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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象的塑造,例如:郵局公仔、Hello Kitty、個人形象之客製化婚禮公仔等皆屬角色 設計的範圍。因此,角色設計在產品的代言上已成為一項不可或缺的核心主力,並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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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創作實際結合文化特色及在地產業,並產出節慶之相關襪偶角色,期望所創作出 的襪偶能代表並詮釋多數人心中的抽象意念,用親切可愛的童趣感襪偶,喚起人們心中 對節慶文化賦予的新意與新鮮感,進而感受節慶角色運用所帶來的溫暖關懷與真善美。

表 1 研究者出版創作書籍

哇哇哇!襪娃娃 卡哇依-襪娃娃 一定完成的泰迪熊襪娃娃

資料來源:wawawa 卡哇依-襪娃娃,2014 及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本節分為二個段次,首先訂出研究目的,接著找出因目的所產生的相關研究問題。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期盼賦予襪偶能有不同於以往之多樣功能,以創作研究之方式,達成下 列節慶相關研究目的:

(一) 設計節慶襪偶角色相關之作品。

(二) 將節慶之相關角色以襪偶創作方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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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以下針對角色、節慶、襪偶、文化創意與手感產品五個名詞進行釋義。

一、角色

國語辭典編輯委員會編著(2012)解釋角色亦名「腳色」,指戲劇演出中的代 表人物。盧清泉(2013)指出具備獨特個性,並能讓人一見即能感受到其明顯特性,

方能稱之為完整角色。本研究整合上述論點,定義「形象代表且具備與眾不同個性 者即為角色。」

二、節慶

節慶的意思為節日慶典。在西方國家所進行的研究中,通常會將節日(Festival)

以及特殊事件(Special event)一併作整體討論。因此戴光全與保繼剛(2003)指 出節慶為 FSE(Festivals& Special Events),即為「節日與特別事件」之意義。而本 研究採用之定義節慶為「與文化、習俗、生活習慣具有高度相關之節日與特別事件」。

三、襪偶

針對襪偶定義之部分,目前相關研究尚未見具體定義;一般認為襪偶僅為襪品 製作之布偶之觀念較為狹隘。黃子寬、楊慧淳(2008)《卡哇依:襪娃娃》之著作 中所提出「襪子不只是襪子」之觀念,將傳統襪偶之製作延伸至不同飾品及傢飾中,

此外,襪偶亦屬手感產品,黃淑琴、賴志松(2008)之研究中曾將手感產品進一步 區分為飾品類、玩偶類、生活雜貨類、公仔陶藝類等四類,因此本研究綜整上述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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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者之見解,採取較廣義的看法將襪偶定義為「以襪品為主要媒材製作成之公仔、

布偶、傢飾、飾品等手感產品」。

四、文化創意

文化部(2014)網站之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包括文化資產應用、展演設施 產業以及創意生活產業等共十六大項。而本研究所指「文化創意」是以結合臺灣節 慶文化與彰化縣社頭鄉織造文化所產出之襪品展現與襪偶角色相關之創意設計。

五、手感產品

在產品的設計概念上強調用手製造,並巧妙地延伸令人感動的元素,融入情感 與觸覺。手工、手感產品的興起代表著人們能靠自己的雙手去創造一些作品、選擇 忠於自己、證明我在的態度並與大量製造對立。黃淑琴、賴志松(2008)說明手感 產品是手工及手作出來的產品,透過創意者的巧思與設計,藉由雙手的溫度,製造 出生活裡的相關用品,並傳達出一種喜悅、溫暖、幸福的歸屬感,令人感動驚喜且 愉悅滿足,這些即是「手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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