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將無障礙環境納入建築設計考量,參考 Victor Paquet et al.( 2004) 的建議納入肢體左右尺寸,輪椅使用者往往由於脊椎損傷或其他疾病的 病變而導致肢體的不對稱,因此該研究指出應量測肢體左右的長度、寬 度,使的計測資料更為完整;規劃量測儀器採用 FaroArm 求得在三維空 間中之座標位置,共量測靜態人體尺寸 45 項,輪椅量測 9 項、水平作 業域及握徑,並利用握力器量測握力,最後用心理物理法決定扶手高度。
3. 經過數個月的量測過程中,包含前置規劃、正式測量時受試者與受測者的高 度配合下,順利蒐集完 200 位受試者資料,其結果如下:
(1) 量測結果為蒐集 200 位受試者,其中包含 127 位男性及 73 位女性,手 動輪椅 142 台、電動輪椅 55 台及 3 台代步車,年齡層分布狀況為 18 歲 以下 22 人、18-40 歲 79 人、40-65 歲 80 人及 65 歲以上 19 人,由於量 測過程中,有些許受試者資料不足及變形情況嚴重,經過篩選後選定採 用 195 位受試者的人體尺寸,輪椅則是扣除三台代步車輪椅以及一台量 測順序錯誤的輪椅,最後選定採用 195 台輪椅尺寸分析資料。
(2) 提供人體尺寸、輪椅尺寸、作業域..等量測項目結果的平均數、標準差、
百分位數;在人體尺寸中,有檢驗出的結果是 45 個項目中有 33 個項目 的數據符合常態分配,與國外尺寸比對後,僅有左膝到腳踏板高、右膝 到腳踏板高、坐姿高、肩膀寬,此四個項目的數據大於國外尺寸;在輪 椅尺寸方面,電動輪椅的尺寸比手動輪椅來的大,且與國外比對後,我 國的輪椅尺寸比國外小;扶手高度採用心裡物理法後得出國人平均扶手 高度為 76.5cm。最後經由問卷調查,得知有 20%輪椅使用者,對自已的 輪椅感到不合適,並提供輪椅使用者的輪椅詳細結構等資訊。
(3) 將 18 項”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規範”與人體尺寸及輪椅尺寸進行比對,
發現有些不相符,而造成差異的原因可能來自於(1)所考慮的百分位數 是否正確(2)環境中的所應用的設施不只須考慮靜態的尺寸,仍須考量 動態尺寸的活動度及範圍,因此,本研究建議 504.3 鏡子、505.3 馬桶 高度、507.3 洗臉盆高度、507.5 洗臉盆深度、 603.3 浴缸、604.2 淋 浴間座椅的深及高、A102.1 寬度及 A102.6 膝蓋靜容納空間(高)須再驗 證。
可及範圍, 使用洗手台時下方所需要預留的空間..等相關尺寸,使法規有 完整的數據支撐之。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研所
協辦機關:大專院校及相關研究單位等
中長期規劃建議
回應全國科技顧問會議需要建置人體計測國家資料庫的構想。針對全國科技 顧問會議中的需要:建置人體計測國家資料庫,增加量測其他本次研究未能 量測之人體計測尺寸,以建置完整之體計測國家資料庫。
在全人關懷建築計畫中,生活的食衣住行育樂除了考慮建築物設備住宅外,
應更進一步綜合考慮其醫院公共建築物、都市交通等,了解相關的運動機能 包括關節活動度、靜態肌力、與動態肌力資料應當補足。隨著年紀的增長所 伴隨而來的身體機能退化、先天或是後天造成疾病,在身體機能方面通常較 一般人脆弱,例如生活中操作工具、穿著服裝、行走樓梯、提攜物品會有相 當的困難性,建議應該進一步調查研究關節可動區域、身體靈敏度、靈巧性 及肌肉力量對不同年紀不同疾病的影響度,以協助除輪椅使用者外的老、
弱、婦、孺、及視、聽、或身心障礙者能夠獨立生活。
更新現有一般人體計測資料:在身體尺寸方面,目前國內已有 6 歲以上一般 人的人體計測資料庫的資料,但資料距今約有 10 年沒有更新,建議可以採 用小樣本調查來更新資料庫,使人體計測資料庫更可以隨時間變化適時調 整;另外,增加六歲以下嬰幼兒的計測資料,以提供給幼稚園
建置聽覺與視覺功能資料庫:視覺、觸覺及聽覺通常與生活建築環境有著密 不可分的關係,研究此感官並且了解彼此調和之行為及定義容易讓人理解領 悟的語言,以規劃出適合高齡者、視障者、聽障者溝通的生活環境空間。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研所
協辦機關:大專院校及相關研究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