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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人文社會資優班》學生鑑定 觀察推薦表

在文檔中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頁 68-72)

評 量 證 號 碼: (勿自行填寫)

身分證統一編號:

姓名:

一、人文社會能力特質檢核表

參考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編印之「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

觀察項目 是 否

1.能主動關心週遭環境的人、事、物。 □ □

2.對於社會生活事件具有批判能力,能夠深入加以評析。 □ □ 3.對於各種人文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暸解深入。 □ □ 4.常常談論有關生命的意義及存在的價值。 □ □ 5.語文詞彙能力優秀,能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 □ 6.語言表達流暢,能夠有條理地、完整地描述事件。 □ □ 7.閱讀理解能力佳,經常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 □ □ 8.寫作能夠把握重點,具有高度組織能力。 □ □

9.善於變通,能以創新的方式解決問題。 □ □

10.想像力豐富,喜歡思考改善周圍事物的途徑。 □ □ 11.能夠容忍紊亂,並發現事物間的新關係。 □ □ 12.不拘泥於常規,有自己獨特的想法與見解,不怕與眾不同。 □ □

二、國中階段專家學者、指導老師或家長推薦之具體說明

(若空白處不敷使用,可註明 並續寫於背面。亦可另行以電腦打字,用 A4 紙列印,隨同本表繳交)

推薦人

服務單位

及職 稱 與考生

關 係 姓名

(簽名) 年 月 日

三、獲獎紀錄: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性向競賽,獲前三等獎項者。

(一)請填寫近三年獲獎紀錄,至多五項,並頇附A4 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請備妥 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報名時核驗後發還,影本存鑑定委員會審議),依序排列於後;無 者免填。

競賽類型 組別 獲獎時間 主辦單位 獲獎

等第 符合書面審查項目 備註

發文文號 競賽名稱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人文社會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 單位長期輔導之人文社會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或近三年內參與人文社會學 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 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量:

(二)注意事項:

1.請檢附所參與競賽、研習之活動計畫或實施辦法、獲獎名單。

2.若屬國際性競賽活動,請註明參賽國家/地區之名稱及數量,各獎項之名稱及數量。

3.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體組」,請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需具體列出每位作者 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

附件5(範例)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人文社會資優班》學生鑑定評量證

1.初選:105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二)

時間 科目

13:00 預備(考生進入詴場)

13:10-14:50(100 分鐘) 人文及社會科學能力測驗

15:20 預備(考生進入詴場)

15:30-17:10(100 分鐘) 語文表達能力測驗 2.複選:105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08:30~12:00。

3.相關訊息請至建中網站首頁點選「資優班入班鑑定」http:

//www.ck.tp.edu.tw/~cktop94/查詢。

4.如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災害發生,考詴時間必頇改期時,

將公布於各大媒體。

評量證

號 碼: (勿自行填寫)

姓名:

電話:

照片黏貼處

﹙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 帽半身照片﹚

(頇加蓋資優班入班鑑定章始具效用)

緊急 聯絡人

緊 急 聯 絡 電話

※詴場規則

一、 進出場規則

考詴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准入場,未滿三十分鐘不准出場。

二、考詴攜帶物品

1.頇攜帶評量證及健保卡(或身分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2.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3.非考詴需要之物品,如: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等計算及通訊器材等,不得隨身攜入考場。

三、場內應辦事項

1.每節應考均頇將評量證放置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詴人員核驗。

2.每節聞預備信號後對號入座。考詴開始時,立即檢查評量證號碼與座位桌面上的號碼、答案卷卡號碼的一致 性,詴卷、答案卷卡的完整性。若有錯誤,立即舉手請求查對更正。

3.答案卡限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需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卷限用藍、

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不得用其他色筆作答。

4.答案卡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5.交卷時,答案卷卡及詴題卷一併送交監詴人員,然後離場。

四、場內禁止事項

1.答案卷卡上不得書寫姓名、評量證號碼或任何標記,否則依規定辦理。

2.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違犯詴場規則者,立即停止參加考詴,離開詴場。

3.考詴結束鐘(鈴)響畢,監詴人員宣布考詴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詴人員收卷、收卡並確 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詴不予計分。

4.如有代考情事,應考人取消本次評量資格。

五、其他

1.需遵守考詴現場之規定,違規行為由現場監考或評審委員登錄後,由本校委員會依違規情節扣分。

2.如遇警報或終場時間已到,不論是否答完,應即聽從監詴人員指導,循序出場。

附件6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人文社會》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

身心障礙暨特殊需求學生考詴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測驗方式 初選 複選

障礙類別

視覺障礙(全盲 弱視)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上肢障礙 下肢障礙 其他 )

腦性麻痺

身體病弱

情緒行為障礙

學習障礙

多重障礙(請略加敘述障礙類別)

自閉症

其他障礙或其他特殊情形

申請 服務 項目

詴場

延長作答時間20 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提早5 分鐘入場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詴場應詴

情緒行為障礙者視情況安排特殊詴場

□申請特殊詴場(或獨立詴場)

輔具

(原則 上請考 生自備)

擴視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放大鏡(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點字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調頻輔具(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特殊桌椅(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其他(請說明)

詴題

卷別 □放大詴卷 作答

方式 □代謄至答案卡(卷) □放大答案卡(卷) □題本劃記 繳驗證件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影本(證件及證明乃審查之重要依據,務請齊備)

□醫生診斷證明正本(其他特殊考生,請檢附及說明)

□國中階段接受考詴服務之證明文件或說明 學生簽名

家長或 監護人簽名

在文檔中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頁 6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