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在「社會主義之派別及方法」的演講中明白具體的指示:
「社會之人,為社會勞心勞力辛苦數十年,而至衰老,精力殘弱,不 能事事,社會主義學者謂其有功於社會,垂暮之年,社會當有供養之 責,遂設公共養老院,收養老人,供給豐美,俾之愉快而終其天年,
則可補貧窮者家庭之缺憾。」他認為老年人應由國家負責供養,這種 思想實在偉大,並且立法來保障老人供養的權利。老有所終,老人休 閒活動,受到經濟的制約,經濟安全才有保障,才可談休閒。經濟資 源的多寡,實是老人參與休閒活動最主要的考量。
目前我國國民除具有軍、公教、勞工、農民身分者,已參加軍人 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於面臨老年、身心 障礙或死亡時,可以享有現金保險給付外,其他國民於發生相同之事 故時,其本人及其遺屬之基本經濟安全並無保障。有鑑於此,政府乃 採行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方式,扶助經濟弱勢老人。
政府近年已積極展開國民年金之規劃,期使福利資源參與設計 下,充分保障全體國民於老年、發生身心障礙或死亡時,其本人及遺 族之基本經濟安全能有具體保障。以下先就政府的參與面探討之。
一、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軍人應繳保險費,由國庫全數負擔;其由國庫補助或負擔之保險
費,按實際需要,列入年度預算。
軍人保險,設置基金,其基金數額,依實際需要,由國防部會同 財政部呈請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撥充。前項基金之保管、運用辦法,
由國防部會同財政部定之。
二、公教人員退休及養老給付
政府為保障公務人員於退休時能獲得一筆退休養老給付,以頤養 天年,特制定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法」。依該法之規定,退休分為自 願退休及命令退休兩種,均可依法請領退休金:
退休金之給與,可分為三種:
(一)一次退休金。
(二)月退休金。
(三)兼領部分一次退休金與部分月退休金。
以上三種老年退休金之支領方式,除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 者之退休人員應支領一次退休金,以及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 而自願退休者,或年滿六十五歲而延長服務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 兼領月退休金﹝但本法修正公布前已核定延長服務有案者,不在此 限﹞外,其餘均可按退休人員之志願與需要擇一支領,請領月退休金 或兼領月退休金,採行老年年金給付方式,而且公務人員請領退休金 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對於保障老年生活,具有實質的
意義。
三、勞保老年給付
依照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其立法之目的是「為保障勞工生 活,促進社會安全」。
其保險分為二類:
(一)普通事故保險
分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給付。
(二)職業災害保險
分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四種給付。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
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中央主 管機關統籌全國勞工保險業務,設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 勞工保險業務。勞工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的團體保險。被保險人 合於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給付。
四、勞工退休給付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按其工作年資。
在其合於一定條件而退休時,應由資方依法發給退休給付。此外,勞 動基準法又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
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 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年滿六十五歲的老年農民,先參加農民健康 保險,且加保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 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者。符合前條資格條件之老 年農民,得申請發給福利津貼,每月新台幣三千元,發放至本人死亡 當月止。
政府在福利資源的參與設計下,充分保障全體國民與老年人,如 發生身心障礙或死亡時,其本人及其遺族之基本經濟安全,仍能得到 保障,值得喝采。
其次就老人個人的參與面論之,老年休閒活動的參與面,可謂琳 琅滿目,包羅萬象。休閒活動的選擇是因人而異,基於興趣,需要能 力,也隨著環境改變而有不同,當然選擇參與休閒的活動就不同。
老年參與休閒活動,明顯與年輕人不同,也與中年人有別,一般言之,
老年參與較傾向於不花費腦力和體力的活動。目前國內老人所從事的 休閒活動,通常以看電視、聊天、散步等活動為主,趨向於消遣性及 靜態性的活動。
老人休閒活動也因其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選擇。知識高及生 活水準較高的老人,對休閒活動的要求也較高。而較年輕之老人則大 多偏向於活動量大的運動,且願意從事於一些新鮮的及冒險性的活
動。
老年人休閒活動的參與,大體可區分為靜態性和動態性的休閒 活動。國內學者將老人的參與休閒活動區分為:(1)益智性:閱讀 和進修,(2)藝術性:文學、繪畫,(3)康樂性:電視、嗜好或興 趣,(4)體育性:散步、球類運動或打拳,(5)旅遊性:郊遊、旅 行,(6)服務性:志工服務,(7)休憩性:喝茶、聊天或訪友等七 種類型。
另有學者將老人休閒活動型態區分為:(1)消遣性:看電視 聊天、聽收音機和散步,(2)嗜好性:個人偏好、習慣、專門能力,
(3)健康性:運動、登山、旅遊,(4)創造性:繪畫、文學、進 修、技藝、及服務性:志願團體等五種類型。
老年人參與休閒活動的類型很多,但老人經常參與的休閒活動以 居家活動為主,偏於寧靜地區,特別是房子四周,常從事的休閒活動 為看電視、聊天、聽收音機,這似乎是偏向靜態的活動。老人休閒活 動的類型和參與的程度會因個人的背景以及居住地區的不同而異。都 市社區老人多數參與的活動是:看電視與朋友聊天、散步、參加社團 活動;鄉村社區的老人則是與鄰居朋友聊天、看電視、到寺廟講古等 比較多。
老年人參與休閒活動,因受體力的限制,無法像年輕人一樣可以
為所欲為,老人休閒活動僅以身體健康性的休閒活動、益智怡情的休 閒和康樂性的休閒活動為限。健身休閒活動如登山、健行、桌球等,
必須配合體力,不管在任何情況,老人休閒活動最好不要超過自己的 體力和能力,無論靜態和動態皆然,要循序漸進,才能提升人生的滿 意度,只有身體強健,才可論長短。
本文以 1996 年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建康局「台灣老年人身心社會 健康狀況調查」休閒活動分析結果作分析共 15 頁,按性別、年齡、
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居住地、及族群區分及平常從事各種休閒、娛 樂活動做研究、探討。本章所談的老年人休閒活動,共分三類,即日 常休閒、旅遊活動、參與各類社團與社會服務。
日常休閒活動涵蓋: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籍、禮佛下棋、泡 茶、種花、散步、個人健身、團體活動、特殊興趣嗜好、觀賞音樂劇 等。旅遊包括,國內外旅遊、一日遊、多日遊;社團參與包括宗教、
政治、農漁會、社會服務、同鄉會、老人團體、社交團體等。
目前老年人參與現況,看電視或錄影帶最多,在電視普及的情況 下,老人休閒重心幾乎放在電視上。每天都在等那一部電視劇,電視 成了最親近的伴侶。近年來無線電視台擴大,延長放映的時間,放映 節目多元,老年人依賴電視做消遣,有提昇的作用,但電視看多了,
畢竟不好,妨礙了老人身心活動發展。
老年人自知年齡已大,社會治安亮起紅燈,盡量少出去,不去比 較遠的地方,休閒活動範圍自然而然縮減,以家和房子四周為範圍。
看電視和散步這幾項活動,可以看出老年人的休閒活動比較偏向靜 態,以居家為主,園藝種花需要一些空間,如家庭陽台。老年人除非 住在鄉村地區,否則以目前一般住屋形態,難有多於空間,讓老人從 事這項休閒活動。
下棋需要技巧,老年人參與力低。男性教育程度和職業水準高 者,比較常選擇閱讀書報雜誌,教育程度和職業水準低者,比較常選 擇視聽娛樂和體能活動。性別和年齡的不同,對休閒活動的參與有明 顯的差異。
總之,老年人休閒活動畢竟與年輕人不一樣,因為水能載舟,亦 能覆舟。老年人休閒活動與競賽不同,一旦超出自己體能的負荷,反 而有百害而無一利。為了避免運動傷害,要循序漸進,不要勉強自己 做高難度或據烈的運動、不要做速度和反應敏捷的運動、不爭強好 勝,表現要衡量自己的體力,一步一步慢慢來配合能力和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