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一般而言,市場認為非經常性項目為性質特殊(unusual in nature)或(且)不常 發生(infrequency of occurence)的盈餘項目,並且可以分為三種盈餘科目:(1)非常 項目(extraordinary items)、(2)停業部門(discontinued operations)和(3)特殊項目 (special items)1。Burgstahler et al. (2002)證實了負特殊項目和其他盈餘項目相比之 下,是具有高度的暫時性(transitory),此實證結果和一般認為特殊項目為「暫時 性」(transitory)或「一次性」(one-time)盈餘的觀點一致。除此之外,許多文獻(Strong and Walker 1993; Elliott and Hanna 1996; 張仲岳 1998; 金成隆與鄭丁旺 1999)指 出市場會給予非經常性盈餘較低的盈餘反應係數(earnings response coefficients, ERC)。上述投資人給予非經常性項目較低的評價乘數的狀況,也反映出投資人 將非經常性項目視為短期且不會影響未來盈餘的事件。
然而,近年來,許多財金評論發現企業有重複發生非經常性項目的現象,
舉例來說,前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的全球首席分析師, Barton Biggs 曾說
「當非經常性項目發生一次、兩次時,是可以理解的,並且可能由於企業改善營 運,當年度的非經常性項目甚至是對公司股價有正面的影響。但是當企業重複發 生非經常性項目時,投資人要如何相信重複發生的盈餘是實際發生或是企業有意 圖地使其重複發生?」另一方面,許多文獻也指出企業發生非經常性項目的頻率 逐年在增加(Elliott and Hanna 1996; Black et al. 2000)。甚至連準則制定單位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和政府機關(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也注意到了非經常性項目在企業中重複發生的情形,FASB 發 表了SFAS No.121 來加強非經常性項目的規範,而 SEC 則加強調查重複發生非 經常性項目的企業(例如:1992 年 SEC 針對 Borden 公司詳加調查,看其是否有 利用非經常性項目來進行盈餘管理)。而本研究發現,在國內證券市場中,從 1991
1 相較於非常項目(我國財務會計準則第一號)和停業部門(我國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特殊 項目在我國並未有明確的定義,而我採用楊宜華 (2009)對特殊項目的定義,作為我後續研究的 基礎。關於楊宜華 (2009)和國外對特殊項目的定義間之比較,請詳見表一。
2 研究法」(Event Study)和「關聯性研究法」(Association Study)來分析市場對於負(正) 特殊項目和未預期核心盈餘評價的變化。3
(2010)的研究為延續 Elliott and Hanna (1996)的研究,由於 Elliott and Hanna (1996)只專注於分析 負特殊項目子樣本,因此Cready et al. (2010)的研究只專注於負特殊項目子樣本和(3)在 Cready et al. (2010)的盈餘持續性研究中,發現正特殊項目並無任何規律值得進一步作股價之關聯性的研究,
因此,並沒有進一步地分析正特殊項目子樣本的市場反應。
然而,在本研究的盈餘持續性的實證研究當中,發現正特殊項目子樣本的實證結果仍有值得 進一步研究市場反應的地方,因此,我將使用負和正特殊項目子樣本兩組樣本做實證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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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市場依舊將正特殊項目視為「暫時性」盈餘來評價。
除此之外,本研究證實了當企業以前年度認列負特殊項目的次數增加時,
企業的核心盈餘雖未有顯著的下降,然而市場對於企業的未預期核心盈餘會給予 顯著較低的盈餘反應係數,跟過往文獻認為,當企業重複發生負特殊項目時,市 場會對企業當年度的經營情況或管理當局的決策能力有所疑慮,因而給予顯著較 低的股價報酬的論點一致,(Clayman 1995; Elliott and Hanna 1996; Black et al.
2000; Cready et al. 2010)。然而,當企業重複發生正特殊項目時,企業的核心盈 餘是呈現下降的趨勢,然而市場會給予企業的未預期核心盈餘較高的盈餘反應係 數,此結果顯示市場有高估其核心盈餘的現象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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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內容共分為五章,各章內容之摘要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將簡介本研究的動機、方法、結果、及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