 成 男,坤 道 成 女 。 此 蓋 言 男 女 生 生 之 機 , 亦 惟 陰 陽 造 化 之 良 能 焉 耳 。34
李時珍一開頭即引用《易經》:「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
乾 道 成 男,坤 道 成 女。」說 明 自 己 的 想 法,認 為 這 些 話 語 不 僅 說 明 男 女
33 史世勤、賀昌木主編,《李時珍全集》,〈附錄一 李時珍生平著作及貢獻〉(武漢:湖北教育出 版社,2004),頁 3672-3673;王曉萍,〈《瀕湖脈學.奇經八脈考.脈訣考證》校讀記〉,《湖北中 醫雜誌》,1987 年 02 期,頁 44。
34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第五十二卷,〈人傀〉,頁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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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生 不 息 的 機 制,亦 指 出 陰 陽 造 化 是 天 生 的 本 能。而 其 所 引 的 內 容,雖 源 於《易經》,但其 實 是 三 段 不 同 的 話,分 別 為「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 男 女 構 精 , 萬 物 化 生 」 、 「 乾 道 成 男 , 坤 道 成 女 」 。
「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可 謂《易經》的核心宇宙觀,35關 於「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的 解 釋,歷 來 繁 多,如 晉 代 韓 康 伯 ( 生 卒 年 不 詳 )注 、 唐 代 孔 穎 達( 574-648)疏、宋 代 蘇 軾( 1037-1101)注、朱 熹 ( 1130-1200)注、
程 頤( 1033-1107)釋 等,約 可 綜 述 為 陰 陽 兩 氣 之 交 互 變 化,因 而 生 化 萬 物,是 宇 宙 萬 物 變 化 的 原 理 規 律。36而「 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 」應 與 前 句 一 同 解 釋,即「天 地 絪 縕,萬 物 化 醇,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 」。37此段構思
程 頤( 1033-1107)釋 等,約 可 綜 述 為 陰 陽 兩 氣 之 交 互 變 化,因 而 生 化 萬 物,是 宇 宙 萬 物 變 化 的 原 理 規 律。36而「 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 」應 與 前 句 一 同 解 釋,即「天 地 絪 縕,萬 物 化 醇,男 女 構 精,萬 物 化 生 」。37此段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