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透過 Email
若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
:「104070」。
預約榜示結果簡訊時間:訂於 104 年 6 月 13 日舉行考試首日起
預定 104 年 8 月 26 日榜示之日起,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 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Q&A
網路報名完成後,是否仍需郵寄報名書表?
已與電信業者協調提供以行動電話撥打「536」
即可依各家電信業者語音或簡訊指示輸入考試代
報名試務單位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住家電話、姓名和 住址,俾便查詢。或請試務單位至後台更改信箱帳號後,再重 複上述 3 之操作後至新信箱取得密碼。
※初次以網路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需設定個人密碼(注意大小寫),
密碼設定後請務必牢記,俾憑報名其他國家考試時,以同一密碼登 入。系統異常問題,請洽考選部資訊管理處,電話:(02)22369188 轉 3288、3325。
四、問:產生的報名書表,如報名序號條碼變成灰色長方格或報名表資料 會有歪斜情形時如何處理?
答:1.請檢查報名書表檔案是否正常,並檢查印表機是否列印正常。
2.請將 Acrobat reader 程式移除,重新安裝 Acrobat reader 7.0 以上版本,再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會員專 區」點選「下載報名書表」,重新開啟並列印。
3.請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
五、問:列印報名表應使用 A4 或 B4 紙張?是否橫向列印?
答:請用 A4 紙張直接列印報名表件及封面,無需橫向調整。請單面列 印,並將封面固貼於 B4 大小或自行備妥大小均適用之信封上,以 掛號郵件寄出,以完成報名程序。
六、問: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答:網路報名書表基本資料有誤,請於 24 小時內至「國家考試網路報 名資訊系統」之「報名狀態查詢」項目,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 報名資料。報名書表具關連性(含繳款單),任一張更新請全數 更換。報名存檔已逾 24 小時則僅能查詢,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
若確需修改,請於郵寄報名書表前,先以紅筆更正後於塗改處加 蓋私章或簽名,俾考選部憑以更正系統資料。
七、問:報名資料若有缺漏,應如何辦理補正?
答:請於接獲考選部補件通知或試務單位電話聯絡後,儘速以郵寄或 傳真方式辦理補正:
(一)郵寄: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並於信封上書明下列各項。
1.收件地址:「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2.收件人:「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3.信封上空白處註明「104 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特考、報考之資位 別、類科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已告知應考人,
若已遺忘,請先以電話 02-22369188 轉 3948、3949 查明)。 4.寄件人地址、姓名及聯絡電話。
(二)傳真:若為不需正本之證明文件,可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電話:
02-22361413,試務處傳真電話 24 小時均開啟),請於傳真資料上 註明「104 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特考、報考之資位別、類科及補件 編號」,並請於傳真後電洽試務單位確認是否完成補件。(電話:
02-22369188 轉分機 3948、3949)。
(三)倘因故無法完成報名資料補正,考選部將辦理報名費退費事宜。
八、 問:報考高員三級考試技術類科以各資位別、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規 定報考者,如其所修習畢業之學校所系組與該款所列舉之所系組 名稱近似、不完全相同時,應繳驗何種證明文件俾供審查?
答:依本考試各資位別技術類科所列應考資格第一款列舉之學校所系 組畢業報考者,須所系組名稱相同;名稱類似、相近等,請依應 考資格表附註六之規定,即非應考資格表列舉所系組畢業,以所 修課程與報名之類科「專業科目」有2科以上相同(每科2學分以 上)報考,並須於報名時附繳成績單或學科、學分證明文件,俾 憑審查。
九、問:報名後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答:如申請變更通訊地址者,請自行列印本須知附件 8「應考人變更 資料申請表」,就變更項目各欄詳細填寫並簽章。申請變更姓名者,
請另附更名後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正本 各 1 份,以便處理,查詢時亦同。若未以專函申請、未以掛號寄 達或申請改註姓名未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戶籍謄本正本,致未及 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十、問:如何知道考選部已經收到寄出的報名表件?
答:請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選擇會員專區「報名狀態 查詢」選項,即可查詢目前所報名考試之審查狀態。若審查狀 態為「已收件審查中」,表示考選部已經收到報名表件正在辦 理應考資格審查作業。考選部將依試務工作進度適時登載應考 人報名之各種狀態,如審查合格,審查不合格等。惟因本考試 報名人數眾多,試務工作流程費時較長,將俟各階段試務工作 竣事後統一登載。如有費件不全或應考資格不符等情事,考選 部另依退補件程序儘速通知處理。
十一、問:報名人數何時公布?
答:報名人數統計須俟考試報名結束後應考資格審查完畢並經本考 試第一次典試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行公告。請於 5 月中旬至考選
部全球資訊網站首頁/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
/104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查 詢。
十二、問:補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或溢繳報名費者,應如何處理?
答:(一)補繳報名費者,應考人可至任一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匯票
(戶名:考選部),並以掛號郵寄至特種考試司第三科,信 封書明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註明本考試名稱、
資位別、類科及補件編號,俾憑審查。
(二)如未具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身分而有勾選「申請報名費優待」之 錯誤情形者,請逕行至郵局購買全額匯票連同報名書表寄出,
繳款單即不予使用;如已使用繳款單繳費,所繳報名費有短 缺情形者,請依第一項方式辦理補費。
(三)溢繳報名費者,請參閱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
(附件 9)。
十三、問:快考試了,尚未收到入場證,如何處理?
答:(一)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 104 年 5 月 29 日寄 發,應考人如於 104 年 6 月 4 日尚未收到,請電洽中華郵政 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二)如時間太過緊迫,應考人可先行電話確認考場後,於考試當 天第一節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 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三)各項考試試場預定於 104 年 5 月 29 日起開放網路查詢,可至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試 場分配情形及試區交通路線圖。若有疑義,請逕向考選部特 種考試司第三科查證。
十四、問:考試當天若未攜帶入場證,可否應試?
答:考試當天應攜帶入場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應試,若未攜帶入場證 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若 當節考試即將開始,無法及時申請補發時,可向監場人員說明,
由監場人員先行核對身分證明文件無誤後,於報名履歷表空白 處簽名後准予先行應試,俟該節考試結束後至該應考試區卷務 組補發入場證。
※其他常見問題,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附件 1 104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員級考試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資位別 類別 類科 類科編號 暫定需用名額
名額 小計 合計
高員三級 考試
業務類
財經廉政 701 1
51
294
會計 702 3
事務管理 703 8 運輸營業 704 24
技術類
土木工程 705 1 都市計畫技術 706 1 機械工程 707 3 電力工程 708 2 電子工程 709 4 資訊處理 710 4
員級考試
業務類
事務管理 801 6
243 運輸營業 802 143
地政 803 1
技術類
土木工程 804 1 機械工程 805 33 機檢工程 806 28 電力工程 807 4 電子工程 808 27 備註:1.上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2.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 加需用名額。
附件 2
104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員級考試各類科工作內容
資位別 類別 類科 工作內容
高員三級考試 業務類
財經廉政 辦理會計相關工作。
會計 辦理政風工作。
事務管理 一、總務、會計、人事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二、辦理資產活化等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項。
運輸營業
站務行政管理、行車運轉業務、客貨運轉業務、列車乘 務,一律參加運輸班調訓(並需填繳切結書)。除辦理一般 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 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技 術 類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設計、督導軌道路基維修、預算編製、監造等。
都市計畫
技術 辦理資產活化等相關業務。
機械工程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 洗、搶修等事項。
電力工程 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
維修。
電子工程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 洗、搶修等事項。
資訊處理
一、系統規劃、應用程式撰寫、維護及採購。
二、網路規劃、建構與維護、電腦主機系統之建置、
維運及監控。
資位別 類別 類科 工作內容
員級考試
業 務 類
事務管理
一、辦理總務、會計、人事、材料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 管理工作。
二、辦理防災、動員、民防、一般事務及臨時交辦等業 務。
三、辦理土地、房屋、停車場、廣告、倉庫等出租業務;
不動產招租、履約管理及一般行政事項。
運輸營業
一、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 作)、列車乘務、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一律參加運 輸班調訓(並需填繳切結書)、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 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 勤、輪班等工作。
二、各車站場地招商業務,協助辦理各附業事項處
二、各車站場地招商業務,協助辦理各附業事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