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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4-139)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規劃設計品質現況及問題

3.1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常見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常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常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常見問題問題問題問題

長久以來公共工程管理較注重於施工上的品質管理,很少將重點 置於規劃設計品質管理上。公共工程大都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規劃與設 計,專業顧問公司依其專業技術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而主辦機關主要 工作在彙整專業顧問公司設計成果,完成簽核程序後則辦理後續發包 招標作業。在這段作業過程期間,似乎並未經過嚴謹的品質管理與審 核程序,致工程規劃設計品質隨著專業顧問公司本身規劃設計經驗與 專業能力好壞,而產生良莠不齊的規劃設計成果;如貿然辦理發包施 工,工程興建過程易產生變更設計甚至於發生重大缺失與災害,完工 後常無法發揮既定的功能與效益或產生重大意外事故,而主辦機關卻 很少分析探討規劃設計階段之作業成果是否規劃合理與設計正確。茲 將規劃設計階段常見之管理問題說明如下:

一、規劃設計單位遴選不當

工程主辦機關常未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遴選符合規劃設計 需求的顧問公司,或未經審慎評估就已選定設計單位或顧問機 構;或在遴聘顧問公司或建築師時未依評選辦法與標準作業,或 根本不知如何評選,致發生評選辦法與標準執行不當之情形。

二、各專業工作團隊間之權責劃分不清

權責劃分之目的,在於認定各專業工作團隊間之工作範圍、內容 及權責,當工程缺失或問題發生時,能責成所屬專業團隊迅速改 善與負起應負之責任[20]。當各專業工作團隊之權責若劃分不清,

不但問題和缺失無法立即改善,更容易造成爾後各專業工作團隊 對工作責任相互推諉執行效率低落之現象。

三、不清楚或未能確認業主之意圖與需求

工程主辦機關或業主對於工程之需求或認知常只有初步的概念和 功能想法,並不瞭解其規劃設計的步驟與程序,在實際作業中,

如未經顧問公司發掘問題並及時澄清,常為工程埋下許多爭議的 種子;因此於工程之規劃設計中,需先明確地確認業主之意圖與 需求,以業主現有資源發揮最佳的功能及效益。

四、圖說檢討不完整

設計之成熟度仰賴建築、結構、機電、空調、水電、電梯、室內 設計、帷幕牆等各專業技術之相互協調與配合。各專業技術互相 對相關圖說充分檢討,可以發掘各界面間之衝突點,進而解決;

當設計圖說無法清楚表達,應藉由施工說明書之說明,來達成相 輔相成之功效,然設計圖說內容項目眾多,難免會有不符合之處,

仍會導致工程施工上之困擾。

五、未實施設計文件之管理

工程主管機關或業主的需求應明確以書面表達方式通知設計單 位,設計單位應確實配合,因此,相關書面、圖樣草稿等文件資 料應妥善保存和記錄下來,以減少履約爭議。故文件資料管理是 保存履約過程之重要手段。

六、材料、設備指定不當

材料設備的指定,會因規劃設計的進行而有所變更,因此,對材 料設備的掌控和瞭解甚為重要,造成材料、設備指定不當有下列 之因素[20]:

(一)過度重視工程主辦機關或業主的想法。

(二)未實施價值工程。

(三)未考慮建築設計之意象。

(四)選擇材料、設備未考慮實際的需求。

(五)未考量材料取得之難易及進場時機。

(六)指定單一廠商。

(七)過度強調系統之擴充性。

七、設計進度延遲

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階段所包括的思考層面甚廣,過程中 所需之思維範疇複雜繁瑣,若不經由適當之管理來控制設計進 展、或不經由管理提供方案選擇與決策,設計單位常會以自我認 定之最佳設計為標準,一再拖延交設計圖說之時間,違背業主所 要求設計進度與效率。

設計內容常因時間過於倉促,致思維不夠縝密,專案管理顧 問公司常為迎合工程主辦機關或業主的需求,將規劃設計時程壓 縮至極限,但在有限規劃設計時間內,所能考慮的相關設計細節 十分有限,以致產生因思維不夠縝密而造成日後變更設計或增加 設計成本之缺失等問題產生[25]。

八、無自主檢查表及第三者檢查機制

自主檢查表的目的,在於管控設計品質及設計進度,惟大部分設 計過程均無此項檢查機制,導致設計工作的管控程度降低。

九、設計階段性不明確

營建管理單位較設計單位慢進場,未依設計作業之進程適當地劃 分作業階段等,是設計階段性不明確之可能原因。若無明確劃分 設計階段,則不僅規劃設計進度無法有效審核設計進度,對於應 繳交成果、計價請款之方式亦將造成困擾。

3.2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問題探討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問題探討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問題探討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問題探討

以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政府採購工程違失專案調查研究報 告」,自 86 年 1 月至 91 年 4 月之調查違失、糾正檢討案件,總計 291 件[26],其中與規劃設計有關之違失糾正檢討案件,計有 119 件,經統 計分析歸納屬規劃設計階段之相關缺失計 10 種類,分述如下:

3.2.1 整體規劃作業未切合實際需求

整體規劃作業未切合實際需求整體規劃作業未切合實際需求整體規劃作業未切合實際需求(缺乏前瞻性缺乏前瞻性缺乏前瞻性) 缺乏前瞻性

規劃為設計過程的前期調查、分析之作業,是工程主辦機關與規 劃單位透過質與和量以及主、客觀的資料分析與總結的成果,若規劃 作業粗陋、不夠嚴謹、未考量對週遭環境之影響,或未切合實際需求,

常導致工程執行後必須辦理相關變更設計事宜,追加經費與增加工 期。如調查糾正案內某綜合運動場工程,原規劃設計未設置地下停車 場,於施工填土後辦理變更設計亦於該址體育館工程開挖地下三層停 車場,填土、整地重複浪費公帑;且規劃設計綜合運動場工程時,未 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通盤檢討周邊環境與附近相關聯外道路交通 動線與流量,致綜合運動場工程完工啟用後,附近周邊道路擁塞癱瘓。

另規劃設計階段未能審慎評估整體工程的未來發展性和延續 性,常導致規劃設計成果未能符合預期需求與功能,甚至衍生其他相 關問題,進而再修正原規劃設計的內容辦理設計變更,將影響整體工 程預期績效。如某電信機房工程,因興建規模欠缺前瞻性,致整個工 程五年才取得工程用地,完工驗收後又因缺失改善再耗費三年多,嚴 重影響該工程效益。

3.2.2 設計內容疏漏或不夠周詳

設計內容疏漏或不夠周詳設計內容疏漏或不夠周詳設計內容疏漏或不夠周詳

工程規劃完成後,辦理後續設計作業,惟常有基本設計尚未定 案,即進行細部設計,相關流程本末倒置,導致設計不夠周詳或錯誤;

或規劃設計顧問公司欠缺專業設計人才與技術經驗,致設計內容疏 漏、進度延誤,施工期間一再變更設計,嚴重延宕工期。如某博物館 展示更新工程於設計階段,因設計顧問公司欠缺相關專業人員,思慮 不夠周詳,致經歷四次變更設計延誤工期 2 年多。

3.2.3 工程

工程工程工程單價單價單價、單價、、數量不確實、數量不確實數量不確實 數量不確實

預算編列未考量原物料市場行情急驟變動、匯率之變動、人力與 材料的供需失衡,致預算不足需辦理追加或補編列程序。專業顧問公 司所送工程預算書未能參酌市場行情價格致短編或浮編,工程數量未 詳實查核或設計圖說標示不清,致工程數量重複計算或漏列,工程主 辦機關亦未能切實審視查核,導致工程設計預算超出主辦機關所簽准 之工程預算,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必須重新簽准,例如某建築工程,

因機關未能切實審核工程顧問公司所編列之工程預算以檢核預估底 價,於會核底價時,即自行核減 17%。

3.2.4 相關圖說審查作業未落實執行

相關圖說審查作業未落實執行相關圖說審查作業未落實執行相關圖說審查作業未落實執行

主辦機關承辦人員專業知識不足,對規劃設計承商所提之規劃設 計成果、圖說數據、工程數量、詢價資料及預算書等文件資料,未能 詳實審查,致衍生後續一連串變更設計、追加經費及延誤工程進度之 情事發生。例如某機關辦理水電工程自動滅火系統變更設計案,未依 市場行情編定標準單價,對細部設計顧問公司所提詢價資料及預算單 價未予審核至預算浮編。

3.2.5 規劃設計不符法令與實際需求

規劃設計不符法令與實際需求規劃設計不符法令與實際需求規劃設計不符法令與實際需求

未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遴選具專業能力或使用不符合設計需 求之規劃設計顧問公司於規劃設計階段引用法令不當或曲解法令,致

規劃設計錯誤,必須重新或修正設計。例如某機關辦理自動化辦公傢 俱設備採購案,以委託交由建築師規劃設計,卻允許不具建築師身份 者以建築師事務所名義參加開標作業,以及因涉指定廠牌與規格等情 事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3.2.6 規劃設計

規劃設計規劃設計規劃設計前置作業準備不足前置作業準備不足前置作業準備不足 前置作業準備不足

工程用地範圍內地上物與管線拆遷補償作業延遲、建造執照取得 延誤或尚未申請建造執照即先行動工等,例如某機關辦理自來水工 程,因未審慎辦理管線用地取得與補償,致發生工程延誤與解約之情 事;另某機關辦理停車場工程,未依規定預先取得土地與建造執照,

即發包施工,亦未積極處理後續地上物拆遷事宜,致工程進度延宕、

經費增加。

3.2.7 技術服務廠商未依規定遴選

技術服務廠商未依規定遴選技術服務廠商未依規定遴選技術服務廠商未依規定遴選

未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遴選具有專業能力之專案管理廠 商,致委託專業人力不足、素質欠佳之專案管理廠商,衍生規劃設計 品質不佳、延誤工程進度等情形。例如某機關因上級機關人員之推薦,

將工程相關作業交由無建築師資格之廠商辦理,嚴重影響工程設計品 質。另某機關辦理新建工程,因規劃設計廠商能力不足,兩度更換專 案管理廠商,致工程延宕二年完工,影響工程效益。

3.2.8 現場相關資料蒐集與調查不足

現場相關資料蒐集與調查不足現場相關資料蒐集與調查不足現場相關資料蒐集與調查不足

工程地點與周邊現地環境之地形、地貌、地質情況、氣象水文、

風土民情及公共管線等基本需求資料的蒐集與調查是規劃設計階段不 可或缺的工作,其各項費用所占之比例雖很小,惟對工程經費估算之 準確性影響甚大。若現場相關資料蒐集與調查不夠確實,衍生設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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