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全體會議 (決策機關)
黨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執行機關) (監督機 關)
執行委員會 紀律委員會
(圖例)
選舉 代行職權
監督
肆、變遷的挑戰
在「第三波」的民主轉型經驗中,許多轉型後的政權都顯現高度的不穩定性。
如何在「調整」與「傳統」之間尋求平衡,包括增加經濟自由化同時維持政治體 系的穩定,擴大黨的包容性以完成新時期的任務等,都不是容易解決的問題。研 究發現,新政權制定政策時,必須考量政黨和政治的特質,如舊時期的遺產、領
的實質」,中國黨政幹部論壇(北京),1995 年 6 月,頁 26-28;「中共中央黨校老幹部杜光上書建 議撤消中央軍委」,多維新聞網,http://www6.chinesenewsnet.com;李永忠,「關於改革黨委『議行 合一』領導體制的思考」,中國黨政幹部論壇(北京),2002 年 1 月,頁 22-24;李文全,「加強民 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設」,中國黨政幹部論壇(北京),1994 年 12 月,頁 4-6;張明楚,「加強黨代 表大會的權力監督作用」,黨政論壇(北京),1996 年 4 月,頁 17-18;胡土貴,「改革和完善黨的 全國代表大會制度」,華東政法學院學報(上海),1999 年第 2 期,頁 55-58;應克復,「黨內民主 的關鍵是健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唯實(北京),2001 年 8 月,頁 123-128;林尚立,黨內民主—
中國共產黨的理論與實踐(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 年),頁 221-226;郭道暉,「改善 黨在法治國家中的領導方略與執政方式」,法學(北京),1999 年第 4 期,頁 9-14;「曹思源:共 產黨應改名社會民主黨」,中國時報,民國 91 年 8 月 11 日,版 11。
導人的決策模式、老左派(強硬派)的影響力,以及國家與社會關係的演化等。
這些不同變數交互影響的結果,是不確定性和黨內精英衝突的上升,無論反對力 量的強弱與否,都將抑制變遷的進程。
一、包容性與黨的定位
正如學者吳國光的觀點:「中國的改革始於『思想解放』,在原有意識形態框架 下改造並利用這種意識形態,為社會變革提供了包括政治合法性、思想資源和政策 原則等一系列要素。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我們不但看到所謂『改革派』與『保守派』
的鬥爭,而且看到保守派的中堅正是傳統意識形態的發言人。」由於國內政治所存 在的慣性,現有結構的改變將打亂政治均衡,造成不同部門間資源的重新配置,也 因此導致部份部門抗拒變革,甚至藉用黨的傳統歷史與規範,為反對提供合法的辯 護。69
「私營企業主入黨」象徵中共包容性的擴大與實用主義傾向的增加,使黨的 政策更趨近務實,但這也是在堅持一黨專政下不得不作的抉擇。尤其在意識形態 層面,保守派引用黨的傳統與禁令,質疑黨的決策過程與私營企業主對黨的忠誠 度,擔心資產階級的影響會擴及全黨。70吉林省委副書記林炎志提出:「駕馭資 產階級的關鍵,是黨內沒有資產階級和他們的代理人…這些人如果真的入了黨,
其能量首先會用於在黨內爭奪領導權,改變黨的性質。並且,這種改變會具有不 可逆性。」71迪克森認為,甄補企業主以及發展與非黨組織關係的風險,在於這 些措施和黨組織先前所享有的自主性與規範無法相容,資產階級在認同問題上將 代表其成員的特殊利益,不願成為黨的「代理人」(agents),反而侵蝕黨的根基,
改變黨的原始目標。72
另一方面,禁止私營企業主入黨的政策事實上無法有效貫徹,地方政權有意 規避這些限制,因為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不論對地方黨部或企業主,都是一種
69吳國光,「改革的終結與歷史的接續」,二十一世紀(香港),第 71 期(2002 年 6 月),頁 5; Michael T. Hannan and John Freeman, Organizational Ecolog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 67-68.
70 Patrick H. O’Neil, “Revolution from Within: Institutional Analysis, Transition from Authoritarianism, and the Case of Hungary, “ World Politics, Vol. 48, No. 4 (July 1996), p. 585; 在中共黨內,包括以鄧
力群為首的「老左派」所發表的「萬言書」,以及左派刊物《真理的追求》,對於容許資本家入
黨皆提出尖銳質疑。請參考「左派第六份萬言書—“七一講話”是極其重大的政治錯誤事件」,發 表於左派論壇,http://61.155.181.194,2001 年 7 月 24 日;喻權域,「開國際玩笑—資本家加入共 產黨」,真理的追求(北京),2001 年第 5 期,頁 32-34;項啟源,「工人階級的政黨豈能吸收資本 家」,真理的追求(北京),2001 年第 1 期,頁 21-34。
71 林炎志,「共產黨要領導和駕馭新資產階級」,真理的追求(北京),2001 年第 5 期,頁 2-11。
72 Dickson, “Cooptation and Corporatism in China, ” pp. 519-521; Jeffrey Pfeffer and Gerald B.
Salancik, The External Control of Organizations: A Resource Dependence Perspective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78), pp. 164-165.
互利關係。73就黨而言,除了可以吸納潛在的政治勢力,和私有部門建立連繫並 促進經濟發展外,還可以和成功的企業主發展私人關係;對企業主而言,黨員身 份提供他們更方便的貸款及公務管道,使自己的利益得以在不公平的政策下獲得 更多的保護,雙方的共生關係於焉成形。74在此情況下,黨意逐漸在政策上體現,
如在一九九九年的憲法修正案中,國家承認並保護個體經濟與私營經濟的合法權 利與利益,黨的十六大對私營企業主的重新定位,以及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依法 保護各類產權,都反映了黨中央在路線上對私營企業地位的認可,促使此一態勢 的持續明朗化。
對以包容作為主要政治改革手段的中國共產黨而言,黨員的甄補是典型的調 適策略,不再過度強調階級鬥爭與階級敵人,而是對社會採取一種模糊但具有實 質意義的政治調和,除了增加對民情的回應外,也表達了黨組織與成員對政治資 源享有獨佔地位的政治生態。這些整合的手段其實並未脫離列寧式黨國體制的核 心思維,目的在於提供執政的共產黨對合法政治組織的獨佔權。藉由建立群眾組 織,達到連繫國家與社會的目的,而共黨也因以預防具有自主性結構的新組織,
特別是與官方系統性質重疊者,以及在黨的掌控外可能對權威構成挑戰的勢力出 現,使國家成為一種政治代表與制度化干預形式的複合體。無論是政治中的權力 分配,或是經濟的發展方向,黨國仍扮演支配與主導的角色。75
「包容」看似共黨組織演化的自然階段,但其中最大的挑戰在於共黨本身的 定位。雖然江澤民以「三個代表」為主題,並透過十六大黨章的修正,將黨的性 質調整為「兩個先鋒隊」(始終成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成為中國人民 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有別於過去黨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的角色定位。76問題 在於,在政治精英壟斷公共權力的情況下,市場經濟又促使知識和經濟精英的崛 起,造成工人和農民地位下降,形構新的精英/大眾二元社會結構,政治、經濟 與知識精英結成聯盟,而一般大眾則處於被動的弱勢地位。在無法釐清「是資本 家入黨?抑或共產黨人變成資本家?」的情形下,黨如何調和甄補的新富階級和 原無產階級政黨的傳統價值之間的矛盾,並以既有的政治與社會目標進行動員?
隨著社會異質性(heterogeneity)與職業流動的增加,黨監控社會之能力面臨挑戰;
73 舉例而言,前述第五次私營企業調查報告中,在創辦企業後入黨者,僅佔總數的 5.9%,表明 在江澤民“七·一”講話前就有一些地方允許私營企業主入黨了。
74 Dickson, “Cooptation and Corporatism in China,” pp. 526-527; Dorothy J. Solinger, China’s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 Statist Legacies and Market Reform, 1989-1990 (Armonk, N. Y. : M. E.
Sharp, 1993), p. 256.
75 Bob Jessop, State Theory: Putting States in Their Pla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0), pp.
118-119; Philippe C. Schmitter,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 Review of Politics, Vol. 36, No.
1(1974), pp. 93-111.
76 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海外版),2001 年 7 月 2 日,版 3;「中國共產黨章程」,人民日報,2002 年 9 月 19 日,版 1。
黨的包容性與動員需求之間的緊張,也伴隨包容所產生的自由化,削弱黨的統治 基礎,是以,此一政策的最終影響仍不確定。77未來政治穩定將取決於中共與精 英和群眾之間的關係,以及黨在利益相衝突的群體間是否具有平衡能力而定。
二、黨內民主與黨員自主性
密契爾斯(Robert Michels)「寡頭鐵律」(iron law of oligarchy)的論點,一直是 研究黨內運作的關注重心。在結論中,密氏認定領導或統治系統與最基本的的民 主要求無法調和的事實,78 多數政黨的黨員參與感普遍不足,基層黨員與黨的官 僚體系的疏離感高,專職制度造成少數黨職官僚壟斷決策,黨的官僚未經民主程 序進退,這些問題係建構黨內民主運作的最大障礙,這種「寡頭現象」的強弱,
相當程度還得靠政黨自身的規範加以限制。
對中共而言,從八大、十三大至十六大,所面臨的的問題始終如一,即對黨 內權力運作失衡的反省與因應。也因此在「八大」黨章中改採代表大會年會制與 常任制,以彌補黨內不經常召集代表大會,而以幹部會議取代的缺憾。79不過,
受到文革的影響,「九大」推翻了前項制度,新的措施沿用至今:每屆黨的代表大 會僅開一次會,代表大會在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委員會之後,它的使命便已完 成。因此,黨代會不可能聽取和審查由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並 對其進行監督,最終只能由別的機構超越代表大會的權限,替代代表大會行使權 力,造成權力從屬關係的顛倒現象。問題是,無論是十三大召開前對政治體制改 革的研議,或是江澤民在十六大政治報告中有關黨內民主的倡議,一直沒有具體 地在制度上反映對黨員權利的保障,反而回歸傳統,重複地考量回復八大黨章的 規範,希望透過代表大會的常任制,增加黨的領導層與基層接觸的機會,使黨的 政策方針更能反映群眾的需求,並落實代表大會的監督功能,增加政策制定過程 的透明度。80
另一方面,雖然制度上的設計造成代表大會功能的缺陷,但代表大會的結 構,尤其是代表數額龐大,進一步限制了它的效能。如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人數多
另一方面,雖然制度上的設計造成代表大會功能的缺陷,但代表大會的結 構,尤其是代表數額龐大,進一步限制了它的效能。如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人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