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節進行討論之前,我們有必要對本研究所使用的「價值」
(values)一詞再做一說明。「需求」(needs)在心理學上謂之「動機」
(motivation)7,但動機比較屬於非評斷的中性用語(黃漢青,2000)。
如果就行為科學的角度切入心理學,則人類的需求必須是外顯或足以具 體觀察且能量化的行為,方是人類所共通的需求(如:性慾、睡眠、飢 餓等生理需求)。但如果不單從外顯行為來看心理學上的需求,則根據馬 斯洛(Maslow)及其他人本理論家的說法,人類的需求是有層次性的,
一般來說,只有在基層的需要被滿足後,人才會追求更上層的需求
(Gleitman,1991/1999),因此,人類的需求便往上提升到觀念上的層次,
而非單純是可觀察可量化的外顯行為了。
7 黃漢青(2000)指出,心理學自哲學獨立出去不過近百年的歷史,我們想要對人的需求有所了解,
「價值」與「需求」乃是一體兩面,人類會因需求層次的不同而產 生不同的價值層次;我們再加以深究,則人類的需求層次是共通的(如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但能滿足這些需求的方式,則會因文化、地域、種 族等種種內外再因素而有不同的差異點,比如說:就滿足飢餓的需求來 說,中國的南方人可能是以米飯為主食,而北方人則是以麵食為主,而 美國人有可能是漢堡配合可樂等速食食物;或者是因時代的不同,滿足 人類需求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比如說:在 1961 年時的台灣,人們能以 最省的方式得到溫飽就是最大的滿足,哪怕是餐餐吃番薯或地瓜?但在 2002 年的今天,要滿足食慾,除了食物要看起來美味可口,還需要色、
香、味俱全,價錢的多寡反倒不是優先考慮的重點。由此我們可以發現 到,雖然心理需求在 1961 年與 2002 年的台灣人身上沒有改變,但是滿 足的方法卻是大不相同。
而這種會因各種因素而加以改變進而滿足人類需求的方式,我們即 稱之為價值。故雖然有學者將價值、需求與動機等三個名詞認為是一體 的三個層次而在走筆行文間將之混為一談,但這三個名詞間所代表的意 義還是有所差異的。而當我們對需求(或價值)理論進行探討時,幾位 學者如佛洛伊德(Freud)、傅朗克(Frankl)與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乃是 需要特別提出來討論的。
佛洛伊德生於中下階層的猶太家庭,醫學院畢業之後,即從事生理 與神經方面的治療工作,在醫學院中的訓練使他成為理性的信徒,但當 他漸漸接觸到精神病患的治療工作時,種種怪誕的症狀卻使得他對理性 失去信心,當理性無法解決佛洛伊德的疑惑時,求知的精神以及佛氏對 古希臘神話內在意涵的掌握,使他得以藉由心理分析發展出對人性需求
的獨特見解(高宣揚,1997;Freud,1932/2000;Gleitman,1991/1999)。
佛洛伊德認為,每個人的內在皆有三套系統同時在運作,其一為「本 我」(id)、其二為「自我」(ego)、其三則為「超我」(superego),三者 之運作情形如下(黃玲玲,2001;Atkinson, 1991;Gleitman,1991/1999): 本我乃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代表的是人類內心中所有的「生物驅力」(urges), 在本我的世界中,強調的只有「唯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講求的是「我要」,
亦有學者將之比喻為人類內心世界的「孩子」。超我乃是人格中深具道德感的部分,
扮演著阻止本我為所欲為的角色,當超我形成之後,人類開始會對自身本之節制而 慾望無窮的本我加以譴責,並且會有罪惡感的產生,也有學者將超我比喻成人類內 心世界的「父母」。當孩子還很小時,自我通常都是本我的表現,但當孩子年齡漸長,
超我開始發展之後,自我的表現就是本我與超我間角力的結果,因此,自我可以說 是人格中外顯的部分。
接下來我們介紹傅朗克的需求價值層,傅朗克曾師事佛洛伊德,但 其對價值需求的觀念卻與佛氏大不相同,由於傅朗克曾深陷在德國的納 粹集中營中,而支撐他活下來的力量,則是存在主義與對人性中崇高的
「愛」的肯定(黃漢青,2000)。傅朗克區分生命的價值層為(1)身體 活動層:包括了個體生存、成長、經濟活動、遊戲、運動、種族繁衍等;
(2)心理活動層:包括了情慾需求、滿足與否等正反兩面的一切心理現 象;(3)意義探索層:包括了人世間種種生命的意義的發現(諸如:天 倫之樂、教育事業等乃至其他包含的真、善、美價值的發現)。有時候傅 朗克會在此三個層面上加上一個「神學層面」,此層面代表的是一種終極 意義的探索(傅偉勳,1994)。
馬斯洛乃是人本心理學派的代表者之一,而人本心理學派則是代表 著美國心理學界除行為學派與心理分析學派的「第三勢力」。人本心理學 派之所以異於行為學派與心理分析學派,其中一個原因即在於,行為學 派與心理分析學派總是將人類比做是一個在痛苦中永無止境的掙扎的 人。以行為學派的觀點,人不斷地在與刺激──反應間掙扎;而心理分 析學派則是在生──死的驅力間活著。但馬斯洛卻對人的需求持有不同 的看法,他認為人之所以為人,必定有些經驗是僅有人類方能體會與掌 握,然而他並不排除人類是有與生物同樣的需求,但在他的「需求層次 理論中」(hierarchy of needs),提出了更高層次的需求,茲述如下(張春 興,1997;Gleitman,1991/1999):
圖 3-1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圖
資料來源:節錄自Gleitman, H. (1999). 心理學 (下) (p.638) (洪蘭譯). 臺北: 遠流.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91)
馬斯洛於1968 年提出了需求層次的初期理論,當時的需求層次有五層,分別為:
(1)生理需求:包括維持生存的基本需求,如對食物、水、性與氧氣的需求。
(2)安全需求:包括了希求受到保護、免於威脅而有安全感的需求。
(3)愛與隸屬的需求:包括希望能被別人接納、愛護與關注等需求。
(4)尊重的需求:包括了希望能夠受人尊重與自我尊重兩方面的需求。
(5)自我實現的需求:包括了精神層面達到真、善、美的境界之需求。
其中,(1)到(4)個層次屬於基本需求(basic need),基本需求滿足之後方能
跨上第(5)層次的自我實現需求。然而 1970 年時,馬斯洛在次將需求層次架構做 一修正(如圖 3-1),基本需求的部分並沒有更動,但在基本需求滿足後,馬氏則又 將之分成「認知的需求」、「唯美主義的需求」、「自我實現」以及「高峰經驗」等四 個需求層次。
瞭解了佛洛伊德與馬斯洛在談到需求(或價值)層次的觀點後,我 們接下來繼續探討關於休閒的需求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