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對於本論文之研究進行回顧與彙整,總述「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
在臺灣當代音樂發展上的定位與價值。
第二章 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類型之建構
第一節 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之定義
「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Serious Music Composition in Taiwan-Folk Style)1 為本論文之研究主軸之一,為其進行定義並建構出此一作品類型的「存在」
(existence)以成為本論文之研究基礎。本節將以「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兩詞 條的討論,融合而為「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一詞進行定義。
一、嚴肅音樂
「嚴肅音樂」一詞,由德文「Ernste Musik」2 直譯而來。當代音樂學界所研究 的音樂對象從過去慣常稱之以歐洲、德、奧為發展中心的「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擴大到以民族主義思潮為出發點的各國音樂,同時並分為「民謠音樂」(Folk Music)、「藝術音樂」(Art Music)與「流行音樂」(Popular Music)等三個類型,3 其
1 本論文中「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一詞可指作品本身,亦可指此一類型的創作行為,
故英文以「Composition」稱之。
2 „E- und U-Musik”. In: Wikipedia, Die freie Enzyklopädie. Bearbeitungsstand: 5. August 2016, 06:32 UTC. URL: https://de.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_und_U-Musik&oldid=156737957 (Abgerufen: 9. August 2016, 08:40 UTC)
3 Denise Von Glahn and Michael Broyles. "Art music." Grove Music Online.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March 29,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grove/music/A2227279.
中的「古典音樂」由於與音樂史上十八世紀的「古典時期音樂」(Classical Period Music)容易混淆,故以「藝術音樂」的稱呼取代之,亦作為「嚴肅音樂」(Serious Music),然而《葛洛夫音樂線上資料庫》(Grove Music Online)並無為「嚴肅音樂」
單獨撰寫詞條,僅是在「藝術音樂」的詞條下提及兩者的同義性,4 同時從各式網 路資訊(包含學術論文、學術期刊、一般網頁等)的蒐集瀏覽中,尚未感覺到此一 名詞的廣泛使用,但近年來的使用率有逐漸提高的趨勢。
從定義上來看,《牛津音樂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in Oxford Music Online) 對於「藝術音樂」的解釋寫道:
5 Bellingham, Jane. "art music."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Music.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March 29,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opr/t114/e422.
6 Glahn and Michael Broyles, op. cit.
7 此處所指稱的民謠音樂的特質於後文中再行說明。
流行音樂的的必要條件。結合這三個要素,創作者的在藝術音樂(嚴肅音樂)其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不 言 可 喻 ; 實 際 上 「 藝 術 」 (art) 一 詞 根 據 《 大 英 百 科 全 書 》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1964)的解釋,源自於古希臘拉丁文「ars」,原始涵義即 是「技術」,指人們經過長期訓練而掌握的某種技能、技巧,8 而「形式的建構」
例如音列作品對於音列的嚴格控制、巴爾托克(Béla Bartók, 1881-1945)在作品中使用黃金比例的概 念等,皆是音樂技術不易以聽覺辨識,甚或無法辨識的例子。
進行討論。10
二、臺灣民謠風
筆者使用「臺灣民謠風」(Taiwan-Folk Style)一詞,取其較為軟性的「形容詞」
特質,並非具有明確的學術定義,在網路上搜尋所得的結果多是與通俗音樂相關的 內容,其是被創作的、五聲音階的,更多的內容實將其指向「來自臺灣的音樂」,
從鄧雨賢(1906-1944)以降,王夢麟(b. 1954)、葉佳修(b. 1955)到近期年輕一輩的蕭 賀碩(b. 1978)皆在網路上曾被冠以「臺灣民謠風」相關的敘述,然而從學術觀點來 看,以上恐怕都與「民謠」無關。筆者在本論文中將為「臺灣民謠風」進行定義,
以建構出李和莆「臺灣系列」作品研究的基礎。
首先在「民謠」一詞的定義上,即呈現出極為複雜的樣貌。《葛洛夫音樂線上 資料庫》的「民謠音樂」(Folk Music)詞條中,撰寫的英國民族音樂學者培基(Carole Pegg, b. 1944)開宗明義即表達:
11 Carole Pegg. "Folk music." Grove Music Online.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March 23,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grove/music/09933.
謠」(德文:Volkslied;英文:folksong)12 一詞是由德國哲學家赫爾德 (Johann
Gottfried Herder, 1744-1803)所提出,並在其 1778-79 年間的著作《民謠:歌曲中的 人民之聲》(Volkslieder: Stimmen der Völker in Liedern, 1778-1779)中建構理念,指出 民謠在產生時必須符合「公有的創作」(communal composition)與「『尊嚴』的美學」
(an aesthetic of ‘dignity’)兩項要素,隨後的德國學者即在這樣的基礎上欲以「傳統」
(traditional)一詞來取代「民謠」。13 由赫爾德提出的兩項民謠成立的要素中,「公有
有密切的關係,14 赫爾德的「『尊嚴』的美學」似乎預示了半世紀之後的國民樂派 民謠收集學者夏普(Cecil Sharp, 1859-1924)指出「連續」(continuity)、「變化」
(variation)、「選擇」(selection)為民謠形成的三大要素,同時「匿名的作品」(anonymous composition)與「口述流傳」(oral transmission)則是定義的基礎,夏普的主張為民謠 下了極為清楚的定義,也成為二十世紀對於民謠定義討論的基礎。1947 年,「國際 民謠音樂會議」(the International Folk Music Council, IFMC)成立,16 其於 1955 年 假巴西聖保羅(São Paulo)舉行的會議中為民謠提出定義-「民謠音樂是包含口述相 傳的音樂傳統的產品」,捨棄了夏普「匿名的作品」的定義,但同時對於特定作曲
14 國民樂派(Nationalism)在 2015 年 11 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出版的《音樂名詞-詞語篇》
第三版譯為「民族主義音樂」(Nationalism in Music),本文其後皆以國民樂派稱之。
15 實際上赫爾德的主要思想核心即為民族精神。
16 「國際民謠音樂會議」於 1981 年更名為「國際傳統音樂會議」(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Traditional Music, ICTM),以貫徹了其以「傳統」一詞取代「民謠」定義上的想法。
家所創作的民謠設下了「必須是吸收尚未被寫下的現存傳統」的條件,也仍然將通 的回想〉,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329.html,摘錄於 6 April 2016。此網路文章在討論鄧 雨賢之創作使用「臺灣創作歌謠」稱之,同時文中提及「歌謠」、「民歌」等名詞使用明確,在網 路文章與通俗文章中實屬難得。
18 Ibid.
所做,學術價值不高,「台灣人民已把它當作台灣民謠」一句,不僅顯示出對於民 謠一詞的定義模糊外,欲表達鄧雨賢作品之於臺灣人民的親和力卻使用煽情的語 言,似乎更是政治正確,然而撇開這些學術性的討論,此碑文是「臺灣民謠風」一 詞在正式文獻上的使用紀錄,19 也反映了「臺灣民謠風」一詞在橫跨雅俗之間,定 義的共識上所面臨的窘境。
【圖 2-1-1】桃園市龍潭大池的鄧雨賢紀念銅像
筆者以為由於學術界相較於社會大眾長期處於小眾,能見度較低,而民謠究其 根本為源自於民間的一項文化表現,源自於庶民而貼近庶民,對於大眾而言定義的 明確與否並非重要的焦點,也因此這樣不明確的稱呼就廣泛的使用在一般媒體而 為大眾所認知,然而如同本節前述,這類型的「創作歌曲」往往被強調是臺灣本土 的、鄉土的、傳統的,但這些要素的呈現,筆者以為「歌詞」所呈現的臺灣本土、
鄉土、傳統意識比音樂的內容成分來得多,這也是構成大眾對於其「臺灣民謠」意
19 此碑文僅以時任鄉長的黃仁杞署名,時間標記為民國92 年,從碑文內容來看恐怕除了 有此石碑具體為證外,是否夠格稱為「正式」文獻,值得商議。
涵認知的最重要來源,聽眾對文字的理解高過於對音樂的理解自古至今中外皆然,
為以「臺灣嚴肅音樂」稱呼之更為貼切,也是本論文中「臺灣民謠風嚴肅音樂作品」 (Mass)中的固定部分(Ordinary)包含〈垂憐曲〉(Kyrie)、〈光榮頌〉(Gloria)、〈信經〉
(Credo)、〈歡呼歌〉(Sanctus)及〈羔羊經〉(Agnus Dei),這些固定部分代表著彌撒 儀式的進行,為其譜曲自然也必須符合歌詞容易被辨識的要求,意即音樂在此的意 化與贖罪的儀式。……西方音樂的發展無法自天主教禮拜儀式(Christian liturgy) 分割。23
這段文字同時也為呂錘寬所下的定義做了最佳的佐證,儀式究其根本即是人
22 埃倫.迪薩納亞克為獨立研究學者,其研究主軸為「文化與藝術的人類學研究」,以此進 行審美探究,現任教於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23 Ellen Dissanayake, What is Art For?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88), 80.
為之產物,儀式音樂亦無法自外,使得在定義的觀察中,嚴肅音樂得以包含傳統儀
「存在」(existence)一詞,根據《牛津英語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網 路版的解釋為「存在的事實、狀態」、「客觀的實際存在」、「持續的存在」等描 樂學領域上專業定義的「風格」。引用自"style, n.". OED Online. June 201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ttp://www.oed.com/view/Entry/192315?rskey=JTkL7Q&result=1 (accessed August 16, 2016).
25 "existence, n.". OED Online. March 201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ttp://www.oed.com/view/Entry/66262?redirectedFrom=existence& (accessed April 11, 2016).
身有如有機體(organism)般自發性的成長、茁壯,走過歷史的漫漫長河,直到今日。 安調式」(Dorian)撰寫說明的包爾斯(Harold Stone Powers, 1928-2007)寫道「『多里安』
是古希臘時期部落的名稱,被指定為一種調式的名稱,……,弗里吉安(Phrygian)、
利地安(Lydian)、米索利地安(mixolydian)與其他亦如是。」26 同時在「多里安調式」、
「弗里吉安調式」、27 「利地安調式」28 等同為包爾斯所撰寫的說明中,皆提及「常
26 Harold S. Powers. "Dorian." Grove Music Online.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April 12,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grove/music/08032.
27 Harold S. Powers. "Phrygian." Grove Music Online.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April 12,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grove/music/21600.
28 Harold S. Powers. "Lydian." Grove Music Online.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April 12,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grove/music/17245.
被用來描述歐洲民謠(European folksongs),甚至是非西方的旋律」,29 教會調式自 音樂主流分庭抗禮的一個音樂現象,關於國民樂派(Nationalism in Music)一詞,《牛 津音樂辭典》的解釋為:
蕭邦(Frederic Chopin, 1810-1849)使用了波蘭的舞曲節奏與形式,例如馬厝卡 舞曲(mazurka)與克拉科維亞克舞曲(krakowiak)做為一位國民樂派作曲家並於 1828 年寫下了《波蘭曲調幻想曲》(Fantasia on Polish Airs, Op. 13, 1828)。
在俄國,葛令卡(Mikhail Glinka, 1804-1857)以《沙皇的一生》(A Life for the Tsar, 1836)開啟了國民樂派(在俄國)的運動,居伊(César Cui, 1835-1918)、穆梭斯 基(Modest Mussorgsky, 1839-1881)、巴拉基列夫(Mily Alexeyevich Balakirev, 1837-1910)、李姆斯基-柯薩科夫(Nikolay Rimsky-Korsakov, 1844-1908)等人繼
29 Powers, op. cit.
30 1848 年在歐洲爆發了一系列的武裝革命,稱為民族之春(Spring of Nations)或是人民之春 (Springtime of the Peoples),一月從義大利西西里開始,二月法國隨後爆發,其後幾乎蔓延至整個歐 洲,人民以革命的手段表達對統治當局的不滿,雖大多歷時短暫,且以失敗告終,但造成了各國君 主與貴族體制的動盪,並間接促使了德國與義大利的統一運動。
而延續。
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在他的作品中表達了匈牙利的精神,巴爾托克 (Béla Bartók, 1881-1945)與柯大宜(Zoltán Kodály, 1882-1967)隨後發揚光大。
斯梅塔納(Bedrich Smetana, 1824-1884)、德沃札克(Antonín Dvořák, 1841-1904) 與雅納捷克(Leoš Janáček, 1854-1928)領導了波希米亞的國民樂派。
在挪威,葛利格(Edvard Grieg, 1843-1907);在芬蘭,西貝流士(Jean Sibelius, 1865-1957);在西班牙,法雅(Manuel de Falla, 1876-1946)、阿爾貝尼士(Isaac Albéniz, 1860-1909)、葛拉納多斯(Enrique Granados, 1867-1916);在英格蘭,霍 爾 斯 特 (Gustav Theodore Holst, 1874-1934) 與 沃 恩 ‧ 威 廉 斯 (Ralph Vaughan Williams, 1872-1958);在美國,柯普蘭(Aaron Copland, 1900-1990)、蓋希文 (George Gershwin, 1898-1937)、艾夫士(Charles Ives, 1874-1954)、伯恩斯坦 (Leonard Bernstein, 1918-1990);在巴西,維拉-羅伯斯(Heitor Villa-Lobos, 1887-1959)。31
31 "Nationalism in Music."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Music, 2nd ed. rev.. Oxford Music Onli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cessed April 12, 2016,
http://www.oxfordmusiconline.com/subscriber/article/opr/t237/e7158.
家相對弱勢,鮮少於歷史音樂學的內容中被提及。
(Capriccio in G major on the folksong 'Acht Sauschneider müssen sein', Hob. XVII:1,
1765);吉普賽音樂的部分,海頓對於吉普賽音樂的認識源自於在埃斯特哈齊
32 Wikipedia contributors, "Haydn and folk music,"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Haydn_and_folk_music&oldid=711448718 (accessed April 13, 2016).
(Eszterházy)宮廷工作時與吉普賽音樂家共事而來,其知名度最高的《G 大調鋼琴三 重奏》(Piano Trio in G major, Hob. XV:25, 1795)其中的第三樂章,樂譜上即註明〈吉 普賽輪旋曲〉(Gypsy rondo),為一種風格上的引用;第三類是克羅埃西亞民謠,關 於海頓與克羅埃西亞(Croatia)的相互關係,是十九世紀克羅埃西亞音樂學者庫哈奇
(Eszterházy)宮廷工作時與吉普賽音樂家共事而來,其知名度最高的《G 大調鋼琴三 重奏》(Piano Trio in G major, Hob. XV:25, 1795)其中的第三樂章,樂譜上即註明〈吉 普賽輪旋曲〉(Gypsy rondo),為一種風格上的引用;第三類是克羅埃西亞民謠,關 於海頓與克羅埃西亞(Croatia)的相互關係,是十九世紀克羅埃西亞音樂學者庫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