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三節 虛擬代言人
為環境議題發聲,成為環境議題的虛擬代言人(spokes-characters)。
一、何謂虛擬代言人
虛擬代言人最早在十九世紀初以商標形式(trademarks)出現,但在過去許 多研究中闡述虛擬代言人一詞一直缺乏明確的定義。在韋氏字典中,「character」
一詞意指 person,指賦予生命的人格(living personality),包括自然生命體如動 植物、人或特別設計賦予生命性的物件。然而,因為這個定義過於廣泛,加上過 去許多的虛擬人物都被註冊成商標,所以「trade character」一詞因而產生,Morgan
(1986)更將之定義為受法律保護,且被用來辨識產品來源與保證產品品質一致 性的名稱、文字或符號。到了近代,Callcott 和 Lee(1995)認為「trade character」
的定義不再符合現代的實況,因為在許多行銷推廣中使用的卡通圖案未必是被註 冊為公司或品牌的商標,為了不再與商標(trademarks)混淆,就提出「advertising character」一詞以適應現代多元化宣傳的角色,而「spokes-characters」則意指為 了持續結合產品、服務或觀念而繪製出來的形態或動畫的虛擬代言人。 此外,
Callcott 和 Lee(1995)也提出了明確的分類架構(AMOP),即根據虛擬代言人 的外表(appearance)、出現的媒介(medium)、廣告來源(origin)和推廣方式
(promotion)來分類:
1. 外表:依代言人外表可分為虛構人類和非人類兩大類。虛構人類角色可以 由演員扮演,例如麥當勞叔叔,也可以用漫畫方式呈現,例如肯德基爺爺。
非人類角色可細分成三大類:動物角色如家樂氏的東尼虎、奇幻角色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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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print)、影片(film)、廣播(radio)及商品(merchandise)。3. 來源:虛擬代言人可根據來源分為兩大類,即企業為廣告目的所創造出來的
資料來源:Callcott and Lee,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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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結合,來達到引起受眾注意或喜愛的目的。Kahle and Homer(1985)證實 當名人是充滿吸引力時,低涉入度受眾對名人的偏好能大大影響對產品的態度。Cacioppo and Schumann(1983)也在比較不同代言人(名人 v.s.一般)對高低涉 入度受眾所產生的影響中發現,對低涉入的受眾而言,周邊線索如名人吸引力對 廣告態度的影響力大。除了吸引力外,對代言人的喜愛也是影響廣告效果是否有 效的重要因素之一,Walker and Dubitsky(1994)認為,喜愛能夠推動受眾改變 態度甚至產生動機行為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受眾會因而投入更多注意力並瞭解
(Celebrity Spokes-Character)來為環境議題代言。在眾多知名虛擬代言人中,本 創作決定從風靡全球近一個世紀的迪士尼公司(Disney)中遴選虛擬人物。迪士 尼公司是由華特.迪士尼(Walt Elias Disney)和哥哥洛伊.迪士尼(Roy Oliver Disney)於 1923 年 10 月 16 日成立,成立至今創造了許許多多家喻戶曉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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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tainment)和盧卡斯影業(Lucasfilm),讓漫威的鋼鐵人、美國隊長、X 戰 警等超人角色和《星際大戰》系列角色都歸入到迪士尼的大家族中。迪士尼精明‧
資料出處:http://www.boxofficemojo.com/alltime/world/(統計至 2016/5/27 止)
除了電影票房之外,迪士尼在影音出版品、書籍、玩具或其他授權商品的吸 金能力也證明瞭其魅力所在,根據《富比世》(Forbes)統計出 2003 年「全球十 大最賺錢的虛構角色(fictional character)」的結果顯示(如表 2-7),除了名列第 一的米老鼠和第二的小熊維尼外,該年上映的《海底總動員》也讓尼莫(Nemo)
資料來源:Forbes,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