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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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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現況方面

一、在一般健康量表平均數上皆沒有明顯的不健康狀況,只在睡眠及工作負擔 上有些微的負擔。

二、在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量表平均數上皆沒有明顯的發生頻次,僅在工作負 荷的面向上有較多題目出現些微的壓力源發生次數發生。

三、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平均數上皆沒有明顯的壓力感受,僅在對工作 的責任負擔上稍感壓力,而值得探討的是,第30 題「工作責任重」及第 29 題「工作需要應付突發狀況或緊急交辦的事」在此量表上排名第一、

二位壓力感受,在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量表上排名第二、三名的壓力發生 頻次,可見此兩種狀況的發生次數多,且容易造成壓力感受。

四、在工作壓力反應量表平均數上皆沒有明顯的壓力反應,但可看出工作職員 容易因心理的擔憂,造成工作的緊張或睡眠不足。

五、在工作滿意量表平均數上皆有達到中等以上的滿意程度,但可相對看出工 作職員對單位的福利、待遇等回饋方面較為不滿一些。

一、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工作類別、職別、年平 均月薪、每週上班時數、班別及目前進修情形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對「一 般健康」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二、不同服務年資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生理反應」及總量表面向有達顯 著差異,但經事後比較後,未達顯著平均差異。

三、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

一、不同性別、教育程度、子女數、班別及目前進修情形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 對「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量表各面向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二、不同年齡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環境」、「內在衝突」及總量表 上有達顯著差異;不同婚姻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內在衝突」上有達 顯著差異;不同職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負荷」上有達顯著差 異;不同每週上班時數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環境」「工作負荷」、

「內在衝突」、「上級要求」、「組織氣候」及總量表上有達顯著差異。

但經事後比較後,皆未達顯著平均差異。

三、不同工作類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負荷」、「內在衝突」、「上 級要求」、「組織氣候」及總量表皆達顯著水準,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結 果,僅有總量表在從事照顧服務員高於其他類別;而其餘分量表則無顯著 平均差異存在。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量表各面 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工作環境」面向,服務26

~30 年及服務 31 年以上顯著高於服務 1~5 年;在「內在衝突」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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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間的職員在工作壓力源的發生頻次比服務較短時間的職員多,可能服 務較長時間的職員會面臨有汰舊換新的壓力存在。而在「工作負荷」與「組 織氣候」方面則無顯著平均差異存在。

五、不同年平均月薪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環境」、「內在衝突」及 總量表皆達到顯著水準,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在「工作環境」、「內 在衝突」及總量表方面,年平均月薪3 萬元以上、少於 5 萬元的職員顯著 高於年平均月薪少於3 萬元的職員。由此可見,年平均月薪較高的職員,

從事較高技術的職務,相對工作壓力也較重。

四、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

一、不同性別、教育程度、職別、班別及目前進修情形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對

「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二、不同年齡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各面向皆 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僅有在「工作環境」面向上有顯著平 均差異,其中56 歲以上的職員顯著高於 26~30 歲。而「工作負荷」、「內 在衝突」、「上級要求」、「組織氣候」與總量表方面則無顯著平均差異 存在。

三、不同婚姻狀況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各面 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已婚的工作職員及離婚的工作職 員皆顯著高於未婚。可見得未婚的工作職員在壓力感受程度比已婚或離婚 的工作職員較少,可能是較無家庭經濟壓力之關係。

四、不同子女數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負荷」、「內在衝突」、「上 級要求」、「組織氣候」及總量表皆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有2

較有孩子的職員小,可和婚姻狀況相呼應。

五、不同工作類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各面 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工作負荷」、「內在衝突」

及總量表方面上有顯著平均差異,照顧服務員顯著高於其他工作類別。可 見從事照顧服務員的職員之工作壓力感受遠高於從事其他工作類別的職 員。而在「工作環境」、「上級要求」與「組織氣候」等面向則無顯著平 均差異存在。

六、不同服務年資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各面 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內在衝突」和總量表方面,

服務11~15 年及服務 26~30 年顯著高於服務 1~5 年;在「上級要求」

和「組織氣氛」面向上,服務11~15 年、服務 16~20 年及服務 26~30 年顯著高於服務未滿1 年。可見服務年資較久的職員之工作壓力感受遠高 於服務資歷較淺的職員。而在「工作環境」與「工作負荷」等面向則無顯 著平均差異存在。

七、不同年平均月薪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僅有在「上級要求」面向達到顯著 水準,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年平均月薪3 萬元以上、少於 5 萬元的工作職 員顯著高於年平均月薪少於3 萬元的工作職員。

八、不同每週上班時數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量表 各面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工作環境」和「上級要 求」面向上有顯著平均差異, 40 小時以下及 41~45 小時顯著高於 51~

55 小時,可見工作時數較少的職員其壓力感受比工作時數多的職員;而 在「工作負荷」、「內在衝突」、「組織氣氛」與總量表等面向則無顯著 平均差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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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壓力反應

一、不同教育程度、子女數、職別、年平均月薪及目前進修情形之養護機構工 作職員對「工作壓力反應」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二、不同年齡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心理方面」、「行為方面」及總量表 上有達顯著差異;不同婚姻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心理方面」上有達 顯著差異;不同工作類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心理方面」、「行為 方面」及總量表上有達顯著差異;不同服務年資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

「工作壓力反應」量表各面向皆達顯著差異水準;不同每週上班時數之養 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心理方面」及「行為方面」有達顯著差異。但經事 後比較後,皆未達顯著平均差異。

三、不同性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僅有在「生理方面」面向達到顯著水準,

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女性職員顯著高於男性職員。

四、不同班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壓力反應」量表各面向皆達顯著 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僅在「生理方面」達顯著差異,需輪班職員 顯著高於固定白班的職員,可見不穩定的上班時間的職員壓力會高於固定 上班時間的職員。而在其他面向則皆未達顯著平均差異。

六、工作滿意

一、不同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工作類別、職別、每週上班時數及目前 進修情形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對「工作滿意」量表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二、不同年齡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行政管理」及總量表上有達顯著差異,

但經事後比較後,皆未達顯著平均差異。

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行政管理」面向上有顯著平均差異,擁有 3 個以上的子女數之職員顯著高於只有 1 個孩子職員及有 2 個孩子的職 員;在總量表方面有顯著平均差異,擁有3 個以上的子女數之職員顯著高 於有2 個孩子的職員,可見子女數較多的職員其工作滿意比子女數少的職 員高。而在「人際關係」此面向則無顯著平均差異存在。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在「工作滿意」量表各面向皆達顯著 差異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在「人際關係」和量表方面有顯著平均差異,

服務未滿1 年的職員及服務 1~5 年的職員皆顯著高於服務 26~30 年的職 員,可見工作資歷較淺的職員其滿意度較資深職員高。而在「行政管理」

此面向則無顯著平均差異存在。

五、不同年平均月薪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僅有「行政管理」此面向達到顯著 水準,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年平均月薪少於3 萬元的職員顯著高於年平均 月薪3 萬元以上、少於 5 萬元的職員。

六、不同班別之養護機構工作職員,僅在「人際關係」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 較,上固定白班的職員工作滿意顯著高於需輪班的職員工作滿意。

七、相關分析

一、「一般健康」子構面與「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子構面均呈現顯著正相關。

二、「一般健康」子構面與「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子構面均呈現顯著正相關。

三、「一般健康」子構面與「工作壓力反應」子構面均呈現顯著正相關。

四、「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子構面與「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子構面均呈現 顯著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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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子構面與「工作壓力反應」子構面均呈現顯著正 相關。

六、「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子構面與「工作壓力反應」子構面均呈現顯著正 相關。

七、「一般健康」子構面與「工作滿意」子構面皆呈現顯著負相關。

八、「工作壓力源發生次數」子構面與「工作滿意」子構面皆呈現顯著負相關。

九、「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子構面與「工作滿意」子構面皆呈現顯著負相關。

九、「工作壓力源感受程度」子構面與「工作滿意」子構面皆呈現顯著負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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