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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對部門互動之影響

就部門互動的角度,由於非營利組織投入「類商業化」行為日 益增長,致使其與企業及政府間的互動日趨複雜。緣此,本節擬從三 大部門互動角度,探討產業化與該等互動之影響。

一、與企業互動方面

就傳統的理念,非營利組織與私人企業間的互動關係並不明顯,

其主要原因在於缺乏明顯的利益衝突,換言之,由於非營利組織並非 以營利為目的,其財源主要依靠個人捐款及政府補助,與企業所從事 之商業行為間並無資源排擠效果,故兩者之間僅多具有間接關係,即

企業以資金贊助或成立非營利組織。然而,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卻使這 種關係失衡,由於產業化乃是非營利組織透過營利的商業行為,以獲 取資源的過程,就市場競爭的角度,非營利組織業已成為市場中的競 爭者,且由於非營利組織的「公益」形象及稅捐優待地位,往往使私 人企業產生「不公平競爭」的疑慮,這種資源排擠效果,將使非營利 組織與企業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

(一)競爭關係

自由競爭是市場機制的自然法則,故產業化會造成非營利組織與 私人企業間的緊張關係,實在不令人意外。一方面,非營利組織的活 動開始入侵原本屬於私人企業的版圖;另一方面,私部門也同時擴張 其活動入侵傳統上屬於非營利組織之領域,這種現象不但使兩者間的 競爭更加複雜化,也逐漸模糊兩大部門間的界限。在非營利的社福組 織中,非營利組織逐漸增加商業行為的收益。例如,私人的健康俱樂 部便進入在美國長久以來屬於基督教青年會 (YMCA) 與基督教女青 年會 (YMWA) 的產業中。

不論私人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彼此間的競爭加劇,也不管稍後會是 誰進入產業中,最有可能的結果是,這兩種類型的競爭者,將會越來 越無法區分彼此。然而,這種預期應將之視為待驗證的假設,因為其

理論基礎並不完備。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間競爭的本質,正如同非 營利組織間的競爭一樣,一直很少被瞭解。在某些案例中,追求利潤 的誘因促使非營利部門與私人企業激烈競爭,這種情況在醫療產業中 最為明顯。

(二)合作關係

非營利組織中的產業主義,除與私人企業的競爭外,亦同時會 產生合作機制,產業化將促使社福組織與私人企業擴大合作的可能 性。例如,美國肺臟協會由會員手中購得高爾夫球的會員卡,同時給 予持卡人在當地高爾夫場的折扣,每年可得到八百萬元的收入。這些 收入同時提供了該協會的基金來源,也促進了健康外部活動的利潤;

另西麻薩諸塞州的肺臟協會係採取銷售滑雪特權書的方式;紐約的肺 臟協會則採用對當地健康俱樂部與體育館給予健康護照,以及餐館折 扣卡的方式;俄亥俄州的肺臟協會利用戒煙與體重控制計畫的一氧化 碳與氡檢驗器,作為部門合作方式。事實上,企業提供免費顧問給美 國肺臟協會,還有每年超過百萬元的費用,都是為了交換美國肺臟協 會的可信度與認同。

又如,美國防癌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 ACS)每年 在與商業出版者的契約中得到近一百萬的收入(在 1995 年,它的四

億兩千萬佔總收入的 0.2%)。1996 年在史密斯克林比凱姆公司消費者 健康照護的協定(SmithKline Beecham Consumer Healthcare, SBCH)

下,美國防癌協會標誌出現在 NicoDermCQ 煙鹼貼片(貼於皮膚上以助 戒煙)以及 Nicoertte 煙鹼口香糖的箱子上,落實美國防癌協會戒煙 的教育計畫。史密斯克林比凱姆公司消費者健康照護,提供給美國防 癌協會每年一百萬不受限制的補貼。美國防癌協會發現這些創始並非 製造同意權,而是營造一種夥伴關係,以建立有關禁煙與適當營養議 題的國家體認計畫。

美國女童子軍則是預付電話卡的贊助者,也參與 GIFT-USA,這 是指與 Reader’s Gigest Association,以及其子公司 QSP,Inc.的合 作服務,可以使人們在電話上撥 800 之後,訂購花、巧克力、香水、

珠寶與其他禮物。在這項協議中,QSP 增加了它的銷售量,而所得利 潤的 1%分配給女童子軍。而美國女童子軍在此試圖扮演一個大方及 受稱讚的角色,並不是公司產品的背書人。

美國兒童福利聯盟亦與許多企業進行合作。例如,花旗銀行在 人們使用花旗信用卡時,指定部分金額給美國兒童福利聯盟;此外,

美國兒童福利聯盟與溫娣漢堡或漢堡王、當地超市,以及其他企業合 作。在華盛頓州裡,該分會每年藉由銷售「華盛頓蘋果」就賺了超過 二十萬元;在加州,該分會藉由製造與銷售該社區 Monopoly®遊戲;

在紐約市,兒童的救援社團擁有「馬戲團日」,並藉此接受捐助。

其他如美國畸形兒基金會 (March of Dimes,MOD)與家樂氏 (Kellogg`s)(早餐穀片的製造商)建立團隊;美國畸形兒基金會替 家樂氏 19 號產品背書,該產品乃是添加了葉酸的早餐穀片,可以幫 助預防新生兒脊椎與腦部缺陷,美國畸形兒基金會則獲得 10 萬美元 的回報;非營利的美國畸形兒基金會甚至有一位資深員工,頭銜是策 略 聯 盟 (Strategic Alliance) 與 國 家 促 進 協 會 (National Promotion) 的董事長 ,以拓展獲利範圍 (McIver,1995);

(三)競合關係的評價

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些市場取向的改變呢?他們是否有助於強化 非營利組織,並切合社會的需求,成為更有效率的貢獻者?或者他們 將使非營利組織變得更脆弱,並轉移其效用,讓非營利組織去從事有 反生產的經濟行為,或許甚至削弱了公共支持的基礎 (不論財政上或 政治上的)?非營利組織關注於增加獲利與公共服務之社會使命間的 緊張關係,可以由以下獲得很好的例證:大學與私人企業在生命科學 中的伙伴與聯盟關係越來越普遍,雖有利可圖,但卻也備受爭議。

Hall(1987)指出,面對競爭日強的私人企業,非營利組織欠缺專 業的管理機制,無法與政府及企業分庭抗禮,維持獨立的社會地位(丘

昌泰,2000A:383)。

Hodgkinson and Weitzman (1996)認為,非營利組織可以用低 於私人公司的價錢雇用到付費勞工,這種減少的勞工給付,轉化為一 種捐贈形式,一方面也是因為這種形式看起來並未出現在慈善捐贈的 資料中,因為這種較低的勞工給付價格與志工,非營利組織便可以被 期望去使用比其他類似的私人公司,更多勞力密集的生產過程。

丘昌泰(2000A:380)即認為,非營利組織本質上畢竟是公共利 益,以純粹的商業手段獲得顧客認同,實質上已經妨礙小型企業的生 存與發展,因此,美國聯邦政府的小型企業行政局就指控:非營利組 織仗著「免稅地位」的護身符,卻大肆掠奪營利組織的地盤,對於小 型企業而言,根本就是一項不公平的競爭,故希望取消或嚴格控制非 營利組織的活動範圍與免稅項目。這對財源窘困的非營利組織自然更 是雪加霜。

二、與政府互動方面

在傳統上,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的互動關係相當密切,主要理由 於政府常常透過經費補助方式,要求非營利組織扮演福利服務傳送的 功能,以輔助政府在政策執行上的不足,故在認知上,非營利組織與 政府大多被認知為合作關係,而非競爭關係。然而,這種傳統認知卻

受到非營利組織產業化趨勢的影響,而逐漸產生微妙的變化。

(一)競爭關係

由於國家總體資源有限,且非營利組織享有稅捐減免優待,故當 非營利組織逐漸擴張其收益大餅時,相對地就會壓縮政府收益的空 間。以美國為例,這種損失對地方政府特別重要,由於非營利組織介 入營利領域,使免稅領域不斷地擴大,而使地方政府收入日益減少,

而缺乏足夠經費處理日益增加的犯罪及貧窮問題,故非營利組織的擴 張就成為嚴重的財政威脅;美國財政部 (Treasure Department)的報 告指出:1977 年時,國內總資產的 10%,乃是掌握在免稅的非營利 組織手上 (Anerson,1995),而且其數字在現今肯定更高:事實上,

紐約的西納庫斯 (Syracuse) 市發現在 1993 時,有 59%的不動產是 免稅的,紐約的水牛城則有 34%(Glaberson,1996)。

地方政府為回應其稅基逐漸被腐蝕,發展出許多創新的方法來規 避那些同意免稅的州的法律,以從非營利組織那裡收集到財源。例如 要求社福組織同意支付「志願」稅(通常稱為代稅支給;payment in lieu of taxation 或 PILOT);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緊張的另一種形 式,則牽涉到對社福組織那些向來被視為慈善活動所使用的反托拉斯 法 (antitrust laws)。例如,美國女童子軍產業化活動即受到地方

議會的限制。

(二)合作關係

雖然產業化有可能對政府稅收產生影響,然而,這種競爭關係的 證據並不顯著。例如,美國肺臟協會允許製藥公司以其國家雜誌顧問 的身分,去支援部分該協會所從事的公共健康工作。

又如,美國防癌協會與佛羅里達州柑橘部的合夥關係(州立栽 培者與製造者協會)。該部門藉由活動集資,同時使美國防癌協會每 年得到一百萬元的補貼,以從事研究、教育與病人服務計畫。

事實上,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由於同屬「公益性」使命,故兩者間 並不似與私人企業一般,有著那麼明顯的資源排擠效果,對政府而 言,一方面,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反而可以減輕政府補助款的財政壓 力;另一方面,非營利組織「與使命無相關」之商業行為並不具免稅 優待地位,仍必須依法課稅。只要產業化不致於扭取公益使命,政府 並無管制或干預的必要。

事實上,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由於同屬「公益性」使命,故兩者間 並不似與私人企業一般,有著那麼明顯的資源排擠效果,對政府而 言,一方面,非營利組織產業化反而可以減輕政府補助款的財政壓 力;另一方面,非營利組織「與使命無相關」之商業行為並不具免稅 優待地位,仍必須依法課稅。只要產業化不致於扭取公益使命,政府 並無管制或干預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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