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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的議題倡導策略評估

在本階段,董氏基金會所設定最為重要的議題倡導戰略自然是「儘速推動菸 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通過」。而其也提出了所謂的法案內容四大訴求:

1. 室內全面禁菸 2. 警示圖文標誌 3. 管制菸品廣告 4. 調整菸品名稱

一、目標評估

(一)「儘速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通過」基本達成

持平而論,菸害防制法進入衛生環境及福利委員會審查,僅費時半年、歷經 四次委員會會議就完成法案審查,就菸害防制法此一具有重大爭議性的民生法案 而言,審查進度尚稱快速,基本上可說符合董氏基金會議題倡導的戰略目標。

此外,在委員會審查法案的最後,主席鍾紹和做成了「毋須經朝野協商、逕 付二讀」的決議,並且獲得委員會在場審議法案的委員同意,可以可說是菸害防 制法法案審議的重大突破。也讓董氏基金會注入了一劑強心針,認為法案的推 動,至此可說是「大功告成、功德圓滿」。

因此,倘僅就結果論,由於菸害防制法在委員會審查的時程不算太長、委員會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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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的次數也不算太多,就能夠達成審查完竣的結果,基本上可說初步達到董氏基 金會「儘速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通過」的目標設定。

(二)法案四大訴求有所退讓

然而,在法案修訂的四大訴求上,室內全面禁菸、警示圖文標誌退讓較少,

而管制菸品廣告和調整菸品名稱則是全面讓步。因此,若就修法內容來看,則董 氏基金會恐未能完全達成其所設定的目標,但仍值得稱許的是,至少其一直所堅 持的「室內全面禁菸」,在委員會審查時基本上並沒有出現重大讓步,反而能夠 在「毋須經朝野協商、逕付二讀」的決議中,驚濤駭浪地達到其所欲的目標。

二、策略評估

儘管董氏基金在此階段持平地完成了其所設定的戰略目標,但本文仍將進一 步深入評析董氏基金會的議題倡導策略與其達成戰略目標之間的相關關係。另言 之,本文必須更加深入的去理解,在本階段董氏基金會議題倡導戰略目標是否真 可視為「成功」,抑或還有其他後續的問題逐漸發酵。而這些問題的出現,究竟 是議題倡導策略奏效,還是立院文化使然?

(一)困窘策略的矛盾與失敗

董氏基金會先透過高道德標準的困窘策略中的「二分法」,將各個立委「定 性」之後,在利用直接溝通策略遊說立委,基本上是一種矛盾的策略選擇,而讓 諸多立法委員感覺到委屈或未受尊重。

「他們在法案審查的過程中太過激烈了,只要稍微有點反對的全部都罵……

不應該這樣的,這樣只會把不是你的朋友的,全部都歸類成是你的敵人!」

(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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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說要有我們溝通,事實是帶著媒體無預警的來辦公室拜訪,這算是溝 通嗎?還是要逼我表態……我覺得溝通不應該是這樣的,這樣讓我覺得很不 受尊重,感覺好像是挾媒體來逼迫我。」(L4)

同時,對於董氏基金會訴求菸害防制法「道德化」的困窘策略,更是引起需 多委員的不滿,而董氏未能體諒許多「中立委員」在選區或其他相關利益團體的 壓力(如台灣菸酒公司、菸農、小吃業者等),造成「不是朋友就是敵人」的窘 境:

「我們的立場跟一般菸商又不一樣,只是對於菸品名稱,我們有我們的堅 持,但是其他的部分,我覺得可以跟董氏溝通,但是他們也是不願意」(D3)

「只要我們有意見,董氏就污名化我們跟菸商有勾結,這不是『道德法西斯』

嗎?……而且董氏私底下也從來沒有來找過我溝通呀!」(L5)

「董氏其實就是所謂的『道德法西斯』,只顧主張全面禁煙,認為這是一切 的道德標準,只要反對他的就是支持菸商、就是『充滿菸味的立委』,這實 在讓人不能接受」(L6)

「董氏習慣用道德訴求,但是這種『貼標籤』其實是很不好的作法,會引起 委員們的反彈」(E1)

此外,董氏基金會也對於諸多提立委案併案審查的不耐與厭惡,論者即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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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是對於立法院法案審議文化的認識不深,而造成各提案委員的不滿與阻撓。

(二)在場旁聽策略的效果有限

據委員會審查現場研判,各政黨委員分屬兩派人馬,顯見各黨內部並未就此 事達成共識,僅是由委員個別表態。同時,會場中總是有許多台灣菸酒公司、董 氏基金會及其他利益團體到場旁聽,委員在詢答過程中亦不時提到要尊重各方意 見,可見雙方人馬均有所佈局,逐條審查爭議在所難免。換言之,董氏基金會堅 持「在場旁聽」的策略,其實由於同時也有其他相關利益團體在場操作,因此效 果極為有限。

「我承認我們也是有派人到現場去旁聽啦!但是立法院本來就是公開場 合,菸害防制法又和我們工會密切相關,到現場去瞭解一下狀況,也是應該 的」(D3)

「我也不反對董氏的版本,但他應該要去思考階段地執行,而且應該要多和 委員們溝通,也要體諒委員的考量,然後有一點妥協,這樣法案的推動才會 順利。」(L1)

(三)直接代表與人情請託的矛盾:

董氏基金會僅僅選擇單一的「直接代表」(丁守中),被把持控制了立法進度 與內容,不但有「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中」的風險,同時也其他院亦支持法案的 委員毫無施力點,形成「自廢武功」。

「而且你全部押在一個委員身上讓他去談,我覺得董氏這部分太過單線操 作……儘管董氏不僅一次表示他們很信任丁委員,丁委員確實也很盡責的在 把關,但是這樣過度的堅持,反而失去了『廣結善緣』的機會」(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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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也有跟董氏提到,希望他們勸一下在委員會發言的人,發言不要太 過激烈……但是對方好像不太理會董氏,依然按照他想要的步調去作,結果 就是讓很多委員覺得不受尊重,法案自然就會審得很辛苦。」(L2)

(四)固執於輿論效果

董氏基金會透過輿論強化其「道德化」的困窘策略,表面上在委員會審查過 程中達到了「嚇阻」的效果,但實際上可能造成委員情緒不滿的醞釀:

「董氏實在是比較強勢,和媒體之間的互動……動不動就去批評委員,這樣 會造成對立啦!」(L3)

而董氏基金會這種過度訴諸於媒體效果的作法,也讓許多關心修法進度的參 與者表示極為擔憂:

「其實董氏基金會從 86 年菸害防制法制訂以來,他們的理念、守法、觀念 一直也都沒有改變……強調用媒體訴求,總是給人那種『你不簽、就媒體見』

的壓迫感,但是現在立法院的生態和文化早就和 86 年那時候不一樣了,可 是他們似乎還是只有媒體那一套……」(L2)

(五)缺乏真正的直接溝通

董氏基金會雖然強調其一直不斷的與委員們保持聯繫及溝通,但幾位親身參 與修法的委員,卻表達了對於董氏未能真正「直接溝通」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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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們有意見,董氏就污名化我們跟菸商有勾結,這不是『道德法西斯』

嗎?……而且董氏私底下也從來沒有來找過我溝通呀!」(L5)

「董氏基金會只要知道這個委員有抽菸習慣,他也就不管你支不支持,也不 會主動跟你聯絡了….但是我知道其實大家都是很支持、也很關心菸害防制 法的!」(L1)

此外,董氏基金會基於「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範,也不願意和其他的相 關利益團體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對此,雙方雖是各執一詞,但缺乏直接溝通,確 實容易造成彼此的不信任與猜疑,也對法案推動造成負面影響:

「衛生署也有找大家開公聽會呀……董氏就是不原意參加,這樣大家沒有機 會一起討論、交換意見,還認為這個會衛生署是為菸商開的,這樣拒人於千 里之外,大家很難溝通」(D4)

「依照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我們本來就不和菸商團體談判,而衛生署還 去找這些人開會,根本就忘了他衛生署自己的立場是衛生防制工作」(D2)

(六)昧於情勢的改變

在菸害防制法第一次召開委員會審查時,行政院並未十分堅持院版立場,幾 度向丁守中委員及董氏基金會版菸害防制法妥協,反而是蔡正元委員等據理力 爭。事後,經由黨團助理側面瞭解,行政院主要目標僅在於「儘速通過菸品健康 捐」,而究竟是於菸害防制法或當時仍同時在財政委員會審查的菸酒稅法中通 過,行政院並不十分在意,主要是為了向社會輿論交代。對此,民進黨團總召趙 永清在「黨政協調會」中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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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謝長廷曾明確表示「菸品健康捐」為重要且急迫的法案,希望能 儘速通過……建議操作策略可以雙管齊下,一方面將「菸品健康捐」也列入 菸酒稅法修法內容,若順利通過後,則先行徵收以解決健保困境,另一方面 則繼續推動菸害防制法,表示反菸決心。」

然而,在 2005 年 5 月 26 日,菸酒稅法通過加徵健康福利捐,讓菸品健康捐 於菸害防制法中消失的推動過程,在政府要錢且可從菸酒稅法中拿到錢後,菸害 防制全面修法的急迫性便更容易在菸商的運作下消失。但對此,董氏基金會卻似 乎未能及時瞭解並調整策略:

「行政院的態度,其實在菸酒稅法通過、確定菸品健康捐可以調漲之後就不 一樣了……他們推的就沒有那麼積極了!」(L2)

「董氏其實不是不熟悉立法院的議事規則,只是他們還是停留在十年前打贏 菸害防制法那一戰的想法之中,而忽略了立法院的生態、菸品的市場、社會 的文 化其實都已經不一樣了」(E1)

(七)對於其他利益團體的延滯策略無對應破解辦法

在委員會審查階段,其實其他相關的利益團體動作並不少,其相應的相關策

在委員會審查階段,其實其他相關的利益團體動作並不少,其相應的相關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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