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的宗旨在於探討國內登山教育現況以及環境教育可介入並著力之處,因此 文獻回顧的重點在於近年登山環境教育相關文獻,以及目前對於 Leave No Trace 的 探討,並在文獻中以土地倫理作為行為內化的終極目標。藉由對於三大主題的探討 進而形塑出環境教育在登山活動中的著力點。
第一節 登山教育
本節分為三部分,探討國內學術論文對於登山教育之相關研究取向,以及歷屆 登山研討會的趨勢與生態登山相關之議題作一探討,最後並以形塑台灣登山教育作 結。
壹、國內登山教育相關研究
一、登山者環境態度之研究
國內對於登山教育方面的研究並不多。最早一篇從環境的角度探討登山的研究 為「登山嚮導環境態度之研究」(蕭雅方,1998),蕭雅方這篇論文的目的性與研究 者較為相同,也可以說是國內論文中試圖將環境教育融入現行登山教育的濫觴。其 提到在登山活動中納入環境教育,消極面可減少對環境的衝擊;積極面則可以達到 環境保護及遊憩品質的提升。蕭雅方的研究對象主要為領有「高山嚮導識別證」之 嚮導,並以量化的方式去瞭解登山嚮導之環境態度為何;其環境態度是否因個人基 本屬性變項之不同而有所差異;登山嚮導對於推動環境教育所需課程及活動內容之 看法;並由以上之研究結果,給予登山團體在推行環境教育時之建議。
透過研究的得知,登山嚮導對於環境教育大致有以下意見,缺乏登山嚮導培訓 課程,缺乏環保課程以及環境教育之成果不彰。並且認為環境的破壞來自於登山者
為登山團體需要辦理環保課程或活動,研究者並在開放式問題當中請受試者給與課 程與活動建議。經由整理,蕭雅方歸納出以下課程,經研究者整理並製成表格如下:
表 2-1-1 登山團體需要辦理環保課程或活動之建議
認識台灣之美 環境的破壞
生態環境 植物 動植物 水源、湖泊 地形、地質 氣象、氣候 環境與人文
環保相關法令、職責機構 保護區、國家公園
登山安全 登山技術 環境知識
登山知識
登山資訊介紹 保育的重要性
環境保護及自然資源保育基本觀念的宣導 如合作自然保護
他山之石 環保的觀念推廣,他人的
經驗與環保案例
介紹各國環保案例及投身環保之人物、事蹟 登山嚮導
登山者的環境責任與
角色 登山者
環保觀念的建立 登山環保觀念與技術
環保技術 環境教育課程
登山管理策略
自然體驗 從事環境改善 戶外活動
參與解說活動
行前教育 登山讀書會 社團活動
社團集會 人員的訓練與研習
環境教育活動
室內活動
展示活動
媒體及視聽設備的運用 出版品的印製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登山嚮導環境態度之研究(66-72 頁),蕭雅方,1998,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 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在此研究當中最重要的部份是登山嚮導對於環境教育課程的建議,其實呈現出 登山者對於登山環境教育需求。雖然當時建議了上述這麼多課程,但終究是研究者 結合受訪者所提出的想法整理而成的資料,並不是個完整的架構。也就是說,這些 課程是分散,且缺乏核心思想的,因此看來是有點零散的課程。而國內目前的狀況 是,缺乏有這樣能力的單位去執行,而加上國內對於登山嚮導制度的廢除,以至於 登山教育在國內尚未有個固定機構去推動。
2005 年鄭朝雄在登山者環境態度之調查研究中亦以『環境態度』作為其研究主 題,並選定雪山東峰線的為研究基地。除了量化的環境態度量表以外輔以訪談,並 嘗試以議題性的方式導入。其研究結果表示登山者皆持有正面積極的環境態度,但 其在行為意向卻傾向便利、省時的行為意向,這點如同 Leopold(吳美真譯,1988)
所說的:自然資源保育如果沒有義務往往是變成利己主義式的保育。其中也提到目 前登山團體所安排的登山訓練課程大多以技術、裝備為優先,較缺乏介紹如何善待 環境與觀察、欣賞大自然的課程(鄭朝雄,2005)。因此也建議在登山教育課程甚 至登山學校的規劃當中,將環境教育融入在其中。
二、登山安全教育相關研究
另一篇登山者對高山登山風險認知之研究~以休閒教育之觀點(劉明全,
2003),此研究為 92 年國立體育學院體育研究所之論文,其出發點在於山難事件的 頻繁,希望透過針對登山團體(大專院校登山社,社會登山團體)的研究調查,能 歸納出不同團體、登山背景在登山風險認知上的差異,並期望透過這樣的研究,能 提出具體的建議應用在登山休閒教育上。作者所選擇的研究問題為探討歷年山難事 件的背景,登山團體的登山動機為何,兩種團體對於登山風險認知上的差異以及登
山頻率與登山年資對於登山風險認知程度上是否有交互作用,並透過問卷作量化的 分析。在結果與討論部份,劉明全根據研究提出對於登山休閒教育的課程建議,包 含登山知識技能、登山環境、登山管理方面。不過研究者未交待這些課程如何衍生 自他的研究結果,因此讓讀者有一種這些課程似乎太過一般化,並沒有特別針對「登 山風險認知」上作加強。
由此論文可以看出研究者先前所提及的登山被包裝成冒險活動,因此強調人如 何在環境中求生存是登山教育的主流,劉明全從結果-山難事件,回頭來檢視台灣 登山教育在這登山風險認知方面的需求。雖然跟筆者所希冀的環境教育不同,但對 於建構台灣登山教育上有共同的期待。
貳、國家公園體系所辦理登山研討會
相較於在學術界的冷清,近年由國家公園所舉辦的登山研討會卻不乏精彩的討 論。從 2003 年主題為山岳管理、登山教育、高山設施、山林守護,2004 年為高山 服務與管理、醫療與救護、山林守護與教育,到 2005 年為登山學校與山野教育、
登山安全與山難防救,登山研討會所關切的主題越來越具體化。整理如下表:
表 2-1-2 歷年登山研討會探討主題 年度
(主辦單位)
主題 子題 登 山 素 養 與 登
山學校
z 登山活動的文化面 z 登山者的自然倫理 z 登山倫理、糧食、垃圾 z 登山學校
z 台灣登山教育之探討 z 永續性登山學校籌設計畫 z 二十一世紀的登山安全文化
2001 年
(太管處)
山 難 搜 救 制 度 與登山 e 世界
z 山難搜救與救援技術-他山之石 z 國內搜救作業介紹
z 南湖向陽坡迷途後記 z 搜救現場實務
z 現有山難搜救問題之探討 z 登山活動風險管理與搜救制度
z 數位時代的來臨與登山活動的關係 z 數位時代的登山世界
嚮 導 制 度 與 原 住民山林智慧
z 德魯固的生活技能與狩獵文化 z 布農的狩獵文化
z 現行入山管理辦法的探討
z IFMGA 所屬各國山岳嚮導制度之機制 z 賽德克群狩獵文化的現況
z 部落地圖
z 社區參與自然資源管理的模式
登 山 設 施 與 國 家步道
z 高山設施之探討 z 各國高山設施之比較
z 由登山運動的角度討論山區管理規劃
z 綠色山徑之旅-建立國家及山地森林步道系統 z 中央山徑
z 全國步道系統之規劃
z 國家登山步道系統與國家公園步道系統
國 家 公 園 登 山 服務與管理
z 生態承載量計量
z 登山社團與高山嚮導定位 z 從登山中建立生死情誼
2002 年
(雪管處)
國 家 公 園 山 難 預防與搜救
z 山難原因與預防 z 國軍搜救之機制 z 地方搜救之作業
z 民間山難搜救社團如何配合山難防救之研究 z 高山志工之期許
z 台灣地區登山管理制度與國家公園關聯之探討
山岳管理 z 台灣推行職業登山嚮導制度之可行性 z 全民運動之推展-以小百岳規劃為例
z 入山入園現行管理法令對山岳活動發展之影響 z 民間企業山與登山活動之展望
z 民間參與登山服務管理制度之探討 z 登山計畫書與隊伍之行政管理 z 登山裝備與隊伍安全管理關係之初探 z UIAA 山岳環境管理規範
z 登山隊伍(者)對環境生態的職責
2003 年
(太管處)
登山教育 z 台灣登山教育之回顧與展望
z 從「登山學校」到「山是一所學校」-台灣登山教 育之現況與未來展望
z 美國戶外教育體制與戶外教育學校之發展 z 如何規劃終生學習之登山教育網絡 z 從歷年山難事件探討登山安全教育
z 緊急避難與野外求生-台灣山區特殊地形天候求生 須知
z 重新看見登山鞋腳下的世界-生態登山在台灣的理
論與實踐
z 登山活動糞尿妥善處理之探討 z 山岳博物館之籌設與展望 z 登山活動與野生動物保育
高山設施 z 國家公園避難山屋之現況探討與規劃 z 國際登山設施發展之軟體設施 z 國家步道系統規劃
z 登山通訊設施與網路發展 z 自然地區風景建築之設計倫理
z 安全實用的山屋及步道系統等登山設施 z 高山廁所設施管理之日本經驗
z 以危機管理角度探討國家公園高山設施與救難機制 z 高山急救與遠距醫療設施
山林守護 z 台灣地區山林守護制度之建立-兼論保護區與國家公 園之發展
z 山林守護系統之探討 z 生物多樣性與山岳保護 z 步道生態與遊憩承載量研究 z 登山步道衝擊與環境監測 z 山岳生態資料庫之規劃與建置
z 社區參與山林守護之管理-一個行動研究架構的提議 z 原住民在山林守護中扮演的角色
z 國家公園警察執法概述
z 生態嚮導與義工組織之培訓與管理-登山回報系統之 建立
高 山 服 務 與 管 理
z 登山嚮導及環境管理單位之間的關係
z 志工制度與登山服務管理-以國家公園志工為例 z 國家公園避難山屋應有設備之探討
z 國土復育策略方案 z 台灣山岳旅遊現況與展望
z 國家公園區內設置高山纜車之評議 z 羊頭山傳統路線步道改線之探討
醫療與救護 z 國內山難救援制度之探討 z 國外山區緊急醫療救護系統 z 排雲山莊之高山醫療
z 山區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之建立 z 高山緊急醫療救護之法律關係
2004 年
(玉管處)
山 林 守 護 與 教 育
z 朝向山的守護者-由神聖空間保護省思山變遷與登山教 育
z 從土地倫理與生態談生態登山的觀念與實施
z 日本北海道大雪山國立公園登山活動之環境衝擊與對策 z 如何重編台灣登山學叢書-一個山友之淺見
z 如何架構本土登山學知識網站之問題初探 z 法國山岳活動的發展現況與登山教育制度
z 美國 NOLS 戶外教育經驗
登 山 學 校 與 山 野教育
z 心靈深戲與意志探險-登山作為教育的省思 z 探險、冒險與登山教育之關係
z 台灣登山學校籌備之法律基礎探討 z 登山學校與嚮導認證制度
z 探討生態登山培訓課程參與者之學習 z 登山學校與社區大學之互動研究
2005 年
(雪管處)
登 山 安 全 與 山 難防救
z 近年台灣山難統計與分析 z 登山者之山難防治與自救 z 山岳遊憩體驗之塑造與自主管理 z 承載量管理、入山管制與登山安全 z 以個人數位助理協助登山者撤退路線 z 山難防範與登山醫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從表 2-1-2 可看出,歷屆登山研討會不論是專文或論文所涉及的層面很廣,登 山活動不僅僅包含本職學能部份(技能、裝備、安全、知識),登山素養部份(倫 理、哲學、人文與生態)亦漸漸被納入討論中,但若要見樹又見林則應將相關國家 體系也納入討論的範疇裡,因此針對政府相關制度的建立與管理也是歷屆登山研討 會所關切的主題。研究發現歷年來大家所關切的議題主要還是在於「登山學校/教 育」、「登山嚮導制度」、「山岳環境管理」,另外「山難防治與登山醫療措施」也是 登山研討會當中主要被討論的主題。
在『登山教育』此部份(見表 2-1-3),主要的議題在於「登山教育現況與問題」、
「登山學校」以及「登山教育的內涵-登山學」。2001 年開始陳永龍從本土角度出發 談論登山學校的設置、本土登山學的架構(件附錄五)到登山教育的內涵與本質問 題;這幾年中亦有援引國外登山學校案例作為借鏡,不論是在硬體設施方面、軟體 課程與制度方面,都值得作為發展台灣登山學校一項重要參考依據,也不斷有人呼 籲催生國內實體的登山學校,2002 年太管處委曾請歐陽台生等人撰寫合歡山登山學 校規劃報告書,但之後也無疾而終。本土登山學架構雖完整,且提出後經過兩次修 改,但國內卻缺乏有能力辦理的教育訓練單位(李美涼,2004),不論是對於登山 學校與登山教育的倡議,仍停留在理念階段的澄清。
2005 年開始有民間登山團體實施登山教育的行動經驗分享,一則是透過與社區 大學的結合,在社區大學開辦登山教育入門課程,如:523 登山會(鄭廷斌,2005);
另一種方式則是「折衷」登山學的項目,在組織能力範圍內去開設短期登山教育訓 練課程,如:臺灣生態登山學校(劉曼儀,2005)。兩者所強調的皆是行動精神,
研究者認為在國內登山結構尚未發展完全的狀況下,此兩者不失為有效的行動方 式,若能再去針對課程規劃、課程效益部分作加強,對於登山教育的內涵會更有精 進。
表 2-1-3 歷屆登山研討會登山教育議題趨勢 主要概念 年度 議題
2001 整合各相關單位,登山教材之研發,台灣版登山聖經之提出(邵定國)
2003 登山教育之起點在於反思「為何去爬山」,此為重要登山省思與基本素 養(陳永龍)
從神聖空間的保護並強調原住民的「土地倫理」,再度省思台灣登山教 育。並從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角度切入在地的關懷以驗證登山教育 之重要性。再次強調「願為山林守護者」才是登山教育之終極目標,
並提出對於土地倫理與 LNT 的反思(陳永龍)
2004
台灣登山教育之問題:對於登山活動沒有明確定義、缺乏專門登山學 叢書、缺乏專責訓練單位、未建立整體教育訓練體系、缺乏登山嚮導 與登山教練之檢定制度(李美涼)
台灣生態登山培訓課程的實踐案例(劉曼儀)
登山教育進入到社區大學開課(鄭廷斌)
探險精神納入登山教育,登山是作為培養青年學子探險精神的良善教 育方式(林金龍)
登山教育
2005
以探勘活動方式作為登山教育的主軸(張志湧)
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第一次對於登山學校提出正式的報告(歐陽台生)
永續登山學校計劃的提出(張玉龍)
2001
國外登山學校的案例引進(鄭承宗)
我國登山教育的重要目標即是成立登山學校(翁注賢)
從狹隘的「登山學校」擴展到「山是一所學校」的概念(陳永龍)
2003
登山教育的目標:願為山林守護者(陳永龍)
登山學校
2005 從外在條件(國內法令狀況,機關配合狀況)來探討登山學校之成立 問題(歐雙磐)
登山學 課程內涵
2001 提出「本土的登山學」架構,並架構完善的登山教育體系;改變高山 嚮導員授證辦法以及入山管制規定﹔否則現行的登山活動,只會繼續 衍生種種登山事故或環境破壞情事,終究無助於環境倫理與登山安全 的提昇(陳永龍)
重修本土登山學架構(陳永龍)
2003
國外戶外教育訓練借鏡,其課程包括:登山安全與判斷力、領導統馭 和團隊活動、戶外求生技能、探險的態度、環境倫理與研習
2004 根據 2002 年陳永龍所提出之架構重編台灣登山學(鄭安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山岳環境管理』部份,從 2001 年開始歐陽台生提出美國 Leave No Trace 的概念,相較於當年吳錦雄所提出的登山垃圾處理方式,就可看出本土與國外原則 兩者認知上的出入。接著,Leave No Trace 概念繼續被討論著,2003 年林政翰以「問 卷方式」調查登山者對於 Leave No Trace 的接受程度,其中排泄物的處理方式仍是 最棘手的問題。2003 年連志展與 2004 年鄭廷斌將理論應用在實際登山活動當中,
並探討在台灣登山環境當中轉化的可行方式,此時登山教育者開始對於國外的 Leave No Trace 提出反思,認為避免變成拿來的形式主義(陳永龍,2004),不要讓 手段凌駕了目的,應去深刻的思考 Leave No Trace 的真正意涵。鄭廷斌在 2004 年 與劉曼儀在 2005 年開始以土地倫理的精神來探討 LeaveNo Trace 的內涵,著眼於強 調 Leave No Trace 的倫理意義。
在此部份亦有些關於國家公園制度與設施的零星討論,主要是針對環境衝擊面 的相關報告,如山岳廁所部份以及生態承載量部分,特別是 2003 年吳致呈提到登 山者的糞尿仍會對於山岳環境造成衝擊,除引用相關研究數據外,同時也提出「攜 帶式廁所」的推廣。張玉龍(2002)與李彥樑(2004)對於日本如何處理登山者的 糞尿,更提出詳盡的說明。相較之下,國內除玉山國家公園(2004)發表生態化乾 式廁所案例分享外,極少論及國內登山者的糞尿處理方式。
而國家公園在山岳環境管理部分的角色、具體作法,以及改進與檢討等,在登 山研討會當中,似乎是比較乏人問津的議題。
表 2-1-4 歷屆登山研討會「山岳環境管理」議題趨勢 主要概念 年度
2001 提到帶下山、分類焚燒與掩埋三種山上垃圾方式(吳錦雄)
登山者的糞尿對於山岳環境仍是存有衝擊,提出攜帶式廁所的推廣
(吳致呈)
2003
日本民間團體與相關單位在登山者的排泄物上花了十幾年的時間 去研究處理方式,其進步已超越台灣國家公園一大截(張玉龍)
垃圾處理方式
2004 玉山國家公園生態化乾式廁所案例分享(陳國帝、林清等人)
2001 Leave No Trace 技術引進
翻譯國外 Leave No Trace 環境技術(歐陽台生)
2002 Leave No Trace 之介紹與登山隊伍對環境生態的職責問卷調查,調 查結果呈現廁所民生問題最難處理(林政翰)
2003 Leave No Trace 的理論與在台灣的實踐狀況分享,其中對於砍路、
紮營、營火、垃圾處理是較具爭議的問題(連志展)
2004 從土地倫理觀點探討 Leave No Trace(鄭廷斌)
Leave No Trace
2005 透過課程培訓,加強「Know why」部分的土地倫理才能強化「Know how」Leave No Trace 的意義(劉曼儀)
2002 生態承載量計算之概念提出(劉儒淵、黃士嘉)
2003 生態與承載衝擊部分,目前國家公園境內都面臨極大遊憩壓力(林 晏州、劉儒淵)
生態承載量
2005 國家公園訂定生態承載量議題,消極制止不如積極推動生態登山與 環境教育。(陳永龍)
註:2005 年 2 月 5 日公佈「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登山路線 承載量措施」明定太魯閣山區各路線當日人數承載人數。
2003 國際登山組織聯盟(UIAA)之環境保護會所提出環境管理規範作 為台灣的借鏡(林玉清)
他山之石
2004 日本大雪山公園登山活動衝擊與對策案例分享,提出日本對於山岳 廁所的對策(李彥樑)。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其他相關討論部份以『登山嚮導制度』探討為最大宗。自 2001 年廢除了登山 嚮導制度的相關規定,登山活動大門大開,職業隊相繼出現,登山人口也逐年增加,
但現今台灣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在著手進行登山嚮導制度改制的動作。在登山研 討會當中,不乏提出許多國外山岳嚮導制度的作法已提供台灣建構一個完善的登山 嚮導制度以確保登山活動的安全與環境的品質。在 2005 年,陳永龍與吳致呈兩篇 文章指出登山嚮導與登山學校兩者的重要性,也唯有將這兩者建立起來,才能將登
山教育的力量發揮出來。
表 2-1-5 歷屆登山研討會「登山嚮導」議題趨勢 年度 主要議題
2001 其他國家山岳嚮導機制案例分享(吳致呈)
註:2001 年 12 月 20 日內政部重新界定入出山申請的事由與資格。同時取消了「三 人以上」以及「攀登三千公尺以上之高山者需領友嚮導證之嚮導隨行」
2002 嚮導機制再次被討論高山嚮導制度
登山專業嚮導應具備登山素養(登山哲學、生態保育)之相關能力(施坤福)
登山教育與登山安全的提升與高山嚮導證的授證辦法息息相關(陳永龍)
2003
國家公園結合社區、原住民以及民眾來建構山林守護機制(黃文卿、楊秋霖、李 光中、鴻義章)
專業登山嚮導制度建立有助於落實「環境管理者」與「環境使用者」之間的新夥 伴關係(林乙華)
2004
法國高山嚮導制度嚴謹值為做得台灣的學習(李美涼)
2005 登山嚮導制度的建立在於加強職業責任與對客戶的品質保證,從各國發展趨勢來 看職業性登山嚮導是一種趨勢,而登山嚮導制度的次第在於建立正確登山觀念。
(吳致呈)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小結-形塑台灣本土的登山教育
臺灣的登山教育仍存在著許多問題,發展也尚未成形,李美涼(2004)提出幾 個問題:登山活動缺乏名確定義、缺乏專門的登山知識叢書、缺乏專責的訓練單位、
為建立整體的教育訓練體系、以及缺乏登山嚮導和登山教練的檢定制度。研究者認 為登山教育為「環境教育」、「戶外教育」、「體驗教育」與「探險教育」的集合,在 登山教育的發展上仍有很大發揮的空間。關於登山教育的定義尚未有具體的定義,
主要的論述多來自陳永龍從 2001 年到 2005 年的論述。研究者認為這是目前國內對 於登山教育當中最完整的論述,茲整理出以下概念:
一、登山教育基本哲學問題:
登山者時時反問自己「為何去爬山?」以及「可以為山作些什麼?」,
是登山教育中最原始的起點。
二、登山教育的終極目標-『願為山林守護者』
一個優秀的登山家往往也是優秀的山林守護者。
三、登山學三種層次:
第一層的本職學能(登山的基本知識與技能),第二層的登山倫理(環境 倫理與社會倫理部分),第三層國家對於登山活動的介入/控管部分。
四、擴大『登山學校』到『山是一所學校』的概念:
「登山學校」的概念擴大於「山是一所學校」的想法,走進山林,「為了打開 經驗世界(感性)、發展抽象能力(理性),來與大自然山林世界(我們共同的地球)
相連結。並且在這樣的互動中,登山讓人看清世界、更認識自我,而朝向作為山的 守護者前行!」
「登山學校-登山教育-登山嚮導」,三者息息相關,從目前登山研討會的趨勢來 看,這是目前為登山界所關切的重要命題。但問題的落點總在於登山學校與登山嚮 導制度往往牽連事業主管機關,目前台灣並沒有明確劃分出主要負責單位,且牽涉 到跨部門之間(內政部、國家公園、體委會…等)的結合。也因為這種種複雜的原 因,登山學校雖在 2001 年即提出,但時至今日卻也未能成形。參照許多討論所提 出國外案例,國外山岳嚮導協會不乏民間自主發起籌辦包括硬體登山學校,軟體登 山教育課程,以培養專業登山嚮導人才。在等待國家機制動起來的同時,目前台灣 的民間登山團體仍普遍缺乏登山教育的意識,因此處於較為被動的狀態,此一風氣 也造就整個大環境不重視「登山教育」,因此要將登山教育發展成專業仍須努力。
第二節 Leave No Trace 的發展與教學探討
Leave No Trace,在台灣被稱作「生態登山」(連志展,2003;鄭廷斌,2004)
或無痕旅遊(郭育任,2004),在目前「生態登山」尚未有清楚文獻定義前,本研 究認為 Leave No Trace 為生態登山的實際操作方式,因此本節探討 Leave No Trace 的緣起、推動過程與目的以及關於 LNT 的教學方式探討。
壹、戶外活動者對於環境的反思-Leave No Trace
相較於台灣,國外的登山組織對於山岳環境的行動要早的許多。1969 年國際登 山組織聯盟(UIAA,Union International Alpine Associations)成立「山岳保護委員 會」致力於山岳的環境議題,並協助其會員對抗來自各國家的破壞計畫案,其最著 名的是 1982 年的「加德滿都宣言」提出環境準則的主要方向(林玉清,2003)。同 年,1982 年,美國的森林局職員 Tom Alt 創造了一套「沒有痕跡」(No Trace)
以及「不留下痕跡」(Leave No Trace)等相關的教育課程,希望改變荒野休閒 者的休閒習慣,而減少對環境的影響。Leave No Trace,是一種新荒野倫理(New Wilderness Ethic)的實踐。緣起於戶外活動的興起,但卻缺乏反思的對待自然,
戶外人口大幅增加,而荒野也快速瀕危。1982 年同時,John Muir 創立 Sierra Club
(山岳俱樂部),並且以「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作為座 右銘(林玉清,2003)。
McGivney(1998)提到 Leave No Trace 是一種新荒野倫理(New Wilderness Ethic)的實踐。緣起於戶外活動的興起,但卻缺乏反思的對待自然,戶外人口 大幅增加,而荒野也快速瀕危。Leave No Trace 的興起與 1964 年美國通過的荒 野保護法案(Wilderness Act)息息相關。
雖然相關課程帶來很大的迴響,然而由於缺乏客觀的研究以及統一的說 法,相關的環境教育訊息顯得相當紛亂,讓教育者無法有一個整體的說法與理 念,於是在 1993 年美國政府的四個相關部門,包括國家森林局、國家公園局、
土地管理局、國家魚類與野生動物保護局以及民間的非營利團體「國家戶外領 導學校」(National Outdoor Leadership School),共同簽署了一份備忘錄,承諾
以及各部門結合資深的生態學專家與登山輔導員、森林處職員等專業人才,發 展出 LNT 的六大要點,並以此作為日後推廣的統一版本。到了 1993 年的戶外 休閒高峰會議,在 NOLS 的號召之下,為了推廣 LNT 的理念,募款成立了「LNT.
Inc」非營利組織,透過組織與專職人員讓教育推廣更有效率(連志展,2003)。 Leave No Trace 是一個非營利的機構,主要任務在於透過教育、研究與伙伴關 係來提倡負責任的戶外休閒活動。
Leave No Trace 所傳達的概念是人類是屬於荒野中的一部份,我們只需要 讓自己的過往(passing)盡可能減到最低(McGivney, 1998)。目前在 Leave No Trace 的官方網站上(http://www.lnt.org/main.html,2005)修訂成為七大要點,
每項原則都有詳盡的說明實際作法,七大原則如下(連志展,2003;鄭廷斌,
2004;郭育任,2005):
一、Plan Ahead and Prepare 事前充分的計畫與準備
二、Travel and Camp on Durable Surfaces 在能夠持久的地點上旅行和露營 三、Dispose of Waste Properly 適當的處理垃圾
四、Leave What You Find 將你發現到的任何事物回歸原狀 五、Minimize Campfire Impacts 將營火的影響減到最低 六、Respect Wildlife 尊重野地的生命
七、Be Considerate of Other Visitors 尊重其他旅行者的權益
Leave No Trace 並研發出許多的方案與訓練來推展其理念,LNT 本身會提供短 時間的方案讓一般大眾來瞭解戶外倫理的概念與操作方式,在訓練課程部分有五天 的專業者訓練(Master Educator Courses),則交由專業訓練機構來辦理,如阿帕拉 契山岳協會(AMC)、國家戶外領導學校(NOLS)、野地教育協會(WEA)等組織 來負責辦理;另外還有提供兩天濃縮版的訓練課程(LNT Training Courses)、工作 坊(LNT Awareness Workshop)以及旅行者的訓練方案(Traveling Trainer Program), 坐著休旅車到各地推廣 LNT 的理念。
也因為堅強的伙伴關係結構對於理念推動有很大的助益,包括聯邦政府機構、
公司機構、在地或州政府機構、非營利機構、大學院校、(戶外用品)製造商與供 應商、國際組織等。而每種類型的伙伴都有其不同的合作方式,如政府機構伙伴(如 前所述)的新進員工必須接受 Leave No Trace 的訓練課程,如此他們爾後才能去教 導遊客以及其他的相關機構;公司伙伴如 SUBARU(汽車公司)則提供贊助與汽 車來進行旅行者的訓練方案(Traveling Trainer Program)。
在登山方面,國外的登山學校所開設的訓練課程較台灣較有結構性且豐富,因 為在天然地形上的差異,因此國外課程偏重於技術攀登系列,如冰攀、雪攀,此外 亦特別強調戶外領導統馭的訓練,如美國的 NOLS(美國國家戶外領導學校),便 是國內登山者常常取經的對象。NOLS 對於 Leave No Trace 的推廣有其非常重要的 位置,因為其不論是哪一種訓練課程其中一定包含 Environmental Ethic and Studies 這門課,而它所辦理的 LNT 專業課程(Master Educator Course)是所有相關環境訓 練課程當中最負盛名的。
肆、關於 Leave No Trace 的教學探討
在諸多探討 LNT 的歷史沿革與詳盡的作法文獻當中,難得看到幾篇對於教學 方法的討論。Attarian(1977)從教育面角度探討,並歸納出 Leave No Trace 教學的 實際操練並將教學分成三個層面:事實層面、概念層面以及價值層面,如下表所列:
表 2-2-1:Leave No Trace 教學三層面 教學層次 教學項目 一、事實層面
(Fact Level)
LNT 立基於以下六項原則:
(一)事前充分的計畫與準備
(二)在能夠永續的地點上旅行和露營
(三)帶出所有攜入的物品
(四)妥善處理無法攜出的物品
(五)勿取走自然中的任何資源
(六)將營火的影響減到最低
二、概念層面
(Concept Level)
(一)旅行前的事前準備如何減低對環境的衝擊?
(二)為何高衝擊的營地是大隊人馬的最佳營地選擇?
(三)為什麼帶出所有攜入的物品是值得遵循的實踐?
(四)示範操作『貓洞』的建造技術
(五)解釋『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
(六)示範操作營火鍋(firepan)的使用 三、價值層面
(Value Level)
(一)LNT 倫理之於你的意義?
(二)這些倫理要如何落實在每天的生活當中?
(三)荒野之於你或之於社會重要嗎?為什麼?
(四)你認為限額系統(承載量限制)對於減低山上的衝擊是 重要的嗎?請解釋你的答案。
(五)你所關心的荒野地區管理問題為何?
資料來源:Practical Approaches for Teaching Leave No Trace, by Attarian, Aram, 1977, Back to the Basica: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Outdoor Recreation and Education, 8.
研究者認為如果 Leave No Trace 只停留在事實層面則容易變成『宣導』,容易 落於一種戶外的行為守則,這樣的教育方式可能是比較隨機、被動的,並且缺乏正 確的引導。而 Attarian 提出兩種更內在的概念層面與價值層面,藉以在教學過程當 中去引導學員更深刻的思考到 Leave No Trace 每項細則的概念,以及其行為的內在 價值。對於教學者而言是很好的引導討論方式,但可惜的是作者試圖提出概念層面 與價值層面的問題,但也只停留在教導「如何教學」,而也尚未深刻去提及 LNT 背 後所隱含的倫理關係。
除此之外 Attarian 亦提出幾種在教導 Leave No Trace 原則的方式,Attarian 所提 出的教學方式中,對於環境教育者並不陌生,這幾種方式都是在環境教育中常提及 的教學方法:
(一) 角色扮演(Role Modeling)
角色扮演必須注意言行一致,而指導者也必須協助注意此一部份,如此才有機 會讓學生去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二) 機會教育(Teachable Moments)
運用真實情境當中所面臨的狀況來引發小組的討論,如在行進的過程當中看到
有隊伍將廚餘直接傾倒在營地附近,便是一個現場的直接經驗,如此指導者將能引 導一個很好的討論。
(三) 價值澄清(Value Clarification)
價值澄清是一種有助於釐清自己的價值而且在教導 LNT 原則的時候是非常有 效的方法。價值澄清必須立基在思考三種層面(如表 2-2-1 所示)的教學典型,要 促成一個成功的價值澄清,指導者必須善用『你』的問句來刺激學員誠實的回答來 幫助學員的價值形成,比如說:你認為在山裡騎越野腳踏車如何?
(四) 服務(Service)
帶領一個服務計畫可以成為一個重要的媒介來強化 LNT 的技巧與實務且同時 也能回饋環境。可以透過步道的維護、營地的值披復育計畫、清潔小溪,採取公路 或公園計劃則可以讓學生主動投入地方的組織,不但可以認識在地的土地管理者也 可認識到有相同志趣的人。這種做法跟近年來所國內所流行的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與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五) 時事(current events)
特別是與自然資源議題相關的時事若能插入任何戶外活動有助於指導著加強 討論的氣氛。
Attarian(1977)這篇文章對於 LNT 的教學策略做出一統整性的整理,比較是 傾向教學技巧的討論,雖無針對 LNT 的教學理論作深入探討,但提供了 LNT 幾項 不錯的教學方法。
另一篇關於教學的方法論,Andrew(2002)則是提供破冰的方式,藉由「Have you ever….」的方式來破冰,再漸漸以 Leave No Trace 作為主題,深入追問,並且 以類似大風吹的操作方式進行提問。經過幾輪這樣的暖場後,再將學員分成七小 組,每組都拿到 LNT 的原則與細項描述,每組必須以小戲劇的方式來強調 LNT 的 重要性。透過這種角色扮演的參與來帶領 Leavr No Trace 這樣的課程方案。
將 Attarian(1977)與 Andrew(2002)所提出的教學方法,與環境課程的教學 法對照,可以發現許多類似的策略。聯合國國際環境教育計畫建議之教學方法(楊 冠政,1977),即提出下列幾種方式:室內部分包括:小組討論、班級討論、腦力 激盪、辯論會、角色扮演、模擬遊戲;戶外部分包括:野外旅行與環境步道。Attarian 所提供的方式,還延伸到行動學習-服務的部分,行動學習是環境價值教育的策略 之一,透過行動學習的親身體驗,不但能夠培養團體組織與人際關係的知識與技 能,並且涉及真實生活的操演,是提供價值教育最好的機會。
伍:小結
Leave No Trace 從 1982 年開始運作至今以發展出相當完整的組織運作,其伙伴 關係橫跨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營利與非營利機構,對於 Leave No Trace 推展不遺餘 力,除了訓練機構外、也透過各種教案與教材來宣導 LNT。他們所針對的對象是包 含所有的戶外運動,從郊外(backcountry)延伸至近郊(frontcountry)的戶外活動。
美國 LNT 發展從八零年代已有二十幾年的歷史,健全的組織與課程發展,再加上 政府單位的支持並進而擬定相關規定,因此這樣的戶外倫理「共識」已是醞釀二十 年的能量,除相關課程蓬勃發展外,更細緻的去探討 LNT 每項原則的實際操作方 式。
國內登山界近年對於這樣的戶外活動守則也開始重視,但因環境狀況不盡相 同,如直接沿用行為準則性的七大原則,套在台灣的環境常常有所不切時宜之處。
國內已經有部份團體參照國外 Leave No Trace 的概念,在野外活動課程當中加入一 堂「登山環保」這樣的課程。這樣的環境技術在台灣引進已有好一段時間,每年也 成為登山研討會討論的話題之一,但討論「作法」居多,討論「教學方式」幾乎完 全沒有。目前對於 LNT 仍停留在傳統教學方式,口授與討論,比起國外甚至可達 到五天完整的課程設計(戶外與室內兼具)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近年的登山論文研討會當中亦開始有人提出援引自國外的 Leave No Trace 不應 當全盤接收的「複製」在台灣的山岳環境當中,而應當去反思 LNT 存在的精神為 何(陳永龍,2004),提出土地倫理的精神,因此,接下來的一節將會深入討論土 地倫理。
第三節 土地倫理
A thing is right when it tends to preserve the integrity, stability, and beauty of the biotic community. It is wrong when it tends otherwise.
Leopold, 1966, p.262
土地倫理的概念源起於 Leopold(1966)的沙郡年記,在這裡首次提出土地倫 理( Land Ethic)的概念,在當時西方自然哲學思想上無疑是一顆思想上的炸彈。
作者有隱喻的自由,讀者有想像的空間,土地倫理的概念在「作者已死,只剩文本」
後,卻掀起了軒然大波,引起哲學家、生態學家、環境學家廣泛的討論,這可能是 Leopold 在世時無法想像的影響力。本節先從環境倫理的發展作為切入點,以揭示 人與自然關係的類型與演進,接著,再深入探討土地倫理,關於土地倫理有諸多批 判與討論,在本節將會做一討論。
壹、環境倫理的發展
教育的目的在於改變人類的思想與行為,因此,要解決環境問題其根源在於發 展環境教育。現今我們所面臨到的問題是,當人們已遺忘了土地的存在時,或者當 教育和文化幾乎已經和土地脫節時,我們如何讓人們和土地和諧共存(Leopold, 1966/1988)。1991 年國際環境教育計畫發行通訊主題為「全球環境倫理—環境教育 的終極目標」,文中指出環境教育的終極目標在於培養具有環境倫理性念的人,必 須具備正確的態度與價值觀,以及理想的環境行為(楊冠政,2001)。
何謂倫理?所謂的倫理是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倫理內涵包括信念、態 度、價值觀,以往倫理的規範主要存在「人」這個命題,尚未去處理到人與土地的 關係。二次大戰後,工業興起,科技與經濟的起飛卻帶來環境的崩壞,一些哲學家 開始去思考人與自然的關係。倫理從「人與人」的關係演變成「人與社會」的關係 再來應擴展到邁入「人與土地」的關係第三種關係(Leopold, 1966/1988)。Nash(1989)
認為環境倫理呈現兩種概念:首先,人們認為保護自然是正確的而從人類利益的觀
點去濫用自然(或是自然底下的所有組成)就是錯誤的。第二,自然有其內在價值
(摒除人類的角度外)必然具有其存在的權利(Knapp, 1999)。Nash 並將倫理的範 圍(圖 2-3-1)從早期的自我、家庭、家族、區域,到現在的倫理包含動植物在內,
未來的倫理則延伸至有生命的物質、生態系,行星乃至宇宙,以上形成日後環境倫 理的重要分類:人類中心主義、生命中心主義、生態中心主義(段淑華,2000)。
圖 2-3-1 人類環境倫理的演進
資料來源:引自楊冠政(1996),人類環境倫理信念的演進。環境教育季刊,28 期,
頁 8。
(一)人類中心主義
所謂的人類中心主義(anthtopocerntism)即是西方傳統哲學的主流思想。這種 以人為中心的倫理觀具有三項特徵:(1)認為自然環境中的資源是無窮無盡的;(2)
人類是超越自然的,不是自然的一部份;(3)自然必須被征服。此種立基在於人與 自然對抗的倫理觀,也是促成工業革命、科技發展的主因(楊冠政,1996a)。主流 社會典範(Dominant Social Paradigm)亦是利基在以人類發展為中心的思維模式
上,對於科學與技術抱持強大的信心(張子超,1995)。十六、十七世紀機械論的 世界觀(mechanica worldview)即是成為推動征服自然與利用自然等信念的主要力 量。由於人類中心主義否定了人類與其他生物間的關係,因此人與自然間築起一道 鴻溝,也劃清了人類道德延伸的界線。
(二)生命中心主義
生命中心主義(Biocentrism)則是主張「生命個體」具有其道德價值,但不將 物種和生態系涵蓋在此道德系統之內。辛格(Peter Singer)提倡動物解放,尊重能 感受痛苦的動物,並且基於利益平等原理,反對物種主義(speciesism)。黎根則是 遵循正義的平等主義學說,主張尊重生命個體(subject-of-a-life)的傳承價值(inherent value),且強調權利的個體性,因此物種不是個體,所以是不具有道德權利的。另 外一方面,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提出尊重生命的倫理,反對依照人類的標準 來區分生物的價值,並劃分其高等與低等。另一位哲學家泰勒(Taylor)亦在 1986 年發表「尊重自然」(Respect of Nature)一書,認為所有的生物有其自身的善以及 天賦價值(inherent value),以及具有道德能力的道德者(moral agent)。泰勒的生 態中心自然觀乃建立在人類與其他生物都是地球生命社區(the eatrh’s community of life)的一員,人類與其他生物構成互相依賴的系統,並表達尊重自然為終極的道 德態度。泰勒並提出五個優先權原理作為人類與非人類權益衝突時解決之策略,此 部分與 Leave No Trace 在真正執行上所遇到之衝突相近,因此在此提出作為討論:
(1)自衛原理:人類為了保護自己生命,以對抗其他生物時,可將這些生物 殺害。
(2)比例原理:當人類所追求非基本利益與野生動物的基本利益相衝突,而 人類所追求的利益與尊重自然不相容時,泰勒認為在比例上 非基本利益不可超過基本利益,因此非基本利益的活動該予 以限制或禁止。根據這項原則,登山活動為一項人類非基本
利益,因此當這項活動已超越野生動物的基本利益時,應該 給予約束或禁止。
(3)最少錯誤原理:人類雖然尊重自然,但在追求利益時常會造成野生動物 的衝擊,因此在進行這樣的行為時,應對野生動物做最少 的傷害。根據這項原則,在登山活動時應遵循最少錯誤原 理,將人類活動的衝擊減到最低。
(4)分佈性公正原理:某些地區因為天然環境的影響無法以農為生,因此靠 打獵或漁撈為生,在道德上,這些行為是可以允許的。
(5)補償性公正原理:在上述原則當中,人類行為常傷害野生動物,基於尊 重自然的原理,人類應給予補償。野生動物保育法的 制訂即是補償性公平原則。
生命中心主義皆主張尊重生命個體,並且認同生命個體具有其天賦價值應給予 尊重,他們反對環境整體論者(Holistic Environmentalism),認為為了整體的福祉 而犧牲個體的利益,是一種環境法西斯主義、極權主義的思維,接下來所要討論的 生態中心主義均持有環境整理論的思維(楊冠政,1995/1996c)。
(三)生態中心主義
生態中心主義(Ecocentrism)是以生態系整體性(Holistic)的觀點來看待人與 自然環境的倫理關係,其倫理的界線從生命個體擴及到整個生態系,並認為(1)
自然生態有其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應接受人類的尊重與道德考量;(2)強調 生態系整體的倫理關係,生態中心主義的科學基礎在於生態學;(3)重視價值觀的 改變,認為要解決現今的環境危機,必須改變人類的信念、態度與價值觀。奈斯(Arne Naess)提出深層生態學,主要訴求是用相互關連且互利互惠的生態學框架,來取 代具支配地位的機械主義框架,以進行科學和世界觀的總轉型。這個理念源自奈斯 1973 年的文章:〈淺層與深層:長程的生態運動〉,他用深層淺層來對比,認為當時
主流生態運動僅止於要求修正法律和制度,以制止污染和資源消耗,這是一種淺層 生態學(shallow ecology);至於他所提倡的深層生態學,則是訴求人與非人的自然之 間更為基本的關係改變。基於對生態危機的真切瞭解,必須要在意識及世界觀的層 次上轉型,進而推動社會及經濟體系朝著永續的方向發展,才是治本之道(Adamas, 2001)。深層生態學的倫理信念來自佛教、基督教、北美原住民、東西哲學思想以 及許多的生態學理論。深層生態學的基本規範有二(楊冠政,1996d):
(1) 強調自我瞭解的重要性:
此為生態哲學(ecophilosophy),藉由深層質疑的過程來去達到自我瞭解
(self-realization)。深層生態學的”Self”代表自然界的大我。藉由大我(有 機的整體)的瞭解,而瞭解「自我」與「大我」(大我中的自我,self-in-self)
是不分離的兩者。
(2) 生命中心平等(biocentric qguality):
生物圈中的所有實體都具有同等的生存權利,並且達成發展自我個體的型 態,在「大我實現」中實現自我。生命中心平等與大我瞭解有密切關係,
因為我們傷害了自然的一部份,我們也傷害了自己。在自然界中,這種互 相密界關連的實體之間,是沒有階級之分的,這種權利是整體性的。
其中取自北美原住民的概念為(1)大地是萬物之母:土地是活的有意識的生 物,必須尊敬與愛護它。(2)萬物都是親屬:地上的萬物與人類都有著親屬關係。
(3)萬物間的互惠與平衡:人類與其他親屬相處必須維持互惠與平衡的原則。這 樣的生態意識,來自於他們對於自然界的瞭解,以及長期與自然相處累積的生態智 慧(楊冠政,1996)。雖然世界各地有不同的族群,但幾乎所有的原住民對待自然 的信念都十分相似,在臺灣的原住民亦是如此。
另一位生態中心主義重要的學說為李奧波(Aldo Leopold)所提出的土地倫理,
亦有稱之為大地倫理(楊冠政 1996d,莊慶信 2000),也就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部 分,以下將對土地倫理作深入探討。
貳、土地倫理的概念
Leopold 是美國著名的森林學者、保育運動者以及生態學家,他所出版的沙郡 年紀被視為「環境運動的聖經」,他提出建構人與自然間的土地倫理才是解決當前 生態危機的根本。土地倫理的概念源自生態學的 Community(群落、群集或社區)
的概念基礎,但其缺乏一個支持性的理論架構,也就是說,它缺乏一個用來嚴謹推 論以建構倫理規範的基本前提與基本原則(Collicott, 1988)。因此土地倫理的提出 在學院派上也備受爭議。土地倫理所涉及的概念研究者參考楊冠政(1996d)與曾 建平(2004)歸納如下:
一、 倫理規範的擴展至土地所有成員
最早的倫理規範主要處理個人之間的關係;摩西的十誡就是一個例子。之後 所增加的倫理規範則處理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係;「己所欲,施於人」這條 金科玉律試圖將個人融入社會,而民主政治則試圖將社會組織融入個人。我 們尚未有處理人和土地的關係,以及處理人和土地上動植物的關係的倫理規 範。就像奧狄賽的女奴一樣,土地依然只有一種財產;人和土地的關係仍然 完全是經濟性的,包含特權,但不包含義務。
Leopold, 1966/1988,頁 323
倫理是生態演化的一個過程,就生態學而言,倫理是在生存奮鬥中對行動自由 的限制;就哲學而言,倫理是從反社會的行為劃分出來社會的一面。倫理即是源自 於個體與群體演化合作方式的趨勢,生態學稱之為「共生」(symbiosis),因此土地 倫理是生態演化,也是社會演化的產物(楊冠政,1996)。最初的倫理關係來自於 摩西的十誡,即是將人與社會並為一體來看而衍生出的「金科玉律」。而人類在環 境中的倫理規範應擴展到第三步驟,即是發展「人與土地的關係」。在這部分所包 含概念如下:
(一)倫理學的擴張是生態演化的一個過程
(二)道德是對於行動自由者的自我限制,而個人是一個相互依賴的部份組成的共
(三)生態學而言倫理規範是對生存奮鬥中的行動者的加以限制
(四)哲學而言倫理規範是在區分社會行為和反社會行為
(五)倫理規範從「人與人」、「人與社會」有必要擴展到「人與土地」關係的第三 步驟,這種關係即為土地倫理。
二、 群集(community)的概念的擴展至生物界
土地倫理規範使「智人」(Homo sapiens)從土地-集群(Land Community)
的征服者,變土地-集群的一般成員和公民;這暗示著,他對這個集群內其 成員,以及對這個集群的尊重。
Leopold, 1966/1988,頁 325 土地是一個群集,群集的概念即是生態學的基礎概念。土地倫理規範擴展了群 集的界線,它包含了土地、水、植物和動物,這些統稱為土地。而土地倫理需要改 變的是人類的角色,從土地社群的征服者轉變成為土地社群的成員或公民。我們對 其有「愛」和「義務」群集中的一份子時。土地是有機體和共同體的概念如下:
(一)土地是一個有機體,其中的各個部分和我們一樣彼此競爭與合作,競爭與 合作都是內在運作的一部份。
(二)土地是有生命的
(三)土地倫理擴展群集(community)的觀念,那入土壤、水、植物與動物,這 些都統稱為土地,道德共同體應包容進去,個人只是生物隊伍中的其中的 成員與居民。
三、 智人應以生態良知(Ecological Conscience)處理環境問題
自然資源的保護是要達到人與土地之間的和諧狀態,土地的的使用與保育應以 整體群集角度思考,生態良知即是將社會良知從人民擴展到土地,如果沒有良知,
義務就沒有任何意義,人們仍舊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保育。考量生物權利非關其經 濟價值,這些經濟價值還是根據人類中心主義來思考的價值,但是土地使用的倫理 已被經濟利己所把持。而我們面臨的問題就是將社會良知從人民擴展到土地。生態
良知反映出人們相信他們必須對土地的健康負責。如果沒有從內部價值觀的改變,
倫理的改變也是無法達成的。這部分所強調的是:倫理標準不能停留在經濟學視 角,要在生態學意義上去理解,其概念如下:
(一)建立在經濟上的利己主義的自然資源保護系統是不平衡沒有希望的。
(二)停止將正當的土地使用視為純粹的經濟問題,除了從經濟利害的角度來考量 外也應納入倫理和美學的角度來考慮每個問題。
(三)拋棄經濟決定論者以「經濟決定『一切』土地的使用」
(四)當一件事情傾向於保存生物群落的完整、穩定和美感的時,這便是一件適當 的事情,反之則不適當。
四、 納入生態思維的土地金字塔(The Land Pyramid)
Leopold 強調生態學的思維,認為要去了解生態系統的運作方式才能會了解物 物相關的道理,其中特別強調人類都在這土地金字塔的能量流(energy flow)裡流 動,以及食物鏈(food chain)。能量的循環路線會產生自發性的變化,也就是所謂 的演化。Leopold 認為必須要先瞭解土地的生物機制(biotic machanism),對於土地 才會以倫理相待。
土地不只是土壤而是能量的泉源,這些能量在土壤、植物與動物之間循環流 動…想擁有一個可補強和指引土地與經濟關係的倫理規範,必須先擁有一個 觀念:在心裡將土地視為一個生物機制。只有涉及某種能夠看見、感覺、了 解、喜愛或信任的事物時,我們才有倫理感可言。
Leopold, 1966/1988,頁 253&頁 340 大地能量流動代表三種概念:(1)土地非僅是土壤而已;(2)地區的植物和動 物使能量流動暢通;(3)人為的改變與演化的改變有程度上的差異,其影響比原有 更為廣泛。從歷史與生態學的證據支持一個結論:人為的改變越不激烈,則金字塔 中,成功的調節性越大(楊冠政,1966d),但人類的躁進已經破壞了生物金字塔的
五、 土地的哲學價值
除了從經濟利害來考量外,也應該要存倫理與美學的價值來考慮土地的問題。
Leopold 所謂的哲學上的價值即是所謂的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 or inherent value),那些具有內在價值或固有價值者,是在其本身之內且為其本身就有價值,
並非因為它對我們有用(Callicott, 1998)。動物、植物以及水和土壤均有繼續存 在下去的權利,肯定自然資源在自然狀態中的權利,而非以人類角度去考量其價值。
就我而言,倘使人們對於土地沒有懷著喜愛、尊敬和讚賞之情,或者不重視 土地的價值,那麼,人和土地之間的倫理關係是不可能存在的。我所說的價 值,當然是某種比純粹的經濟價值更為廣義的東西:我指的是哲學上的價值。
Leopold, 1966/1988,頁 351 Leopold 同時檢視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土地倫理最大的障礙或許就在於我們的 教育與經濟系統,正引導人們遠離強烈的土地意識。現代人因為許多媒介與無數的 物質機械而與土地隔離,他們與土地沒有生死與共的關係。」雖然相關的教育不斷 出現,但自然的山徑變少了!水泥鋪面變多了,人類機器不斷的深入再深入荒野!
土地倫理的發展是一種知性與感性的歷程,而當前我們所面臨到的是態度和工具的 問題。
面對土地倫理的障礙,Leopold(1966/1998)提出幾種作法:(1)拋棄「經濟 決定一切論」。(2)停止將土地的使用視為純粹的經濟問題。(3)從態度和工具的 問題來著手進行改變。Leopold 認為對土地的生態理解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在於對生 態學的瞭解,但他所提倡的生態學不同於當時主流的自大型或功利型(imperial or utilitarian)的生態學,他所主張的被稱為是基礎型或樸實型的(foundantional or arcadian)的生態學,全心提倡以「自然界的生態關係」為基礎的保育(陳慈美,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