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作者初步田野調查的結果發現,專業合作社的成立與政府 政策支持有關,專業合作社的創辦人和過去的制度之間也有高度相 關。現有幾個發展得較好的專業合作社皆係過去相關政府單位(如 供銷社的分社)或公有企業改制而來,人脈、訊息、資源是農民合 作組織成立與維持的重要因素。然而,專業合作社雖然受到官方影 響,在組織農民、耕地成片化、及企業化經營上確實能發揮成效,
而且專業合作社的經營也有相當的自主性,屬於追逐經濟利益的合 作組織,較令人無法理解的發現是,專業合作社影響的農地與農戶 範圍仍僅占約10%,56這個現象應從農村的整體結構及社會結構中 農民、專業合作社領辦人(地方菁英)及地方幹部各自所受到的限 制與利益選擇有關。
一、社會化的小農
巿場化進入農村之後,農民從過去的傳統小農轉型為社會化小
54. 在Z縣發展的專業合作社達到省級優良者也有包括果品、藥材等專業合作社,州 級優良合作社則有蔬菜專業合作社等。
55. 地極熱衷於推動「一村一品」,推動成功者鄉鎮可得到補助,如某鎮推出種植葡 萄獲省委組織部及省科協各十萬元的補助(訪談編號8804131)。
56. 過專業合作社利用的土地占全縣54多畝地中的25395畝,參加戶1萬3千多戶,約 全縣農業戶中的12%(訪談編號8730111)。
農,57其行為動機從過去的追求生存轉向對貨幣的需求,亦即原本 的溫飽問題在經濟改革後已不再是農民的主要威脅。然而經濟結構 改變,農村社會從過去的封閉轉向對外開放,生產方式從過去的自 給自足,變成在生產及生活方面均需依賴貨幣交易,農戶勞動力為 追求貨幣必須走出家庭,而進入城巿打工,打工收入幾乎是每個農 戶現金收入的主要來源。58然而,出外打工多屬臨時工,工作並無 保障,因此農民多半也不願意放棄農地經營權,使得農村呈現如同 黃宗智所說的「過密型、小規模、低報酬的農業制度和惡性的臨時 工制度緊緊地捲在一起」的現象。59
專業合作社對於農村發展是有正面功能,惟一般農民卻沒有能 力創辦,領辦需要人力、資金、資訊、人脈及通過複雜的申請作業,
若非具有企業家精神的菁英人士,很難能夠由農民「自發」組織起 來。即便已經成立專業合作社,要吸納農民入會都不是件容易的 事,如同前述,農村中留下來的是一群老人與婦女,而這些人正是 推動農民組織化要吸納的一群。對他們而言,務農有的只是滿足基 本生活需求,因為現金多半得靠外地打工的家人供應,這與實地田 野調查時得到的印象是符合的,即仍有為數不少的農地是小而全的 傳統型態,亦即有部分農戶仍維持傳統小農的生活型態,生產作物 多屬自用,並沒有什麼剩餘需要銷往巿場,自然沒有加入組織的誘 因。
一般人加入專業合作社的誘因有二:一是以共同銷售為目的,
另一種是為轉作經濟作物,賺較多現金,惟轉作需要學習、需要投
57. 鄧大才,「『圈層理論』與社會化小農-小農社會化的路徑與動力研究」,華中師 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湖北),第48卷第1期(2009年1月),頁8~13;
徐勇,「『再識農戶』與社會化小農的建構」,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 版)(湖北),第3期(2006年),頁7~13。
58. 在Z縣,每戶每年打工帶入的收入約5000元,平均人均年收入為3000元。
59. 黃宗智,經驗與理論:中國社會、經濟與法律的實踐歷史研究。
入新的初期投入資金、也有新的風險需要承擔,60這些也可能讓農 民卻步。對專業合作社而言,改變農民固有觀念、訓練老農學習新 的種植方式得付出相當大的外部成本,因此不少專業合作社對會員 的入會資格有所限制,是必須為養種植的大戶才能參加,61這是專 業合作社一般參加人數均只有100人左右規模的原因。專業合作社 的設立原本初衷在使小農有機會因組織起來,更有力量進入巿場,
但制度在執行時,卻可能並非如此。入社資格設限意味著絕大多數 的小農根本是被「排除」在這個機制之外的。
農村社會中人際關係網絡的特殊性,如費孝通所說的「差序格 局」62也反映在農民的參與組織態度。尤其是歷經集體經濟制度,
農村的信任基礎變得更薄弱,農民雖然生活在相同範圍,彼此卻甚 少橫向聯繫,是所謂的逐漸走向原子化的「熟人社會」,63專業合 作社成立時,不少農民抱著懷疑的心態,先行觀望,等到專業合作 社的運作漸漸步上軌道,才有較多人加入。有位專業合作社總經理 即表示:
1999年有消息出來,我買下XX供銷社,起草了章程,跑完 程序,好不容易成立合作社,很多人在想,我把供銷社搞垮了,
現在不知道安著什麼心!都不願參加。我挨家挨戶去拉人入社,
第一年才只有17戶參加。
農民其實很現實,2001年時就有一段插曲,有兩個社員,當
60. 即以菸葉轉作為例,每畝可賣2000元,是普通稻米的兩倍,成本卻也是同樣的 200-300元/畝,但菸葉種植較為費工夫,有時種得不好,農民便會放棄,改回 種原本熟悉的作物(訪談編號8731111)。
61. 此規定原本亦極合邏輯,因為生產面積太小,表示生產品多半是為自用,
並不太有賣出的可能。以東湖魔芋專業合作社為例,必須種植地在3畝以上者 才能入會,而某牲豬專業協會的規定是年產100頭以上者才能入會,但一般農戶 家中平均只養3隻。
62. 費孝通,鄉土中國、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頁25~30。
63. 賀雪峰,「退出權、合作社與集體行動的邏輯」,甘肅社會科學(甘肅),2006年 第1期(2006年),頁213~217。
年都遇到有其他人來收購,價格比我出的0.8塊高出兩毛,其中一 戶守信用不賣,另一戶是太太在先生不知情的狀況下,見高價就 賣,結果年終分紅時,沒賣給其他人的分到340元紅利,另一戶 看到這個情況後悔極了,夫妻關係還為這事變得十分緊張。但也 因為這個插曲,他們兩戶人家成了我的最佳宣傳員!64
農民的行為是依據公與私、關係遠近作為標準,搭便車(占「公 家」、「外人」便宜)的情況極明顯,為貪小便宜,幾家農戶私下 聯合共用一會員資格供貨,並講好彼此分紅的機制,也有的會員充 當「上線」再向其他人調貨透過合作社銷售,諸如此類的情況相當 常見。
二、地方菁英-專業合作社的創辦人
誠如上述,小農「自發」組織專業合作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必須有賴「地方菁英」才能實現,而所謂地方菁英也有極大差別,
有的原本是種植大戶、經商者、下崗職工、有的則是村主任或村知 書、或科研單位幹部,他們的共同點是擁有比一般人多的資訊、在 地方有較佳的人脈、和官員關係良好等。訊息、人際關係網絡在農 村的作用相當於「資源」和「權力」,這些都是成立專業合作社的 必要條件。65
各個專業合作社幾乎都是地方菁英憑著個人關係和本事創 立,因此內部管理亦反映出菁英「個人風格」,管理方式、組織規 則、分紅方式等幾乎所有決策都是領辦人說了算,幹部亦多為「圈
64. 訪談編號8728221。
65. Jeffrey Pfeffer、Gerald R. Salancik著,俞慧芸譯,組織的外部控制:資源依賴觀 點(臺北:聯經出版社,2007)。有關地方菁英的人際網絡作用,請參閱耿曙、
陳陸輝,「與巿場共欣榮:華北小鎮地方網絡的創造性轉化」,問題與研究,第43 卷第3期(2001年5月),頁83~107。Nan Lin, “Local Market Socialism: Local Corporatism in Action in Rural China,” pp. 301~354. David Wank, “The Institutional Process of Market Clientelism: Guanxi and Private Business in a South China City,”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47 (September 1996), pp. 820~838.
內人」,一般會員甚少能參與決策,因此合作社內部資訊不對稱、
財務運用不透明、未能落實民主管理是最為人所詬病的問題。2007 年通過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法」當中包含對合作社運作的規範,目 的即針對當前各地專業合作社運作時出現的一些亂象加以規範,防 止領辦人濫權。66
地方菁英領辦合作社雖然均標榜合作、服務、配合政府政策,
但實際上的情況是,在擴大利益、減少經營風險之間尋求平衡才是 最高原則。利益導向加上專斷式治理,地方菁英並不一定把「將農 民組織化」視為己任,最明顯的例子是對會員身分的規定多要求需 為「大戶」才能入會。在訪談中,也發現有幾家規模較大的「產加 銷」型的專業合作社實際上均有產品「供不應求」的情況,67但卻 均透露並無擴大會員的打算,這主要是基於利益和風險的考量,擴 大會員意味著在組織管理上將變得更複雜,專業合作社對社員一般 均有基本保障,如提供種子、技術諮詢、保證收購等服務,而且社 員可參與二次返利分配,若能透過其他方式即可取得貨源,即可省 下這些管理成本。
限制會員人數擴大也是從巿場風險的角度考量,若供應量擴 大,產品價格可能下滑,在會員人數上若能維持彈性,較有利於合 作社的管理與運作,基於這些考慮,專業合作社基本上並沒有擴大 成員的高度誘因。在巿場需求上升,生產所需的原料需求擴增時,
合作社的策略反而也是鼓勵成員以私人力量去多吸收其他貨源;也 有越來越多專業合作社會傾向自組「基地」,即自行租用土地,雇 請農人耕種。68
66. 仝志輝、溫鐵軍,「資本和部門下鄉與小農戶經濟的組織化道路-兼對專業合作 社道路提出質疑」。
67. 即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模式,這類合作社的性質是「企業+合作社」,合作 社的作用在穩定原料來源,性質類似是企業的子公司,但兩者的財務是各自獨
67. 即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模式,這類合作社的性質是「企業+合作社」,合作 社的作用在穩定原料來源,性質類似是企業的子公司,但兩者的財務是各自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