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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計畫完成建置 2 組擴充性高之實驗屋(室內面積各約 14.5 m2),分別規劃作 為實驗組與對照組,以台灣真實氣候環境下進行不同建築外殼因子(外遮陽板、內 遮陽窗簾、外牆材質),以及不同室內換氣率之環境測試。量測室內氣溫、濕度、

風速、環境表面溫度以及室內輻射量。由於一般住宅於平常日白天大多處於密閉 且未開啟空調狀態,為了模擬此情境且方便控制實驗變數,目前實驗屋並未裝置 空調系統,且內外遮陽與外牆材質實驗是在室內完全密閉的環境下進行實驗,因 此室內溫度偏高,暫不適合採用 PMV 熱舒適度指標進行評估,故僅能比較在不同 節能措施下,室內空氣的最大溫差、白天平均溫差、全天平均溫差、以及超過 28

℃的累積溫度(PCI 指標)和時間長度,作為本實驗之評估指標。

本研究完成三項實驗如下:遮陽實驗、換氣率實驗、不同外牆 U 值實驗。在 遮陽實驗中,以外遮陽係數有效ki作為實驗的控制因素,進行了五種不同外遮陽 實驗;內遮陽則以布料的材質、遮光率當控制因素,進行了四種不同內遮陽實驗;

換氣率實驗以完全密閉之實驗屋(ACH=0)作為對照組,並由電腦自動控制實驗組實 驗屋的風扇之運轉時間,進行了四種不同換氣率(ACH=7、10.5、14、21)實驗;不 同外牆 U 值實驗分別進行了兩種不同的屋頂 U 值及兩種不同的外牆 U 值做比較。

由於本研究需在真實氣候環境下進行實驗測試,故環境氣候為重要的影響因 素,但氣候條件無法預計亦不可控制,如遇不穩定天氣則實驗可能無法進行或造 成數據之誤差,再者,由於實驗變數很多且礙於時程限制,因此每個實驗週期僅 為三到五天。

(一) 遮陽實驗組

甲、遮陽裝置分作內遮陽與外遮陽,實驗時以外遮陽係數有效ki 作為實 驗的控制因素,共有五組不同的外遮陽型式,ki分別為 1、0.64、0.57、

0.43、0.24 。實驗結果顯示外遮陽係數有效ki越小則室內降溫效果 越好,表示規範中的外遮陽係數極具代表性;且外側遮陽型的室內 最高溫度比深度比 1 之水平百葉式遮陽低了 3.4℃,降溫效果顯著,

而深度比 1 之水平百葉式的室內最高溫度又比無外遮陽的低了 1℃。

乙、內遮陽則以布料的材質、遮光率當控制因素;對內遮陽而言,其布 料材質是影響降溫效果的主要原因,聚酯纖維(布料遮光率 65%)、

尼龍材質的雨傘布(布料遮光率 100%)、防焰遮光捲簾(布料遮光 率 100%)三者的降溫效果較好,而直立式防焰遮光窗簾有直條開孔,

故降溫效果明顯較差。。

丙、內外遮陽比較的實驗結果顯示,防焰遮光捲簾型的內遮陽(布料遮 光率 100%)的白天室內平均溫差比ki為 0.57 之外遮陽低了 0.37℃,

且此種內遮陽瞬間室內最高溫較外遮陽低了 3.4℃,而此種內遮陽的 PCI 指標(超過 28℃的累積溫度)也比外遮陽低了約 11.88%,故可發 現遮光率高的內遮陽用於住宅環境(密閉且未開空調)其降溫效果不 亞於一般外遮陽。

(二) 換氣率實驗組

14、21 這三組實驗的外氣高溫差不多,若按 ACH=7、ACH=14、ACH=21 的 PCI 指標改善比例(PI 值)分別為 18.96%、19.56%、40.86%,由此可發現換氣 率越高者通風降溫效果越好。

(三) 屋頂與外牆 U 值實驗組

甲、於不同屋頂 U 值實驗結果顯示,屋頂 U 值=0.514 比屋頂 U 值=0.953 的室內瞬間最高瞬間溫差、白天及全天平均溫差三項分別低了 3.2℃、

7.41℃及 3.89℃,且 PCI 指標(超過 28℃的累積溫度)較室外牆面無隔 熱的對照組,低了約 74.24%,顯示屋頂 U 值由 U 值=0.953 降至 0.5145 之後,其隔熱效果更加顯著。

乙、於不同外牆 U 值實驗結果顯示,雖然室內瞬間最高溫度、白天平均 溫差、全年平均溫差等項目,室外牆面有隔熱(U 值=0.514)和室外牆 面沒有隔熱(U 值=0.934)的實驗結果於十月下旬時相差不多,推估其 原因,可能是因為以進入秋天,且屋頂外部有加裝 EPS(U 值=0.514) 已大幅降低室內溫度,所以室外牆面有無 EPS 的室內溫度相差不多。

但室外牆面有隔熱的實驗組之 PCI 指標(超過 28℃的累積溫度)較室 外牆面無隔熱的對照組,低了約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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