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附註闡述有關集團所承受的風險(尤其是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風險)的性質及程度,以及集團的風險管理架構 的資料。集團所承受的主要財務風險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36.1 管治
財政司司長就管理基金的事宜須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是根據《外匯基金條例》
第3(1)條而成立。該項條文訂明財政司司長行使對基金的控制權時,須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外 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以個人身分由財政司司長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授權委任。委員各以本身的專業 知識及經驗獲得委任,使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廣受裨益。這些專業知識及經驗涉及貨幣、金融、經濟、投資、
會計、管理、商業及法律等範疇。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設有5個專責委員會,負責監察金管局特定環節的工作,並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 會向財政司司長報告及提出建議。
專責委員會之一的投資委員會負責監察金管局的投資管理活動,並就基金的投資政策及策略,風險管理及其 他有關事項提出建議。金管局儲備管理部則根據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同意的政策及指引運作,負責基金的日 常投資。而獨立於儲備管理部的風險管理及監察部則負責基金的風險管理工作。
36.2 投資管理及監控
基金的投資活動是根據基金的投資目標而設定的投資基準來進行。投資基準為基金的策略性資產分布提供指 引,並會定期檢討以確保能貫徹符合投資目標。投資基準如需作出修訂,必須獲得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
基金的目標資產及貨幣分布如下:
2015 2014 資產類別
債券
股票及相關投資
72%
28%
73%
27%
100% 100%
貨幣 美元及港元 其他1
81%
19%
77%
23%
100% 100%
1 其他貨幣主要包括澳元、加拿大元、歐元、英鎊及日圓。
除投資基準外,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亦制定戰略性偏離基準限度,以限制基金的資產及貨幣分布可偏離投資 基準的幅度。戰略性偏離基準限度為基金的中期投資提供指引。有關限度根據風險為本的方法制定,並已考 慮到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所設定的風險承受水平,以及基金可投資的資產類別及市場所產生的風險量。該風 險量已反映投資基準內的中性資產分布、資產市場的波動及各資產市場間的相互關係。金管局助理總裁或以 上職級的高級管理層已獲授權,就基金的中期投資作決定。
風險管理及監察部負責基金投資的風險管理及合規監察事宜。該部門會監察基金的風險承擔、審查投資活動 有否遵守既定指引,匯報並跟進任何違規情況。
36.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手或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合約責任而引致財務虧損的風險。集團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基 金的投資及按揭證券公司的貸款組合。
36.3.1 信用風險管理
金管局對基金的投資維持有效的信用風險管理。根據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授權,金管局設有信貸評審及監 察委員會,負責:(i)制定及維持信用風險政策,以規管基金的投資;(ii)檢討現行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是否足夠,
並在有需要時制定修訂建議;(iii)分析信用風險事項;(iv)制定及檢討核准發債體及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額度;
及(v)監察基金的投資有否遵守既定政策與限額,並匯報及跟進任何違規情況。信貸評審及監察委員會由職責 獨立於基金的日常投資活動的主管貨幣事務副總裁擔任主席,委員會成員包括金管局的儲備管理部、貨幣管 理部、研究部及風險管理及監察部 的代表。
鑑於風險環境瞬息萬變,金管局會繼續保持警覺,密切監察及管理基金的信用風險,並會繼續致力優化信用 風險管理方法,支持基金的投資活動。
信貸限額是根據外匯基金投資政策及信用風險政策所列載的內部方法設定,以限制來自基金投資的交易對手、
發債體及國家的風險。
(a) 交易對手風險
基金以審慎及客觀的方式挑選其在借貸、存款、衍生工具及買賣交易中的交易對手。鑑於基金與交易對手買 賣不同類型的金融工具,因此基金根據每位認可交易對手的信用評級、財政實力及其他有關資料來釐定其信 貸額度,從而限制基金就每位認可交易對手所能承擔的整體信用風險。
與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是按交易所涉及的金融產品本身的風險性質作出計算。衍生工具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除包括合約按市價計算而其價值為正數的重置價值外,還包括對有關合約的未來潛在信用風險的估計。
(b) 發債體風險
發債體風險來自債務證券的投資。核准發債體的信貸限額分別以個別企業及集團兩個層面釐定,以用作監控 因發債體未能還款而導致虧損的風險,以及避免信用風險過度集中。
此外,新的市場或金融工具必須達到基金對信用評級、安全性及流動性的最低要求,才會獲列入核准投資範圍。
(c) 國家風險
附註 2015 2014 2015 2014 風險投保總額 – 按揭保險
總額 372,472 329,273 262,975 263,113
貸款組合以按揭物業為抵押,並額外以儲備基金及遞延代價作為加強信貸質素的方式。
36.3.3 信用質素
集團主要投資於具高流動性的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的政府債券及其他半官方債務證券。於2015年 12月31日,集團持有的債務證券中,約85%(2014年:85%)獲穆迪及標準普爾同時評為2A級或以上。主要金 融資產的信用質素分析如下:
集團 基金
2015 2014 2015 2014 按信用評級1列示的現金及通知存款、在銀行及
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AAA 259 14 259 14
AA–至AA+ 61,345 86,141 60,108 79,398
A–至A+ 163,817 131,487 144,871 120,007
A–以下或並無評級2 87,006 117,298 85,278 116,189
312,427 334,940 290,516 31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