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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因變量選取 土地利用效率的指標選取由邊際投入的農 業產出入手,平均土地綜合產出率(劉濤,2008)可以衡量單位面積 實現的 GDP 產出,該指標反映了利用單位土地的經濟產出水準,即土

地利用效率。

3.4.2 自變量選取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改革的進行,土地同所有 的生產要素一樣,具有向高效率的生產部門流轉的趨勢,較高的農業 生產效率吸引土地流入,陳海磊等(2014)的研究佐證了這一點。本 文研究則關注流轉視角下提升土地利用率的主要途徑,在經濟欠發達 地區,影響流轉效率的主要因素是土地細碎化程度,較小土地規模制 約了集約化生產,容易造成耕地撂荒等現象;另一方面,農業機械、

化肥、用水用電等也直接關係到生產效率。各解釋變數選取如下:

人均耕地面積。人均耕地面積越大,表示可耕種土地面積越多,

戶主具備較大規模農業生產的能力,通常土地綜合產出率較高。

條田占耕地面積比。條田是由農渠等帶圍成的田塊,它是進行耕 作利用、改良土壤的土地利用基本單元。條田是不可分割的最基本耕 作單位,面積過小或形狀崎嶇的耕地生產效率往往較低;條田占耕地 面積比重反應了耕地的細碎化程度,比重越高,說明耕地整合度越高,

細碎化程度越低。

土地流轉行為,轉入比和轉出比。轉入比為參與土地轉入的農戶 占全縣農戶的比重,轉出比為參與土地轉出的農戶占全縣農戶的比重。

參考以往的文獻,土地流轉行為通常定義為兩個虛擬變數,土地轉入

D

1:是=0,否=1)、土地轉出(

D

2:是=0,否=1);然而在專案調研的

過程中,團隊成員發現問卷調查資料與土地局公佈的資料相去甚遠,

土地流轉參與戶數不足 1‰。考慮到調研的區域局限于夏官營鎮、和平 鎮一代,全縣分層抽樣難度較大;調查時間時值夏季,外出務工者眾 多,抽樣資料偏誤較大;同時問卷調查難以得到時間序列資料,難以 反映長時間來農戶農地流轉的行為變動。故使用榆中縣土地局《年農 村經營管理工作總結》中公佈的參與土地轉入與轉出的農戶數量計算 比重。

有效灌溉率。可以用來表示耕地類型對土地利用效率的影響。西 北地方的耕地主要以旱地為主,水利設施是影響土地產出的關鍵因素 之一。

畝均農業機械總動力。反映農用汽車、大中型拖拉機、小型拖拉 機等農用機械的使用對土地利用效率的影響。畝均農業機械總動力越 高,農業生產的現代化程度越高,土地利用效率越高。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收入對土地利用效率的影響是不明朗的。

一方面,收入越高,農戶越有可能將資本投入農業生產;另一方面,

隨著農戶其他收入來源獲取收入的比重不斷提高,土地不再是獲取效 益的最重要資源稟賦,由於傳統農耕收益遠低於其他行業,部分農戶 可能逐漸退出農業生產,導致耕地閒置、拋荒,耕地利用效率降低。

4 模型估計結果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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