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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無線電視臺建臺背景、政策、經濟的發展

第二節 臺灣無線電視臺政策

1970 年 5 月 17 日省新聞處表示,中視在臺東地局設立電視轉播站及中繼站 的計劃,經多次派員赴臺東實地勘察結果,認為無法找到可供轉播良好畫面之設 站地點,已決定利用電信局東部微波系統設站轉播。9 月 15 日省府例會通過,

臺灣電視公司第三次增資六千萬元,分別以 1969 及 1970 兩年度股東紅利撥充,

以增建彩色電視大廈及機器設備。到 1974 年 9 月 6 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長方賢齊 表示,臺灣東部電信微波系統完成後,國內三家電視公司在電信局協助下,將分 別在臺北、鶯子嶺、花蓮及西川山等地電信局中繼站設置轉播站33

1973 年世界發生第一次能源危機,而政府為求各方節約能源,故而要求電 視臺減少播出時間,該年度即減至平均每周播出 72 小時,從播出最高峰 92 小時,

平均每周約減約 20 小時的播出。1974 年更減至每周平均播出約 57 小時,直到 1984 年34

1974 年蔣中正逝世後,蔣經國先生極為重視電視節目問題,而其電視政策 理念除了表現在幾次談話而促使電視公司對內容改進之外,也落實在行政院電視 事業改進研究小組的成立上35。1975 年 1 月 21 日行政院新聞局長丁懋時表示,

行政院成立的電視節目改進小組,已就電視節目內容的改進,擬訂了一個短程的 方案,呈送行政院核定,並繼續研究長期的改進方案36。3 月 15 日廣播電視法草 案的擬訂,中央政策委員會已召開協調會議,得到三點結論:(一)廣告量將放寬 尺度至不得超出節目的 15%。(二)廣播電視負責人之資格,由新聞局訂定標準。

(三)遇有公共危險,新聞局得指令停播或轉播特別節目。 4 月 15 日行政院已將

「廣播電視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依據行政院提出的「廣播電視法草案」, 電視的娛樂節目不得超過全部時間的一半。廣播、電視節目中本國自製節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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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臺視二十年」編輯委員會,《臺視二十年 中華民國五十一年至七十一年》,108。

35 賴國洲,〈我國傳播政策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博士論文,1988),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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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少於 70%。外國語言節目,新聞局得指定改配國語發音或加映中文字幕37。半 年後,研究小組以淨化電視節目為導向,擬定八項短期計畫,由新聞局交付三家 電視公司實施。

1. 電視節目之主題意識,均應符合發揚傳統文化表彰四維八德等原則。

2. 晚間特級時段(19:30 至 21:30 分)增加有社教意義之節目。

3. 連續劇最多不得超過 60 集,每集演播不得超過一小時,規定編劇人員應具備 資格輔導擴充電視劇本來源,並遴聘專家自本年三月份實施事先審查劇本工 作。

4. 電視影片中,卡通片、科學教育片及抑制紀錄片至少應佔 50%。

5. 綜藝節目中嚴格禁止具有商業性質之猜獎、抽獎及贈獎活動;其所演唱歌曲 應以本局編印之淨化歌曲為主,愛國歌曲、藝術歌曲與徵選歌曲至少應佔三 分之二。

6. 逐步提高廣告之單元長度,禁止連續重複播出,其音量不得高於節目之音量。

7. 增加觀眾收看新聞節目之機會,並就重要新聞隨時做評論分析,以充實其內 容。

8. 加強獎懲措施,使優良節目得以增高收視率,達到獎勵的實際效果38

1976 年 1 月 8 日「廣播電視法」公告實施。4 月 22 日行政院新聞局長丁懋 時說,新聞局要求三家電視臺,今後在「黃金時間」內儘量播放富有社會教育意 義的節目,以達到寓教育於娛樂的目的。 1976 年 4 月 23 日新聞局於 23 日召開 電視節目座談會,會中決定事項有三:(一)連續劇劇本送審後需要更改時,必須 先行報備。(二)轉播球類比賽活動時,廣告不得超量。(三)連續劇故事大綱送審 獲准後,只能保留四個月版權,過時未播映將以棄權論39

37 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38 賴國洲,〈我國傳播政策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博士論文,1988),154~155。

39 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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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年「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已由行政院新聞局制定公佈,將於 1 月 1 日起施行。「廣播電視事業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已經行政院核定,於本 8 月 6 日 發布施行40

1978 年 1 月 26 日蔣經國先生對電視事業的訓示─在製作影片或節目時,多 製作介紹新知、闡揚人性、宣導政令、反應輿情以及發揚中華文化之作品,使社 會走向開放、祥和、健康之大道,這是全體國人共同的期望41。7 月 1 日談論已 久的新增社教性電視臺問題,最近有關單位重新考慮。三臺目前絕大多數節目都 受廣告牽制,即使以「社教」為標榜,也脫離不了商業色彩。專家學者所建議的 另闢頻道,成立國家性的社教電視臺,主要以服務觀眾為目的,目前有關單位正 考慮中42

1979 年 4 月 3 日行政院新聞局邀集三電視臺負責人,會商電視延長播出,

原則決定將分為三個階段分期實施。首先開始是將每週六晚間播出時間延長至午 夜十二時43。國內三家電視臺確定從 6 月 3 日起,每個星期天上午增加 2 小時節 目。臺視新聞部經理熊湘泉透露,在增播的 2 小時中,將製作體育和生活兩方面 的報導節目,體育活動的報導,由記者以採訪方式,介紹各項比賽動態、規則、

趣味及意義,以提倡體育精神,促進全民體育活動44

1981 年 8 月 15 日臺灣省政府為改善部分地區電視收視不良,決定以 2 億元 改善基隆等十個地區的電視轉播站。改善工程完成後,可使 40 萬戶改善電視收 視情況。8 月 21 日臺灣省政府表示,1981 年,年初新竹、南投地區民眾收看三 家電視臺節目會十分清晰穩定。這兩處增設的電視轉播站將在今年底完工。12 月 30 日三電視臺建議新聞局,允許假日的前一天,可以延長收播至晚上 12 時。

新聞局廣電處原同意,如果是連續兩天假日,前一天可延長收播至 12 時45

40 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41吳寶華,《華視十年》(臺北市:華視出版社,1981),1。

42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43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44劉侃如,〈三臺增加播放時間節目正加緊安排中〉,《電視周刊》862,(臺北,1979.4):13。

45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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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年行政院新聞局 4 月 26 日公布經行政院核定修正通過的「廣播電視法 施行細則」即日起實施,同時廢止了「廣播電視節目規範」和「處理錄影節目要 點」兩種行政規章。 5 月 11 日新聞局廣電處成立「未來電視發展委員會」,專 案研究電視發展的可能性,有線電視(Cable T.V.)成為研究重點46。此時可以看 見有線電視已經是國人討論的話題。10 月 27 日新聞局局部放寬電視體育轉播及 藝文活動的收播時間,最晚間 12 時 30 分。新聞局說,凡是經體協認定或舉辦、

贊助的體育活動,電視臺錄影轉播時,在一小時可賽完的球賽可以延至當日晚間 12 時;至於一小時未能賽完者,轉播不得超過 12 時 30 分;藝文活動的轉播比 照體育活動辦理47。到 1984 年新聞局廣電處 4 月 17 日與三家電視臺節目部主管 議定有關收播後的體育、藝文活動電視轉播時間為 75 分鐘。去年中旬,三臺曾 為此事向廣電處反映,為廣電處接受,但時間為一小時。後來三臺在轉播球賽的 經驗中,發現六十分鐘不夠用,因此又多爭取了十五分48

1984 年 4 月 7 日行政院「建立有線電視系統工作小組」執行秘書交通部郵 電司副司長史習健表示,該小組已完成大臺北都會區有線電視服務區的規劃,未 來只要願意付五千元裝設費及每個月五百元的收視費,大臺北都會區的三百五十 餘萬居民,大約到 1987 年時,便可以在家裡從有線電視系統的卅個頻道中,收 視需要的資訊、教育或娛樂節目49

1984 年 4 月 5 日新聞局將於近日內與三家電視臺新聞部協商洛城奧運轉播 問題,由新聞局不再堅持去年 6 月的「轉播金不得超過十萬美金」協議,使得這 項轉播可能性增加。新聞局原則上不贊成電視臺花費大量外匯去轉播國外的運動 比賽,但是卻樂見三臺在合理的價錢中為觀眾服務。7 月 24 日新聞局與華視為 轉播奧運實況,已取得折衷辦法,華視新聞時間不得削減,公共電視調至晚間 11 時 30 分。華視本安排自 29 日起,上午 8 時首先實況立即轉播奧運開幕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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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48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49臺灣電視資料庫,〈史料庫〉,http://goo.gl/rHBQ1,2013 年 6 月 12 日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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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30 日開始,即自晚間 7 時 40 分至 9 時 30 分,經由衛星轉播奧運精華立即報 導,但因其佔用了晚間新聞,以及公共電視時間,所以未獲得新聞局首肯50。但 最後華視依然造訂定時間播出。

1984 年 8 月 31 日行政院 8 月 31 日核定,三家電視臺明年 1 月 1 日起,可 延長電視播出時段。三臺可自行在上午八時至晚間十二時選擇適切時段製播節目。

新聞局廣電處要求三臺延長的電視節目應注重品質,而且針對不同階層觀眾製作 文化、體育、藝術等服務性節目51

1984 年 11 月 2 日內政部警政署最近函令所屬單位,注意取締可接收日本電 視節目的直播衛星電視接收器。警政署這項命令,是因為幾個月前日本發射了一 個可以直接傳送該國電視節目到亞太地區的衛星而引起的。這個直播衛星的節目,

臺灣地區只要擁有碟型微波天線及降頻器、調諧器,就可以收視到透過衛星直播 的日本電視節目。目前已有少數錄影帶業者擁有接受器材,並已錄製成錄影帶,

在第四頻道中播出52

1984 年 11 月 15 日電視學會開會,對延長電視節目時間案仍然以原議施行,

1984 年 11 月 15 日電視學會開會,對延長電視節目時間案仍然以原議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