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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8.1 結論

本計畫歷經一年之研究,期間曾就應用理論、研究方法、執行步 驟與所得結果等與委託單位台電公司所屬業務處、綜合研究所及各營 業區處進行多次的報告與研討,過程雖然艱辛,但已獲得相當豐富而 足資參考與應用的成果,值得欣慰。本計畫主要研究成果已列述於前 七章中,玆結論研究所得如下:

(1) 智慧電動車發展現況與趨勢

目前世界各先進國家及中國大陸推動電動車輛之發展均甚為積 極,惟因各國所處地理環境不同,科技水平、產業政策、社會發展與 風俗民情等亦各自有異,對電動車輛推展之政策與措施亦有所區別,

惟皆不遺餘力,積極推展,期能搶得市場先機、主導全球產業。迄今,

電動車充電與介面規格雖無一致標準,但大都以參考 SAE(美國地區) 與 IEC (歐洲地區)為主。此外,在充電站建置方面,世界各國大多採 用自訂的規範,且大都僅提供單一之充電介面規格。基於國內主要產 業特性,主力市場以外銷為導向,為充分提供國內業者完整的產品資 訊,本計畫廣泛蒐集世界各國各式各樣之充電器與充電機規格,如美 國的 SAE、歐洲的 IEC、大陸的 GB、日本的 Charge de Move (CHAdeMO)及經濟部工業局的先導運行規範提供參考。目前,美國 所推行的充電模式是以第二級交流充電為主流,然第三級直流快充已 在美國能源部的計畫中進行實測﹔日本的 CHAdeMO 直流快充系統 也已被開發出來,並積極測試運轉中,相信未來直流快充系統將會成 為充電站充電之主流模式,我國亦應將之納入規劃考量。

在電動車發展的過程中,續航力與充電時間長短是消費者所最為 關注的問題,為消除大眾對購買電動車輛妥當性之疑慮,前揭二大問 題應先解決。目前相關發展的情況為:(1)蓄電池技術方面,朝磷酸

鋰鐵電池(Lithium iron phosphate, LFP)發展,它具有工作電壓大、能 量密度高與循環壽命長的特點,故可以實現以較小空間與較輕重量,

提供較大能量與較高功率,而能符合電動車輛對蓄電池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尚可降低蓄電池維修成本與汰換頻率,由此可知,車用蓄 電池技術對電動車輛之發展至為重要。(2)充電設備方面,為滿足充 電快速、充電時間短的要求,充電站快充充電機內部的電力電子元件 需能承受較高的功率,其充電模式與控制技術則需同時滿足快速、高 效及安全的充電設備要求。我國發展電動車輛技術與產業時,除須持 續關切國際標準發展外,未來在設備與測試標準制定時,尚需考量國 內的環境、條件。(3)智慧電動車輛服務平台方面,透過網際網路以 智慧管理系統掌握行駛電動車輛蓄電池的殘電量、剩餘可行駛公里數 等電動車輛狀態資料,結合衛星定位系統(GPS)、即時路況、替代道 路、鄰近充電站位置、站內充電機使用狀態、充電價格、相關服務項 目等資訊,可為智慧電動車輛駕駛人自動規劃最佳的行駛路徑與充電 計畫,提供友善、優質的使用環境,可間接提升民眾購買電動車輛的 意願。

在未來,智慧電表系統(AMI)基礎建設完成、智慧電表普及化後,

便可施行即時電價(real-time pricing)政策,屆時電動車輛的車主不再 僅是從公共電網購入電力,也能將儲存於電動車蓄電池內的能量回售 給電力公司,賺取價差。也就是說,對電網或電業而言,電動車輛可 以是負載也可以是分散型電源,對尖、離峰用電的調節都有助益,端 視電動車的普及率及電業的購、售電電價機制而定。電力公司須透過 精算及累積經驗方能有效、正確掌握此一需量反應的靈敏度,為適當 的價格策略,創造雙嬴。前述功能與應用技術可整合在現階段全球電 業刻正進行的智慧電網基礎建設中,其中智慧電表系統基礎建設一般 係扮演前鋒角色。因為,資通訊與感測技術在此階段即已大體成型,

配合智慧電表系統,可做全面且精細的負載用電管理。除此之外,無 線網路技術在智慧電網所能扮演的角色,更是不容忽視,如 Wi-Fi 聯 盟 (Wi-Fi Alliance, WFA) 已 與 家 庭 插 頭 電 力 線 聯 盟 (HomePlug Powerline Alliance)共同合作,目的是在促進 Wi-Fi 網路技術與電力線

通訊技術於智慧電網中,兩者皆是將前端用戶的用電資訊,透過智慧 電表傳送至後端雲端網管中心。一旦智慧電表系統建置完成,對再生 能源(風能、太陽能)之發電狀態,及其會受天候變化影響出現間歇性 發電,致有造成其供電不穩定情形等,都能透過智慧電網以全國性及 區域性之較宏觀角度為控制與調節,減輕風力發電機組與太陽光電系 統不確定、間歇性發電之影響與衝擊。

智慧電網中負載之用電量將朝透明化與可視化發展。在未來,住 宅或社區自行裝置太陽光電系統或風力發電機的情形將會愈來愈普 遍,所生產電力除了自用外,尚可儲存或躉售給電力公司,其模式、

方法與時機等,受各國政策、法規、定價與計價模式、安全管理等因 素影響頗鉅,尚難一概而論,必須就所處國家及個案性質深入探究方 有最佳及可行之方式與方案。目前,國內外智慧電網的建置,尚處示 範推廣與摸索階段,技術標準的制定、測試平台的建構、時間電價及 需量反應等制度面的問題均待處理,中小型分散型電源建置與併網相 關技術、法規、景觀、安全、控制等問題亦待研商、解決。

(2) 充電場所容許最大充電機裝置容量之分析與評估

本計畫參酌現有台電配電系統相關系統參數與設備規格,完成充 電場所充電站引接點與容許最大充電機裝置容量之關係,並藉此評估 各類充電場所(充電站、大賣場、商辦大樓等)容許最大同時使用充電 機之容量,以供台電及相關各界參考。另本研究尚據此結果,以擬合 曲線法繪出容許充電機裝置容量之上下邊界線。是若所擬裝置充電機 的總和容量在下邊界線下方,則充電機裝置完成後,其隨機運作對饋 線沿線電壓變動率之影響及熱容量、負載轉供機制等系統相關限制應 均能符合規定;然若所擬裝置充電機的總和容量在上邊界線上方,則 前述影響與限制恐有逾越之情形,故需就個案為更深入的系統衝擊分 析,以確定是否可行;又若所擬裝置充電機的總和容量介於上、下邊 界線間,則其影響需視系統狀況而定,也須就個案特定條件為進一步 之分析,方可確定。

由本研究模擬結果可知,充電站設置於饋線末端時對配電系統的

影響最大。就範例系統 11.4 kV 標的饋線而言,在 2.5 %容許電壓變 動率條件下,饋線末端充電站引接點短路容量應會大於 16.4 MVA,

但充電機的總裝置容量應小於 910 kW。若電壓變動率放寬為 5.0 %,

則該引接點短路容量值不變,但充電機的總裝置容量可提高至不大於 1950 kW。又就 22.8kV 標的饋線而言,在 2.5%容許電壓變動率條件 下,饋線末端充電站引接點短路容量應會大於 108.6 MVA,但充電機 的總裝置容量應小於 3640 kW;若電壓變動率放寬為 5.0%,則該引 接點短路容量值仍不變,但充電機的總裝置容量可提高至不大於 6000 kW,此 6000 kW 上限值係在考慮饋線裕度、既有負載率及負載轉供 機制等情況與要求下之饋線熱容量限制值。另因國內典型配電變壓器 的容量為 167 kVA、100 kVA、50 kVA 及 25 kVA,故要在運轉中之既 設配電變壓器下游裝置快充設備極易發生超載狀況,故為安全考量,

應採用較大容量的專用配電變壓器來饋供,對群聚之大型充電站也可 能有以專用饋線來饋供之必要,端視其總和裝置容量及裝置位置等而 定。又若要在運轉中之既設配電變壓器下游裝置半快充或慢充設備,

則需先瞭解該變壓器之容量、既有負載特性與歷史尖峰負載量及合理 餘裕度等為評估,以確切掌握其剩餘可利用容量後,才可裝置,避免 有超載之虞,若前述狀況無法確實掌握,則建議以專用配電變壓器或 專屬饋線來供電。

(3) 充電機等電路模型開發與應用及充電場所用電情境分析與充電 機裝置數量評估

目前,國內廠商所開發的電動車車載(on-board)充電器皆具功率 因數校正(PFC)與脈波寬調變(PWM)控制技術與功能,充電時所產生 的諧波相當小,不致於對配電網造成明顯污染。但並非所有充電機皆 是如此,例如近年某些大型博覽會或運動會的電動車示範運行系統,

其充電設備並未應用這些技術,其諧波污染問題已不容忽視,未來充 電站普設時,諧波污染的管制將更趨重要,因充電設施分布範圍將既 深且廣。是除安全考量子外,諧波抑制等電力品質技術問題亦需顧及,

方不致於顧此失彼或因小失大。本計畫參酌台灣電動車專業廠商及花

博電動車示範運行系統充電機性能與品質之實際量測結果,開發一充 電機之數學與等效電路,並設定相關參數,以供後續研究及實務探討 應用。所開發模型考量功率因數校正、脈波寬調變、定電流-定電壓 (CC - CV)充電模式、蓄電池容量(40 kWh)、蓄電池殘量(0 ~ 100 %)、

蓄電池額定電壓(225 ~ 378 V)等功能、技術與實務參數,並據以完成 其運作動態與系統影響模擬。其中,(1)充電機額定功率部分:單相 充電機假設為半快充充電型式,規格為 AC 220 V/45 A, 10 kW,適用 於大賣場與商辦大樓等充電場所﹔三相充電機則假設為快速充電型 式,規格為 DC 50 kW,適用於充電站,提供快充服務;(2)控制技術 部分:考慮功率因數校正與脈波寬調變控制技術,就範例系統而言,

蓄電池額定電壓(225 ~ 378 V)等功能、技術與實務參數,並據以完成 其運作動態與系統影響模擬。其中,(1)充電機額定功率部分:單相 充電機假設為半快充充電型式,規格為 AC 220 V/45 A, 10 kW,適用 於大賣場與商辦大樓等充電場所﹔三相充電機則假設為快速充電型 式,規格為 DC 50 kW,適用於充電站,提供快充服務;(2)控制技術 部分:考慮功率因數校正與脈波寬調變控制技術,就範例系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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