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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對組織使命之影響

非營利組織的產業化行為研究指出,不論是直接或是間接的商業 實行,都有助於組織使命(Skloot 1988)。有些學者認為信任一般收

入趨勢,可能會吸收或破壞使命,或是取代組織原有的目標(Dimaggio 1986b);過去的研究則顯示使命在決定要採取商業活動時就已經被推 翻了,即使有時與使命的連結是間接與不明顯的。的確,非營利組織 的任務,特別是在國家支援下的團體,通常都連貫在很廣泛的範圍 中,所以使命的信賴也很難精確的區分。不論如何,協會的領導者在 做出商業活動的決策時,明顯的會與其使命相關。

Young(1998)認為,商業活動可以透過以下三種策略,以幫助社

福組織達成使命:

1. 有些活動能使主要潮流(偏好)的使命相關服務能被融資,至少 能採用使用者付費的方式。例如,美國兒童福利聯盟(Child Welfare League of America, CWLA)就提供它的組織會員一項技 術諮商的服務,而做這件事是為了決定要對什麼服務收費,而不 是去決定要提供何種服務。

2. 一個社福組織可能只會採取(中立或不被偏好)的活動,以得到 收入餘額。社福組織可能會設計它的收費結構,將利潤最大化,

並決定如果活動產生充分的利潤,是否能抵銷任何可能危及他們 名聲或形象的間接成本。

3. 有些(偏好或是中立)商業活動,在隨意的狀況下會明顯的期待 同時亦有過勝的收入,及對使命有直接的貢獻。例如,美國退休

人員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 AARP)

的會員在保險計畫上享有特權,而女童子軍則是販賣餅乾—這是 一種能幫助女孩提供建立人格與傳授商業技巧的活動。在這些例 子裡,組織必須同時決定去提供這樣的服務是否值得,以及應該 如何對他們索費。所得費用可能會被設計用來確保組織運作不會 受損壞,即使組織資源充沛,亦不應該是為了利潤極大化,如此,

可能就大大降低與使命的相關性。

事實上,非營利組織產業化遭受最大質疑在於,雖然龐大的商業 收益有助於彌補財政缺口,使非營利組織得以持續達成組織公益使 命;然而,過度的產業化趨勢有可能會使非營利組織汲汲於追求利 潤,忘卻組織原本之公益使命。易言之,以利潤為導向之商業行為,

是否使強調公益的志願服務產生質變?產業化是否會導致「不公平競 爭」的發生?產業化是否致使非營利組織發生「目標置移」的危機?

產業化是否會產生「浮士德式的交易」?些問題可能都影響非營利組 織存在之正當性。緣此,以下擬從組織目標的達成及正當性危機等二 個角度,檢視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對組織使命之影響。

一、對組織目標達成之影響

非營利組織服務對象係屬社會中相對弱勢的團體,故非營利組織

往往必須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服務與財貨,而組織使命的持續性相 當重要,而健全的財務基礎乃非營利組織永續發展的基石,在募款日 趨困難之際,產業化收益對組織使命的影響益愈顯重要,並有助於組 織目標的達成。

丘昌泰(2000A:379-380)認為,使用者付費對於非營利組織而 言是一體兩面的,固然可解決非營利組織的財源問題,但卻使得一般 消費者望之卻步,不願意使用該組織所提供的服務,因而悖離非營利 目標。為解決此項困境,部分收費的非營利組織乃設計差別價格制 度,將價格分成兩種:一種是沒有能力支付費用的弱勢團體,提供低 價或免費服務;另一種是經濟情況較佳的消費者,則以高額收費。

Weisbrod(1998:289-290)認為,由於非營利組織使命界定相當具 有模糊性,這種模糊性使得許多人宣稱產業化與組織使命間並無衝 突,易言之,商業活動的收益不只是賺錢,同時也增加組織使命的達 成。例如,美國女童子軍(Girl Scouts)販賣餅乾,不只是增加財源的

商業活動,也是年輕女孩獲取經驗的機會,這不但可以協助她們建立 人格特質,還可以傳授她們商業技巧。

雖然使命的模糊性,使得非營利組織的管理者在回應財務限制而 從事商業活動時,也可以同時繼續追求組織目標。然而,使命的模糊 性也使得「非相關性」的活動更加難以確認。理論上,當非營利組織

產業化活動與組織使命相關性越高時,其組織目標達成程度越高,但 使命模糊隱含方法與目的容易混淆,當使命越加模糊時,代表可以從 事從事商業活動的範圍就越大,換言之,當組織使命的範圍越廣,管 理者想要決定與組織使命相關的可獲利商業活動的挑戰就越大,如 此,對於組織目標的達成反而不利,故商業化行為是否有助於非營利 組織使命與目標之達成,兩者間的關係亟待驗證。

二、對組織正當性之影響

對於非營利組織已經更像私人公司之趨勢,非公共服務性組織的 爭議紛紛出籠(Ritenour,1997)。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引發最大的爭議 在於,利潤導向之類商業化的行為,長久以往是否會因「量變」而產 生「質變」,而使非營利組織忘卻公共利益使命是否會產生扭曲危機?

當額外資源可能會扭曲使命時,在財政限制下,該如何平衡地追求社 會使命?

Lambert(1997)認為,產業化活動乃是開放給非營利組織產生 額外收益的主要途徑;一旦他們進入發現有產出可販售的領域,他們 就置身私人企業之版圖,其中,販售財貨與服務乃是私部門收益的主 要來源。非營利組織以私人公司的方式獲取利潤,就好像是在跟這些 公司競爭,而這種變得與私人公司更相像的方式,可能會削弱自己本

身擁有之特殊社會、經濟角色的正當性基礎。

然而,Weisbrod(1998)認為 Lambert 的論點有可能是錯的,因 為有證據顯示,非營利組織利用販售服務的機會,反映出他們對特殊 標的人口的社會服務使命,而不只是去極大化利潤;另外也證據顯 示,在同一產業中相較,非營利組織與營利部門是以不同的系統性方 法運作。例如,在價格方面,非營利組織不只是在於產生收益,也會 去達成組織的分配性 (distributional) 使命。因此當非營利組織可 能去收取使用者費用來產生利潤,以支持其喜好的、使命導向的活動 時,他們可能會去建立對某些消費者(如流浪漢、動物園中的學童,

或醫院中貧病交迫的人們)而言,低於邊際成本的價格,甚至不收取 費用。

另一項反對把非營利組織視為「營利的偽裝」的理論認為,因為 非營利與營利組織以不同的系統性方法運作於共存 (coexist) 的市 場中。例如,在日間照護產業中發現,非營利組織擁有更有經驗的講 師 , 其 更 受 消 費 者 信 任 、 更 能 夠 鼓 勵 病 患 成 為 課 堂 志 工

(Mauser,1993)。在療養院以及精神障礙養護產業中,我們發現非營 利組織以明顯較低的價格;提供每位病患更多的勞工照護,例如合格 護 士 、 營 養 師 及 志 工 等 ; 並 且 能 產 生 更 好 的 消 費 者 滿 意 度

(Weisbrod,1998)。

事實上,對非營利組織而言,持續及穩定的的財源,為確保組織 使命之關鍵因素,故在政府補助及私人捐款逐漸降低之際,產業化收 益成為非營利組織追求自立自足的重要途徑之一。然而,產業化收益 到底對於非營利組織,是有益的亦或是負面的影響,一直爭論不休。

支持者認為產業化只是手段,非營利組織之公共性及宗教性使命感,

足以駕馭及抑制商業行為所可能產生之弊病,此外,非營利組織若無 健全的體質,遑論達成組織使命,因此,若有完善的內控及外控機制,

產業化將有助於組織使命之達成;另一方面,許多人質疑非營利組織 從事產業化的正當性,除可能發生手段取代目的之外,「營利之偽裝」

及「浮士德式的交易」效應,亦使許多人對非營利組織產業化之趨勢 憂心不已。

第三節 非營利組織產業化-部門互動面向

非營利組織產業化第三個研究面向在於,產業化對於非營利組織 與其他部門(第一部門之政府及第二部門之企業)及部門間(與其他 非營利組織)之互動關係影響。以下擬從部門互動之理論意涵及非營 利組織產業化對部門互動之影響兩個角度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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