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是 Bowen 家族治療的核心概念,也是 多世代家族治療理論的基礎。分化(differentiation)最早是生物學的專有名 詞,原本的意思是「有機體的細胞發展,相同的物質細胞分化、分離後,
仍保留有機體中相關的功能」(引自陳靜宜,2001 P17)。Bowen 首先借用 分化這個詞,並以「自我分化」的概念說明個體能與家庭建立正向的情緒 關係,又能保有自主性功能的發展情形(高明薇,1996;劉姿君,1993;
Papero, 1990)。以下說明自我分化的定義、測量工具,以及相關的研究。
壹、自我分化的定義
茲將研究者所回顧之國內外自我分化相關文獻,整理並分述如下。
一、自我功能觀
Bowen在1978年提出「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的概念,定義 為個體在情感和理智的運作之間,融合或分化的程度。此觀點是將自我視 為一個功能運作的單位,能夠有效區分情感和理智的運作。自我分化為個 體基本分化的水準,指個體與他人保有情緒接觸的同時,還能維持情緒功 能的自主性,也是個體逐漸從家庭系統中獨立的過程,在面對壓力的情境 仍可以展現客觀、理性的行為(Kerr & Bowen, 1988)。
自我分化可從個體在兩個向度中的表現來理解。第一:個體在情感和 理智的運作歷程中取得平衡的程度;第二:個體在關係中能否同時擁有親
密性與自主性。此外,Bowen也認為自我分化具有普遍性,每一個人都能 被分類在同一個連續的向度之中(Bowen, 1978)。亦即,每個人都具有自我 分化的現象,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差異而已。透過情感與理智歷程的協調,
以及在親密關係中維持自主性的能力,可以看出個體自我分化的程度。
二、家庭系統觀
依據 Bowen 多世代家族治療理論,自我分化應用在心理治療上是指個 體有能力去區分情感與理智的運作歷程。較好的自我分化能讓個體在重要 的關係當中表達出「我立場」(I-position)的觀點,不管是身處於一段強烈 情感關係之中,或是在一個曖昧不明的環境裡,都能保持一種自我感 (Bowen, 1978; Kerr & Bowen, 1988)。有類似的研究認為,自我分化是個體 在面對一個具有順從群體壓力的情境時,能夠了解人我之間的差異性,且 能保有自主性的程度(Papero, 1990)。
根據家庭系統的觀點,自我分化可以說是個體的自我與家庭系統之間 個體化或是混淆的程度,即個體與家人之間的情感型態,依賴或是獨立的 程 度 為 何 ( 賈 紅 鶯 , 1991 )。 Harkness, Swenson, Madsen-Hampton 與 Hale(2001)也從家庭系統的角度來解釋自我分化的概念,當個體的自我能 脫離家庭的情緒型態而在心智上與情感上獨立,且能具備個體感以及家庭 的隸屬感時,就是具有良好自我分化的特質。
國內也有研究針對個體與家庭成員的關係來說明自我分化的意義,其 中有兩個向度和家庭系統有關,分別是個體與家人之間的黏著程度和去三 角關係。首先從個體與家人之間的黏著程度來討論,Bowen 認為個體同時
具有「個別性」(individuality)與「一體性」(togetherness)的需求,而一體性 的需求則容易對人產生依戀導致融合的發生。當個體與家庭情感的黏著程 度越強時,就容易產生過多的融合,而失去個別化和自主性的發展(劉美 娜,2003)。
其次從去三角關係來看,父母會將問題透過代間傳遞的過程移轉至小 孩身上,因而形成三角關係(劉美娜,2003),特別是那些低自我分化的 孩子。因此,自我分化對於個體在家庭系統中的發展是相當重要的。低自 我分化的個體在家庭中不但會呈現出情緒依戀與黏著的現象,而且易捲入 父母的問題而形成三角關係。
三、人際能力觀
自我分化不只能有效區分情感和理智的運作歷程,對於人際關係也有 一定的影響。Bowen 認為自我分化包含兩種能力:一種是個人內在的能 力,這是說個體能夠區分思考和感覺系統,屬於前述自我功能的觀點;另 一種則是人際互動的能力,也就是個體在與重要他人維持親密關係時,還 能保有自主性的能力(Bowen, 1976, 1978)。研究發現,具有較好分化的成 人能夠適當反應、感受、調節他們的情緒,妥善處理模稜兩可的情境,在 親密的關係中也較能保持鎮定(Bowen, 1978; Kerr & Bowen, 1988)。換言 之,高自我分化的個體能與重要他人建立起親密的連結,卻不會受到對方 思考和情緒的影響,亦即在情緒化的人際互動關係中,認知、行為和情感 層面都不會受到對方的影響(Friedman, 1991)。
Skowron 與 Friedlander(1998)也表示,高自我分化的個體能經驗到強烈
的情感但能保持冷靜,在面臨受支配的環境中可以進行邏輯性的推理,能 有效因應壓力,具有彈性。在親密的關係中能適當地平衡情感和理性,維 持自主性的思考以及自我的一致;反之,低自我分化的個體傾向有較多的 情緒性反應,在壓力下難以清楚地思考,在親密關係中很難保有堅定的自 我感(Bowen, 1978; Kerr & Bowen, 1988),又因為情感和理智產生融合,所 以在決策過程中會身陷於情感的困境(Bowen, 1976; Kerr, 1985)。可見,自 我分化是個體選擇使用情感反應或是理性思維來進行功能運作的一項重 要因素(Goldenberg & Goldenberg, 1991)。
綜合上述文獻可知,自我分化對個體的發展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也是判斷身心健康的一項重要的指標。對未分化的個體而言,情感需求或 是內在的不安全感會迫使他們放棄發展自己的個別性,以便從他人的身上 得到愛和接納;而分化的個體較能認同自己的身份,不但可以追求親密的 關係,還可以致力於有意義的目標,達成人生各方面的成就(Wilie, 1991)。
所以,在面對重要他人時,擁有較好自我分化的個體可以在認知、行為及 情感上獨立於他人,卻不失親密的感覺,同時也較不會受到他人的影響而 改變自身的反應與決定。
研究者認為,自我分化除了能代表個體自我功能中理智的思考與情感 的表達,還包含了原生家庭系統的分化程度,以及人際互動與調節壓力的 能力。職是之故,研究者將自我分化定義為:「個體能有效區分理智與情 感運作的程度,同時兼具自我功能、與父母分化以及人際互動能力等特 質」。
貳、自我分化的測量 (Differentiation of Self
Scale, DOSS)
Kear(1978)
測 量 已 婚 成 人 配 偶 與 原 生家庭父母的分化、配偶 間的分化,以及情緒或理 性的態度。
家庭系統性格量表 (Family Systems Personality Profile,
FSPP)
Howard & Garfinkel (1980)
(Personal Authority in the Family System Question, PAFS-Q)
Bray, Williamson &
Malone(1984)
測 量 家 庭 成 員 所 知 覺 家 庭 系 統 中 之 代 間 家 庭 互 動模式,適用於成人(已 婚、有子女)。
表 3(續)國外自我分化的相關量表
量 表 名 稱 作者/年代 測量的概念內容 家庭系統中個人主權問
卷(B 版) (Personal Authority in
the Family System Question, PAFS-Q)
Bray, Williamson &
Malone(1984)
測量家庭成員所知覺家
(Personal Authority in the Family System Question, PAFS-C)
Bray & Harvey(1987)
測量家庭成員所知覺家 庭系統中之代間家庭互 動模式,適用於大學生
(未婚、無子女)。
自我分化程度量表 (Level of Differentiation
of Self Scale)
Haber(1990)
測量青少年的理性與情 感系統功能,分成「情緒
成熟」與「情緒依賴」。
家庭系統分化量表 (Differentiation in the Family System, DIFS)
Anderson & Sabatelli (1992) (Differentiation of Self
Inventory, DSI)
Skowron & Friedlander (1992)
(Differentiation of Self Inventory, DSI-R)
Skowron & Schmitt (2003)
回溯自我分化測量工具的發展,已從原先 Bowen 所提出的理論性概 念,逐漸演變成可實際應用的量表,因素結構也越來越完整,涵蓋對象也 更廣,測量的內容也從原生家庭與配偶系統的分化,擴展至個體的自我和 情緒功能上。由整理的量表可知,自我分化的內涵不但包括了個體所知覺 到家庭系統的分化,也強調自我功能在理性與情緒運作的重要性,此結果 呼應了 Bowen 當初所論述的自我分化理論,也與研究者所整理歸納之定義 相符。
至於國內的自我分化量表,主要是參考 Bray(1984, 1987)等人編製的家 庭系統中個人主權問卷(Personal Authority in the Family System Question, PAFS-Q)A、B、C 版本,再加以修訂成適合國內受試者的量表。研究者整 理如表 4 所示(石芳萌,2007):
表 4 國內自我分化的相關量表
量 表 名 稱 作者/年代 測量的概念內容
子女自我分化量表 賈紅鶯(1991)
代間混淆、代間親密、涉入 核 心 三 角 關 係 、 同 儕 個 別 化、同儕情緒自主、同儕安 全感、父子(女)聯盟等七 個因素,適用於國小高年級 學生。
父母自我分化量表 賈紅鶯(1991)
代間混淆、配偶親密、代間 親密、核心三角關係、代間 三角關係、核心家庭混淆、
配偶混淆等七個因素,適用 於已婚有子女成人。
表 4(續)國內自我分化的相關量表
從表 4 可知,國內自我分化量表主要測量的是世代與同儕之間的分化 程度,雖然涵蓋的受試者從國小學童至成人都有,但較少談及個體自我功 能的部分。為求有效測量個體自我分化中包含理智與情感運作,與重要他 人分化關係等概念,研究者選擇 Skowron 和 Schmitt (2003)所修訂之自我分 化量表修訂版(Differentiation of Self Inventory, DSI-R)為主要的研究工具。
自我分化量表修訂版(DSI-R)包含四個主要因素:情感反應、採取我立場的 能力、與他人融合,以及情感切斷,不但能測量個體的自我功能,還包含 了與重要他人的分化關係,同時具有良好的信、效度,較符合本研究之目 的。
參、高低自我分化的特徵
了解完自我分化的定義及測量工具後,我們再來比較不同自我分化程 度的差異性。Bowen 認為高、低自我分化個體最大的差異在於三個方面(徐 君楓,2003):
一、堅定的自我感。
二、在壓力或焦慮的情境下,因應與調適的能力。
三、兼具親密關係與自主性功能。
高自我分化個體在功能的運作上大多能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清楚的自 我意識、妥善因應壓力與焦慮,以及有效獲得親密關係的自我功能。而低 自我分化個體則相對地缺乏獨立、清楚的自我感,無法適當處理壓力與焦
高自我分化個體在功能的運作上大多能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清楚的自 我意識、妥善因應壓力與焦慮,以及有效獲得親密關係的自我功能。而低 自我分化個體則相對地缺乏獨立、清楚的自我感,無法適當處理壓力與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