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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兩岸學術交流政策之比較與策略建議 一、兩岸學術交流政策之比較

圖十四 大陸人士來臺從事文教交流統計圖

民國(年)

568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2534

3421 3674

6303 6680

10660 11672

7766

資料來源:同註 4。

自我政府於民國 76 年開放大陸探親後,兩岸學術交流活動亦在政 府支持下陸續推動,兩岸學人參訪與研討活動亦絡繹於途。3根據內政 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資料顯示,截至 88 年底,共核准大陸地區人 民來臺從事文教活動計 53,228 人次,其中包括來臺從事一般文教交流 活動、大眾傳播活動,以及宗教活動等人士。整體而言,大陸人士來 臺以一般文教交流活動(41,193 人次)及大眾傳播活動(4,647 人次)

〈臺灣開放探親政策加速兩岸交流〉,《大公報》,1988 年 1 月 9 日,版 5。

為多。87、88 兩年間核准來臺人次均超過萬人次以上。4從我政府核發 短期停留許可之大陸人士統計資料顯示,87 年為 103,028 人次、88 年 為 114,280 人次,這類短期停留人士其中屬於參訪性質人數分別在這 兩年是 15,831 人次和 18,191 人次,分佔該年度短期停留之 16.22%以 及 15.92%。同時,近三年臺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報備人數,從八 十六年之 83,420 人、87 年之 134,805 人,以及 88 年之 272,082 人,

均接近倍數的比例成長。5從圖十四也充分顯示,儘管兩岸政局風波不 斷,兩岸學術交流卻持續成長。

上述數據顯示,兩岸雙方互動人數逐漸增加,特別是兩岸學術交 流活動在雙方的互動與交流運作中亦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歸納而 言,兩岸學術交流政策比較具下列特性:

(一)臺灣採「去鬆來緊」原則,中共採「來鬆去緊」原則 政府部門對臺灣學生赴大陸求學,或是學者赴大陸交流並無限制 措施。雖然早期公教人員尚須審批,但近年來僅須辦理請假手續便可 逕赴大陸地區進行學術交流活動。不過,對於大陸學者來臺進行學術 交流活動,政府當局政策似趨保守,且申請程序之繁瑣亦限制了雙方 交流的頻率與廣度。

在大陸方面,雖對臺灣學人學術交流入境採較寬鬆的政策,但是 對往訪次數較多或較具政治敏感性之團體、個人則採取管理措施(如 行前附詳細行程、聯絡單位與個人署名),始批准臺胞證之申請,或 否決其入境之許可。一位傾向支持民進黨之學者即長期無法取得大陸

〈兩岸交流統計摘要(文教類)〉,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9 年 1 月 20 日 。<http://www.mac.gov.tw/statistic/ass_ce/890120/890120.htm>.

(2000/05/10)。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最近三年各類人數統計表〉,內政部警政署入 出境管理局,1999 年 1 月 13 日。<http://www.immigration.gov.tw/Yeartal.

htm>.(2000/05/10)。

入境之許可。6

大中共當局對陸學人赴臺交流之審批則頗嚴格,其中不僅涉及政 治審查、研討主題與邀訪單位之考量,更須面臨層層之官僚程序批 轉,以及「國臺辦」交流局審批核可。換言之,儘管中共基本上採取 鼓勵學術交流之政策,但是對本身交流成員之掌控、政策與論點之約 束,以及赴臺期間的政治紀律,皆有較嚴謹之要求。7

(二)制定法規規範學術交流活動

兩岸學術交流法規主要在於規範交流活動之申請程序、操作方法 與注意事項,進而促使交流活動與秩序得以維繫。基本上,兩岸在 八○年代末期、九○年代初期相繼制定涉及學術與人員交流之法規

(請見表一),臺灣方面法規多為規範性與政策性之內涵為主;大陸 方面之法規則較多政治顧慮與考量,反映其對兩岸交流之防衛心態。

(三)採取鼓勵與促進措施,但程度與形態有別

針對兩岸學術交流,兩岸政府當局皆採取鼓勵與促進之措施,8其 中包括相互邀訪、提供交流機會,以及促成交流領域的擴大與深化。9 不過,在運作過程中,我政府大陸委員會提供經費獎助、設立「中華 發展基金」推動學術交流,以及獎助兩岸學人互訪與教學,皆發揮促 進兩岸學術交流的積極角色。10

訪談所獲得資訊。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臺工作的通知〉,中發(1991)3 號文件,

《中共對臺工作研析與文件彙編》(臺北:法務部調查局,1994 年),頁 94-102。

袁祖德,〈海基海協兩會多多交流〉,《經濟日報》,1998 年 11 月 21 日,

版 11;〈中共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等四各部內關於大陸公民赴臺進行經 貿交流等活動的暫行規定〉,《大陸工作參考資料》(臺北:行政院陸委 會,1998 年),頁 123-127;《中國臺灣問題》(1 版)(北京:九州圖書出 版社,1998 年),頁 154-155。

《中國教育年鑑(1998)》(1 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年),頁 313。

表一 兩岸制定學術交流法規一覽表

【臺灣】

199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海峽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

(80/05/15)

1993 《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來臺從事研究許可辦法》(82/5/31)

《民間團體赴大陸交流須知》(82/12/01)

1998 《中華發展基金會補助辦理兩岸交流活動作業要點》(87/05/26)

1999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88/02/05)

1999 《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活動須知》(88/04/13)

1999 《接待大陸地區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88/04/21)

【大陸】

1988 《關於做好赴臺人員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見》(1988/11/18)

1989 《國務院臺辦關於做好大陸人員赴臺工作的意見》(1989/12/13)

1990

《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對臺灣進行教育交流的若干規定》

《社科院關於開展對臺社會科學學術交流與合作的暫行規定》

《國家科委關於開展對臺灣科技學術交流與合作的暫行規定》

1991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臺工作的通知》(1991/01/28)

資料來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文教交流法規》(臺北:行政院陸委會,

1994 年),第參 1 -捌,頁 33。

《臺聯工作手冊》(1990 年 5 月),頁 49-5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法規彙編》(修訂四版)(臺北:行政 院大陸委員會,1999 年),第肆,頁 63-8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共對臺文教交流策略文件彙編》(1 版)(臺 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5 年),頁 63-70、99-102。

此外,臺灣民間基金會與團體亦提供頗為豐沛的學術交流機會與 資源,促成了雙方交流的實質進展。11反觀,大陸推動之學術交流活動 多由官方所主導,也由於大陸民間社會的相對弱化和涉臺問題的政治 敏感性,因此涉臺問題之學術交流活動多是由官方所操控,其運作之 鬆弛或取向亦深受兩岸關係和平與敵對的程度而定。換言之,一旦兩 岸政治敵對態勢升高,勢必降低學術交流的層次與規模;反之則基本 採取鼓勵之態度。

(四)開放、影響作為與防衛心態並存

兩岸執政當局在採取鼓勵與促進學術交流的政策的同時,亦期望 透過交流活動擴大政治影響,縮小雙方認知差距,並爭取認同感。換 言之,我政府部門推動兩岸學術交流,委託學術機構辦理相關活動,

並參訪臺灣政經建設,期能促使大陸學人能對臺灣政經發展歷程與現 實能有更客觀之認識,進而化解敵意,從而體驗雙方制度之優劣。12

不過,中共當局由官方主導之涉臺學術交流活動頗具政治色彩。

在中共對臺政策「一國兩制」的基本框架下,中共對「臺獨」傾向、

反對「三通」,以及「戒急用忍」政策言論之批判,已成為其重點訴 求。中共當局對臺灣學人參訪活動之安排,亦期能瞭解社會主義現代 化進程,以及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並以民 族情感爭取臺灣學人之認同。13儘管如此,雙方學術交流仍不盡理想,

體現為彼此信任差距與防衛心態。

《中華發展基金年報(1994 - 1998)》(臺北:中華發展基金,1998 年),頁 3;〈陸委會公佈第二屆兩岸交流民間團體優良事蹟一覽表〉,

《兩岸文教交流通訊》,第 12 期,1998 年 7 月 1 日,頁 8;張京育,《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介》(臺北:行政院陸委會,1997 年),頁 17、20-21。

同註 10,頁 9-54。

〈張京育在中央常會報告〉,《大陸工作參考資料》(臺北:行政院陸委 會,1998 年),頁 797。

同《表 1》,資料來源 4,頁 29-38。

(五)賦予學術角色與功能定位不同

基本上,臺灣地區在政治民主化發展背景下,學術之定位與功能 較強調多元化與中立性。其中雖不免仍有學術為政治服務之現象,但 是近年來無論是學術研究之論證或是素質之提升,皆有明顯之進展。

以「大陸研究」學門為例,基本上己由過去官方主導教條式的批判,

逐步轉化為自主性高的學術探討與對話;學術研討與政策論爭亦包容 不同黨派與統獨議題。

然而,中共的「臺灣研究」學門則有官方主導鮮明的政治立場,

對臺問題專業的學術研究十分有限。基本上,中共將對臺學術研究定 位為「為政治服務」之角色。這可由其論文之政治色彩與立場不脫

「一國兩制」的基調可知。以中共對臺部門召開之兩岸學術研討會為 例,其作為政策辯爭的空間十分有限,一旦有超越中共容忍限度之言 論,便極易遭圍剿。

(六)青年交流政策與心態有別,政治制約因素仍大

基本上,我政府對青年學子赴大陸求學或是交流訪問,多採放任 與不反對之態度。換言之,青年學生若無兵役問題之限制,多可赴大 陸就學;對於大陸教授與學生,到目前僅允許短期教學與蹲點研究,

尚未開放碩、博士學位之研讀。此外,目前為止政府尚未採認大陸學 歷,因此也使得雙方的學術交流規模與意願深受影響,14其中政治考量 恐是主要限制因素。

反觀中共當局則對青年交流採取較為保守之政策。例如,「辜汪 會談」中曾提及強化雙方之青年交流,但實際上中共當局多批准年齡 較大的和低齡小朋友的來臺交流。一方面,年齡大的較為忠實可靠;

年齡小的則不易受到影響與衝擊。儘管如此,中共近年亦逐步放寬青 年學者之互訪,甚而主動安排兩岸青年交流活動,這可能與增強臺灣

〈張主任委員京育在年終記者會之談話及問答摘要〉,《大陸工作參考資 料》(臺北:行政院陸委會,1998 年),頁 797。

青年對中國大陸的認同感,以及兩岸統獨情勢的變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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