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數
同意票 不同意票 |合計
B C1 票數 l 百分 IC2 票|百分 IC=C1+C2 比|數 l 比
c1/c 1 Ic2/c
無效票|投票人|投票人股票結 數 數 數對投|果
票權人隨否
D IE=C+D 1數百分|過決
比
G=E/B
1 11649774616511216191.80158141318.20 17092629 135971117452340145.17 1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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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川lωω9叫ω叫圳51 削 1117.95 15晰4 I臼57盯叫7丸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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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 明|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上開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通過與否決,於各該欄位打 rV
J
。二、公民投票第一案主文:台灣人民堅持台海問題應該和平解決。如果中共不撤 除瞄準台灣的飛彈、不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你是不是同意政府增加購置反飛彈 裝備,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公民投票第二案主文:你是不是同意政府與中共 展開協商談判,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謀求兩岸的共識與人民的福
祉?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2004)
A
政治學學教第六期 2006 年 2 月 1 日"
陸、台灣公民投票的接討與改進方向
台灣在未輯定公民投票注前,已有多次實驗性地方公民投票經驗,
對於公民參與公共事務之公民意識與民主的深化,有相當大的實薩克。 2004 年 3 月 20 日年舉辦第一次全置,性法投,更是台灣邁向直接民縷的一個重 要里程碑,換古之,乃是在代議制度下竄入直撥民權形式, tlP藉著公民 投票的機制建構直接民權與代議政體的變元民主體系,以確接長權補代 議政治的不足與減少代議政治的弊端。但師為實施組程中,會雜太多被
雜的政治因素在悶,產生不少合法,性與正當性之爭議,使第一次公設的 意義與價值大打折扣。筆者歸納與分析台灣公民投票實麗的經驗,可以
獲得幾值特點:
(一)公投摔成為台灣民主政治文化之一部分。公投制度發展得推動是
,由 t也方區域擴大軍全國,[空公投議賠是由民生議題引導教主權 問題。公投制度的採取未來將成器台灣社會的一種正式的民主政治文化 O
(二)環境公投帶來民主實值的日常化與社區化。士能方位公投以環保連 動抗爭與環境賢、語爭議之解決瑋目的,其議聽聽係環境問題與駐軍建設
與開發為章,較具有積極聽設性意義。人民已學習利,用余投解決爭議與 肯定公投的實踐的意義,對台灣的民主政治文化更為成長與深化。
(五)直接民主機制受政黨或政客操弄,尚未成熟與健全功能:第一次 全盟公投可知,這次公投議題完全由總統主導,立無明確法理規範,易 成為總統擴權或私利的政治工其,拿做崙叔控與希特勒藉公投方式攏到 個人鐘裁的目的即是一頭借鏡,值得警惕。加 t公投輯:總統大選,令人 無法,難以不質疑為選舉利話考量的政治操作,足見台灣的公投尚未或
熟,但容很大成其與學習空間。
(臨)人民創割公投缺乏,直接民權末實現:經由九三公投的實踐,
生不少缺失與爭議,證實台灣去投法制度存在許多瑕疵,企須檢討與穆 正。舉辦第一次全擋住么投也並非白人民主動發動,因為唯有白人民主
持公民投無義台灣之實踐與檢討
動擺出的制制公投,才是直接民主的核心價值與理想,因此車接民權的
(五)公投議題的設定應該避免涉及統獨意識與國家認同方面聞組:
灣目前朝野政黨對立嚴重、族群問題受政治人物操弄亦臣懿分歧、
回拉公投議題英圈歸民生議題為主,避免涉及絞窺意識與國家招商方臨 議題的公投。
,三產者認為台灣公民投票JJ!檢討與改進的方向姆:
(…)自轉民主發展末臻成熟,公投經驗仍不足,
來韜驗:先灌區家如瑞士美麗公投民投票發展以「八叭工憎 J
主寶勝的公民創制公投之方向。我公投不應將公投{局限於國家主權獨立
,成由政府操控或主導公投議題,以免淪為政黨或政客奪權工具,
應由民眾所主導與創制公投議題,議題回歸民生議妞,方能體現 r 權 在民 J 的公民投票主流價值與理想。
(二)加荒草修正公民投票法:台灣現在所通喵么民投禦法,
黨算計私利與主義舉考量下的產駒,加上立法時間倉倪,缺少足夠的現,哇
,與未能有前瞻,盟的訐﹒佑與撥證,
, [君有學者讓寫了不能公設的公投法」或 1 馬路心仗?本 J 0 急詣攝 i有專家筆者與立法謠公們共自努力,起泣檢討與諺正,制定部 潛切的、無爭議、合理合法的,文可以實行的公民投票法
十五次公投經驗的檢證與反省,
1.公民投票的發動者應以人民主動發起為主,
J 與 γ 主權在民 J '政府與國會發動門檻際嚴格限制條件,雖 免淪為統治者獨裁的政治工具。
2. 對於有較大爭議的議題或條文,應加以限制、規範戒刪除,以免造成負
,如公投法第十七條之防衛性公投,爭議性與質疑過大,應
政治學學教黨六期 20061f. 2 JI 1
a
59考膚、加以刪除或加以限制。
3.公投實施結果語效力,聲明確規範,不可模糊。例如公投不通誦,必須 有承擔責任的規輯,以示負責,以防免公投被灌用或操作,公投混混,
&:、須實踐。
4.公投法既已通過寶路,諮詢性公投暐躇免使用,避免成為推讓責任的藉 '並減少社會成本之浪費。
5.成立公正扭然導責審查機構,解決高度爭議公投法案或政策紛爭。
6.公投次數,懋加以合理規劑,才不至於浩成間家財政的負擔或浪費。
(五)加強公民教育,培養民主素接與理性參與公共事囂的興趣與能力:
台灣正值政、治轉型的過程,公民文化也未達成熟穩定,加上國民民主素
養不鉤,政;在文化的偏頗發展、公主是社會向宋為形成等因素,使得以公 民投票作為直接民權的機制的實踐受封挑戰,因此,品須加強民眾之余 民教育,提升民主黨護與能力,才能形塑優質的公民社會, 1義樣位接設
權才能充分實踐。
(四)公投的實行必項有一定的政經社文條件配合。問此政府聲加強政 經社交各方面水壤之提痺,唯有在政報社文各方回籠件能加以配合,
能增加公設的面功能與價值,減少負雷影響 o
藥、結插
不論公投是否是在選舉操作考最或是政黨私利算訐下,
經在台灣護生了,但公民投要算機制尚處於嘗試錯誤階段,距離制度化的
層次猶有努力空聞,雖不完笑,但是從民支深化的角度來種接受,仍恤
,未來將成建一股不可還立的報勢。
今後,唯有在公民投票法的立法瑕疵上加以修正之,以求完英其 次,朝野政黨多能為民褔社為念,勿為政黨與個人私利算計侍者,加 強民主政治文與化公民意識的成熟,則代議民主與靈接民主聲合之變咒
的公民投票在台灣之實織與檢討
民主政治體系品能建立與運作穎輯, r請主權在民的核心價值與理想亦將 早日
政治學學教爺六期 2006 年 2 月 1 EI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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