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 110 年 6 月底止,本市未滿 12 歲兒童計有 253,641 人,佔全市總人口 9.2%,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少年有 139,036 人,佔 5.04%,本局依據「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等法規,提供托育服務、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 照顧、弱勢兒少服務、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 施如下: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1.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 1 胎 2 萬元、第 2 胎 2 萬元
、第 3 胎以上 3 萬元。110 年 1-6 月補助 8,236 人
、1 億 7,471 萬元。
2.辦理「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對於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綜所稅稅率未達 20%之家庭,依家庭經濟條 件每月補助 2,500 元至 5,000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 每月再加發 1,000 元,以支持家庭生養,110 年 1-6 月補助 172,078 人次、4 億 5,983 萬 7,201 元。
3.設置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優質育兒資源及遊戲空間,
減輕家長育兒壓力,已設置 21 處,提供嬰幼兒遊戲 空間、親子活動、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 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並結合本市社會福 利服務中心、孕媽咪資源中心等,設置 9 處育兒資 源站,提供幼兒遊玩空間、多項 0 至 6 歲幼童之玩 具及圖書、托育資源諮詢等服務。另為縮短育兒資 源城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及大岡山(含沿海地區
)11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 1 號」及「草莓妹 1 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
提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的托育服務資源。
4.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設置「雄愛生 囝 仔 ‧ FUN 心 育 兒 資 源 網 」 ( https://khchildcare.kcg.gov.tw/),讓民眾快速、
清楚地找出想要蒐尋的資訊及服務內容。另為讓育 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關資源,設立托育服務單一窗 口諮詢服務專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 育諮詢服務(如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助 等),讓市民方便諮詢。
5.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 理「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 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項主題課程,
110 年 1-6 月辦理 78 場次、1,303 人次參與,其中 結合課程辦理兒童發展篩檢 15 場次、篩檢幼童 131 人。
(二)兒童托育服務
1.設置公共托育資源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 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整修低度運用之公 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 理。已於三民(2 處)、鳳山(2 處)、左營、前鎮、仁 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
路竹、旗山及楠梓等區成立 17 處,可收托 0-未滿 2 歲幼兒 800 名,提供幼兒托育、保健、生活照顧等服 務。截至 110 年 6 月底已於大樹、苓雅、梓官、鳥 松、鹽埕、大社、左營、鳳山、旗津及彌陀等 10 區
完成設置 10 處公共托育家園,收托 120 名未滿 2 歲 兒童。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 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補助托嬰 中心兒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 3 分之 1;特殊身分 全額補助)。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 2,639 人、106 萬 8,990 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 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對全市立 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訪視結果 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輔導事宜
,110 年 1-6 月完成 147 家次托嬰中心訪視輔導、
家長電話訪談,辦理托嬰中心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 程。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 共安全聯合稽查。110 年 1-6 月稽查 52 家次托嬰中 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 大專院校承辦本市 6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截至 110 年 6 月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之托育人員計 3,219 人。
6.推動未滿 2 歲暨延長 2 至 3 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 務
(1)建置托育準公共化機制,至 110 年 6 月本市準公 共化托嬰中心簽約 44 家,可簽約 45 家(簽約率 97.83%),核定收托 1,797 人,實際收托 1,207 人
;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簽約 2,840 人,可簽約 3,121 人(簽約率 91%),核定 0 至未滿 2 歲可收
托 5,680 人,實際收托 2,782 人。總計可收托 7,477 人,實際收托 0 至未滿 2 歲幼兒 3,606 人
,使用率 48.23%,佔家外送托未滿 2 歲幼童 78.84%。
(2)未滿 2 歲暨 2 至 3 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 務費用,將幼兒交由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
,每月補助 3,000 元至 1 萬元不等之托育費用,
第 3 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 1,000 元,110 年 1-6 月補助 31-6,182 人次、1 億 7,089 萬 2,571-6 元。
7.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 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10 年 1-6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班 2 班,本局委託民間單位開設自費課程 6 班,合計開 設 8 班、186 人結訓。
8.本市辦理「定點計時托育服務計畫」,滿足家長因突 發事件之托育需求,委託民間單位辦理,提供 6 個 月以上至未滿 6 歲兒童臨時托育服務,於本局婦幼 青少年活動中心、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大同社會住 宅、左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大寮育兒資源中心、林 園育兒資源中心及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結合公共 資源設置 7 定點計時托育服務據點,並提供假日及 夜間之臨托服務,110 年 1-6 月預約服務 1,147 人 次。業於 109 年 10 月 19 日完成夜間托育人員線上 媒合平台及人力資料庫建置,每週定期更新以提供 家長媒合參考,並持續推動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提 供夜間及臨時之托育型態,為育兒家庭提供近便且 彈性的社區資源;另已建立收費參考基準及獎勵機 制,鼓勵居家托育人員提供夜托服務,夜間托育服
務人力現有 37 名持續擴充,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三)重視兒童安全
於本市育兒資源中心設立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或體驗 區,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由專業人員提供 居家安全檢測服務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 預防及因應策略,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10 年 1-6 月提供兒童安全宣導服務活動 4,953 人次參與。
(四)辦理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建立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適宜 居住環境,以提供生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 設有 15 家公、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6 所身心障 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1 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衛 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及南區兒童之家 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10 年 1-6 月業務執行概 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 431 人、2,248 人次。
(2)定期召開機構聯繫會議:建立地方政府與各機構 溝通協調及提供主管機關宣導業務平台,藉由規 劃分享主題邀請機構人員分享,以增加機構相互 間的服務分享及經營管理經驗交流,110 年 5 月 12 日辦理 110 年度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第 1 次業務 聯繫會議。
(3)每年結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勞工局及衛生局 實地訪查機構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檢修申報及衛 生環境是否符合規定,以維護服務對象及工作人 員安全及提升服務品質。另每半年本局辦理 1 次 社政檢查,110 年上半年完成 14 家兒少安置機構
輔導查核。
2.本局委託民間單位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以及自 辦親屬寄養服務,110 年 1-6 月兒童及少年寄養 261 人、1,302 人次;召開「110 年度寄養業務第 1 次聯 繫會議」。
3.補助寄養、委託收容於安置機構之兒童及少年,其 監護人無力負擔之健保費,110 年 1-6 月補助 320 人 次、22 萬 7,458 元。
(五)弱勢兒童及少年服務 1.社區照顧服務
(1)委託或輔導民間單位辦理 27 處弱勢家庭兒童及 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含守護家庭小衛星-脆弱 家庭兒少社區支持服務據點),110 年 1-6 月服務 兒童及少年 868 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
團體課程、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
計服務 78,526 人次。
(2)結合民間單位普設 38 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 服務據點,辦理課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務,減輕 弱勢家庭照顧壓力,110 年 1-6 月服務弱勢兒童 及少年 570 人。
(3)針對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區等 4 個 偏遠地區兒少中心之社工員召開聯繫會報,提升 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
2.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協助國中畢業或 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估不宜返家,及社 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需獨立自立生活之少年,
提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且即時之心理、就學
、經濟、生活適應等服務,110 年 1-6 月自立少年追
輔服務 59 人,提供生活補助、租屋補助及學雜費補 助共 94 人次。另提供自立生活宿舍入住 9 人。
3.辦理弱勢家庭兒少餐食計畫,結合超商及連鎖便當 店共 5 家廠商,於本市共 1,057 個門市兌換點,提 供本市弱勢家庭兒少寒暑假期間餐食券兌換服務,
經社工評估發放的兒少可持券至居住處所附近的兌 換據點,換取便當、組合餐點、麵包、飯糰等餐食補 充之服務,因應 5 月 COVID-19 疫情升溫,於 6 月中 旬提早啟動,110 年寒暑假受惠兒少 2,585 人。
4.辦理「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戶政 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 務所者、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者、未納全民健保逾 一年者、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者、矯正機關收容 人子女、父或母未滿 20 歲者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 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 源予以協助,以預防兒少受不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 生,110 年 1-6 月訪視 6 歲以下弱勢兒童 61 人。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1.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協助遭遇 變故之脆弱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 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
1.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協助遭遇 變故之脆弱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 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