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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的基本觀念與國家認同理論

在文檔中 國家認同 (頁 24-64)

壹、何謂「認同」

「 認 同 」( i d e n t i t y ) 一 詞 , 是 本 論 文 最 重 要 的 概 念 , 英 文 identity,其字源由兩個意義部分所組成,即有「同一」之意的id,

加上有「實體」之意的entity。

在中文裡,除了翻譯為有動態意義的「認同」、「同一性」,亦有被 譯成具有靜態意涵的「身份」、「屬性」及「正身」。(孟樊,2001:16-17)

至於「國家認同」則牽涉到一個政治共同體的成員自我命名及自我瞭 解的過程。「自我」如何界定常常是主體產生行動的先決條件,因此一 般認為國家認同就成了政治共同體最根本、也是比較深層性的結構性 問題。(江宜樺,1998:3)在國內外學者裡關於「認同」及「國家認 同」意義,大致可以分類為傳統政治哲學、「後」學觀點(後現代、後 結構、後殖民)與社會人類學三個向度來看:

一、政治哲學的觀點

江宜樺在《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一書裡所對於認同 闡述的意義做為代表,江宜樺認為「認同」可以用來三種不完全相同 的意義來指涉。第一種是「同一、等同」(oneness、sameness),江宜 樺引用了Locke 對於「同一性」的討論,洛克說:「我們如果把一種事 物在某個時間和地點存在的情形,與它在另一個時地的存在情形加以

比較,就會形成「同一性」(identity)與差異性(diversity)的觀 念。……一個事物不能有兩個存在起點,兩個事物亦不能有一個起點

。…」因此、「認同」是指某種事物與另一時地之另一事物為相同事物 的現象。在Aristotle的《政治學》(Politics)裡,曾對於「城邦」

(polis)此一政治共同體的同一性多所著墨,亞理斯多德認為城邦本 是一種社會組織,若干公民集合在一個政治團體以內,就成為一個城 邦,要是這個城邦的政治制度發生了改變,轉變為另外一種制度,這 個城邦就不再是同一個城邦。(江宜樺,1998:9)換言之,亞理斯多 德是用政治體制的延續來界定政治共同體的「同一性」。

第二種意義是「確認、歸屬」(identification、belongingness)。

「確認」是指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己的特徵,從而知道自己與他物 不同,肯定了自己的個體性。「歸屬」是指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己與 他物之共同特徵,從而知道自己的同類何在,肯定了自己的群體性。

這兩種貌似對立的辨識過程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因為認同就是 指認出自己的特色,確定自己屬於那一種類屬,不屬於那一種類屬的 活動。江宜樺認為在現今台灣,一般吾人所討論的國家認同、族群認 同的問題,就是在這一個意義脈絡底下進行的。(江宜樺,1998:10)

第三種意義是「贊同、同意」(approval、agreement),這是中文 使用習慣的用法,是指一個主體某個意見與另一個主體的某一意見或 表現吻合,出現偶然性的會通;簡言之,即是一個人主動地「贊同」

、「支持」他人的想法。這種意義表達出相當明顯的「主觀意志」,使

「認同」帶有一種「意志選擇」的色彩,與前述兩種帶有「客觀辨識」

的情形有所區別,如「政黨認同」就是由選民「主觀」且「主動」的 去選擇的,而不能說成是一個人先天的「歸屬於」那一個政黨。(江宜 樺,1998:11)

總而言之,「認同」一詞指的是一個主體如何確認自己在時間空間 的存在。此一自我認識、自我肯定的過程涉及的不只是自我對於一己 之主觀瞭解,也摻雜了他人對此一主體之存在樣態是否有同樣或相似 的認識。主體性(subjectivity)之證成必須透過其它主體對自己的 承認與肯定。因此每個主體與其他主體必然都發生一種「互為主體性」

(intersubjectivity)的現象。同理可證,一個人要形成充分的自我 認 同,必 須透過 許 多具 有 類似認 同 追求 的 他者 來一 起建 立 。(江宜 樺

,1998:12-13)

二、後現代主義的觀點

有學者從後現代主義思潮下的視角來討論所謂的認同,其認為從 後現代來看, identity 本身已經變得既不確定、且多樣歧異與流動

,需要有一個認同的「動態過程」去爭取。(孟樊,2001:16)

什 麼 是 認 同 ? 有 人 引 具 W e e k s 的 說 法 , 即 「 認 同 乃 有 關 隸 屬

(belonging),即關於你和一些人有何共同之處,以及關於你和他者

(others)有何區別之處。從其最基本點來說,認同給你一種個人的 所 在 感 ( a s e n s e o f p e r s o n a l l o c a t i o n ), 給 你 的 個 體 性

(individuality)以穩固的核心。

「認同也是有關於你的社會關係,你與他者複雜地牽連。」在Weeks 對 於 認 同 的 界 定 裡 , 認 同 可 分 為 兩 個 層 次 , 個 人 認 同 ( p e r s o n a l identity)和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前者指的是自我的建構

,即我們對自己作為獨立個體的自我感,以及我們如何認知我們自己 與我們認為別人如何看待我們自身,此較屬於心理學的研究領域;後 者則涉及作為個體的人如何將自己放置在我們所生存於其中的社會之 方式,它衍生自個人所參與其中的各類不同的生活關係。後現代主義 討論比較多的是後者,而且認為用「文化認同」(cultural identity)

一詞來取代「社會認同」是更為恰當的。(孟樊,2001:18-19)

如果從當代法國的解構主義學者Jean-Luc Nancy 對於「解構共同 體」的論述當中,我們亦可管窺出關於「認同」此一概念的後現代主 義式的詮釋。

對於認同所針對的標的物-「共同體」,Nancy 認為我們以往都將 其自身已包含了生命的終極目的,其內部、有機統一性都被認為是共 同的「靈魂」或精神所賜,共同體不僅是一種再生產的模式,更是一 種用以實現超越個體,創造本質的熔接模式。但是,以這種方式被想 像出來的本質純淨完善之共同體,事實上是從沒有發生過。(Nancy,

2003:31-54)

做為一個後現代主義者必須拋棄這種帶有浪漫主義後遺症的元素

,因為它源自於啟蒙理性與現代性對於「主體」之界定所產生下的後 果,人們去企求共同體的存在,都是因為升格為「主體」的現代個體

,在經受孤獨與離散之後所產生的無奈,自然而然也出現在現代政治 裡 一 大 病 根 , 即 也 把 共 同 體 視 為 一 個 具 有 本 質 性 的 主 體 。( N a n c y , 2003:31-54)

Nancy 指出所謂共同體具體存在的場所就是所謂的政治空間,亦 即是「共同點所在」(being-in-common)的場所,其中大家都是根據

「共同」之物而投身於人間,「共同」並不是附加於個人自己的存在處 境之上,也不是有著相同的基礎、成分或是原料,而是享有一模一樣 的方圓範圍與起源點,是一種連同自身的獨特政治哲學論述探討多元 族群國家認同的形塑性亦「暴露於共同的方式」(exposition in common and to the in-common)Nancy 所認為共同體成員間的「溝通」過程

,是所謂在場所內的暴露、陳述、陳列(to beexposed )。(Nancy, 2003:54-67)

換句話說,個體單獨分割所在之所以可能,即是因為有「共同點 所在」,能使你我分開又彼此共享。如果共同體是「共同居間的存在」

(being-in-common),那麼政治空間就絕不是被封閉起來的密室,這 即是指永遠不會有任何形式或任何地方可以去容納有如固定本質般的

實體認同,而需要有「認同遺缺」(lack of identity)的可能性來提 供人們「分」與「享」。(Nancy,2003:67-74)

總言之,後現代的「認同」意義亦是強調動態流變的,而且集體 認同在不斷地建構過程當中,去採取行動以便掌握權力,為自身追求 一個「優勢」的位置。後現代主義對於「認同」之界定,到最後就會 推論出認同之意涵即是一種超越國族主義的「政治化」結論,認同本 身可以為政治行動提供一個持續性的基礎,以及使一個人能不斷將一 種認同(身份)聯想到自己,進而給予集體性組織以行動的基礎。

三、社會人類學的觀點

最近二、三十年來,族群研究(the studies of ethnicity)成 為社會人類學相當重要的關注焦點之一,雖然其中沒有直接去界定何 謂「認同」,但我們仍可以從此一研究領域中,間接地萃取出對於「認 同」的討論。他們在追問,族群認同如何產生?族群認同如何變遷?

這在社會人類學裡有很大的爭議,這主要是在主張族群內部分子之間 的聯繫與傳承的根基論者(primordialists)與強調族群認同的維持 與變遷的工具論者(instrumentalists)間的爭議。(王明珂,1997:

40)

Geertz 的根基論者認為,族群認同主要來自於根基性的情感聯繫

(primordial attachment)。Geertz 即認為,個人所擁有的根基性情

感來自於親屬傳承而得來的「既定資質」(givens)。一個人生長在一 個社會群體中,他因此得到了一些既定的血緣、語言、宗教、風俗習 慣,所以他就與其它的成員聯繫凝聚在一起,根基論並不強調族群的 生物性傳承,也不是以文化特徵來定義族群的異同,反而是著眼於文 化因素,如Geertz 認為既定資質是屬認知層面的,造成族群的「血統」

傳承,只是文化性解釋的傳承。(王明珂,1997:37-38)

有 另 一 派 「 工 具 論 」 的 學 者 , 有 時 又 被 稱 為 「 況 遇 論 者 」

(circumstantialists),因為他們多半強調族群認同的多重性,以及 隨著日常生活經驗中的情勢而變化的特質。即使在文化特徵的表現上 也是隨狀況而定,以語言為例,世界上有許多個人與群體都不僅只說 一種語言;不同語言的使用,隨著交談對象的身份以及當時的氛圍而 定,在原則上,人們都是選擇最小的交集語言,來縮短人與人之間的 距離,或者用此語言來排除最多的人,將使用此語言的人們框在最小 的圈子裡,以增進彼此的親切感。(王明珂,1997:38-39)

此外最重要的是,社會人類學對於「認同」觀點的不同處,還在 於其試圖去解釋「認同」如何產生、如何維繫及傳承,因此他們提出 了所謂「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的說法。

延續Durkheim 對集體意識的重視,Halbwachs 被認為是集體記憶 理論的開創者。他主要的貢獻在於指出記憶是一種集體社會行為,現 實的社會組織或群體都有其對應的集體記憶,我們的許多社會活動,

經 常是為 了強調 某 些集體 記憶, 以 強化 某 一人 群組 合的 凝 聚。(王 明

經 常是為 了強調 某 些集體 記憶, 以 強化 某 一人 群組 合的 凝 聚。(王 明

在文檔中 國家認同 (頁 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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