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木材是可再生的生物材料,且具有許多優良的居住特性,自古以來一直為 人類所喜愛而大量選用為建築材料,也由於台灣地區盛產木材,因此以前較 傳統的建築中主結構體屬於木構造者佔有相當之比例,隨時光推演成了今日 的古蹟與歷史建築物。古蹟與歷史建築為國家重要之文化資產,能為歷史作 見證,也為民族傳統文化之表徵,其重要性已被多數進步國家所認可。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臺灣地區位於地震頻繁之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凌晨一點四十七分,發生了百年來規模最大的地震,這次地震不只震垮了台 灣地區許多新建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也震毀了許多以木構架為主的古蹟與 歷史建築物。由於以木構架為主的古蹟(木結構古蹟佔國內指定古蹟的六成 以上)以及歷史建築物之結構特性與使用材料特性,包括結構體抵抗如地震 之水平力較差、木構件長期使用後腐蝕之問題,使得其修復及補強的困難度 超過一般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基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一條:「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 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

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 或再利用方式。且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古蹟修護,應依下 列原則為之:一、保存原有之色彩、形貌。二、採用原用或相近之材料。三、

使用傳統之技術及方法。四、非有必要不得解體重建」。在八十九年二月九日 修正通過的文資法第三十條增列了保存科學的應用技術等文字:「…前項修復 計畫之提出,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防震、防災、防蛀等 機能」。這無疑的被認為國內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務引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 達到保存目的,為必然之趨勢。

基於此因,本研究構想以碳纖維強化高分子複合材料(CFRP)應用在木

構件上之補強,CFRP 具有質量輕、耐腐蝕,強度高等優點,CFRP 補強工法 可說是現代科技與工法之結合。CFRP 可貼覆於木材外面,經過磨除後,可以 恢復木構造之原有外觀,它亦符合保存科學的應用技術之可逆性。

第二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以台灣日式及西式木構造建築物為對象;其中日式木構造建 築又稱為和小屋式建築,這種建築方式為日本傳統木構特點,其在於屋架之 構件僅具小柱與大樑,無斜置構件(方仗);而西式木構造建築多為中柱式洋 小屋型,其桁架結構大致為中柱式桁架俗稱正同柱桁架,構面內設置有斜撐 材,抵抗橫力作用較抬樑式與穿斗式桁架有利,為今日西式木構造中最常用 者。中柱式結構建築在構架上由合掌、真束、陸樑、吊束及方杖等構件組成 桁架式屋架,每一個組成構件及其結點由於承重之應力及幾何位相上的不 同,各有其對應之構法,此乃因其在不同之幾何位相及受力情況下有不同之 力學行為所致。

第三節 研究目的

結構物補強一般可分為劣化補強、耐震補強與強度補強等三大類;劣化 補強乃因構件腐蝕而做的處理,環氧樹脂灌注修復法等,其目的是在防止結 構物繼續劣化;而耐震補強則因為時空的變遷及規範的更新,為了符合現行 法規的要求,而必須採用的補強方法,係利用增設隔減震設備或改變結構物 的結構系統,來增加結構物的剛性,如複合材料包覆補強;而強度補強則因 為強度不足而必須利用補強方式來增加強度的皆屬此類。在舊有傳統補強基 礎上,研發新的補強材料與工法,並應用於木構造建築的修復,除了能預防 或減少下一個地震來臨時所造成的災情,也能達到保存文化資產之目的。另 一方面,對於木構造建築進行修補,不需大量拆除重建木構造建築,不會造 成木材此一生態材料的浪費,有助於人類對地球環境之保護。

本計畫的目的為探討 CFRP 應用於木構造古蹟與歷史建築補強之效應。

研究方向將從其材料面與力學面來探討 CFRP 應用於木構造古蹟與歷史建築

補強之可行性與實用性。主要工作包括:

1. 針對受損木梁構件(模擬蟲蛀腐朽)進行彎矩補強後續研究;

2. 探討不同補強方式對木構件短梁補強之效能;

3. 建立 CFRP 補強木構件之施工流程標準程序,以供業界現場施工之參 考。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