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針對家庭主婦的研究或論述較多採取女性主義的觀點(李宛澍,1996a;
盧郁佳,1996;王惠元,1999;魏子容,1999),多半關注家庭主婦的受限的部分 加以研究。李宛澍(1996a)指出家庭主婦選擇了異性戀婚姻、女主內、妻子和母親 的角色,或是在整個社會結構下不得不的選擇,她們的特徵是在經濟上和感情上 都依賴家中的男主人,這使得家庭主婦的選擇在有意識與無意識間會趨向以家庭 為主,以家庭為原點丈量自己的存在。盧郁佳(1996)也指出在父權優勢文化的性別 分工下,女性的工作場域被劃於家庭之中,而家庭則被視為是私領域,使得女性 缺乏支持系統,被孤立在家庭之中。魏子容(1999)研究家主婦的經濟處境指出:家 庭主婦不被視為是一個“工作者”,被等同於“依賴者”角色,甚至對她們個人 而言也將自己內化為“不會賺錢的人”,也因為自己沒有為家庭帶入經濟資源而 產生罪疚感。公 私領域的二分,主張權力的主要領域在工作場所及其他公領域,
而私領域在家庭中進行的活動則被視為次要的領域,漠視在許多社會中家庭才是 最主要的生活範疇,甚至是主要工作場所的事實(吳佰祿、李子寧譯,2000)。對於 家庭主婦而言,家庭就是其主要的生活領域,因此以公 私領域二分的女性主義 觀點來探討家庭主婦的生活,可能將難以呈現家庭主婦生活的全貌。
早期女性主義研究過度著眼女性共同受壓迫經驗,認為兩性不平等是世界普 同的現象,忽略了女性差異性經驗的存在(盧蕙馨,1999)。女性主義研究家庭主婦 常關注女性在目前的社會制度下文化和結構的限制,相關的研究結果也就常較偏 向困境、不利、苦悶,對於女性的自我行動的部分則較少探討。Evetts(2000)也主 張在探討女性生涯研究時不應忽略女性自我因應的能力。Evetts 指出女性主義者較 關注在文化與結構面向,強調女性生涯選擇的限制因素,但忽略行動面向中強調 婦女在文化及結構因素下的因應策略,因此 Evetts 強調應關注行動面向,主張三 個面向同等重要,不可忽略婦女自我因應策略的能力。
Giele 與 Elder (1998a)強調個人自我的重要,指出無論如何是個人整合事件和 經驗並賦予事件意義,且自我認同和人類行動力(human agency)的概念特別有關。
Gecas(2003)主張人類行動力(human agency)的核心是自我(self),包含在多數的認知 和情感的歷程中,特別是調節知覺、經驗的經歷、記憶、情緒和動機。自我的行 動力是當代社會心理學理論重要的特色,如符號互動論和 Bandura 的社會認知理論 的自我效能(self-efficacy)。而反思(reflexivity)是自主行動力(self-agency)的最主要的 來源,反思促成了 Rosenberg(1979)所謂自我具體化(self-objectification)的歷程,包 括自我評價、自我控制、自我批判和自我動機。而自我具體化典型上是由自我概 念(self-concept)所引導,因此自我概念是自主行動力的重要因素。
而自主行動力的原則強調個人遭遇事件時的抉擇,此抉擇會影響後來的生活 (Elder, Johnson, & Crosnoe, 2003)。個人遭遇事件之後會透過各種方式去處理個人的 角色壓力,是婦女自我對壓力事的因應,即為角色調適。因此婦女成為家庭主婦 後的角色調適即為其自我因應的策略,是自主行動力的展現。
而婦女選擇成為家庭主婦雖受到許多社會及結構因素的影響,但是婦女仍會 在受限的環境下,仍會透過其先前歷史環境中所知覺到的可行方案,建構其自己 的生命歷程,因此婦女在受限的環境中如何選擇成為家庭主婦亦是自主行動力的 展現。
綜合上述,在本研究中自主行動力包含三個議題,即自我概念、角色調適和 選擇成為家庭主婦行動力,以下分別就三個議題的相關概念加以探討:
壹、自我概念的定義與內涵
自我概念是指個人對自己的看法、感覺及評價的總和(Rosenberg, 1979)。廣義 而言,就是個人對他或她自己的看法,這個看法透過經驗和與環境的互動,特別 會受到重要他人的評價、增強和自我行為歸因的影響(Shavelson, Hubner, & Stanton,
1976)。賴永和(2001)認為自我概念可以說是個體的信念和態度所組成的一套價值 系統,它和個體的生活、學習、健康和人際有著密切的關係。沈如瑩(2003)綜合相 關學者對自我概念的定義,指出自我概念就是個人主體對客體自我的看法,是個 體與社會環境交互作用後,所塑造出對自己的一種概念。盧欣怡(2003)綜合相關學 者定義,認為自我概念是個人透過人際互動與社會環境的影響與回饋,對本身行 為表現所形成的一種綜合性評價與知覺,此知覺可能會受到他人的回饋、能力的 表現、年紀的增加、經驗的累積而有所改變,整體而言,是一種長期發展的結果。
而有關「自尊」(Self-Esteem)與「自我概念」(Self-Concept)之間的關係一直是 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Croom, 1993),雖然有學者認為自尊與自我概念意義不同 (Pope, McHale, & Craighead, 1988;張秋華,1999;沈如瑩,2003),但也有學者認 為自我概念與自尊是相類似的二個概念,如 Brockner、Brown、Alexander、Strong 和 Feder 等人認為自尊和自我概念可以視為是同義的;Harter 與 Pike 亦將自尊與自 我概念視為是二個可以交替使用的建構;Schweitzer 等人表示自尊和自我概念二者 很難完全劃分開來,且也沒有必要刻意區別開來,因為這兩者都是個體對自己的 看法,且兩者都包含評價的成分在內(引自吳怡欣,1999)。Shavelson、Hubner 與 Stanton (1976)在建構自我概念測量量表時也主張,自我概念具有評價的特質,強 調就如同難以區別自我描述和自我評價一樣,自我概念和自尊是可以交替使用 的。而在相關研究中,也常將自我概念與自尊二者混用(Pelham, & Swann, 1989;
Rosenberg, 1979;李新鄉,1995;蕭雅華,2003),Rosenberg (1979)的 self-esteem 量表即是用來測量自我概念,因此在本研究中也將二詞視為同義。
貳、角色調適的定義與內涵
Powell 將調適定義為,個人終身為維護心理平衡的持續過程,以不需要付出 太高的代價,去因應一個具有一般性以及可預期性的環境(引自黃義良,1999)。黃
義良(1999)指出,調適的主要目的:是指感受壓力的個體運用各種實質上或心靈上 的方式,期使壓力引起的結果消減或使壓力感受減低,以維持個人的健康與幸福。
因此調適是一種動態且統合的過程,個體運用各種方式經由認知評估去處理壓力 事件。所以角色調適也是一種動態過程,指個體運用各種方式經由認知評估去處 理角色轉換的壓力事件。也就是說角色的調適亦是一種壓力的處理歷程及方式。
婦女初成為家庭主婦,對於家庭主婦的角色調適歷程常有角色認同的困難(曾慶 玲,2001),在本研究的角色調適部分是指婦女面對家庭主婦此一新角色所採用的 調適方式。
參、選擇成為家庭主婦行動力
個人在遭遇歷史、社會環境的機會和限制時,會透過選擇和行動來建構自己 的生命歷程。周麗端與唐先梅(2003)將女性選擇成為家庭主婦的原因歸納為兩類,
一為個人的選擇;另一為家庭與社會結構因素。Hakim(1996)指出現代勞動市場提 供婦女關於生活形式的真實選擇,因現代社會創造了讓婦女明智地選擇兩極化生 活形式的狀況,所以婦女個人的偏好已成為生涯選擇一重要的因素。當生涯的選 擇是否出自於自我個人的選擇對其後來的生活應會很不同的影響。Shek(1998)即主 張當探討就業和未就業對婦女生活滿意的影響,注意區分是否自願未就業是很重 要的,因為對自願未就業者而言,未就業對其福祉的影響效果可能很低。周麗端 與唐先梅(2003)的研究結果也發現「個人自願」成為家庭主婦者,比因「家庭與社 會結構因素」而成為家庭主婦者,其生活滿意較高。當婦女在社會與歷史因素的 制約下,是主動自願地、很樂意地成為主婦的,可能會有較高的生活滿意。而當 婦女完全是受到他人的要求時,則可能有較低的生活滿意。
所以在探討家庭主婦的生活滿意時,婦女成為家庭主婦是出自於個人的選擇 或是非個人選擇,也就是婦女個人自主行動力是否展現,可能是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