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考求方言本字的方法

如上所述,方言本字考求為歷史語言學的一種研究,它的研究方法基本 上和歷史語言學一樣。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運用內部構擬法,從語言的內部 結構或變化規律看出語詞的早期形式;再利用比較法,根據方言與古漢語、

以及方言與方言之間的語音規則對應關係,配合語義特徵,確定方言的這個 語詞在古代是否有同源詞。這個同源詞的文字形式便是所謂的本字。

(一) 內部構擬法

內部構擬法的研究,常常從結構的空缺去發現問題。例如李方桂在董同 龢的上古雙脣清鼻音聲母 *hm- 基礎上,判斷應該還有其他部位的清鼻音聲 母,於是解決了泥娘日透徹母以及疑母曉母的互諧問題,為和泥娘日母字諧 聲的透徹母字擬測了 *hn- 聲母,為和疑母字諧聲的曉母字擬測了 *hn- 聲母

(董同龢1967、李方桂1971)。這樣判斷是因為認識到語言結構具有整齊平衡 性,一個語言系統如果有清鼻音聲母,它應該會在幾個部位上都有這種發音 方法。

此外,高本漢上古聲母系統中有部分聲母只接三等性韻母,而其他聲母 可以在任何韻母前出現,李方桂判斷這些分配受限制的聲母恐怕不是原有 的,是受特殊環境的影響而分化出來的(李方桂1971)。這樣判斷也是因為 認識到語言結構具有整齊平衡性,結構若出現空缺,多半是由於經歷了特殊 變化,因此打破原來的平衡。我們可以從空缺處尋找原因,去探討它如何由 一個整齊的結構變化而產生這個空缺,從而得知歷史音變的規律,並求得古 語形式。

考求方言本字時,結構的整齊一致性讓我們可以根據已知推測未知。例 如由於陽入對轉的同義詞之間有語音相似的規律現象,因此對 lcn5、lck4 樣的同義詞,我們知道可以根據 lcn5 的本字「囊」,去找出 lck4 的本字可能 在對轉的魚部入聲,從而推測「橐」可能為 lck4的本字(詳見二(一)1節)。

又如我們在考察小稱詞尾本字時,由於知道方言間往往有平行的構詞方 法,因此根據國語、福州等方言利用「兒女」一詞作小稱詞尾的事實,檢討

c

c c

c

c

閩南是否用 kiã2(兒女)作小稱詞尾。結果發現構詞系統上出現空缺,廈 門、臺灣不具這個一致性,沒有用 kiã2(兒女)作小稱詞尾,而是用另外的 形式 a2。由於語音上 a2可說是 kiã2 簡化的結果,使我們想到這個構詞系統 上的空缺可能是 kiã2 簡化為 a2 而造成,因此看起來小稱詞尾不是 kiã2(兒 女),而是 a2。這樣,我們對這個結構的空缺提出了很好的解釋。以上我們根 據語言結構的一致性,從表面形式 a2 看出它的早期形式應是 kiã2(兒女), 因此終能判斷 a2 的本字為「囝」。此外,我們還因為認識到人名後表親切的 詞尾 a0 與小稱詞尾 a2實在有相似的構詞功能,語音上也有相關性,判斷它 們是同一個語位的變化。換言之,從結構的一致性來看,這個 a0 的本字應該 也是「囝」(詳見二(一)2節)。

再如我們根據漢語句法系統的一致性,了解到考求虛詞本字其實最好由 實詞入手,這是因為虛詞由實詞虛化而來,而實詞具有詞彙意義,語音也比 較接近早期形式,從實詞入手考求比較容易把握本字的音義特徵。因此拙作 1992 在考求持續貌詞尾 le0 的本字時,根據漢語持續貌的發展史來追溯來 源,發現閩南語的 ti7(泉音 tm6)與古漢語的「著」有相似之處,例如都有 表存在的動詞性質,都是處所詞前面的介詞等等,語音上也可以判斷二者同 源。不過古漢語的「著」後來虛化為持續貌詞尾,而閩南語的持續貌詞尾 le0 卻因為是弱讀,看不出是否與「著」同源。如果說 le0不是「著」,那麼「著」

在閩南語的虛化將停滯在持續貌詞尾之前的階段,而由一個與「著」無關的 語詞來作持續貌詞尾。這樣的語言發展並不自然,從句法結構的整齊一致性 來看,也出現空缺。拙作針對這個空缺,指出「著」ti7/tm6會因為虛化而發 生聲母濁化、元音低化、聲調輕聲化,因此成為 le0這樣的音讀。綜合而言,

根據漢語語法史以及句法結構的一致性,我們了解到虛詞 le0的早期形式應是 實詞 ti7/tm6,就實詞 ti7/tm6 的音義條件考求,我們可判斷它的本字是「著」

(詳見二(一)3節)。

內部構擬法的研究,還根據連音變化的規律性看出語詞的早期形式,以 便準確掌握本字的音韻地位。例如我們因為掌握到連讀變調規律,因此可以 從連讀調推出箇讀調,或從箇讀調推出連讀調,以得出最清楚的分類來考求 本字。例如我們從 kau35 tsap35(九十)的首音節連讀調35,知道它的箇讀 調是55調,然後根據箇讀調和古調類的對應關係,得知首音節應該是個上聲

m

m

m m

清聲母字。如果箇讀調無法反映古調類的區分,我們便利用能夠區分的連讀 調來和古調類對應。晉江方言陰去、陽去不分,都讀31 調,例如 puã31(一 半)和 pn31(飯)都讀31 調,我們不知道它們如何和古調類對應,但可以 根據連讀變調規律,從連讀調的調值表現,看出它們是陰去字或陽去字。例 如從 puã55 lc31(半路)看出首音節是個陰去字,從 pn11 si14(飯匙)看出 首音節是個陽去字(詳見二(二)節)。

(二) 比較法

比較法的研究,常常是比較方言同源詞的音讀,據此構擬祖語的形式,

以說明從祖語而下,如何演變為各方言的音讀。這樣的比較方法,是比較已 知的方言音讀,求出未知的祖語形式。在這樣的比較研究中,祖語形式和今 方言之間具有語音的規則對應關係。

考求方言本字是根據方言語詞的音義,追溯它可能經過的演變路徑,去 考察這個語詞的來源。如果這個語詞的來源在古代已經受漢字規範,而由於 古代漢字的音韻地位有漢語音韻史的資料可以參考,因此考求本字的工作便 是運用比較法比較今方言語詞音讀和古漢語語詞的音韻地位,察看它們之間 是否具有某種規則對應關係;若是,表示這個方言語詞有可能來自這個古漢 語語詞,它經過了表現為這種規則對應關係的演變路徑﹔若非,則表示這個 用來比較的古漢語語詞和這個方言語詞不具同源關係。

比較法應用在方言本字考求上,還用來比較同一個語詞在異方言間的音 讀,察看這些音讀是否具有某種規則性的對應。如果具有某種規則性的對 應,表示這些方言的這個語詞有共同的來源,這個同源詞在各方言經過不同 的演變路徑,而各方言內部同一音類都有共同的變化,因此這個同源詞在方 言內部有古今之間的規則性對應,在方言之間因此也造成規則性的對應。這 樣的比較法在本字考求上具有補強效果,它不只是以一個方言的古今規則對 應來確認本字,還以多個方言的古今規則對應所形成的今日異方言間的規則 對應來保證這個本字的可靠性。

上文探討閩南話 puã3 iam1 iu5的本字,我們為了要確定閩南話 iam1 否與古漢語「陰」同源,因此利用比較法,比較閩南話 iam1 的音讀和古漢語

「陰」的音韻地位,發現它們之間有音韻的規則性對應,語義上也相當,可以 c

˜

說明閩南話 iam1 是由「陰」發展而下,兩者有同源的關係。換言之,iam1 的本字是「陰」(參見二(三)節)。

上文我們又比較方言的不同讀法,考證閩南話 e7/me6 的本字為「解」, 泉漳同讀 tshl1(新鮮)的本字為「鮮」,am2的本字為「飲」。由於這些語詞 在方言間有語音的規則性對應,顯示它們來源相同,並經過各方言不同規則 的歷史音變,因此說這個同源詞的書寫形式便是它們的本字(參見二(四)

節)。利用方言比較還可以看出構詞方面的訊息,例如我們比較國語、福州、

潮州方言的小稱詞尾,可以協助判斷廈門小稱詞尾 a2 本字是「囝」(參見二

(一)節)。梅祖麟比較龍岩等地複數形人稱代詞「我儂」「汝儂」「伊儂」和 臺灣閩南話 guan2(我們)、lin2(你們)、in1(他們),看出臺灣閩南話的 guan2(我們)、lin2(你們)、in1(他們)分別是「我儂」「汝儂」「伊儂」省 併的合音詞(梅祖麟1999)。可以說,比較法是利用文獻或其他方言的同源 詞以確認本字的研究法。

運用比較法考本字時,因個別語詞形音義發展條件的不同,可有「覓字」

「尋音」「探義」三種方法。若是根據已知的規則對應關係,從辭書典籍中去 發現本字,稱為「覓字法」。若是需要累積同源詞,去建立原先不確定的規則 對應關係,從而了解到某個方言語詞原來可有某種音讀,並因之定出本字,

這種方法稱為「尋音法」(梅祖麟1995)。若是由於發現某字某音其實擁有我 們原先未知的語義和用法,從而定出本字,這種方法稱為「探義法」(楊秀芳 1999a)

考本字有所謂要求「音準義合」的說法,這個說法固然不錯,但是音如 何算是準,義如何算是合,在「音準義合」的說法下卻沒有深入說明。用

「音準義合」的條件考本字,事實上只是覓字的做法,根據的是已知的語音規 則對應關係和語義知識,符合這個規則對應便是「音準」,符合這個語義知識 便是「義合」。如果考求某個本字需要先建立原先不為人知的規則對應關係,

或是要去發現原先不為人知的語義用法知識,用「音準義合」的條件是無法 考出本字的。

1. 覓字法

覓字法是在已知的語音規則對應關係上,繼續考求本字的做法。已知的 語音規則對應通常由顯明易知的音字關係建立起來;由於古漢語同一音類的

˜

m

字在同一方言中會有共同的變化趨向,因此可以根據顯明易知的音字關係,

字在同一方言中會有共同的變化趨向,因此可以根據顯明易知的音字關係,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