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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章 就 第 二 章 所 介 紹 的 課 程 架 構,列 述 有 關 原 則,以 協 助 學 校 與 教 師 因 應 學 生 需 要、興 趣 和 能 力,以 及 學 校 實 際 情 況,從 而 發 展 一 個 靈 活 而 均 衡 的 課 程。

3.1 主 導 原 則

教 師 應 規 畫 和 制 訂 一 個 均 衡 和 連 貫 的 課 程,讓 學 生 能 積 極 地 進 行 地 理 探 究。

以 下 為 課 程 規 畫 的 一 些 主 要 主 導 原 則 , 供 教 師 參 考 :

(a) 考 慮 課 程 的 理 念 、 學 生 的 需 要 、 學 校 的 情 況 和 地 理 的 學 科 特 性 。 (b) 根 據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階 段 所 學 所 得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 決 定 中 四 前 期 學 習

單 元 的 基 調 。

(c) 確 保 學 生 能 在 中 四 前 期 掌 握 主 要 的 地 理 概 念 , 以 幫 助 他 們 能 理 解 其 他 的 相 關 概 念 。 本 課 程 的 主 要 概 念 可 在 前 文 中 找 到 ( 參 看 第 2.2 節 )。

(d) 安 排 課 程 單 元 的 先 後 次 序,確 保 早 期 的 學 習 能 為 後 期 的 學 習 打 下 基 礎。

(e) 考 慮 課 程 應 為 不 同 能 力 的 高 中 學 生 帶 來 足 夠 的 挑 戰 。

(f) 兼 顧 完 成 高 中 後 不 再 修 讀 地 理 科 的 學 生 , 以 及 將 會 在 高 等 教 育 繼 續 修 讀 地 理 科 的 學 生 的 需 要 , 給 他 們 一 個 連 貫 的 地 理 學 習 經 驗 。

3.2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根 據 上 述 的 原 則 及 在 本 指 引 第 1 至 3 頁 所 列 出 的 課 程 理 念 和 宗 旨 , 高 中 地 理 科 的 規 畫 重 點 在 於(a)依 循 一 個 合 理 的 進 程 來 制 訂 課 程 , 確 保 學 生 的 學 習 是 連 貫 和 循 序 漸 進 的( 參 看 第 3.3 節 ); (b)令 學 習 更 有 意 義;以 及 (c)照 顧 擁 有 不 同 能 力 和 性 向 的 學 生 。 本 課 程 採 用 探 究 式 學 習 取 向 和 引 入 地 理 議 題 及 問 題 就 是 為 了 達 到 上 述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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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令 學 習 更 有 意 義

要 令 學 習 變 得 更 有 意 義 , 其 中 一 個 做 法 就 是 把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與 學 習 聯 繫 起 來,幫 助 他 們 找 到 學 習 的 意 義。為 此,教 師 應 幫 助 學 生 把 他 們 對 世 界 的 體 驗 帶 到 課 堂 的 學 習 中,進 而 把 課 堂 所 學 應 用 到 日 常 生 活 中。簡 而 言 之,

就 是 在 生 活 中 學 習 和 為 生 活 而 學 習 。 這 正 是 高 中 地 理 課 程 採 用 探 究 式 學 習 取 向 和 引 入 地 理 議 題 及 問 題 的 其 中 一 個 主 要 目 的 。

教 師 必 須 注 意 , 令 學 習 變 得 更 有 意 義 並 不 表 示 學 生 不 能 掌 握 扎 實 的 學 科 知 識。事 實 上,本 課 程 在 必 修 部 分 引 入 地 理 議 題 和 問 題,讓 學 生 進 行 探 究 式 學 習,就 是 為 了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地 理 知 識,讓 他 們 從 空 間 和 環 境 的 角 度 來 深 入 理 解 轉 變 中 的 現 今 世 界。議 題 和 問 題 探 究 為 學 生 提 供 真 實 的 生 活 情 境,讓 地 理 概 念 和 知 識 的 學 習 變 得 更 有 意 義 和 更 為 扎 實 。 議 題 和 問 題 的 研 習 也 是 學 生 建 立 正 確 的 價 值 觀、培 養 積 極 的 人 生 態 度,以 及 發 展 環 球 視 野 和 培 養 公 民 意 識 提 供 更 多 機 會。相 比 其 他 地 理 課 程 架 構,這 種 課 程 設 計 更 能 夠 幫 助 學 生 發 展 地 理 能 力、共 通 能 力 和 基 本 智 能;而 且 因 為 這 種 課 程 有 較 大 的 靈 活 性 和 較 強 的 社 會 聯 繫,所 以 更 能 照 顧 在 能 力、興 趣 和 需 要 上 有 著 更 大 差 異 的 學 生。

3.2.2 照 顧 學 習 差 異

必 修 部 分 為 所 有 修 讀 地 理 科 的 學 生 介 紹 基 本 地 理 概 念 和 知 識 ,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思 考 和 探 究 的 架 構。為 了 幫 助 學 術 能 力 較 強 的 學 生,教 師 可 考 慮 在 課 程 建 議 的 個 案 外,增 加 新 的 個 案,藉 此 增 加 課 程 的 深 度 和 廣 度。以「 建 設 一 個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城 市— 環 境 保 育 與 城 市 發 展 是 否 不 能 並 存 ? 」 這 個 單 元 為 例 , 學 生 除 了 研 習 課 程 所 指 定 的 香 港 個 案 外,還 可 把 探 究 延 伸 至 其 他 城 市。透 過 個 案 比 較,學 生 可 加 深 對 控 制 城 市 發 展 的 因 素 及 城 市 衝 突 背 後 過 程 的 理 解。

學 生 還 可 評 論 兩 個 城 市 個 案 採 用 的 管 理 都 市 衝 突 策 略 , 根 據 各 項 論 據 斷 定 哪 一 個 管 理 策 略 較 佳,藉 此 深 入 理 解 都 市 地 理,並 發 展 更 高 層 次 的 探 究 能 力。

為 了 照 顧 學 生 的 差 異,選 修 部 分 容 許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的 能 力、需 要 和 興 趣,選 擇 研 習 地 理 的 方 向 。「 動 態 的 地 球 」和「 天 氣 與 氣 候 」兩 個 選 修 單 元 , 是 必 修 部 分 的 地 理 知 識 和 概 念 的 延 伸 , 讓 學 生 透 過 一 個 更 嚴 謹 和 更 有 系 統 的 架 構 來 研 習 。 這 兩 個 單 元 適 合 那 些 希 望 繼 續 進 行 學 術 研 究 的 學 生 選 修 。 另 外 兩 個 單 元 「 運 輸 發 展 、 規 劃 與 管 理 」 和 「 珠 江 三 角 洲 區 域 研 習 」, 則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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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 助 學 生 拓 展 研 習 地 理 的 範 圍,介 紹 與 就 業、香 港 及 鄰 近 地 區 的 近 期 發 展 有 關 的 知 識 。

3.2.3 開 設 選 修 單 元 的 考 慮

學 校 開 設 選 修 單 元 時 , 應 考 慮 以 下 各 點 :

(a) 確 保 必 修 部 分 與 選 修 單 元 之 間 的 緊 密 聯 繫 , 讓 學 生 在 進 行 較 深 入 的 探 討 前 , 先 掌 握 扎 實 的 基 礎 知 識 和 能 力 ;

(b) 充 分 考 慮 學 生 的 需 要、興 趣 和 能 力,以 及 他 們 的 性 向 和 特 長,提 供 各 種 機 會 , 豐 富 他 們 的 學 習 經 歷 , 使 他 們 能 各 展 所 長 ;

(c) 開 設 選 修 單 元 時,須 考 慮 個 別 學 校 的 情 況,例 如 教 師 的 專 長、設 施 和 器 材 的 配 備、其 他 資 源 的 配 合 等 因 素。最 佳 的 策 略 應 是 在 學 校 行 政、教 師 的 專 長 和 興 趣 、 學 生 的 需 要 和 能 力 三 者 間 取 得 平 衡 。

3.2.4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評 估 是 學 與 教 過 程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部 分,除 了 評 核 學 生 的 成 績 外,還 可 以 為 學 生 提 供 進 一 步 學 習 的 機 會 。 形 成 性 評 估 較 公 開 考 試 更 能 有 效 地 評 核 學 生 的 各 種 地 理 技 能,例 如 實 地 考 察 探 究。這 類 評 估 能 讓 教 師 即 時 就 學 生 的 表 現,

對 學 生 的 需 要 及 期 望 作 直 接 的 回 饋,也 為 學 生 提 供 一 個 學 習 進 度 的 指 標,幫 助 他 們 制 訂 日 後 研 習 的 目 標 。

3.3 學 習 進 程

本 課 程 包 括 必 修 和 選 修 部 分。正 如 第 二 章 所 述,必 修 部 分 旨 在 幫 助 學 生 獲 取 基 本 的 地 理 概 念 和 知 識,以 及 發 展 一 個 學 術 研 習 所 需 的 思 維 和 探 究 架 構。故 此 學 生 宜 先 修 畢 必 修 部 分,然 後 才 開 始 修 讀 選 修 部 分。不 過,教 師 亦 可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來 決 定 整 合 議 題 和 選 修 單 元 的 學 與 教 。 例 如 教 師 可 考 慮 先 教 授 選 修 單 元「 天 氣 與 氣 候 」的 部 分 內 容,讓 學 生 在 探 究「 氣 候 變 化 」這 一 議 題 前,

先 掌 握 一 個 較 有 系 統 的 理 論 知 識 架 構。在 發 展 校 本 地 理 課 程 時,教 師 可 以 運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來 建 構 學 習 進 程。但 是,所 有 的 課 程 調 適 和 剪 裁 均 應 以 強 化 學 生 的 學 習 為 依 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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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部 分 七 個 單 元 的 教 學 先 後 次 序 並 沒 有 硬 性 規 定 , 這 是 為 了 方 便 教 師 根 據 學 生 的 經 驗 和 興 趣、公 眾 關 注 的 社 會 議 題,或 各 自 的 教 學 進 度 來 決 定 單 元 學 習 的 次 序。不 過,為 了 讓 學 生 在 中 四 時 就 能 掌 握 自 己 的 學 習 興 趣,以 便 在 中 五 和 中 六 時 能 順 利 選 科,教 師 可 考 慮 依 循 香 港 本 地、國 家 以 及 世 界 這 樣 的 次 序 教 授 有 關 議 題 和 問 題。以 此 排 序,學 生 可 先 學 習「 建 設 一 個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城 市 — 環 境 保 育 與 城 市 發 展 是 否 不 能 並 存 ? 」 和 「 管 理 河 流 和 海 岸 環 境:一 個 持 續 的 挑 戰 」這 兩 個 單 元。前 者 與 香 港 的 都 市 環 境 有 關,而 後 者 則 以 香 港 的 河 流 和 海 岸 作 為 其 中 一 個 研 習 個 案 。 這 兩 個 單 元 的 教 學 必 須 在 中 四 的 第 一 個 學 期 進 行 , 以 確 保 學 生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來 透 徹 理 解 地 理 作 為 高 中 學 科 的 本 質 和 特 性 。

3.1 學 習 進 程

中四 中五 中六

高中地理課程

實地考察(包括空間數據探究)

(滲入必修部分及選修部分的學與教之内)?

地理知識、概念及認知、空間角度

其他選修科目 (例如:高中旅遊與款待課程中的

「地理名勝」)?

選修部分

作為必修部分延伸 的選修單元

必修部分

(從本地、本國到世界)

地理知識、概念及認知、空間角度

其他選修科目 (例如:高中科學課程中的「天氣,

能量與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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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課 程 統 籌

良 好 的 課 程 統 籌 能 幫 助 學 校 有 效 地 制 訂、實 施 課 程,並 在 面 對 轉 變 時,作 出 適 切 的 回 應 。 為 了 有 效 地 統 籌 課 程 , 教 師 宜 考 慮 以 下 各 點 :

3.4.1 工 作 範 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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