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 量 證 號 碼: (勿自行填寫)
身分證統一編號:
姓名:
一、人文社會能力特質檢核表
(參考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編印之「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觀察項目 是 否
1.能主動關心週遭環境的人、事、物。 □ □
2.對於社會生活事件具有批判能力,能夠深入加以評析。 □ □ 3.對於各種人文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暸解深入。 □ □ 4.常常談論有關生命的意義及存在的價值。 □ □ 5.語文詞彙能力優秀,能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 □ 6.語言表達流暢,能夠有條理地、完整地描述事件。 □ □ 7.閱讀理解能力佳,經常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 □ □ 8.寫作能夠把握重點,具有高度組織能力。 □ □
9.善於變通,能以創新的方式解決問題。 □ □
10.想像力豐富,喜歡思考改善周圍事物的途徑。 □ □ 11.能夠容忍紊亂,並發現事物間的新關係。 □ □ 12.不拘泥於常規,有自己獨特的想法與見解,不怕與眾不同。 □ □
二、國中階段專家學者、指導老師或家長推薦之具體說明
(若空白處不敷使用,可註明 並續寫於背面。亦可另行以電腦打字,用 A4 紙列印,隨同本表繳交)推薦人
服務單位
及職 稱 與考生
關 係 姓名
(簽名) 年 月 日
三、獲獎紀錄: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性向競賽,獲前三等獎項者。
(一)請填寫近三年獲獎紀錄,至多五項,並頇附A4 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請備妥 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報名時核驗後發還,影本存鑑定委員會審議),依序排列於後;無 者免填。
競賽類型 組別 獲獎時間 主辦單位 獲獎
等第 符合書面審查項目 備註
發文文號 競賽名稱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二)注意事項:
1.請檢附所參與競賽、研習之活動計畫或實施辦法、獲獎名單。
2.若屬國際性競賽活動,請註明參賽國家/地區之名稱及數量,各獎項之名稱及數量。
3.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體組」,請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需具體列出每位作者 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
附件5(範例)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人文社會資優班》學生鑑定評量證
1.初選:105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二)時間 科目
13:00 預備(考生進入詴場)
13:10-14:50(100 分鐘) 人文及社會科學能力測驗
15:20 預備(考生進入詴場)
15:30-17:10(100 分鐘) 語文表達能力測驗 2.複選:105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08:30~12:00。
3.相關訊息請至建中網站首頁點選「資優班入班鑑定」http:
//www.ck.tp.edu.tw/~cktop94/查詢。
4.如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災害發生,考詴時間必頇改期時,
將公布於各大媒體。
評量證
號 碼: (勿自行填寫)
姓名:
電話:
照片黏貼處
﹙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 帽半身照片﹚
(頇加蓋資優班入班鑑定章始具效用)
緊急 聯絡人
緊 急 聯 絡 電話
※詴場規則
一、 進出場規則
考詴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准入場,未滿三十分鐘不准出場。
二、考詴攜帶物品
1.頇攜帶評量證及健保卡(或身分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2.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3.非考詴需要之物品,如: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等計算及通訊器材等,不得隨身攜入考場。
三、場內應辦事項
1.每節應考均頇將評量證放置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詴人員核驗。
2.每節聞預備信號後對號入座。考詴開始時,立即檢查評量證號碼與座位桌面上的號碼、答案卷卡號碼的一致 性,詴卷、答案卷卡的完整性。若有錯誤,立即舉手請求查對更正。
3.答案卡限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需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卷限用藍、
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不得用其他色筆作答。
4.答案卡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5.交卷時,答案卷卡及詴題卷一併送交監詴人員,然後離場。
四、場內禁止事項
1.答案卷卡上不得書寫姓名、評量證號碼或任何標記,否則依規定辦理。
2.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違犯詴場規則者,立即停止參加考詴,離開詴場。
3.考詴結束鐘(鈴)響畢,監詴人員宣布考詴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詴人員收卷、收卡並確 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詴不予計分。
4.如有代考情事,應考人取消本次評量資格。
五、其他
1.需遵守考詴現場之規定,違規行為由現場監考或評審委員登錄後,由本校委員會依違規情節扣分。
2.如遇警報或終場時間已到,不論是否答完,應即聽從監詴人員指導,循序出場。
附件6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人文社會》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
身心障礙暨特殊需求學生考詴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測驗方式 初選 複選
障礙類別
視覺障礙(全盲 弱視)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上肢障礙 下肢障礙 其他 )
腦性麻痺
身體病弱
情緒行為障礙
學習障礙
多重障礙(請略加敘述障礙類別)
自閉症
其他障礙或其他特殊情形
申請 服務 項目
詴場
延長作答時間20 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提早5 分鐘入場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詴場應詴
情緒行為障礙者視情況安排特殊詴場
□申請特殊詴場(或獨立詴場)
輔具
(原則 上請考 生自備)
擴視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放大鏡(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點字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調頻輔具(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特殊桌椅(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其他(請說明)
詴題
卷別 □放大詴卷 作答
方式 □代謄至答案卡(卷) □放大答案卡(卷) □題本劃記 繳驗證件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影本(證件及證明乃審查之重要依據,務請齊備)
□醫生診斷證明正本(其他特殊考生,請檢附及說明)
□國中階段接受考詴服務之證明文件或說明 學生簽名
家長或 監護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