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分項工程種類繁多,其所可能造成之災害類型也有所差 異,由於災害防治方式因災害類型而異,在此針對建築工程各階段性 施工所應加強管制之災害加以說明。
由前期研究中之案例與災害要因分析後得到結果為:在擋土開挖 及基礎施工階段中,其最易發生之災害類型為「危及公共設施」及「危 及第三人生命財產安全」,故在此階段中,對於鄰房保護及地下埋設 物之處理應更加謹慎;而在假設工程、結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階段,
其施工災害多屬於「勞工安全」方面,故對於安全設施、人員身體防 護之管理,應特別注意,而諸如鋼筋、模板等分項工程,其施作品質 直接決定潛在危害發生之機率,更影響日後結構體之安全性,故就此 一層面而言,品質與災害存在部份的關連性。是故如此,工程人員應 針對工程進行之各階段,訂定不同的重點管理項目,以收事倍功半之 效。
上述建築工程施工災害要因分析與對策研擬,僅為施工災害防治 的第一步,工程相關人員仍必須將相關對策與管理活動相結合,藉由 施工管制落實防治對策,才能達到避免災害發生的目的。建築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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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災害管制程序係將施工管制分為事前管制、即時管制與事後管制等 三個階段,建立一個具回饋功能的施工管制系統,如圖 4.1 所示。茲 分別說明如下:
一、 事前管制
事前管制是投入施工製程前的管制,乃是基於「事前預防」的觀 念,根據以往的經驗或案例預測可能發生的災害;研擬因應的對策,
提示施工製程的管制項目、管制標準與管制方法等,並具體予以擬訂 施工作業計畫,並彙整為施工災害管制表,作為施工製程執行的依 據。此外,尚需藉由教育訓練,建立工程人員預防災害的觀念,瞭解 相關文件的意義與使用方法。事前管制的目標乃是「謀而後動,事前 消除」,將工程人員「事後處理」的消極態度,轉換為「事前預防」
的積極態度,以「事前預防」構成災害防治的第一階段。
二、 即時管制
即時管制是進行施工製程中的管制,乃是基於「即時處理」的觀 念,藉由工地組織的運作,透過指導、協調、管制及校正等活動,運 用投入施工製程的人員、機具、材料等資源,依事前管制研擬的計畫 執行自主檢查。若發現異常狀況,立即加以處置,消除災害發生的要 因。即時管制的目標乃是「防微杜漸,避免成災」,藉由「製程管制」,
以「即時處理」構成災害防治的第二階段。
圖 4.1 建築工程施工災害管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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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後管制
事後管制是施工製程中斷時的管制,乃是基於「追根究底」的觀 念,當施工製程因災害而中斷時,除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防止災害 的擴大外;更應對災害的原因加以檢討,以確認是異常狀況處置不 當,或是事前檢討不當所造成,據以修正「事前管制」與「即時管制」,
避免災害一再發生。事後管制的目標乃是「追根究底,避免重演」,
藉由案例的檢討分析,累積經驗並從失敗中學習,避免失敗的歷史重 演,以「追根究底」構成災害防治的第三階段。
上述建築工程施工災害管制系統之觀念與使用之文件皆彙整於 多媒體光碟中,供業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