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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羽球雙打技、戰術分析相關文獻

一、 羽 球 運動 的 技 術 風格

在競 技 運 動中 , 羽 球 運動 是 一 種動 作 精 細 、步 法 快 速, 技 戰 術 多 樣 化 與 對 抗 激 烈 的 運 動 項 目 。 它 不 僅 要 求 選 手 要 有 優 異 的 步 法 、 身 體 素 質 、 技 術 與 戰 術 等 , 更 要 主 動 控 制 比 賽 , 讓 對 手 的 回 擊 球 都 能 掌 握 在 自 己 手 中 , 進 而 掌 控 比 賽 , 贏 取 勝 利 。 趙 新 華 ( 1998) 說 明 世 界 羽 毛 球 運 動 發 展 趨 勢 已 朝 向 快 速 、 多 變 、 全 面 的 技 術 水 準 。 速 度 是 羽 毛 球 運 動 的 基 礎 , 羽 毛 球 運 動 離 開 了 快 速 , 就 體 現 不 出 高 水 平 , 而 速 度 在 手 法 上 要 求 出 手 動 作 快 ; 步 法 上 要 求 起 動 、 移 動 、 制 動 和 回 動 快 ; 意 識 上 則 要 求 判 斷 快 、 搶 位 快 、 選 擇 動 作 和 完 成 動 作 快 。 羽 球 中 的 速 度 主 要 分 為 三 種 , 即 反 應 速 度 、 移 動 速 度 、 動 作 速 度 。 反 應 速 度 是 指 人 體 對 各 種 刺 激 發 生 的 快 慢 ; 移 動 速 度 是 指 通 過 一 定 距 離 的 最 短 時 間 ; 動 作 速 度 是 指 完 成 單 個 動 作 時 間 的 長 短 。 這 三 種 速 度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

白 麗 華 ( 2000) 指 出 , 當 今 羽 毛 球 運 動 的 技 術 風 格 是 「 快 、 狠 、 準 、 活 」 , 作 為 這 四 個 字 風 格 的 綜 合 表 現 , 「 快 」 是 靈 魂 , 只 有 在 快 的基 礎 上 發揮「 狠、準、活 」,才 是風 格 的真 正 內 涵。程 勇 民( 2005)

指 出“快、狠、準、活 ”的技術風格一直被視為中國羽球隊 的 致 勝規 律 。 這四 字 技 術風 格 中,以“快”字為核心,“狠、準、活 ”以 “快 ”為 統一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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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準”是基礎層次的“快”表達,“活”是高級層次的“快”的表達,對 “狠”

和“準”有 其 支 配作 用 。 羽毛 球 比 賽 是 個控 制 與反 控 制 的 過 程, 自 身絕 對 速 度 快 , 未 必 能 充 分 發 揮 , 對 手 會 通 過 各 種 技 術 與 戰 術 組 合 來 限 制 你 速 度 的 發 揮 。 可 見 羽 毛 球 場 上 的“快”包 含 兩部 分 內 容 , 一是 自 身能 力 體 現 的 絕 對“快 ”; 二 是 通 過 抑 制 對 手 速 度 發 揮 而 體 現 的 相 對 “快 ”。

基 於 這 一 認 識 , 對 技 術 風 格 的 核 心 概 念“快 ”可 作 如 下 概 括: 爭 搶最 高 的擊 球 點 ,使 對 手 回 擊的 難 度 最大 。

二、 羽 球 雙打 技 術 分 析

羽 球 技術 能 力 可 分為 基 本 技術 、 應 用 技術 與 實 戰技 術 三 種 。 (一 )基 本 技 術

王文 教 、 李永 波 、 張 家驛 (1995) 指 出 基 本技 術 的 種類 有 很 多 種,

球的 飛 行 形式 變 化 萬 千。 在 習 慣上 根 據 不 同的 角 度 加以 區 分 如 下:

1.以 擊 球 點 在 擊 球 者 身 體 位 置 的 方 向 分 類 : 正 手 拍 、 反 手 拍 、 繞 頭 擊球 、 上 手球 及 下 手 球 。

2.以 擊 球 者 擊 球 時 在 場 上 的 位 置 分 類 : 前 場 、 中 場 、 後 場 、 左 場 區 及 右場 區 。

3.以 球 的 飛 行 弧 線 分 類:高 球、平 高 球、平 球、吊 (切 )球、殺 球、平 抽 擋 、 挑 高 球 、 推 球 、 放 網 前 球 、 撲 球 。

(二 )應 用 技 術

王 文 教 等 ( 1995) 指 出 應 用 技 術 是 各 種 擊 球 法 的 戰 術 應 用 , 羽 球 運 動 技 術 是 指 符 合 人 體 運 動 科 學 原 理 在 競 賽 規 則 允 許 的 範 圍 內 , 充 分 發揮 身 體 潛在 能 力,有效 地 完 成動 作 的 合 理方 法,是 羽球 運 動 比賽 中,

為 了 一 定 目 的 的 專 門 動 作 方 法 之 總 稱 。 從 程 嘉 彥 ( 1980) 、 王 文 教 等 人 ( 1995) 、 王 家 宏 ( 1996) 的 研 究 指 出 羽 球 運 動 技 術 在 應 用 技 術 歸 納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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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 球 技 術 、 2.長 球 技 術 、 3.吊 球 技 術 、 4.殺 球 技 術 、 5.搓 球 技 術 、 6.推 球 技 術 、 7.勾 對 角 球 技 術 、 8.挑 球 技 術 、 9.接 殺 球 技 術 。

羽 球 應 用 運 動 技 術 訓 練 目 的 , 在 於 使 運 動 員 能 掌 握 、 提 高 和 完 善 羽 球 運 動 專 項 運 動 技 術 , 從 而 最 終 使 他 們 在 比 賽 中 得 以 發 揮 其 最 佳的 運 動 技術 。

(三 )實 戰 技 術 目 的

朱 瑞 飛 ( 2006) 指 出 戰 術 是 指 根 據 對 手 的 技 戰 術 、 打 法 、 體 力 和 思 想 意 志 等 因 素 所 採 取 比 賽 勝 利 的 一 種 對 策 。 在 羽 球 比 賽 中 運 用 戰 術 的目 的 為:(1)調 動 對 方位 置,進 攻空 檔。(2)爭 取主 動、控制 對 方。(3) 使對 方 重 心失 去 控 制,處 於被 動。(4)揚長 避短,控 制 局 面。(5)消耗 對 方 體 力 , 準 備 最 後 一 擊 。 而 庾 耀 東 ( 2004) 指 出 羽 毛 球 運 動 是 一 項 比 智 慧 、 比 體 力 、 比 耐 力 的 運 動 項 目 , 在 雙 方 技 術 水 平 接 近 情 況 下 , 控 制 與 反 控 制 的 競 爭 十 分 激 烈 , 選 手 要 根 據 自 己 和 對 手 的 技 術 特 點 , 選 擇、 設 計 好比 賽 戰 術 ,並 在 比 賽中 加 以 運 用, 爭 取 勝利 。

(四 )戰 術 選 用 原 則

故 合 理 地 選 用 羽 毛 球 戰 術 將 是 獲 得 比 賽 勝 利 的 關 鍵 , 其 中 戰 術 選 用 原 則 如 下 :

1.針 對 性原 則

是 指 選 用 和 制 定 比 賽 戰 術 必 須 以 比 賽 雙 方 的 技 術、身 體 素 質、心 理 素 質 、打 法 特 點 及比 賽 場 地條 件 等 眾 多客 觀 因 素為 主 要 參 考依 據 ,選 用 和 制定 揚 長 避 短的 戰 術 方 案 。

2.靈 活 性原 則

是 指 運 動 員 在 戰 術 實 施 過 程 中 應 根 據 場 上 的 情 況,靈 活 運 用 戰 術 。 因 為 球場 上 情 況 千變 萬 化 ,運 動 員 必 須根 據 場 上的 實 際 情 況, 隨 時調 整 自 己 的 戰術 和打 法,也 就 是「 戰 術應 變 能 力」,真 假 虛實 交 替 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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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 使 對手 防 不 勝 防。

3.可 能 性原 則

是 指 要 根 據 實 際 具 備 的 條 件 和 經 過 努 力 可 以 具 備 的 條 件 來 選 擇 戰 術 。 從戰 術 實 施 角度 看 , 可能 性 原 則 要求 充 分 注意 和 考 察 自己 是 否具 備 完 成該 戰 術 的 主客 觀 條 件。 從 戰 術 設計 角 度 看, 可 能 性 原則 要 求充 分 考 慮戰 術 實 施 後可 能 出 現的 情 形 , 因為 戰 術 實施 會 帶 來 新的 局 面、

新 的 問題 , 雙 方 都可 能 產 生戰 術 調 整 和修 正 , 應針 對 新 的 情況 採 取應 對 措 施, 從 而 提 高戰 術 的 應變 能 力 。

(五 )雙 打 戰 術 訓 練 原 則 : 涂 國 誠 ( 2000) 針 對 羽 球 雙 打 戰 術 提 出 八 項 原 則 如下 :

1.雙 打 專 項 技 術 的 完 備

雙 打 除 了 需 要 加 強 全 面 性 ( 單 打 ) 的 技 術 訓 練 之 外 , 特 別 重 視

「高、快、平、前 」打法 的 快 速進 攻 技 術( 如 :扣殺 球、快速 吊 切、網 前推 撲、平 抽 球、發 短 球 )、隊 形 位 置輪 轉的 步 法 及提 高 應 變 的能 力 。 2.展 現 優 點 , 隱 藏 弱 點

展 現 己 方 攻 擊 優 勢 才 能 掌 控 戰 局 , 攻 擊 對 方 弱 者 或 弱 點 能 使 對 方 窮於 防 守 ,出 現 漏 洞 ,使 其 較 無暇 察 出 我 方弱 點 。

3.速 球 壓 低 過 網 , 造 成 主 動

雙打 比 賽 時,選 手 應 只有 兩 個 積極 主 動 的 念頭:一 是攻 擊,另一 個是 作 球(製 造 攻 擊 機會 )。發 球亦 應 發 網前 小 球 為主,接 發、還擊 也應 儘 量 少用 高 遠 球 ,避 免 造 成被 動 。 分 秒要 求 處 理以 快 、 狠 、準,

想辦 法 爭 取主 動 。

4.放 棄 單 打 意 識 , 合 理 為 主

有 時 隊 友 表 現 較 差 , 仍 應 鼓 勵 建 立 信 心 , 不 可 為 了 求 勝 搶 球 , 想 單獨 作 戰 ,如 此 亂 了 隊形 , 更 速顯 敗 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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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觀 察 敏 銳 , 搶 敵 機 先

須 有 練 習 觀 察 對 手 擊 球 的 習 慣 , 盡 可 能 搶 先 時 機 迫 使 對 方 離 開 有 利的 位 置,造成 我 方 有利 的 攻 擊機 會。攻 擊機 會 只 在瞬 間,如 稍一 遲 疑,就 會 失 去大 好 時 機,更 可 能 被對 方 搶 去先 機,所 以要 把 握 主動 攻 擊的 機 會 。

6.迅 速 找 球 , 提 早 處 理

提 早 處 理 球 , 可 使 對 方 來 不 及 回 到 最 佳 的 擊 球 位 置 或 準 備 擊 球 , 則易 出 現 防守 缺 失 與 處理 不 當 的失 誤 。

7.擾 亂 位 置 , 快 速 攻 擊

雙 打 兩 人 合 作 的 優 劣 在 於 輪 轉 時 隊 形 位 置 的 適 時 適 位 。 把 球 擊 至 各角 落 使 對方 在 位 置 輪轉 時 出 現漏 洞 , 而 快速 攻 擊 。

8.混 合 雙 打 , 任 務 分 明

強 弱 或 男 女 搭 配,各 自 的 守 備 範 圍 及 任 務 能 明 確,注 意 配 球,維 持優 勢 隊 形。

(六 )雙 打 戰 術 類 型

綜 合 程 嘉 彥( 1980),王 家 宏( 1996),王 文 教 等( 1995),涂 國 誠 ( 2000) 等 人 的 論 述 , 將 羽 球 雙 打 戰 術 分 為 進 攻 戰 術 及 防 守 戰 術 , 說 明 如 下 。

1.進 攻 戰 術

(1)前 四 拍 進 攻 戰 術 : 指 從 接 發 球 、 第 三 拍 回 擊 、 第 四 拍 回 擊 等 前 幾 拍 積 極 搶 攻 之 戰 術

(2)攻 人 戰 術 : 針 對 對 方 較 弱 的 選 手 進 行 攻 擊 之 戰 術 (3)攻 區 域 戰 術 : 指 針 對 對 方 的 弱 點 區 域 進 行 攻 擊 之 戰 術

(4)混 合 戰 術 : 在 比 賽 一 開 始 時 , 將 前 幾 項 戰 術 混 合 向 對 方 進 行 試 探 戰 術 (5)根 據 對 手 技 術 :依 對 方 打 法 、 心 理 、 持 拍 手 和 配 合 情 況 制 定 之 戰 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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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 攻 輪 轉 戰 術 : 雙 打 球 員 以 前 後 轉 圈 方 式 變 更 位 置 , 向 對 方 施 以 攻 擊 之 戰 術

2.防 守 戰 術

(1)接 發 防 守 戰 術 : 指 從 接 發 球 開 始 將 球 挑 往 後 場 , 直 接 由 防 守 開 始 對 打 (2)守 中 反 攻 戰 術:利 用 對 方 進 攻 的 漏 洞,從 防 守 的 態 勢 轉 變 為 進 攻 的 戰 術 (七 )小 結

綜觀 世 界 羽壇,羽 毛 球運 動 技 術與 戰 術 發 展總 趨 勢 正向“快速、全

面和 特 點 突出”方向發展。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羽

毛 球 運 動 的 訓 練 也 得 到 了 極 大 的 重 視 , 各 國 在 該 項 目 上 的 投 入 越 來 越 大 , 羽 毛 球 場 上 的 競 爭 , 不 僅 僅 是 運 動 員 之 間 的 競 爭 , 也 是 教 練 間 的 競 爭 。 因 此 , 掌 握 好 戰 術 的 應 用 原 則 , 發 揮 自 己 的 優 勢 , 針 對 對 手 的 弱點 進 行 攻擊 , 以 達 到克 敵 制 勝的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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