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生活情形
從問卷調查中了解,受訪者以女性居多,其中七成為外籍配偶,三成為大 陸籍配偶。就受訪者的人口背景資料而言,外籍配偶中以來自越南及印尼為多。
大陸籍配偶的年齡分布略高於外籍配偶年齡層。教育程度大陸籍配偶也高於外籍 配偶。男性受訪者則來自越南與中國大陸。外籍配偶之配偶教育程度以國中畢業 最多,大陸配偶之配偶教育程度以高中職最多。受訪者無論大陸籍或外籍,來台 時間均較長,故取得身分證比例高。有健保的狀況是普遍的。 問卷調查受訪者 目前本人或家人有身心障礙需要照顧者約有近三成,家庭為低收入戶有二成左右
,受訪者有三成左右為單親家庭,有超過四成的受訪者曾有遭遇過家庭暴力經驗
。整理出其主要生活狀況:
(一)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為家中經濟主要來源
受訪者中超過一半以上的日常生活支出是自己負擔的,也顯示這些新移民是 家庭經濟的主力。受訪者找工作的方式,以自行找到和母國朋友介紹的為主。月 收入未滿最低薪資者,高達六成,這也是對工作不滿意的首因。雖然受訪者有高 達六成有工作,但有勞工保險的部分偏低。另外沒有工作的受訪者,主要無工作 的原因是需照顧子女或家人。認為求職有遭遇過困難,首因為中文識字及書寫能 力較弱。
有關薪資偏低的部分,接受深度訪談的受訪者表示,可能因為教育程度與語 言的關係,多只能從事臨時工作或是兼職的勞力工作,工作薪資不高,加上經濟 不景氣,有工作就做,也有受訪者用工時拉長去增加薪資。
(二)經濟為婚姻中的主要困擾
與本國籍配偶認識的方式以婚姻仲介居多,婚姻狀況仍以婚姻持續中居多佔 五成以上。本國籍配偶的教育程度,本國籍配偶健康良好者只佔五成左右,本國 籍配偶有工作者其收入以三萬元以下居多。沒有工作者的原因,多以健康不佳為 主因,認為與本國籍配偶溝通有問題者佔五成以上,認為溝通有問題主因為經濟
。生育子女者佔快九成,子女數以 1-2 個居多,多為子女主要照顧者,教養子女 感到困擾者有五成,教養子女的首要困擾仍為經濟負擔。
另外,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為受訪者的工作收入或營業收入,受訪者認為家 中經濟不足(含不穩及困乏)超過五成,足見受訪者家庭多為經濟弱勢。
(三)婆媳溝通為家人關係重要之處
受訪者在問卷調查上,認為與其公婆在溝通方面,有問題的約四分之一,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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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有問題的首因為家事處理。然而,在深度訪談也發現,與本國籍配偶的家人相 處上,最多產生問題仍是的婆媳之間,且婆婆的態度有時也決定家庭關係的好壞
。
二、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服務使用與服務處遇需求
(一)服務使用
社工人員在提供弱勢大陸籍和外籍配偶的服務處遇,多集中於經濟協助、就 業輔導、托育服務、喘息服務、親職教育、家庭關係改善、社會福利申請與資訊 提供等等。不過,從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的問卷調查中發現,近五成參加過政府 的照顧輔導措施。參加過的輔導措施以生活適應輔導為最多;照顧輔導措施訊息
,來自於母國朋友告知最多。
深度訪談中發現,多數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認為外籍配偶中心的服務有其必 要性,因為主動輸送服務的方式,可以使其得到相關的訊息及接受服務。然而這 些大陸及外籍配偶因為身處弱勢,需要工作以支撐家計,所以參與活動或接受相 關輔導措施的比例相對降低,不過仍有五成參與過照顧輔導措施。
受訪外籍配偶參加過生活照顧輔導措施者占五成四,參加項目依序為「成人 基本教育研習班、識字班」、「生活適應輔導技藝班」。受訪大陸配偶參加過生 活輔導措施者僅三成八,參加項目依序為「親子活動」、「成長團體或親職教育 講座」。
(二)服務處遇需求
整體上期待政府辦理的各項服務需求的前三項,辦理課程為語言訓練/識字教 育、職業訓練、親職教育/育嬰常識;以醫療衛生服務方面為醫療補助、協助傳 染病/疾病知識、提供幼兒健康檢查服務;生活方面服務為提供經濟扶助措施、
保障就業權益、協助子女就學。依據弱勢類型整體上發現,在各項的服務需求上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與單親家庭,服務需求主要仍為經濟上的協助,再者為協 助就業與子女照顧上。曾遭受家庭暴力受訪者認為還需要的服務,前三項則為社 工的協助、法律諮詢及提供緊急生活補助等等。
若區分大陸和外籍配偶的不同,本研究顯示,受訪外籍配偶最希望接受「語 文訓練、識字教育」,其次為「職業訓練」。受訪大陸配偶最希望接受「職業訓 練」,其次為「親職教育」、「育嬰常識」以及「考照課程」。醫療衛生服務需 求,受訪外籍與大陸配偶均以「提供醫療補助」為最重要需求;其次外籍配偶為
「疾病知識」,大陸配偶為「提供幼兒健康檢查」。生活服務需求,受訪外籍與 大陸配偶均以「提供經濟扶助措施」為最主要需求;其次外籍配偶為「保障就業 權益」,大陸配偶為「協助子女就學」。
三、弱勢大陸及外籍配偶權益需求
有關對於權益的看法,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的看法一致;特別在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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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權及免於受歧視的部分比例非常的高。有關身分與居停留權益上,受訪大陸 籍和外籍配偶被詢問身分證取得的權益,認為重要和非常重要者皆超過九成以上
;另外,當受訪外籍配偶被詢問歸化國籍要上 72 小時課程是否有幫助者,同意 及非常同意對自己有幫助的至少佔八成以上,為保障身分與居停留的權益,政府 相關的輔導措施所辦理的課程,受到外籍配偶的肯定。
無論受訪者大陸配偶或外籍配偶都認為本國籍配偶及其家庭應該上課者,同 意及非常同意皆佔有八成以上;受訪大陸及外籍配偶認為專業人員需要提升多元 文化能力,高達九成以上回答同意及非常同意;認為政府應該努力讓社會大眾尊 重多元文化,使其可以免於受歧視者,受訪大陸及外籍皆高達九成六以上同意與 非常同意。
認為學校應該鼓勵其子女學習自己母國的語言的部分,受訪大陸籍配偶及外 籍配偶,同意及非常同意皆約九成;認為學校應該幫助其子女對自己母國文化認 同者,受訪大陸及外籍配偶同意及非常同意超過九成以上。
在協助組織自己新移民團體及增加與其他同鄉互動機會上,受訪大陸配偶及 外籍配偶,皆有九成以上的受訪者同意與非常同意。有關自由參加活動,不被家 人限制行動的權益,受訪大陸籍配偶高達九成七的受訪者同意與非常同意。受訪 外籍配偶則高達九成八的受訪者同意與非常同意。有關交友的自由與權益,受訪 大陸配偶則同樣有九成五的受訪者同意與非常同意。受訪外籍配偶則同樣有九成 七的受訪者同意與非常同意,差異也不大。
受訪大陸籍配偶則高達九成五以上同意與非常同意,受訪外籍配偶則高達九 成七以上同意與非常同意。享有與任何台灣人一樣平等權益者,受訪大陸籍配偶 高達九成九的人同意與非常同意;受訪外籍配偶也高達九成八以上的人同意與非 常同意。所以,對於平等權的看法,明顯比其他權益更被受訪者看重。
第二節 建議
根據研究結果與發現,提出下列幾點建議供實務面、政策面及制度面參考。
一、改善生活狀況的建議
(一)提升大陸及外籍配偶的正面形象
從研究中發現身處弱勢家庭的大陸籍及外籍配偶,幾乎都負擔有家庭經濟。
對於子女照顧及協助本國籍配偶之處更不勝枚舉。研究顯示,許多新移民即使身 處經濟弱勢家庭,仍然甘之如飴,前提是本國籍配偶及其家庭合理的對待。這些 正向且在家庭的貢獻,似乎偏少於公領域的場域被認知。如何促進一般大眾對其 貢獻的肯定,降低對於新移民的歧視。建議內政部製作優質的影片及書籍,提升 大陸及外籍配偶的正面形象;另外,也可設計監督或回應媒體對於大陸及外籍配 偶形象錯誤報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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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本國籍配偶及其共住家人接受多元文化課程
自有新移民移入台灣,就不斷有聲音要求本國籍配偶或共住家人需要接受多 元文化。為減少大陸及外籍配偶與本國籍配偶和家庭產生溝通的問題,增加彼此 之間的了解。如果可以在辦理婚姻移民的過程,至少要求本國籍配偶接受一定時 數的課程,現今在移民會談時,已當面宣示大陸及外籍配偶權益的作為,如可以 順利推動本國籍配偶或其家庭,參加相關課程,可以是推動多元文化積極性作為
。
二、提升服務處遇的建議
(一)提高專業人員之文化能力
多元族群與多元文化,是現今許多國家人口組成的情形。為此,跨文化覺知 方案 (the cross-cultural awareness programme),遂成當今因應移民社會所推展的 重要工作(Allen, Coombes, & Foxcroft, 2007; Pacheco, Fernandez-ramirez, &
Andres, 2003);如美國聖地牙哥郡(San Diego County, 2004) 發展所謂文化能力 計畫 (Cultural Competence Plan),以協助心理衛生部門,能夠提升其服務品質。
歐洲的西班牙 (Spain) 為因應移民人口的增加,也特別針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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