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休閒價值與需求的探討前,我們再試著回想一下,十九世紀 以前,由於人們每日之所需多半都市藉由長時間的勞動所得來,所謂「日 出而做,日落而息」便是,自由的時間與工作的時間分野不那麼明顯,
工作累了就休息一下,一會兒就又投入工作中了,因此也沒有長時間的 自由時間﹙如果一個人常常有長時間的自由時間就會被告誡「勤有益,
戲無功」了﹚。但工業革命後,產業結構的大幅改變,使得工作時間縮短
﹙自由時間增加﹚、平均所得增加﹙有能力消費﹚、人口結構變化﹙漸漸 邁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 高 度 都 市 化 ﹙ 城 鄉 差 距 拉 大 ﹚ 等 (Sessoms &
Henderson,1994),甚至到今天的電子資訊產業抬頭,更使得各種過去 從未面對的問題一一浮上檯面,以上述的四項變化來說,「自由時間的使 用問題」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不斷與其他三者做交互作用的角色,而
「自由時間使用」的研究,也是從此基礎開始。
通常我們在與人談論「你平常沒事時都在做什麼?」的時候,其實 在語言的背後,即蘊涵了兩個觀念,其一,「平常沒事時」代表的是一種
時間的觀點,指的是人們在扣除生活所必需時間及約束時間以外的時 間,稱為自由時間﹙或曰閒暇時間﹚;其二,在自由時間中「做」的活動,
就是所謂的「休閒活動」了。照這樣的邏輯來看,「只要是在自由時間中 所從事的活動便是休閒活動」了,這是關於休閒最早的定義。但是用這 樣來定義休閒的話,很容易會衍生一些問題的,諸如無所事事、發呆、
賭博、飆車砍人、在 Disco Pub 吃搖頭丸狂舞、參與性愛派對或援交等 等,大概大多數的人都不會太認同這種休閒活動吧。
但此時又有問題產生了,為什麼人們會不太認同這種休閒活動呢?
休閒活動不是只要在自由時間中所從事的活動就算了嗎?為什麼會有不 認同的情況產生。這時,所謂的「價值」概念進入休閒概念中來了。什 麼是「價值」?一般而言,我們會將價值認為是一種評判的規準,它通 常是一個社會或一個群體中的人們所共有的,其形成的來源可能來自過 去的經驗、環境因素以及此團體中的菁英份子所形構而成,價值具有很 強的延續性,但在延續的歷程中,仍然會因不同時空因素介入,產生變 化而改善或淘汰。另外,價值的概念是應然的而非實然的,它不是科學 上一目了然的真假定律,但在一個社會或群體中的人們會認為「應該」
是如此才是好的。
以休閒的價值而言,一般可分成兩個面向:﹙1﹚自覺的價值:如健 康、快樂、刺激、交朋友、Just do it、好玩等;﹙2﹚客觀的價值:如的 確更健康了、生活品質的確提昇了、行為的確改善了等,當然也包含了 許多此休閒活動從事者本身不知道的價值。而休閒價值的研究就是要建 立休閒的客觀價值,使休閒參與者能從習得活動的同時體驗、實踐價值,
避免休閒流於漫無目的的活動從事中,換句話說,休閒學者關心的是,
從事的休閒活動能獲得什麼樣的價值。
於是基於價值的考量,學者們對於休閒的價值面向開始提出了不同 的見解,許光麃(2000)將美國休閒學者納許(Nash)於 1960 年所提 出的閒暇理論與以整理翻譯如下圖3-2:
圖 3-2 納許的閒暇理論
資料來源:節錄自許光麃(2000)。納許(Nash, J. B.,1886-1965)的休閒思想。體 育學報,28,163-172。
藉由圖3-2 我們能夠清楚的看出 Nash 從時間與活動參與形式的角度 切入的休閒價值理論,他認為,從在自由時間中所從事的活動是否會「危 害自己」或是否為「反社會行為」為評價此活動是否為休閒活動的基礎,
而在休閒活動的良窳部分,Nash 也提出其看法,認為(1)無所事事、
發呆、做白日夢、閒話家常等為一級;(2)情緒的參與:如觀賞活動、
欣賞比賽等為一級;(3)創造的參與:親自參與繪畫、打球等為一級;(4)
創作的典範:從事休閒而成某種活動的典範者為一級。此四級當然是有 層次之分,第(1)級為最下,依次等級上升,第(4)至無限為最上。
國內學者李明宗(1994)亦提出類似的觀點(見圖 3-3),李明宗將休閒 活動的從事分成兩個部分,其一,為「墮落」,活動內容包含了「不知節 制、過量、及從是有損害自我的活動」、「行為偏差、從事反社會行為」
與「犯罪」等;其二,為「提升教育」,活動內容的從事者則被李明宗區 分成觀賞者(逃避單調等)、感受者(精神性之參與)、贊助者及表演者
(積極性之參與)與創作者、藝術家、作家、作曲家(創造性之參與)
等。
另外,美國的休閒學者溫羅(Winthrop)根據了人類心理的需求,
利用了 4 個 R 來規範人們在自由時間(free time)與自由意願(free will)
下所從事之休閒活動的價值,4 個 R 分別是能在活動後達成(1)放鬆
﹙relax﹚;(2)休息﹙rest﹚;(3)煥然一新﹙renew﹚;(4)再創造﹙recreation﹚
等四項功能(楊峰州,1998;莊慧秋,1989)。當然,亦有學者在陳述休 閒的價值層次的時候,採取了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陳思倫、歐聖榮、
林連聰,1997),由此我們可能夠發現,事實上人類的休閒行為乃是人類 生命行為的一環,而探討人類生命價值的層次,亦是能夠作為休閒的價 值層次之用的。
圖3-3 人類從事休閒活動層級圖
資料來源:節錄自李明宗(1994)。休閑、觀光、遊憩論文集(p.4)。臺北:地景。
我們再重新回顧過去休閒相關的研究文獻。在休閒研究的領域中探 討某一對象群體對休閒現況、休閒需求、休閒參與動機及相關改革策略 等的研究不在少數,通常如是的研究,乃是在確立研究的背景、對象與
目的之後,即開始回顧相關的文獻,以探討過去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
及理論基礎,之後便開始設計問卷,經過預試、回收問卷後,進行項目 分析、因素分析(建構效度分析)與信度分析等統計分析方法後,在確 認量表的信、效度之後,即開始進行正式施測,問卷回收後,則依據自 變項與依變項的設計方式進形更進一步的統計分析,用以回應研究的目 的(如了解某對象群體的休閒現況、休閒需求與休閒參與動機及相關改 革策略等),之後可能再舉辦一些座談或會議,以期研究之成果能確實發 揮應有的功能等。為什麼在本節中會舉此例來做探討呢,因為,我們必 須了解到,一般而言,過去研究中所探討的議題(如休閒需求、參與動 機等),雖然與本研究中所談及的休閒價值(或需求、動機)有關聯,但 其中畢竟還是有差異的。
以量化研究的方式探討的休閒需求,通常會先將休閒活動做一分 類,用以區隔不同休閒活動間的特殊性,茲舉例如表 3-2:
表 3-2 休閒活動的分類
研究者 年 代 類 型
廖榮利 1979 (1)藝術 (2)大自然(3)社交(4)體育
李淑芳 1984
(1)隨意性運動(2)特殊性運動(3)參與性社交(4)旁 觀性社交(5)認知性活動(6)環境依附性活動(7)與小孩 有關性(8)其他
行政院青輔會 1993 (1)新潮遊樂(2)欣賞活動(3)自我表現(4)社會服務
(5)新知學習(6)體能活動(7)閒情逸趣
林宗毅 1994
(1)知識性(2)藝術性(3)娛樂性(4)技藝性(5)散歩 性(6)服務性(7)宗教及社交性(8)工作性(9)體育性
(10)旅遊性
資料來源:節錄自盧英娟(2001)。高職學生休閒活動之調查與休閒輔導策略之探討
──以南投縣水里商工為例(pp.25-36)。未出版之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 育研究所碩士論文,臺中。
分類完後,量表經由受試者填答,再進行回收,如此,研究者就能 夠了解到此一對象群體對休閒活動從事的現況為何、需求為何了。然而 這邊所提出的需求與我們在本研究中所討論的需求與價值是不同的,休 閒的量化研究中所謂的需求,通常只的是休閒活動方式的分類蓋括,而 本研究所指的休閒價值與需求,乃是研究者們去探索個人內心中潛藏的 所欲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