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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pold 是美國著名的森林學者、保育運動者以及生態學家,他所出版的沙郡 年紀被視為「環境運動的聖經」,他提出建構人與自然間的土地倫理才是解決當前 生態危機的根本。土地倫理的概念源自生態學的 Community(群落、群集或社區)

的概念基礎,但其缺乏一個支持性的理論架構,也就是說,它缺乏一個用來嚴謹推 論以建構倫理規範的基本前提與基本原則(Collicott, 1988)。因此土地倫理的提出 在學院派上也備受爭議。土地倫理所涉及的概念研究者參考楊冠政(1996d)與曾 建平(2004)歸納如下:

一、 倫理規範的擴展至土地所有成員

最早的倫理規範主要處理個人之間的關係;摩西的十誡就是一個例子。之後 所增加的倫理規範則處理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係;「己所欲,施於人」這條 金科玉律試圖將個人融入社會,而民主政治則試圖將社會組織融入個人。我 們尚未有處理人和土地的關係,以及處理人和土地上動植物的關係的倫理規 範。就像奧狄賽的女奴一樣,土地依然只有一種財產;人和土地的關係仍然 完全是經濟性的,包含特權,但不包含義務。

Leopold, 1966/1988,頁 323

倫理是生態演化的一個過程,就生態學而言,倫理是在生存奮鬥中對行動自由 的限制;就哲學而言,倫理是從反社會的行為劃分出來社會的一面。倫理即是源自 於個體與群體演化合作方式的趨勢,生態學稱之為「共生」(symbiosis),因此土地 倫理是生態演化,也是社會演化的產物(楊冠政,1996)。最初的倫理關係來自於 摩西的十誡,即是將人與社會並為一體來看而衍生出的「金科玉律」。而人類在環 境中的倫理規範應擴展到第三步驟,即是發展「人與土地的關係」。在這部分所包 含概念如下:

(一)倫理學的擴張是生態演化的一個過程

(二)道德是對於行動自由者的自我限制,而個人是一個相互依賴的部份組成的共

(三)生態學而言倫理規範是對生存奮鬥中的行動者的加以限制

(四)哲學而言倫理規範是在區分社會行為和反社會行為

(五)倫理規範從「人與人」、「人與社會」有必要擴展到「人與土地」關係的第三 步驟,這種關係即為土地倫理。

二、 群集(community)的概念的擴展至生物界

土地倫理規範使「智人」(Homo sapiens)從土地-集群(Land Community)

的征服者,變土地-集群的一般成員和公民;這暗示著,他對這個集群內其 成員,以及對這個集群的尊重。

Leopold, 1966/1988,頁 325 土地是一個群集,群集的概念即是生態學的基礎概念。土地倫理規範擴展了群 集的界線,它包含了土地、水、植物和動物,這些統稱為土地。而土地倫理需要改 變的是人類的角色,從土地社群的征服者轉變成為土地社群的成員或公民。我們對 其有「愛」和「義務」群集中的一份子時。土地是有機體和共同體的概念如下:

(一)土地是一個有機體,其中的各個部分和我們一樣彼此競爭與合作,競爭與 合作都是內在運作的一部份。

(二)土地是有生命的

(三)土地倫理擴展群集(community)的觀念,那入土壤、水、植物與動物,這 些都統稱為土地,道德共同體應包容進去,個人只是生物隊伍中的其中的 成員與居民。

三、 智人應以生態良知(Ecological Conscience)處理環境問題

自然資源的保護是要達到人與土地之間的和諧狀態,土地的的使用與保育應以 整體群集角度思考,生態良知即是將社會良知從人民擴展到土地,如果沒有良知,

義務就沒有任何意義,人們仍舊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保育。考量生物權利非關其經 濟價值,這些經濟價值還是根據人類中心主義來思考的價值,但是土地使用的倫理 已被經濟利己所把持。而我們面臨的問題就是將社會良知從人民擴展到土地。生態

良知反映出人們相信他們必須對土地的健康負責。如果沒有從內部價值觀的改變,

倫理的改變也是無法達成的。這部分所強調的是:倫理標準不能停留在經濟學視 角,要在生態學意義上去理解,其概念如下:

(一)建立在經濟上的利己主義的自然資源保護系統是不平衡沒有希望的。

(二)停止將正當的土地使用視為純粹的經濟問題,除了從經濟利害的角度來考量 外也應納入倫理和美學的角度來考慮每個問題。

(三)拋棄經濟決定論者以「經濟決定『一切』土地的使用」

(四)當一件事情傾向於保存生物群落的完整、穩定和美感的時,這便是一件適當 的事情,反之則不適當。

四、 納入生態思維的土地金字塔(The Land Pyramid)

Leopold 強調生態學的思維,認為要去了解生態系統的運作方式才能會了解物 物相關的道理,其中特別強調人類都在這土地金字塔的能量流(energy flow)裡流 動,以及食物鏈(food chain)。能量的循環路線會產生自發性的變化,也就是所謂 的演化。Leopold 認為必須要先瞭解土地的生物機制(biotic machanism),對於土地 才會以倫理相待。

土地不只是土壤而是能量的泉源,這些能量在土壤、植物與動物之間循環流 動…想擁有一個可補強和指引土地與經濟關係的倫理規範,必須先擁有一個 觀念:在心裡將土地視為一個生物機制。只有涉及某種能夠看見、感覺、了 解、喜愛或信任的事物時,我們才有倫理感可言。

Leopold, 1966/1988,頁 253&頁 340 大地能量流動代表三種概念:(1)土地非僅是土壤而已;(2)地區的植物和動 物使能量流動暢通;(3)人為的改變與演化的改變有程度上的差異,其影響比原有 更為廣泛。從歷史與生態學的證據支持一個結論:人為的改變越不激烈,則金字塔 中,成功的調節性越大(楊冠政,1966d),但人類的躁進已經破壞了生物金字塔的

五、 土地的哲學價值

除了從經濟利害來考量外,也應該要存倫理與美學的價值來考慮土地的問題。

Leopold 所謂的哲學上的價值即是所謂的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 or inherent value),那些具有內在價值或固有價值者,是在其本身之內且為其本身就有價值,

並非因為它對我們有用(Callicott, 1998)。動物、植物以及水和土壤均有繼續存 在下去的權利,肯定自然資源在自然狀態中的權利,而非以人類角度去考量其價值。

就我而言,倘使人們對於土地沒有懷著喜愛、尊敬和讚賞之情,或者不重視 土地的價值,那麼,人和土地之間的倫理關係是不可能存在的。我所說的價 值,當然是某種比純粹的經濟價值更為廣義的東西:我指的是哲學上的價值。

Leopold, 1966/1988,頁 351 Leopold 同時檢視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土地倫理最大的障礙或許就在於我們的 教育與經濟系統,正引導人們遠離強烈的土地意識。現代人因為許多媒介與無數的 物質機械而與土地隔離,他們與土地沒有生死與共的關係。」雖然相關的教育不斷 出現,但自然的山徑變少了!水泥鋪面變多了,人類機器不斷的深入再深入荒野!

土地倫理的發展是一種知性與感性的歷程,而當前我們所面臨到的是態度和工具的 問題。

面對土地倫理的障礙,Leopold(1966/1998)提出幾種作法:(1)拋棄「經濟 決定一切論」。(2)停止將土地的使用視為純粹的經濟問題。(3)從態度和工具的 問題來著手進行改變。Leopold 認為對土地的生態理解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在於對生 態學的瞭解,但他所提倡的生態學不同於當時主流的自大型或功利型(imperial or utilitarian)的生態學,他所主張的被稱為是基礎型或樸實型的(foundantional or arcadian)的生態學,全心提倡以「自然界的生態關係」為基礎的保育(陳慈美,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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